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土类基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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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1、引用文件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2、施工准备
2.1作业条件
下承层已通过各项指标验收,其表面平整、坚实,压实度、平整度、纵断高程、中线偏差、宽度、横坡度、边坡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当下承层为新施工的水稳或石灰土层时,应确保其养护期在7d以上。

路肩填土、中央分隔带填土已完成。

施工前对下承层进行清扫,并适当洒水湿润。

相关地下管道的预埋及回填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配合比,确定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容量。

施工前进行100~200m试验段施工,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效果、压实虚铺系数和施工方法。

2.2材料及机具
2.2.1材料
1)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2)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的不均匀系数不得小于5,宜大于10。

(2)土中小于0.6mm颗粒的含量应小于30%。

(3)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

(4)稳定土的颗粒范围和技术指标宜符合下表规定。

表10.2.1水泥稳定土类的颗粒范围及技术指标
项目
通过质量百分率(%)
底基层基层
次干路城市快速
路、主干路
次干路城市快速
路、主干路
筛孔尺寸(mm)
53 100 ———37.5 —100 100 90 —31.5 —90~100 90~100 —100 26.5 ———66~100 90~100 19 —67~90 67~90 54~100 72~89 9.5 ——45~68 39~100 47~67 4.75 50~100 50~100 29~50 28~84 29~49 2.36 ——18~38 20~70 17~35 1.18 ———14~57 —0.60 17~100 17~100 8~22 8~47 8~22 0.075 0~50 0~30②0~7 0~30 0~7①0.002 0~30 ———
液限(%)———﹤28
塑性指数———﹤9 注:A.集料中0.5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得超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得超过7%;
B.当用中粒土、粗粒土作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底基层时,颗粒组成范围宜采用作次干路基层的组成。

C.砂砾、级配碎石、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钢渣等粒料做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做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

b当做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超过53mm。

c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表10.2.1的规定。

d碎石、砾石、煤矸石等的压碎值: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与底基层不得大于30%;其他等级道路、公路基层不得大于30%,底基层不得大于35%。

e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

f集料中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2.2.2机具
主要机械
1)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或稳定土摊铺机施工时:摊铺机、振动压路机、装载机、水车、运输卡车等。

2)采用平地机施工时:犁、松土机、推土机、平地机、振动压路机、装载机、水车、运输卡车等。

3)小型机具及检测设备:蛙夯或冲击夯、手推车;水准仪、全站仪、3m直尺、平整度仪、灌砂筒等。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施工放样→水泥稳定土类材料拌合→摊铺→碾压→接缝→养护
3.2施工放样
在下承层上恢复中线,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并指示桩上明显标记出基层边缘的设计高程。

中线、边线,标高标记应明显。

水泥稳定土类材料拌合土块应粉碎。

配料应准确,拌合应均匀。

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值,使混合料运到现场摊铺后碾压的含水量不小于最佳值。

在正式拌合前,应先调试所用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量都达到规定要求。

当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调试设备。

在潮湿多雨地区或其他地区的雨季施工时,应采取措施覆盖保护集料,防止雨淋。

应根据集料含水量及时调整加水量。

3.3水泥稳定土类材料拌合
土块应粉碎。

配料应准确,拌合应均匀。

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值,使混合料运到现场摊铺后碾压的含水量不小于最佳值。

在正式拌合前,应先调试所用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量都达到规定要求。

当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调试设备。

在潮湿多雨地区或其他地区的雨季施工时,应采取措施覆盖保护集料,防止雨淋。

应根据集料含水量及时调整加水量。

3.4摊铺
应尽快将拌成的混合料运到铺筑现场。

运输途中应对混合料进行覆盖,减少水分损失。

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或稳定土摊铺机进行摊铺,松铺系数一般取1.3~1.5。

拌合机和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互相匹配。

如拌合机生产能力较小,摊铺机应采用较低速度的摊铺,减少摊铺机停机待料的情况。

在摊铺机后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

水泥稳定土类材料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3h。

应按当班施工长度计算用料量。

3.5碾压
宜先用轻型压路机跟在摊铺机后及时进行碾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继续碾压密实。

经拌合,整形的水泥稳定土应在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碾压。

根据路宽,压路机轮宽和轮距的不同,制定碾压方案应使各部分碾压到的次数尽量相同,路面的两侧应多压2~3遍。

当混合料的含水量为最佳含水量+1%~+2%时,应立即用轻型压路机并配合12t以上压路机在结构层全宽内进行碾压。

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
向中心碾压;没超高的平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碾压。

压路机应逐次倒轴碾压,两轮压路机每次重叠1/3轮宽,三轮压路机每次重叠后轮宽度的1/2,使每层整个厚度和宽度完全均匀地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

碾速头两遍以1.5~1.7km/h 为宜,以后以2.0~2.5km/h为宜。

采用人工摊铺和整形的,宜先用拖拉机或6~8t 双轮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碾压1~2遍,然后再用重型压路机碾压。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掉头或急刹车,应保证基层表面不受破坏。

碾压过程中,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水分蒸发过快,应及时补洒少量的水碾压。

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翻松重新拌合或采用其他方法处理。

在检查井,雨水口难以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小型压实机具或人力夯加强压实。

3.6接缝:
摊铺机摊铺混合料不宜中断,如因故中断,时间过长,应设置横向接缝,摊铺机应驶离混合料末端。

人工将末端含水量合适的混合料整齐。

紧靠混合料放置方木,方木应与混合料压实厚度同厚;整平紧靠方木的混合料。

方木的另一侧用砂砾或碎石回填3m长,其高度应高出方木几厘米。

将混合料碾压密实。

在重新开始摊铺之前,将砂砾或碎石和方木出去,并将下承层顶面清扫干净。

摊铺机返回到已压实层的末端,重新开始摊铺。

应尽量避免纵向接缝。

城镇快速路和城镇主干道的基层宜整幅摊铺,宜采用两台摊铺机一前一后,步距5~8m同步向前摊铺,并一起进行碾压。

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纵缝必须垂直相接,严禁斜接,并符合下列规定:
在前一幅摊铺时,在靠中央的一侧用方木或钢模板做支撑,方木或钢模板的高度应与基层的压实厚度相同。

养护结束后,在摊铺另一幅之前,拆除支撑木(板)。

同日施工的两工段的衔接处,应采用搭接。

前一段拌合整形后,留5~8m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前段留下未压部分,应再掺加部分水泥重新拌合,并与后一段一起碾压。

应注意每天最后一段末端(即工作缝)的处理。

工作缝可按下述方法处理:在已碾压完成的水泥稳定土层末端,沿稳定土挖一条横贯铺筑层全宽约30cm的槽,直挖到下承层顶面。

此槽应与路中心垂直,靠稳定土的一面切成垂直面,并放与压实厚度等厚的方木紧贴其垂直面。

用原挖出的素土回填槽内其余部分。

第二天,邻接作业段拌合后,除去方木,用混合料回填。

靠近方木未能拌合的一小段,应人工进行补充拌合。

整平时,接缝处的水泥稳定土应较已完成断面高出约5cm,以利形成平顺的接缝。

在新混合料碾压过程中,应将接缝修整平顺。

3.7养护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分层施工时,下层水泥稳定土碾压完成后,在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宜养护7d后铺筑上层水泥稳定土。

在铺筑上层稳定土之前,应始终保持下层表面湿润。

铺筑上层稳定土时,宜在下层表面撒少量水泥或水泥浆。

底基层养护7d后,方可铺筑基层。

每一段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开始养护。

应保湿养护,养护结束后,须将覆盖物清理干净。

基层也可采用沥青乳液养护。

沥青乳液的用量按0.8~1.0kg/㎡选用,宜分两次喷洒。

第一次喷洒沥青含量为35%的满裂沥青乳液,第二次喷洒浓度较大的沥青乳液。

养护期间应断绝交通。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
4.1.1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的不均匀系数不得小于5,宜大于10。

2)土中小于0.6mm颗粒的含量应小于30%。

3)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

4)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5)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厂批次,每批次抽查一次;
检查方法:查检验报告、复验。

4.1.2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镇快速路、主干道基层不小于97%;底基层不小于95%
2)其他等级道路基层不小于95%;底基层不小于93%。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1点。

检查方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4.1.3基层、底基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2000㎡抽检1组。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4.2一般项目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

5、成品保护
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除洒水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洒水车应在养护区段以外的路段上调头。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

应洒水、保湿养护7d以上,确保基层表面的潮湿状态。

养护期结束后,应及时铺筑上一层基层或面层,当不具备铺筑面层的条件时,应先做好封层,并在表面撒布石屑进行保护。

禁止在已施工完的基层上堆放材料和停放机械设备,防止破坏基层结构。

应做好临时路面排水,防止浸泡已施工完的基层。

6、注意事项
6.1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应根据施工特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现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机械设备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机械操作手应经培训持证上岗,不得疲劳作业。

机械路拌时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维修。

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基层施工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卸料、摊铺、碾压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现场配合机械施工人员应集中注意力,面向施工机械作业。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6.2应注意的环境问题
施工垃圾应及时运至合格的垃圾消纳地点,施工污水应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采用底噪机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进行专项隔离,减少噪声扰民。

采用有封闭设施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减少遗撒及扬尘污染。

对施工便道应采取硬化措施并进行日常养护,洒水保湿抑制灰尘;在施工现场的出口设清洁池或车轮清洗设备。

对现场的存土场、裸露地表采用防尘网覆盖、
喷洒抑制剂或进行临时绿化处理。

7、质量记录
7.1 水泥稳定土基层原材料质量进场检验及复检记录。

7.2 灌砂法或灌水法压实度试验记录及击实报告。

7.3 7d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记录。

7.4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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