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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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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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

2017年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年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年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重庆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也是我们很关注的焦点,2017年重庆回农村的养老保险是有哪些政策的呢?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由店铺来为您解答!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近日,《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98号)出台,按照国家规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文件在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待遇领取、个人账户处理、丧葬补助金领取、制度内转移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新政策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目前,重庆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该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操作规范,合川区也就该项政策的正式实施着手启动了前期筹备。

增设了缴费档次原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

新政策将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年缴100元至1000元的10个档次和1500元、2000元的2个档次。

参保人可按照原标准继续缴费,也可根据新标准重新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提高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新政策将参保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实行梯次补贴。

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 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

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得到的政府补贴也就越多,多缴多补。

建立了长缴多得机制新政策规定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完善了个人账户处理办法新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领保人员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两项金额均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政府补贴资金。

此外,新政策还将丧葬补助金的享受范围由原来的领取待遇人员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

2017年云南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2017年云南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2017年云南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2017年的云南养老保险是有什么政策的呢?云南的最新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云南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2017云南省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在政策上予以扶”为原则。

其交费方式犬体面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定期交费。

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例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

第二种是不定期交费。

这是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

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

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

第三种是一次性费。

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此外,当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个人实在没有能力交纳养老保险金,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时停交保险费。

当经济情况好转时,应当恢复交费。

对于停交期的保费,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补齐。

2017云南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深化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军队后勤政策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军队建设稳定,有利于维护军人养老保险权益、减轻军人后顾之忧,对增强军事职业的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提升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

明确从2015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017年新规定退休政策内容

2017年新规定退休政策内容

2017年新规定退休政策内容2020年新规定退休政策内容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养老问题。

作为一个迅速发展的国家,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退休养老金体系面临的挑战,并在2017年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退休政策。

本文将对2017年新规定退休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提高退休年龄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并推迟退休人口的退休年龄,政府决定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根据新规定,自2018年起,用人单位取消60岁的强制退休年龄,并根据员工个人意愿和能力参与工作的情况,灵活确定退休时间。

此举旨在延长劳动生命,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积累,并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新规定还提高了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按照新的标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历年工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参保人数确定。

根据新规定,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将逐步提高,以确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够与物价水平相适应。

三、推行个人养老账户制度为了进一步确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安全,政府还推行了个人养老账户制度。

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将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保险费用,并将其存入个人养老账户。

这些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作为退休后的额外养老金来源,提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四、提供灵活的退休方式为了满足不同人员的养老需求,新规定还提供了灵活的退休方式。

根据自愿原则,退休人员可以选择继续参与劳动,从而继续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或者选择提前退休,并以一定比例降低的养老金作为补贴。

这样的制度设计,既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又提供了更多灵活的退休选择。

五、加强退休人员服务保障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新规定还加强了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

政府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建设养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照料、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等服务。

此外,在就业机会、医疗保障、居住条件等方面,政府也将提供多种支持和保障,以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

2017社保缴费标准四川

2017社保缴费标准四川

2017社保缴费标准四川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四川。

2017年,四川省的社保缴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对于广大职工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化。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7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17年四川省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合计28%。

而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将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有所不同。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年四川省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7%,合计9%。

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也将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有所不同。

再次,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年四川省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1%,合计2%。

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金额同样会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有所不同。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年四川省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最新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个人缴费0%,单位缴费0.5%,合计0.5%。

而缴费基数也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金额也会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2017年四川省的社保缴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对于职工来说,需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来合理缴纳社保费用。

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的社保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

2017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计算方法

2017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计算方法

2017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计算方法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计算公式: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假如你今年16岁,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45年,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3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2000+30)×4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 1439.11元。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4、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表示: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2017年企业退休工资新政策

2017年企业退休工资新政策

2017年企业退休工资新政策2017年企业的退休工资有哪些新政策,新政策改革之后退休工资有哪些新变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企业退休工资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企业退休工资新政策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

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

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 (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的《退休人员2017年养老金调整方案》a.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b.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c.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d.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注: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2017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河北农村的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是河北农村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2017年河北养老保险政策有什么大的变动吗?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2017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2017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操作程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人社部发[2009]16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180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新农保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本规程所称参保人员是指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以及领取新农保待遇人员。

第三条新农保经办工作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操作、讲求效率、优化服务、保持经办队伍相对稳定的原则。

第四条新农保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环节。

第五条省、设区市社保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级社保机构开展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划拨;参与制定本地区新农保基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细则;制定本地区新农保内控和稽核制度,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本级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参与新农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市、区)社保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社保机构)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并对乡镇事务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市级直接经办新农保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

2017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2017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2017退休金上调新政策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关于退休金上调的议题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政府不断推出新的政策来适应这一变化。

本文将介绍2017年的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首先,根据最新的政策,退休金将根据退休人员的个人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个人平均工资是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金额总和,除以参保期间的年数。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确保退休金的公平与合理,给予退休人员应得的福利。

其次,2017年的退休金上调新政策还针对一些特殊群体做出了优惠。

例如,残疾人退休后的退休金将有所增加。

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生活需求,并给予他们更多的社会关怀。

此外,对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也进行了适当的上调,以缓解独生子女为父母提供养老支持的压力。

除了个人情况的考虑,新政策还着重关注了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

在经济发达地区,退休金将会有所增加,以适应高消费和生活水平的需求。

而在相对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退休金的上调幅度可能会有所偏低,以防止地区间的负担差距过大。

这一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政策展示了政府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与关切。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了一系列退休金的发放机制。

退休金将根据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发放,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设计,为退休金的管理和增值提供支持。

然而,新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一些人担心新政策可能导致资金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退休金需求。

其次,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新政策可能引发不同地区的不满和不公平感。

此外,一些人认为退休金的上调应当更加倾向于低收入群体,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2017年的退休金上调新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通过个人平均工资计算、部分特殊群体的优惠以及地区差异的考虑,政府试图确保退休金的合理和公平。

然而,新政策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和改进,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退休金需求。

上海2017年社保政策最新规定

上海2017年社保政策最新规定

上海2017年社保政策最新规定2017年的上海,社保方面的政策是最让人关注的,2017年上海社保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内容?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又是什么?2017年上海社保政策这个问题由店铺来为您解答!2017上海社保政策法规从2017年1月1日起,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从上海的调整来看,只是下调了企业缴费的部分,个人缴费的部分为什么不调呢?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个人缴费的部分都是进入到个人账户中,类似于个人的一种储蓄,现在零存,退休后零取,降低没有实际意义。

个人缴费比例没有列入下调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此次政策,具体调整方案为,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预计2017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政府下调的是社保中企业缴费的比例,个人缴费的比例没有列入下调之列。

要想个人收入增加,只能等着企业减负后给我们涨工资了。

实际上,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国务院就再次提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

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和其他国家相比,国内社保缴费比例高一直是业界争议的焦点。

缴费比例高,首先承受不起的就是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已率先领到了降费“红包”。

去年底以来,天津、重庆、荆门等多地政府已出台文件降低小微企业或有困难企业的社保费率。

企业少缴退休后领取无影响?在北京上班的柳芳从事IT行业,税前工资一万元出头,在别人看来是收入可观,但是,每个月月中发工资的时候,看到工资条时她总是苦笑。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7.18•【字号】甘人社通〔2017〕291号•【施行日期】2017.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91号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保局,省直参保单位,在甘中央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完全失地农民(以下简称“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等人员。

二、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在2017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得到完善和发展,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本文将就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企业和个人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2017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企业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8%,其中企业缴纳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缴费金额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

其次是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7年,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2%,其中企业缴纳比例为1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缴费金额也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

再者是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7年,企业和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其中企业缴纳比例为1%,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0.5%。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样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缴费金额也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

最后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7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分别为0.5%和0.5%。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样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缴费金额也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

综上所述,2017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在继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对企业和职工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都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的,这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希望广大企业和职工能够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认真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2017年陕西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2017年陕西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2017年陕西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陕西的养老保险现如今是有哪些政策的呢?陕西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应该是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陕西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2017陕西省养老保险新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省级制订实施意见,市县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今年下半年和明年试点覆盖面为全省10%的县(市、区),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力争三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政策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市、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出口)。

【2017年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规定】养老金补交新政策

【2017年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规定】养老金补交新政策

【2017年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规定】养老金补交新政策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养老保险的小伙伴在缴费期间可以补缴之前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那么2017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呢?缴费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7年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1.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2017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

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017年上海社保最新政策要求

2017年上海社保最新政策要求

2017年上海社保最新政策要求社保政策有哪些,关于社保有哪些新的政策值得关注。

上海最新的社保政策是什么。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上海社保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上海社保最新政策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

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缴费基数也可按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上海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上海户籍的从业人员,也应当参加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上海户籍的从业人员,2011年7月起应当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以逐步过渡。

到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2%,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8%,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2%,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2%。

上述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经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保缴费。

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其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转移衔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个人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分别分段核定,按规定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17年186号文关于社保补缴

2017年186号文关于社保补缴

2017年186号文关于社保补缴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
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养老金的待遇。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

2017年7月郑州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7月郑州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7月郑州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7月郑州社保缴费标准发生了一些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17年7月起,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维持不变,仍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

2. 缴费基数上限也有所调整,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3. 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缴费基数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0%。

二、失业保险。

2017年7月起,郑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变化。

1.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维持不变,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2%。

2. 缴费基数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3. 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缴费基数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0%。

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在2017年7月并未发生变化,仍按照原有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2017年7月郑州市的社保缴费标准主要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其他方面维持了原有标准。

希望广大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最新的标准及时缴纳社保费,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社保缴费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社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以上就是2017年7月郑州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山东社保缴费标准

2017山东社保缴费标准

2017山东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山东省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以下是具体的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2017年山东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16%,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1%,职工
个人缴费比例为5%。

具体缴费基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7年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10%,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3%。

缴费基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
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2017年山东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无需先垫付费用,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就药。

五、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7年山东省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总之,2017年山东省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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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人社部官网截图
养老保险领取地视4种情况而定
依据此次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1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
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如何计算缴费年限有新说法
据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人社部这次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实行清理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新闻多看点关于养老金转移,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务院2009年对养老金的转移做了详细规定,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实施,结束了养老保险不能异地转移接续的历史。

同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由手工转移业务模式,转向电子化转移业务模式,2011年实现全国全部地市入网接入服务。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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