河道防汛特征水位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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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防汛特征水位确定原则
1、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的基本含义
(1)、警戒水位含义。中国水利百科全书中较详细地论述了警戒水位的含义,警戒水位是河流湖泊主要堤防险情可能逐渐增多的水位。大江大河警戒水位多取定在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开始漫滩偎堤的水位,此时河段或区域开始进入防汛戒备状态,有关部门进一步
落实防守岗位、抢险备料工作,跨堤涵闸停止使用。因此,警戒水位可定义为:警戒水位是指江河堤防普遍临水,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防守的起始水位。
(2)、保证水位含义。保证水位在中国水利百科全书中也有较详细地论述,保证水位是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水位。当河道水位接近或达到保证水位时,进入紧急防汛抢险工作,有关部门有责任保证堤防等有关工程的安全。因此,保证水位定义为:保证水位是指保证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的上限水位。
2、防汛特征水位确定基本原则
(1)、警戒水位确定基本原则:
①警戒水位的确定可参照河段普遍漫滩或堤段开始临水时的水位。结合工程现状,堤防工程历史出险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
②警戒水位的确定要与地方经济实力相结合,要考虑投入与风险的关系,要考虑河滩地与背水侧地面高程。工程设防标准高,警戒水位可提高一些,工程设防标准低,警戒水位要低一些。若警戒水位选取过高,紧接着出现保证水位的洪水来临,使防汛抢险措手不及,造成防汛形势被动。若警戒水位选取过低,每年汛期发布警戒水位频繁,使防汛队伍废于奔命,形成“有警无险”的概念,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反而失去警戒作用。
③对于有堤防的河段,水位超过主河槽,流量漫滩至堤防底脚,堤防工程偎堤时的水位应为警戒水位;对有防汛任务而无堤防的河段,可根据河岸险工情况,以洪水上滩或需要转移群众、财产时的水位应为警戒水位。
(2)、保证水位确定基本原则:
①对于有堤防的河段,切已达标的河段,其设计洪水位即为保证水位。如果堤
防虽然达到设计标准,但建成时间较长,考虑日常维修等问题,保证水位在防洪设计标准水位的基础上适当降低。
②堤防工程尚未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河段,可按安全防御相应的洪水位确定,即按现状扣除设计超高值后的水位即为保证水位。
③确定保证水位要兼顾上下游,分河段设置。同一河段左右岸的堤防设计标准有差别时,可分别确定保证水位。
④确定保证水位时,要考虑各种水位关系,使各种水位衔接好。
⑤保证水位是针对堤防设定的,有防洪任务的无堤河段,可以按重要村镇或设施临水时的水位为保证水位。
3、河流控制水文站防汛特征水位确定方法
(1)、进行各江河资料的收集和基本情况调查、以及洪水特性分析、进行河道横(纵)断面测量、河槽漫滩流量和水位的推求、投入与风险分析等。
(2)、根据警戒水位确定基本原则以及调查与分析,对于有堤防的河段,水位超过主河槽,流量漫滩至堤防底脚,堤防工程偎堤时的水位即为警戒水位;对于无堤防的河段,可根据河岸险工情况,以洪水上滩,河滩平均高程为为警戒水位或需要转移群众、财产时的水位即为警戒水位。
(3)、根据河道防洪规划、设计成果,确定保护区堤防级别。对有堤防的河段,切已达标的河段,其设计洪水位即为保证水位。堤防尚未达标的河段,按现状扣除设计超高值后的水位即为保证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