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法律后果的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债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债权的有效利用和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对债权转让法律后果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1. 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债权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3. 债权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债权。
4. 债权转让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 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债权转让的程序1. 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 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3.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
四、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1. 债权转移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承担原债权人的义务。
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受让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 债权债务的变更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将原债权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告知第三人,第三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如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约定的担保条款,则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担保义务。
3. 债权转让的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撤销债权转让,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转让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2)债务人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实,或者知道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3)撤销债权转让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 债权转让的时效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利益,即受让人有权在原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期限内行使债权。
5. 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债权转让无效:(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约定的禁止债权转让的条款;(2)债权转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债权转让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债权转让 三方账务处理流程
债权转让三方账务处理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这在商业交易中非常常见。
在债权转让的过程中,三方账务处理流程至关重要,能够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并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下面将介绍关于债权转让三方账务处理流程的详细内容。
一、合同签订在债权转让的开始阶段,债权人和债务人需要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需要包括转让债权的金额、转让期限、转让价格、转让的条件和规定等内容。
需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双方要签字盖章并保留副本。
二、通知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债权人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告知债权已经转让给其他人。
这样可以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清晰明了,避免交易纠纷和误会。
三、三方确认债权转让通常需要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确认,以确保债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方确认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对面会议进行,双方需要签署确认书或者三方协议,证明债权转让的有效性。
四、账务调整债权转让完成后,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将债权从原债权人名下转移到受让人名下。
这需要在财务部门进行操作,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支付结算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受让人需要向债权人支付转让金额。
支付结算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进行,确保款项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六、备案登记为了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受让人需要将债权转让情况进行备案登记。
这可以在相关机构或者登记处办理,确保债权转让的证据和记录。
七、风险防范在债权转让的整个过程中,各方需要注意风险防范,避免出现纠纷和风险。
可以通过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制定合理合同和加强监督等方式来降低交易风险。
债权转让的三方账务处理流程非常重要,能够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各方需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出现问题和纠纷。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第二篇示例: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也就是将自己应收的债权权利转让给另一方。
承债式转让法律方案
承债式转让法律方案引言承债式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其中一方将其债务转移给另一方。
这种法律安排可以通过减少债权人的风险和增加资产流动性来满足各方的需求。
本文将对承债式转让的法律方案进行探讨。
定义承债式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转让债权,将其债务转移到另一方的交易形式。
在这种交易中,债务人通过与另一方达成协议,将债务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了新的债务人。
承债式转让的法律要求在进行承债式转让时,有一些法律要求需要遵守。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要求:1.合法性确认:债权人需要确保转让的债务是合法的,并且具有合法的债权。
这可以通过对相关文件和合同进行审查来实现。
2.书面协议:承债式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协议进行。
协议应包含转让的详细信息,包括债务的金额、转让的条件和权利义务的转移等。
3.通知债务人:在承债式转让之前,债权人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
通知应明确说明债权转移的事实,并要求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
4.合同转移:承债式转让需要确保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转移。
在转让之后,新的债权人将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的一方。
5.债务人同意:在进行承债式转让之前,新的债务人必须获得债务人的明确同意。
债务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新的债务人,并要求对债务的转移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承债式转让的法律效果承债式转让的法律效果是将债务转移给新的债务人。
这意味着新的债务人将承当原债务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在转让完成后,原债务人不再对债务负责,而新的债务人将成为债权人的唯一对手。
承债式转让的利与弊承债式转让有一些利与弊,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权衡。
利1.风险分散:承债式转让可以帮助债权人防止风险集中。
如果某个债务人无法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将债务转移给其他有能力履行的债务人。
2.资金流动性:承债式转让可以增加债权人的资金流动性。
如果债权人需要提前获得款项,他可以将债权转让给其他人以获得现金。
3.债务整合:如果债务人有多笔债务,承债式转让可以将债务整合到一个人身上,便于管理和处理。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doc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建议重新签订合同,不要变更合同主体、不要转让合同。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转让在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转让合同的同时相对的像债权或者是债务也会同样进行转让,那么,为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的为大家整理了相关问题的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1、转让方是不是具有资格。
债权的形成和转让流程
债权的形成和转让流程债权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的权利,也称为债权关系。
债权的形成和转让流程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进行债务合同约定,债权形成后可以通过法定或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
一、债权的形成流程1. 约定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形成首先需要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进行债务合同的约定。
债务合同可以是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或者默示合同,在法律规定下具有法律效力。
2. 债务履行:根据债务合同的约定,债务人需要按时履行债务,包括支付货款、归还借款、提供服务等。
只有债务人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才能确立债权关系。
3. 债权确立:债权是以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的权利形式存在的,当债务人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后,债权关系得以确立。
二、债权的转让流程1. 合同约定: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的可转让性,即债权可以自愿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债权转让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事项。
2. 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需要债权人与第三方(受让人)之间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应包含债权转让的事项,例如转让的债权金额、转让价格、转让方式等。
3. 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协议达成后,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
通知内容可能包括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及变更后的债权人信息。
4. 债权转让登记: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债权转让需要进行登记手续。
债权人或受让人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登记或备案,以确保债权的有效性和转让的合法性。
5. 债务履行与追偿:债务人继续按照债权转让后的约定履行债务,向受让人支付债务金额。
如果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受让人可以行使追偿权利,采取法律手段追求债权的履行。
债权的形成和转让流程是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进行合同约定并履行债务的基础上形成的。
债权转让的流程则需遵循合同约定、协议达成、通知债务人和登记等步骤。
合同和协议的严格执行对于确保债权的有效性和转让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因此在进行债权形成和转让时,各方应详细阐明权益和义务,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顺畅性。
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债权转让,是指通过合同的⽅式,将债权转移到第三⽅的⼀种⾏为。
债权转让的通知⽅式主要⾮为两种,每⼀种⼜有⾃⼰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当然也是有⼀定的条件的,不可以随意转让。
下⾯店铺⼩编将会为⼤家详细的介绍⼀下。
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是怎样的债权转让通知的⽅式⼀般有以下⼆种:⼀是债权⼈通知债务⼈,债权⼈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
但是,如果债权⼈因特殊原因⽆法履⾏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也未偿不可。
另⼀种通知⽅式是债权⼈、受让⼈、债务⼈共同订⽴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务⼈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五条【债权转让】债权⼈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
第五百四⼗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的,该转让对债务⼈不发⽣效⼒。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并变动】债权⼈转让债权的,受让⼈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的除外。
受让⼈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续或者未转移占有⽽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条【债权转让时债务⼈抗辩权】债务⼈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对让与⼈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主张。
第五百四⼗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的,债务⼈可以向受让⼈主张抵销:(⼀)债务⼈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对让与⼈享有债权,且债务⼈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合同产⽣。
第五百五⼗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费⽤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费⽤,由让与⼈负担。
债权转让操作流程
《债权转让操作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了解一下债权转让的操作流程。
啥是债权转让呢?简单说,就是把自己拥有的债权转给别人。
那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第一步,得有个转让的想法。
比如说,小明借给小红100 块钱,这时候小明急用钱,就想把这100 块钱的债权转让给小刚。
第二步,得通知债务人,就是告诉小红,这债权要转给小刚啦。
第三步,得签个转让协议。
就像咱们和小伙伴约定一起做游戏,得有个约定一样。
这个协议要写清楚转让的金额、时间啥的。
给大家讲个小故事。
有个叔叔,别人欠他5000 块钱,可他突然生病住院需要钱,就把这债权转让给了另一个朋友。
他们按照流程,通知了欠钱的人,签了协议,最后顺利完成了转让,叔叔也有钱治病啦。
第四步,转让完成后,新的债权人,也就是小刚或者那个叔叔的朋友,就可以向债务人要钱啦。
同学们,债权转让听起来有点复杂,但是只要按照这几步来,就能顺利完成。
《债权转让操作流程》同学们,咱们来聊聊债权转让的操作流程。
比如说,小花借给小瓜200 块钱,后来小花想买个漂亮的书包,但是钱不够,这时候她就想到了债权转让。
那第一步呢,小花得先确定自己真的要转让这个债权。
第二步,她要告诉小瓜,“我要把这200 块钱的债权转给小果啦。
”第三步,小花和小果得签个协议,上面写清楚这200 块啥时候借的,啥时候转让的。
我再给大家讲个例子。
有个阿姨,别人欠她 1 万块钱,她孩子要上兴趣班急需用钱,阿姨就把债权转让给了一个熟人。
他们按流程通知了欠钱的人,签好协议,熟人顺利拿到了钱,阿姨的孩子也能去上兴趣班了。
最后一步,转让完成后,新的债权人,像小果或者阿姨的熟人,就可以找债务人要钱啦。
同学们,虽然债权转让的操作流程有点麻烦,但是只要咱们一步一步来,就能弄明白啦。
债权转让法律规定 及参考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债权转让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法律问题由于《合同法》条文容量的有限性及实践中当事人对法律的了解甚微或者无知,造成许多的债权转让纠纷。
债权转让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法律问题:分清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关系;可转让债权的内容;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承担的责任。
一、分清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关系1.四者的概念区别(1)所谓合同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
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原债权人的债权,原债权人完垒从合同关系中消失,不再享有原合同的债权。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原债务人。
(2)债务转让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
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债务承担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3)所谓向第三人履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由债务人将债务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没有因为接受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合同法债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债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物权是一种很重要的财产权利,与之相对应的是债权,无论是物权,还是债权,都可以按照所有人的意愿进行转让,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权利,我国了覅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合同法债权转让需要遵守的规范有哪些呢?▲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权转让通知《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
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
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权转移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转移,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
债权转移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债权转移涉及到法律关系的变动,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债权转移的概念、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债权转移的概念债权转移,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
在债权转移中,原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债权转移可以部分转移,也可以全部转移,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债权转移的条件1. 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
债权转移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债权,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债权、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等。
2. 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具有可让与性,以下几种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 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权转移的合意。
债权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商一致,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4. 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移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债权转移的程序1. 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转让的债权范围、转让期限、转让费用等内容。
2. 债权人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应当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并要求债务人按照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约定履行债务。
3. 债务人确认债权转让。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当确认债权转让,并按照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约定履行债务。
五、债权转移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丧失债权。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丧失债权,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 债务人变更。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由原债权人变更为受让人。
3. 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债权转让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债务,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债务转移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债务转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常见的一种现象,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基于一定的原因,将其债权或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债权债务转移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后果多样。
本文将从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特征、转移方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特征1. 债权债务转移具有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转移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未经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同意,不得转移。
2. 债权债务转移具有平等性。
债权债务转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债权债务转移具有一致性。
债权债务转移后,受让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受让人与原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债权债务转移的方式1. 协议转移。
债权人与债务人、受让人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约定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方式、期限等。
2. 法定转移。
依据法律规定,如继承、赠与、企业合并、分立等情形下,债权债务转移无需三方协商,由法律规定自动转移。
3. 通知转移。
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未经通知,该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四、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1. 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债权债务转移后,原债权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尤为重要。
受让人应当承担原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原债权人权益不受损害。
2. 债务人权益的保护。
债权债务转移后,债务人权益的保护也不容忽视。
债务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不得以转移债务为由逃避责任。
3. 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债权债务转移可能涉及第三人权益,如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等。
在转移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4. 法律责任的承担。
债权债务转移过程中,如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导致转移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合同效力的延续。
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
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在债权让与过程中,债权通知的效力是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对债权让与通知的定义、效力范围、通知方式以及通知时间进行探讨。
一、债权让与通知的定义债权让与通知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事实告知债务人的行为。
这种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一般建议采取书面形式。
债权让与通知的作用在于使债务人知晓债权已发生转移,从而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二、效力范围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范围涉及到该通知是否仅对特定的债务人或债权人产生效力,还是对全体债务人和债权人产生效力。
通常情况下,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仅及于被通知的特定债务人,而不会影响其他未被通知的债务人或债权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在债权有多个债务人或债权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需要将债权让与通知告知全体债务人或债权人,以确保债权的完整性。
三、通知方式债权让与通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书面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
其中,书面通知是最传统的方式,它具有正式、庄重的特点,有利于确保各方明确债权让与的事实。
然而,书面通知的缺点在于成本较高,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够便捷。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邮件和传真也逐渐成为债权让与通知的常见方式。
这两种方式具有成本低、速度快、便于操作等优点。
特别是对于跨地区或跨国界的债权让与,电子邮件和传真能够大大提高效率,减少通信延误带来的风险。
然而,无论选择哪种通知方式,都应注意确保通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涉及重要债权让与时,建议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通知,以防止因某种通信方式故障而导致通知不成功。
四、通知时间债权让与通知的时间通常是在债权让与协议达成后,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前。
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如下:1、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让与协议,明确债权转移的事实和相关细节;2、债权人将债权让与协议以挂号信、快递等方式送达受让人;3、受让人在收到债权让与协议后,应尽快确认并回复债权人;4、债权人在收到受让人的确认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但是上述规定并未限制通知的形式。
通知的形式并非只有书面形式一种,口头通知亦可。
因此,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等其他形式通知债务人,只要债权人能证明其确实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债务人即可。
如果债权人就债权转让事宜未通知债务人或者无证据证明,并不能导致债权转让无效,只是因为债务人未受通知,债务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约定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债务人的债务履行适当。
如果债权受让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可以以其未受通知为由抗辩,并拒绝履行。
另,2001年4月2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
但是,实践中,应当慎用,如果债权转让通知能够送达债务让人(无论书面或者口头),那么采用公告的方式可能达不到通知的法律效果。
关于债权转让法律规定
关于债权转让法律规定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权转让通知《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
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
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
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
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
民法典合同篇关于债权多重让与的规定
民法典合同篇关于债权多重让与的规定你知道吗?咱们平时买东西,签合同,总会碰到这种情况:债权转让。
这种事情大家都不陌生,反正债权这东西就像是传家宝,原本是一个人持有,结果突然之间就传给了另一个人。
怎么转?怎么转得清清楚楚?这就涉及到一个话题——债权的多重让与。
简单说,债权多重让与就是一个债权可以被多个债权人同时让渡给不同的人。
就像你本来把家里的老爷车卖给了一个朋友,可是你在交易的过程中又突然遇到一个更想要车的买家,你是不是也能把车卖给他呢?答案是可以的。
不过,问题就来了:如果两个买家都觉得自己是车的合法拥有者,吵起来怎么办?这就跟《民法典》上的债权多重让与有点儿相似了。
让我们先来理清楚这些概念。
债权是指你有权向别人索取一定的财产利益,比如借款、买卖合同中的应付款项等等。
而债权的让与,就是债权人把自己对债务人的索偿权利,转交给第三方。
简单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收债”的权利卖给别人。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多重让与就像是在“转让”过程中不小心卖给了两个不同的“买家”。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必须通知债务人。
而如果债权发生了多重让与的情况,谁先通知债务人,谁就更有“优先权”哦。
这就像两个人同时给你抢同一件商品,谁先抢到谁就得到了所有权。
是不是听起来有点像“先到先得”的道理?说到这里,可能你会问,那万一发生了争议,债务人该怎么办?也就是说,如果多个债权人都已经跟债务人约定了债权转让的事情,债务人岂不是会很混乱?别急,民法典里早就给出了答案。
债务人不用担心,因为他只需要认清楚通知他的人,谁先通知了谁就得到了债权。
如果两个债权人都已经通知了债务人,那他得看看到底谁先“登门”找他签字,最后确认债权的归属。
就像一个人买车,哪个买家先给车主送了定金,车主肯定要先考虑他的需求。
然而,很多时候,债务人可能并不知道有多个债权人要抢这个债权。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如果一直没有被通知,反而是最为“幸运”的。
因为他在法律上不用为这些债权转让做什么额外的“准备工作”,只要按原定合同履行,债务关系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1.关于债权转让通知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
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
因口头通知形式一般情况下无法保存证据,导致无证据证明已通知的事实。
据此,债务人就会提出因债权人未按《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对其不发生效力的抗辩。
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因债务人抗辩理由成立,法官便判决驳回原告即受让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转让通知函怎么写,如何理解债权转让通知函怎么写?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在债权转让时,有的原债权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叫新债权人自己或者是另外的人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新债权人就拿着债权转让通知函、欠条告诉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叫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
这是绝对不行的,这种通知也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许多的债权转让通知函中,常约定由第三方承担债务,究其原因是债权人担心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有限,由债务人提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合同中来,由三方约定,债权转让通知函履行完毕后,所形成的债务由第三方承担。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函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债务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债务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债务债权转让是通过合同来履⾏的,债权⼈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利,债权⼈是否⾏使该项权利,完全取决于权利⼈⾃⼰的意志和⾃由,但权利⼈⾏使权利要以合法为原则。
那么,民法典债务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店铺⼩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章,欢迎⼤家阅读了解!⼀、民法典债务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基于个⼈信任关系⽽发⽣的债权。
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债权;专为特定债权⼈利益⽽存在的债权。
例如专向特定⼈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
例如,竞业禁⽌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
例如已经产⽣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债权相分离⽽单独让与。
按照当事⼈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相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因⽽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3.让与⼈与受让⼈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
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个必备条件。
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当事⼈⽆法知道转让⼈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转让。
转让通知应送达对⽅当事⼈。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定程序。
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续的,如果不履⾏相应⼿续,债权转让⽆效。
⼆、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四⼗五条【债权转让】债权⼈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
债权债务转让后起诉的案由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后起诉的案由有哪些债权⼈与债务⼈可以转让债权或者债务,转让债权债务要签订转让协议书,;,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后起诉的案由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转让后起诉的案由有哪些债权债务转让后,因债权债务产⽣纠纷的,起诉的案由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或者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合同纠纷68、债权⼈代位权纠纷69、债权⼈撤销权纠纷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债权转让的条件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与受让⼈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债权转让必须遵守⼀定程序。
第⼀、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以⽆效的债权转让他⼈,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第⼆、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信任关系⽽发⽣的债权、以特定⾝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由于债权⾃⾝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三、债权⼈与受让⼈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种处分⾏为,必须符合民事⾏为的⽣效条件。
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的意思表⽰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是⾃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效⼒”。
债务转让法律规定咨询(3篇)
第1篇一、引言债务转让,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债务转让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债务转让的合法、合规进行,不仅关系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本文将从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债务转让的效力、债务转让的程序等方面进行咨询,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当通知债权人。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移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应当通知第三人。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移无效。
”三、债务转让的效力1. 有效条件(1)债务人有转让债务的意思表示;(2)债权人有接受债务转让的意思表示;(3)债务转让符合法律规定。
2. 效力(1)债务转让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
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2)债务转让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受让人应当接受债务,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3)债务转让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债权人有权向受让人追索债务。
四、债务转让的程序1. 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债务转让的申请;2. 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3. 债务人与受让人签订债务转让协议;4. 债务人将债务转让协议送达债权人;5. 债务人将债务转让协议送达受让人;6. 受让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五、债务转让的特殊情况1. 部分债务转让部分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债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部分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2. 连带债务转让连带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同时,要求债权人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连带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解除购房合同的债权转让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购房合同成为人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可能会被解除。
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涉及到债权转让的问题。
本文将就解除购房合同的债权转让进行探讨。
一、解除购房合同的概念解除购房合同是指购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终止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解除购房合同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协议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解除购房合同中的债权转让在解除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债权转让的问题。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以下是解除购房合同中债权转让的几种情况:1. 协议解除:在协议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此时,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承担原债权人的义务。
2. 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债权人也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债权转让必须征得债务人同意。
在法定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债务人通常已经违约,但仍然需要征得其同意。
(3)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在转让债权后,合同债权人应当将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了解债权转让的情况。
三、解除购房合同中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 债权转让必须合法。
在解除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债权转让必须征得债务人同意。
在法定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即使债务人已经违约,也需要征得其同意。
3.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在转让债权后,合同债权人应当将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了解债权转让的情况。
4. 债权转让可能涉及税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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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我们知道,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债权是可以转让给第三人的,由债务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债权转让没经债务人同意2017年2月4日,张某向林某借款1万,约定一年后还款,但到期后张某找各种理由拖延偿还。
某日,林某遇到邻居张某,谈到张某拖欠房款不还之事,张某说他还欠着张某1万元借款未还。
林某觉得对张某追款无望,遂将1万元债权转让给了张某,并通知了张某,张某以此要求与张某进行抵消,王则认为,张某与林某之间的债权转让没有征得其同意,且张某与林某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该债权转让无效,不同意抵消。
在要求张某还款吴某的情况下,张某将张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林某与张某之间的债权转让无效,张某偿还欠他的1万元。
[法律解读]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双方另有约定外,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只要债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转让债权协议,且通知了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可见债权转让不必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告知义务债权转让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故法院判决林某与张某之间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张某有效,张某可以凭此债权对张某行使抵消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
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一是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是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
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
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债权转让的知识拓展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吗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
从审判实践看,如果严格限定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为转让人,那么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合意达成后,转让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时,受让人有可能错失行使债权的时机,进而遭受损失。
从诉讼角度来看,如果双方的债权债务事实客观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为了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即使通知的行为存在瑕疵,也应当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这样更有利于客观、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两种通知的法律效果应同等。
来源:(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zw/198548.html)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借条丢失后能否讨回借款四招教你如何讨债/zw/703661.html∙离异家庭重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zw/703660.html∙欠款无法偿还以房屋出租为偿还协议书(2018最新)/zw/703659.html∙债务转让三方协议范本2018最新/zw/703658.html∙保险代位权的知识 /zw/703657.html∙著作权内容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拥有什么权利/zw/703656.html∙转让债权履行后对方拒办理抵押解除手续怎么办/zw/703655.html∙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zw/703654.html∙合伙人退伙时出具借条怎样认定其法律性质/zw/703653.html∙借条怎么打对借款人有法律效力/zw/703652.html∙国债的概念与特点是什么/zw/703651.html∙人身保险合同引发纠纷可否由法院主持调解/zw/703650.html∙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zw/703649.html∙借款合同偿还纠纷如何分配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举证责任/zw/703648.html∙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什么样子的/zw/703647.html∙对到期债权诉讼的保全/zw/703646.html∙租借商场场地办活动再借款未按规定还款被起诉/zw/703645.html∙擅自转让股权纠纷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如何/zw/703644.html∙纳税担保不当会有什么后果/zw/703643.html∙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zw/703642.html∙借款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zw/703641.html∙债务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是否承担债务/zw/703640.html∙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认定的方法/zw/703639.html∙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能否继续行使抵押权/zw/703638.html∙商业秘密的特征 /zw/703637.html∙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zw/703636.html∙借钱两年了不还,现补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zw/703635.html∙离婚后是否还应共同偿还存续期间的债务/zw/703634.html∙民间抱养小孩如何入户/zw/703633.html∙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利息的给付/zw/703632.html∙打欠条或借条需要按手印吗/zw/703631.html∙只负责送货 /zw/703630.html∙债务重组属于并购的种类吗/zw/703629.html∙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zw/703628.html∙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的利率/zw/703627.html∙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为何债权会被认定为无效/zw/703626.html∙小伙救同事溺亡被说成玩水家属起诉到法院获赔22万/zw/703625.html∙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如何处理/zw/703624.html∙以借款人名义出具借条就应承担还款责任/zw/703623.html∙以“分手费”为由订立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zw/703622.html∙向银行贷款未能及时还款能否优先受偿抵押房产/zw/703621.html∙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吗/zw/703620.html∙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起诉要具备什么条件/zw/703619.html∙债务人未如期还款担保人为何被判不用承担保证责任/zw/703618.html∙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zw/703617.html∙没有借钱能收回借款吗债权人没有借条如何维权/zw/703616.html∙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zw/703615.html∙怎样写欠条 /zw/703614.html∙诉讼活动应当诚信不得恶意制造/zw/703613.html∙淘宝店铺租赁合同纠纷违反淘宝经营规则的合同是否无效/zw/703612.html∙债权转让以起诉方式通知可以吗/zw/703611.html∙老赖欠钱不还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否强制执行/zw/703610.html∙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zw/703609.html∙债务人逾期还款借款利息应如何计算/zw/703608.html∙欠条手写与打印的效力有什么区别/zw/703607.html∙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 /zw/703606.html ∙非法拘禁逼欠债人写下欠条法院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zw/703605.html∙证券商向股民贷款是否属非法借贷/zw/703604.html∙借款人跑路要如何追债/zw/703603.html∙因违约金过高而产生纠纷违约方可否请求法院适当减少/zw/703602.html∙债权担保有什么内容 /zw/703601.html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zw/703600.html∙用证据锁链“拴住”欠债人亡夫遗孀赢官司/zw/703599.html∙代表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zw/703598.html∙男子被情人要挟写下10万借条请求撤销被驳回/zw/703597.html∙企业悬空金融债务是什么/zw/703596.html∙债务人将顶账房屋私自销售能否要求偿还借款/zw/703595.html∙借钱一万元怎么强制执行/zw/703594.html∙夫妻双方能否为彼此借款担保/zw/703593.html∙女子被困共享汽车半小时砸窗逃生却被要求赔偿引热议/zw/703592.html∙恋人分手算感情账一方写下的欠条有效吗/zw/703591.html∙孔月佳诉上海捷邦交通安全新材料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纠纷案/zw/703590.html∙为抹零头男顾客羞辱挑衅店员店长报警立马脚底抹油开溜/zw/703589.html∙借条多少钱要转账证明/zw/703588.html∙将利息预先扣除的借款纠纷如何确定其借款数额/zw/703587.html∙关于美国亲属移民对经济担保人的要求具体有哪些/zw/703586.html∙网传富婆狂刷四百万购物实为生病女孩确诊脑癌只花5万/zw/703585.html∙约定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履行是否有效/zw/703584.html∙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申请表/zw/703583.html∙债权人不接受还款并拒还质押物应如何维权/zw/703582.html∙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zw/703581.html∙民间借贷利息偿还的方式是什么/zw/703580.html∙合同约定要严守一旦违约要赔偿/zw/703579.html∙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zw/703578.html∙未及时偿还贷款夫妻是否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zw/703577.html∙公司债权债务拆分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 /zw/703576.html∙以新贷归还旧贷不是同一保证人是否继续担保/zw/703575.html∙债务人还款期限该怎么确定/zw/703574.html∙女生地铁晕倒大妈假意施救顺走手机索要八百酬金才肯返还/zw/703573.html∙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zw/703572.html∙借条落款书写格式2018才有效/zw/703571.html∙李嫣四字慈善拍卖拍出26万慈善法中的税收问题/zw/703570.html∙上市公司债权转让需披露吗/zw/703569.html∙贷款人违约会有什么后果/zw/703568.html∙债权人提起代位权之诉次债务人可否行使抵销抗辩权/zw/703567.html∙行使税收代位权条件有哪些/zw/703566.html∙借条白纸黑字法院为何不支持债权人/zw/703565.html∙债务人死后其生前个人债务如何处理/zw/703564.html∙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解决/zw/703563.html∙债务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样追债/zw/703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