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破利乐的垄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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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break the monopoly of Tetra Pak
如何打破利乐的垄断
摘要
1979年,利乐灌装机被用于生产“鲜宝”牌菊花茶。
这标志着这家瑞典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目前,利乐已在佛山、昆山、北京、呼和浩特建立4家工厂。
伊利、蒙牛、光明等国内9成以上乳制品通过其包装被销售至全国。
2013年7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披露:国家工商总局已对瑞典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予以立案,目前正组织20个省市工商机关进行相关调查。
这次对利乐的反垄断调查,将比对洋品牌婴幼奶粉调查来得难度大。
因为一般来讲,达成垄断协议垄断价格的垄断行为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总是更加显眼,而后者比较隐蔽。
本文主要结合反垄断相关理论和利乐垄断现状,分析打破利乐垄断的对策。
关键词;利乐;经济垄断;反垄断
Abstarct
In 1979, Tetra Pak filling machine is used to produce "fresh treasure" brand chrysanthemum tea. This marks the Swedish company officially entered the Chinese market. Currently, Tetra Pak has been in Foshan, Kunshan, Beijing, Hohhot build four plants. Yili, Mengniu, Bright Dairy and other domestic 9 percent is sold through its packaging to the country. July 5, 2013,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Zhang Mao Secretary in the nation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meetings Disclosure: SAIC has been the Swedish company Tetra Pak acts of alleged abuse of a dominant market position filing, is organizing 20 provinces AICs conduct the investigation. The Tetra Pak on antitrust investigations against foreign brands than infant formula is more difficult to investigate. Because generally speaking, monopoly price monopoly agreement monopolistic behavior than the abuse of market dominance behavior, always more visible, while the latter is more subtle. This paper combines the theory and antitrust Tetra Pak monopoly situation, analyze the countermeasures to break the monopoly of Tetra Pak.
Key words; Tetra Pak; economic monopoly; antitrust
1.写作背景
早在1972年,利乐公司就在中国的一次展览会上出现。
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利乐的第一台灌装机投入使用在广州于1979年,同时,利用这一技术生产的250毫升的菊花茶用纸盒装的立即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从中国改革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利乐一直紧贴国内液态食品市场的需要,积极引进最新食品及饮料包装技术。
自1972年以来,利乐在上海、北京和香港等主要城市设立了10余个分支机构,并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
利乐在北京、佛山、昆山、呼和浩特开设了先进的包材生产厂。
这足以满足甚至超越中国客户的需求。
随着中国乳品业的飞速发展,利乐产品也得到了中国市场的广泛认可。
2004年9月,利乐中国在北京投资6.2亿人民币的新包材厂正式运营。
2006年8月利乐中国再追加投资3000万欧元,因此,利乐年产能由80亿包扩大一倍,达到160亿包。
2007年3月,利乐宣布投资6亿多元人民币在呼和浩特建立世界一流的包装厂。
2012年,利乐呼市工厂二期投资完成。
全国设计总产能达到600亿包。
随着在华总生产能力的提高,
利乐将足以应对中国市场未来5年可能增长的市场需求。
这些也足以证明利乐对中国市场的信心。
在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的同时,利乐也将世界上最先进的包装技术和理念引入中国市场。
2002年10月,利乐建立了设计中心在佛山,开发新颖的包装设计和概念。
2003年初,利乐上海加工设备系统中心成立。
它主要为从事液体食品生产的客户提供前期的加工设备。
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建立占地6100平方米的大型仓库。
这个仓库先进的仓储管理可以配合利乐迅速扩大的生产能力。
利乐包装(北京)引入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线设备及相关的技术手段,如:多颜色套筒式印刷技术,印刷图像电脑自动监测系统及生产全过程质量自动跟踪和检测系统,换卷静态接纸等。
2007年2月,利乐又宣布在北京正式成立利乐全球最先进的设计转换中心。
这个中心将利用利乐全球的资源优势,并凭借利乐在柔版网点印刷上的技术和设备优势,用创新的技术、完善的管理和高效的流程为中国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利乐公司一直以来都很重视长期发展在中国。
利乐公司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中国市场多元化的需求。
利乐公司不断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引进中国。
利乐公司积极推进生产服务的本地化进程。
利乐公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液体食品包装领域。
2.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期国家反垄断执法组织频繁地调查外国企业。
多家奶粉品牌正在接受调查。
作为牛奶和饮料包装巨头的“利乐”公司也被纳入调查之列。
2013年7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披露:国家工商总局已对瑞典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予以立案。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组织20个省市工商机关进行相关调查。
利乐公司是跨国企业集团注册于瑞典。
利乐公司的产品通常被称为“利乐包”、“利乐枕”。
资料显示,利乐目前在中国的客户包括伊利、光明、三元等国内乳业及果汁饮料行业巨头。
据透露,工商总局近几年多次接到针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举报。
有企业称,食品生产企业选择利乐的灌装机设备就必须选择利乐包装材料。
消费者购买一盒2元左右的250毫升利乐砖牛奶,至少有0.45元是用来购买包装的。
3.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
3.1 文献综述
3.1.1 垄断的定义
垄断是指市场主体在有效市场范围内占有特定行业的全部生产和销售,并凭借市场地位获得高额市场利润的状态。
谋取高于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利润是定义垄断不可缺少的要素。
无论是通过技术壁垒、法律壁垒还是行政权力壁垒建立起来的垄断,都要包括。
这也是垄断状态得以维持或市场主体追求新的垄断地位的最原始动机。
当市场主体变成市场的唯一时,被称为完全意义上的垄断或独占。
当然,在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当中,这种意义上的完全垄断并不多见。
而当几个市场主体共同占有一个行业的全部或大部分的生产和销售以谋取高额利润时,就产生了寡头垄断。
一旦形成了垄断,占有垄断地位的企业便可以控制和操纵市场价格,而且它们可以利用垄断地位采取集团购买或限制产出以实现低价购买、高价销售,从而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单个企业对市场价格是无能为力的。
居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却往往可以通过限制产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市场价格。
当社会最优产出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以前,消费者面对垄断企业只有付出更多的代价,因此,垄断从根本上带来了社会福利净损失。
3.1.2 垄断的形成
对于垄断的形成,由于认识角度的不同,不同时代的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形成垄断的市场因素有很多种类,并且我们可以将这些种类归纳为“厂商数目论”、“产品差异论”、“运输距离论”和“生产集中论”等。
“厂商数目论”是以市场中厂商数量的多少来判断市场垄断状况。
当市场中厂商数量很少,特别是当只有单一厂商时,这个厂商就具有了市场独占地位。
以数量的多少来衡量作为市场主体的厂商所具有的市场垄断力是较为直观的办法。
尤其是当只有唯一的厂商时,独占的地位表明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况。
但完全垄断状况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并不多见,因而以唯一的厂商作为判断垄断的指标虽然直观,但是它太简单。
“产品差异论”和“运输距离论”主要用于分析同一市场中存在两个或多个相似产品供给厂商的市场垄断力。
“产品差异论”强调产品的差异性是形成市场垄断的重要因素。
这也给厂商追求技术创新以形成产品差异的动机作出了很好的诊释。
“运输距离论”对研究在不同区域生产同质产品的厂商对邻近市场具有的垄断力提供了实证的分析。
两者并不以厂商数目的唯一性作为出发点。
两者进一步扩大了垄断研究的范畴。
“生产集中论”是以资本的积聚作为衡量指标。
这对源于市场运行中生产不断集中所形成的垄断具有较为深刻的概括,但这却不能解释来自其他市场因素,尤其是因行政权力介入市场所形成的垄断。
论文认为,市场壁垒的存在形成了垄断。
市场壁垒分为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
在生产集中(或资本积聚)的同时,有效的市场进入(或退出)壁垒也随之建立起来。
无论是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投入所形成的产品差异性,还是成本差异导致的市场垄断力,如果不能建立有效的市场壁垒,市场垄断也就无法最终形成。
此外,由于对资源的独占性以及建立在规模经济性和巨大的“沉淀成本”(Sunk Cost)基础上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导致了传统自然垄断的形成。
当成本次可加性成为自然垄断新的主要特性后,新的市场壁垒也随之建立起来。
另一方面,当通过政府行政权力限制市场进入或禁止市场主体的自由退出时,这种建立在行政权力基础上的市场进入或退出壁垒就形成了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的市场进入(或退出)壁垒有时表现为存在一定的经济合理性,如专利权保护等,但是多数条件下,行政性垄断对市场发展的制约作用较大,如部门(行业)利益保护或地方保护主义等。
3.1.3垄断的种类
根据垄断形成的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
经济性垄断,包括因生产集中和资本积聚而形成的垄断,也包括因规模经济性或成本而形成的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
因生产集中而形成的经济性垄断,随着有效市场范围的变化,市场主体的垄断程度也将改变。
自然垄断主要在一国甚至国内的区域性范围之内出现,厂商数量则相对较少。
自然垄断是经济性垄断中极为特殊的一种形式。
自然垄断的特殊性并不仅仅表现在其形成并非是生产集中或资本积聚过程。
更为重要的是,自然垄断的属性具有严格的数学定义,同时,经济理论界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对于自然垄断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治理方式、竞争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必要性等问题。
因此,人们有时也将自然垄断作为一种独立的垄断形式加以研究。
行政性垄断(Administrative Monopoly),包括因法律授权形成的法定垄断(Statutory Monopoly)和因政府行政权力滥用而直接干预市场所形成的行政垄断。
行政性垄断主要表现为卖方垄断,但也可以是买方垄断。
行政性垄断的垄断者数量不确定,它可以是完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甚至有更多的垄断者。
3.1.4经济垄断的表现形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通过生产集中和资本积聚形成的企业垄断越来越多。
市场竞争行为开始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经济垄断主要表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协议限制竞争行为以及以交叉补贴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市场支配地位是经营者对某种特定
的商品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从而使其他经营者处于从属、被动的状况。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是企业凭借强大的市场支配力。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在特定市场上实行独家经营、缺乏市场竞争或居于压倒性经营地位的情况下,使其他经营者难以进入该市场。
或者虽有两家以上的经营企业,但产品市场没有实质性竞争。
居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形式主要有:不正当地确定、维持或调整产品价格,如低价倾销等;不正当地妨碍其他经营者的活动,如搭售行为;不正当地妨碍新的竞争者进入,如实行价格歧视等;以及其他可能对竞争构成实质性的限制或明显损害消费者的行为。
如1997年济南市五大商场以长虹彩电价格高、售后服务质量差为原因,联合拒售长虹彩电。
这迫使长虹公司将提供给五大商场的彩电出厂价格下调。
这就属于典型的滥用市场垄断地位行为。
协议限制竞争行为分为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横向限制竞争协议指作为竞争者的同类产品供应企业之间实现联合所订立的协议; 纵向限制竞争协议指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订立的限制竞争协议。
横向限制竞争协议的形式主要是:以合同、协议、决议和协同行为等方式,确定、维持或变更商品价格。
串通投标是指限制商品的市场供应数量、质量,限制交易地区或交易对象以及共同阻碍进入市场的竞争对手或排挤竞争对手等。
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主要表现为限制一方协议当事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自由,限制销售数量、区域或对象等,操纵市场价格、划分市场或联合抵制等。
如2009年,当仟村百货进入广州后,广州市的十大商场进行联合抵制。
它们与供货商签订协议,约定如发生供货商向仟村百货供货,就拒绝购买供货商的货。
在同业者的联合抵制下,广州的仟村百货被迫倒闭。
此外,还有联合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如旅行社联合制订所谓“最低保护价”等。
交叉补贴(cross-subsidizing)是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具有垄断力的产品或行
业中所获得的高额利润,去补贴在其他竞争产品或行业发生的亏损,从而在整体上能够同竞争对手较量甚至压倒对手,从而扩大自己占有的市场份额。
3.1.5经济垄断弊害论
西方经济学自诞生以来,就崇尚竞争,反对垄断。
在主流经济学竞争理论的演进过程中,由亚当·斯密提出的垄断弊害论,经过新古典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一度成为美国反垄断中结构规制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经济垄断包括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市场形态。
在古典经济学视野中,经济垄断是作为完全竞争市场的对立面,即完全垄断市场而出现的。
出于维护自由竞争和市场机制的需要,古典经济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
比如,基于反对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需要,重农学派创始人魁奈指出,“商业和农业一样,不可能有自然秩序以外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有权利的官吏的介入都是不合适的。
如果更进一步有不良的动机,那就更危险了……国家的各个制造业在取得垄断的特权中相互破坏。
垄断会强制制造业的企业家,不使用本国的原料,使用其它国家的原料等等。
”
经济垄断弊害论主要包括垄断的目的或主观故意,垄断的后果或危害,垄断弊害的规避必须借助国家力量。
一是垄断的目的或主观故意。
亚当·斯密认为,“垄断者使市场存货经常不足,从而使有效需求永远不能得到充分供给。
这样,他们就能以超过自然价格的市价出卖他们的商品,而他们的报酬,无论是工资或是利润,都超过其自然率”。
这说明,他们垄断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通过人为控制市场供求,提高他们商品的售价,获取超额利润。
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进行同一种贸易活动的人们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们聚会的结果,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
二是垄断的后果或危害。
“给个人或商业公司以垄断权,它的作用与商业或制造业中保守秘密相同。
垄断者使市场存货经常不足,从而使有效需求永远不能得到充分供给。
正是这种非市场权力对市场竞争的干预,这种特定的垄断者才能使有效需求永远得不到供给,
使市场的价格机制失灵,导致在垄断条件下,消费者只能接受高价格;垄断剥夺了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机会。
不合理的高价格会养懒企业,导致企业资源浪费和低效率。
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垄断对人民是一种“不合理的负担”。
这种负担有二种。
第一,当人民自由贸易,有关货物的价格一定低廉;行使垄断,这些货物的价格一定昂贵。
自由贸易对人民可能是便于经营、利于经营的一种事业。
垄断让他们忍受这种负担,就是为了不足道的目的,即不过使公司能维持其怠慢、浪费、乃至侵吞公款的雇员。
此外,垄断还破坏了自由竞争和社会公平的市场秩序。
他说,“垄断乃是良好经营的大敌。
良好经营,只靠自由和普遍的竞争,才得到普遍的确立。
自由和普遍的竞争,势必驱使各个人,为了自卫而采用良好经营方法”。
“为了要促进一个国家一个小阶级的利益,垄断妨碍了这个国家一切其他阶级的利益和一切其他国家一切阶级的利益。
”
三是垄断弊害的规避必须借助国家力量。
亚当·斯密指出,“有限的资本,如果分归两个杂货商人经营,这两人间的竞争,会使双方都把售价减低得比一个人独营的场合便宜。
如果分归二十个杂货商人经营,他们间的竞争会更剧烈,而他们结合起来抬高价格的可能性会变得更小。
……他们的竞争,决不会妨害消费者,也不会妨害生产者。
当只有人垄断的时候,那只能是零售商人用高价买,用低价卖。
零售商人多了,其中也许会有不好的人,诱骗软弱顾客购买自己全不需要的货品。
不过,这种小弊害,不值得国家去注意,更用不着国家去干涉。
这就是说,与垄断弊害相比,竞争带来的副作用是很小的,依靠市场机制可以自动解决。
而垄断弊害则需借助国家力量,通过反垄断政策才能规避。
因此,垄断与市场机制不相容,会导致市场失灵,必须坚决革除。
3.2 研究方法
选题采用文本分析法和文献查阅归纳法,以及归纳总结法,对如何打破利乐的垄断进行分析研究。
完成本论文,主要通过在图书馆或者上网搜集与利乐的垄断有关的书籍或者资料,同时查阅和反垄断有关的专著或者论文,分析前人对反垄断的研究,从而确定自己的研究重点。
同时,整理所搜集到的资料,初步形成论文框架,为更好地完成论文打下基础。
4.查找和分析
4.1 利乐的垄断分析
在中国,消费者每喝的10罐液态奶、软饮料的纸质包装中,至少有8罐是由利乐提供的生产线和包装材料生产。
伊利、蒙牛、三元、光明、汇源、娃哈哈、旺旺、银鹭等中国乳业和饮料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都是利乐的客户。
利乐在乳制品行业中扮演的不仅仅是材料供应商的角色,它帮助生产企业规范奶源建设,提供设计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帮助开发市场,教育消费者。
这种参与到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方式可以让利乐获得更多企业的信任和好感,当然,也为之后可能造成的垄断行为埋下了伏笔。
家包装材料和封盖厂以及8家灌装机和加工设备组装厂。
公司去年共生产1732亿件包装,为全球消费者提供773亿升的液态食品产品,净销售收入约为111.55亿欧元。
如此大的销售额,利乐也招来了市场的非议。
据《京华时报》报道,早在2003年,国内一家大型包装企业曾举报利乐在中国市场存在滥用垄断和支配行为。
这家企业当年接受采访时称,在向一些乳品企业推荐自己的产品时,很多客户担忧:如果使用了该企业的包装,利乐就会终止提供配件和服务。
举报企业称,食品生产企业选择了利乐的灌装机设备就必须选择利乐包装材料,而消费者购买一盒2元左右的250毫升利乐砖牛奶,至少有0.45元是用来购买包装的。
不过,当时国家《反垄断法》尚未出台,此事也未有结果。
如今,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官方披露调查利乐涉嫌违法行为。
对于此事,利乐中国方面向媒体表示,已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提供利乐公司在华业务的相关信息,利乐给予全力配合,目前无进一步信息可透露。
4.1.1 2.5元的牛奶0.22元用于包装
10年前,利乐和蒙牛、伊利等企业开始合作,伴随着中国乳业的发展而发展。
利乐满足了当年伊利、蒙牛在中国业务的发展。
当时两家企业发展迅速,需要大量合格的包装,当时能够提供这种合格包装只有利乐。
利乐常温奶产品市场占比很高,基本上做常温的产品90%以上都是利乐包装。
利乐在中国常温奶的包装上一直处于垄断地位。
2005年,利乐在中国的包装份额已经在80%以上。
利乐的包装纸相对其他纸来说成本较高。
利乐的包装纸很特殊,属于特殊纸。
这种纸要覆膜,因此对纸的纤维要求的质量较高。
而且,利乐纸的工艺很复杂。
按照现在250ml的常温奶利乐包装,2.5元左右的售价中,就有大约0.22元左右的包装纸钱。
而当纸价上涨时,这个数字能达到0.28元。
4.1.2涉嫌限制行业竞争
对于此次反垄断调查,中国乳制品协会专家委员陈瑜介绍,这次利乐遭“滥用市场地位”调查,主要与“捆绑销售”无菌纸有关。
2003年前,利乐的包装纸和机器之间有识别代码,用别的纸不行,影响其他厂家进入包装纸领域。
从2003年起,包装纸行业就有针对利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声音,乳制品和饮料生产商出于各种顾虑敢怒不敢言,更重要的是无法可依,直到2007年8月《反垄断法》出台。
如今利乐生产线可以用其他包装纸来生产,可能工商总局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另有原因。
如今国内整个常温奶包装市场约1100亿包/年。
其中,利乐占600亿包,德国企业康美占100亿包,而国内企业一共占400亿包,“国内的常温奶包装企业现在一共就有26家左右;其中,山东泉林占60亿到70亿包,是国内企业中的第一”。
如今的利乐限制了行业发展。
此次工商总局查处,可能是因为利乐限制了企业竞争。
其实利乐曾被欧盟因为限制竞争而罚款。
利乐有非常多的专利,从灌装技术到纸张的包装材料都有,因此其他竞争者想进入这个行业并不容易。
此次利乐被调查,可能是因为利乐限制了竞争。
作为包装寡头,利乐是想独享市场的。
但是现在国内无菌包装业也发展起来了,政府需要给其余企业空间。
4.2 利乐垄断市场的原因
近日,这家包装巨头在中国市场深陷反垄断调查漩涡,更多的人才开始了解和关注利乐与中国奶业纠缠不清和鲜为人知的秘密。
4.2.1让中国人喝奶
1951年,名为AB Tetra的公司在瑞典隆德成立,60多年后的今天,利乐已成为四面体包装的代名词,利乐包等在全球约170个市场上销售,是全球最大的液态食品包装系统供应商之一。
利乐自1972年进入中国,随后,利乐陪同身处启蒙期的中国包装市场“黯淡”了十年之久,直到上世纪80年代依然处于困难的市场开拓期。
但利乐很有远见地看到了中国乳业市场庞大的发展空间。
据一位曾经的利乐中国高管透露,那时利乐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创始人家族成员盖德·劳辛来华考察。
年轻气盛的这位高管雄心勃勃地向盖德分析:该如何打广告、铺通路和搞合资,来打开一片混沌的中国市场。
但盖德却回答说:“这些都不是你要做的事,你首先要做的是,让中国人喝奶!”从那时开始,利乐通过成立培训中心等方式,向中国人普及牛奶对于健康的重要性以及常温奶的概念。
到90年代后,更多客户认可接受利乐的无菌包装材料。
利乐终于跳出低潮期,开始快速发展。
随着90年代末以来,伊利、蒙牛这两家如今乳业的巨头,在利乐的扶植下迅速在随后几年间打开中国的常温奶市场,然后,利乐在中国市场进入超高速发展期,并走向顶峰。
时至今日,利乐公司在全球共有39家销售企业、42家包装材料和封盖厂以及8家灌装机和加工设备组装厂。
中国成为其重要的市场之一,2012年,利乐公司在全球共生产了1732亿件包装,因此,利乐公司销售收入约为111.55亿欧元(1欧元约合8.19元人民币),而中国市场就达到600亿包,贡献了利乐全球产能的1/3以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