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总则(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投产的,从事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的独立法人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二)本规范条件中的再制造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对旧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基本要求(一)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其施工建设应满足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企业不得位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湿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0年)。
(四)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
(五)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能够出具近三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相关材料,下同)。
三、再制造能力(一)企业应配备再制造相关的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具备拆解清洗、无损探伤、检测评估、加工集成、性能检验检测等能力。
鼓励应用智能化、数字化装备,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开展再制造。
(二)企业应制定规范、完整的质量检验标准,在旧件入厂、生产过程、产品出厂等各环节关键控制点开展质量检测。
DB13 2322-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4.1.5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通过同时测定处理前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气量, 以被去除的非甲烷总烃与处理之前的非甲烷总烃的质量百分比计,具体见式(1):
3
4.2.3 储存真实蒸气压≥5.2kPa 但<27.6kPa 的设计容积≥150m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
3
真实蒸气压≥27.6kPa 但<76.6kPa 的设计容积≥75m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 采用内浮顶罐;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型、双封式等高效密 封方式; b) 采用外浮顶罐;外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 机械式鞋型等高效密封方式; c) 采用固定顶罐,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3
DB13/ 2322—2016
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
3
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单位为mg/m 。 3.21
最低去除效率 大气污染物经净化设施处理后,应达到的被去除的污染物与净化之前的污染物的质量的百分比。 3.22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3.23 现有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或工业生产设施。 3.24 新建企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和扩建的生产企业或设施。 3.25 企业边界 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
酸洗废水处理方案
-认真记录运行数据,为运行管理和环保部门提供依据。
六、结论
本方案针对酸洗废水的特性,设计了一套完善的处理系统。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有效降低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同时,注重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操作,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废水水质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酸洗废水主要来源于金属加工过程中的酸洗、碱洗、除油等工序,其主要污染物为pH值、COD、SS、酸碱度等。
2.处理目标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以下处理目标:
(1)pH值:6-9;
(2)COD:≤100mg/L;
(3)SS:≤70mg/L;
二、设计标准与原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地方环保法规。
2.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相关行业标准。
3.采取先进、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4.节能降耗,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5.考虑企业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扩建空间。
三、废水特性及处理目标
(2)排放口:废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通过排放口排放至受纳水体。
五、运行维护与管理
1.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3.对废水处理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及时调整处理工艺,确保废水处理效果。
4.做好运行记录,为设施运行管理和企业环保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2.化学处理
-混凝反应池:通过添加混凝剂和助凝剂,促使悬浮物和胶体形成絮体。
机械制造环保措施
机械制造环保措施在当前世界环保意识日益高涨的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探索更加环保的制造方法和工艺。
机械制造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之一,在推动绿色制造方面也积极探索和努力,通过引入新技术、改进生产方法等手段逐步优化生产流程和产品性能,推动着绿色化发展。
减少废气排放机械制造行业的许多工艺和生产过程都需要大量使用燃料或燃气等能源,这些燃料燃烧后会产生大量废气,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
为了减少机械制造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采取以下环保措施是必要的:1.使用燃气净化装置。
这些装置可以去除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能够有效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使用低排放燃料。
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燃料,比如使用低硫煤等低排放燃料,可以减少废气排放。
3.优化机械生产流程。
优化机械生产流程,减少能源消耗,同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减少废水排放机械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
这些废水含有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很大威胁。
为了减少机械制造行业的废水排放,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1.采用封闭式生产方式。
通过采用封闭式生产方式,将生产过程中的水循环利用,使得废水量减少。
2.废水处理。
使用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将生产过程中的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的有害物质,达到废水排放标准。
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机械制造行业,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也不容忽视。
一些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铜、铝、汞、铅等,会通过工业废水排放到水源中,从而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系统。
所以要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需要采取以下环保措施:1.固废利用。
将部分固废进行分类,通过再生再利用的方式,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回收物资资源,降低企业成本。
2.推广绿色工艺。
增强企业环保意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让机械制造行业向绿色化的方向发展。
结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械制造行业必须逐渐转向绿色环保方向,不断探索绿色制造、资源节约等新型的环保技术和方法,将环保理念贯穿于整个机械制造生产过程中。
机械制造企业水处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机械制造企业水处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机械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水量不断增加,污水排放问题也日益突出。
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完善和越来越重的生态环保意识,机械制造企业水处理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分析机械制造企业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问题分析1. 污水排放超标由于机械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用水量大,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对水资源进行开发,无序排放生产废水。
导致企业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化学物质和有害物质,超出环保指标。
2. 污水处理设施陈旧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上存在问题,设施老化、效率低下。
经常发生故障,处理效果不佳,导致排放出的污水仍然存在严重的污染物超标问题。
3. 管理水平不高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对污水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专业的环保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对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及时,使得设备运行效率低下。
4. 产生大量废水机械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但对于这些废水的处理和利用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导致大量的水资源被浪费,未能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二、对策分析1.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以全面治理工业污染为目标,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更新污水处理设备。
引进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提高废水处理的效率和减少排放浓度,确保排放的污水达标。
2. 提高环保意识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大对污水处理设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发展循环经济机械制造企业需要将废水转化为资源,进行废水资源化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引导企业开发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技术,如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水回用系统等,降低用水量和废水排放,实现节水减排。
4.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机械制造企业的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提高环保投入,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各工业行业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一)
1978378 49983 10372 14322 27806 9468 245
102981 37304 33571 3110 153875 11395 16480 8355
519 318705
1379 726 61423 323233 42982 47467 6028 2809 47814 26832 186888 35565 15880 19600 10455 40202 7964 14214 9902 2087 269 251565 234172 3503 12600 35332
1818921 42019 9845 12777 21290 8999 200 83950 32276 29174 2772
146122 11242 15437 7480
488 286468
1289 650 59940 295016 40756 44032 5856 2616 44457 25072 179143 29306 14979 18967 9860 38729 7493 13474 9398 1982 255 246456 229412 3154 12399 28177
156
各工业行业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三)
(2004)
单位:吨
行业名称
氰化物
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石油类
氨氮
行业总计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其中:水泥制造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其中:火力发电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引言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其中含有各种污染物质。
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公共卫生,制定相应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必要的。
国内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根据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工业废水的排放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污染物限值:工业废水中的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必须控制在特定的限值范围内,包括悬浮物、重金属、有机物等。
2. pH值范围:工业废水的pH值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确保废水的酸碱平衡。
3. 生物毒性:工业废水对生物的毒性必须得到控制,以免影响水生态系统的健康。
4. 高效脱盐:对于含盐量较高的工业废水,必须进行高效的脱盐处理,以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监测与处罚为了确保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关部门将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采取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生产等。
建议和改进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排放的标准和管理,以下建议和改进可予以考虑:1. 完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确保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检查体系,并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 提高技术支持:加大对工业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和支持力度,提供更多先进的废水处理设备和技术。
结论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通过合理的标准限值和严格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产的目标。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来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国办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
立足我国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系统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着力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
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
——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根据各类废弃物来源、规模、资源价值、利用方式、生态环境影响等特性,分类明确废弃物循环利用主体责任和技术路径,因地制宜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运转效率。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
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开辟新领域、塑造新动能,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工业废水 排放标准
103
104
104
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1)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5
六价格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6
总碑
0.1
3
总镉
0.01
7
总铅
0.1
4
总络
0.1
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1)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GB21907-2008
2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8-2013
10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6-2008
2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11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5-2008
23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
标
准
值
序号
选择控制项
标准值
1
总银
0.0
5
23
三氯乙烯
0.3
2
总镀
0.0
02
24
四氯乙烯
0.1
3
总银
0.1
25
苯
0.1
4
总铜
0.5
26
甲苯
0.1
5
总锌
1.0
27
邻二甲苯
0.4
6
总镒
2.0
28
对二甲苯
0.4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一、前言机械制造企业是我国制造业中的紧要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进展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然而,机械制造企业面对的安全问题也同样紧要。
随着国家对安全管理的日益严格要求和人们对安全意识的渐渐加强,机械制造企业应当认真对待安全问题,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一)建立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机械制造企业应建立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引导、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督导等工作。
(二)订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其中包括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还应订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本领。
(三)安全职责体系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职责体系,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利,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每位员工对安全的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计划和监测体系,监督安全活动的实施,并适时调整安全计划和监测结果。
企业还应在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惩罚等方面加强执行力度。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体系机械制造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育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管理、安全技能操作和安全急救等方面的培训,特别是进行高处、机动车操作等作业前须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制度机械制造企业应订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灭火器材的维护使用。
在工业生产区域设立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材齐备、易于使用和操作,布置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安全库房和维护,订立和组织演练消防预案。
(二)场所、设备用电安全制度机械制造企业应建立场所、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防备电器故障发生,严格遵守电器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确保电器安全生产的目标。
河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
ICS 13.020.40Z 05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 2322—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Emission Control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2016 - 02 - 24 发布2016 - 02 - 24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环境工程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书彬、赵树慈、倪爽英、王洪华、曹鹏、雷永从、鲍晓磊、张焕坤、陆雅静、赵卫凤、周琳、李媚、成国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DB13/ 2322—201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二〇二一年六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行业概况 (3)2.1行业规模现状 (3)2.2行业分布概况 (3)2.3行业发展趋势 (6)3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6)3.1环境保护政策及标准要求 (6)3.2行业及市场发展要求 (6)3.3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7)4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8)4.1酿造工业主要生产工艺及废水特点 (8)4.2酿造工业水污染物防治技术 (13)4.3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污现状 (14)5主要内容技术指标确立 (23)5.1标准修订原则 (23)5.2标准名称及适用范围 (23)5.3术语和定义 (23)5.4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24)5.5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及制定依据 (24)5.6监测要求 (37)5.7实施与监督 (38)6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38)6.1国内酿造工业相关排放标准 (38)6.2国外酿造工业相关排放标准 (38)6.3本标准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比对 (39)7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43)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43)7.2实施本标准的经济技术分析 (43)8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45)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出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等十个方面的措施,江苏省也陆续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
为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规划管理要求,发挥生态环境标准对环保执法监督、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减排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撑作用,健全和加强我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苏政办发〔2019〕26号),进一步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规范引导我省酿造工业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2016年3⽉,河北省环保厅印发河北省地⽅标准《⼯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标准对⼯业企业VOCs排放做了详细的规定。
全⽂如下: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环境⼯程技术中⼼。
本标准主要起草⼈:邢书彬、赵树慈、倪爽英、王洪华、曹鹏、雷永从、鲍晓磊、张焕坤、陆雅静、赵卫凤、周琳、李媚、成国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于现有和新建⼯业企业或⽣产设施的废⽓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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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516空⽓质量甲醛的测定⼄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中颗粒物和⽓态污染物采样⽅法GB/T8017⽯油产品蒸⽓压的测定雷德法HJ/T32固定污染源排⽓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林分光光度法HJ/T33固定污染源排⽓中甲醇的测定⽓相⾊谱法HJ/T38固定污染源排⽓中⾮甲烷总烃的测定⽓相⾊谱法HJ/T55⼤⽓污染物⽆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75固定污染源烟⽓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HJ/T7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HJ/T397固定源废⽓监测技术规范HJ583环境空⽓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相⾊谱法HJ584环境空⽓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硫化碳解吸-⽓相⾊谱法HJ644环境空⽓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相⾊谱-质谱法HJ683环境空⽓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效液相⾊谱法HJ732固定污染源废⽓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袋法HJ733泄漏和敞开液⾯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4固定污染源废⽓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相⾊谱-质谱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
机械加工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机械加工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为提升机械加工行业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可作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环境监管的参考。
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职责加强对产废单位的环境监管,督促产废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指南的各项制度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本指南所称机械加工行业是指在GB/T4754中列明广泛分布的33金属制品业(不包括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若包含机械加工工艺参照本指南执行。
二、制定依据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三、术语和定义(一)固体废物。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工业固体废物。
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废物的排放标准
工业废物的排放标准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指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未经处理外排达标和经过处理后外排达标两部分。
工业废水处理量:指报告期内各种水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工业废水量,包括处理后外排和处理后回用的工业废水量和虽经处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废水量。
如车间和厂排放口均有治理设施,并对同一废水分级处理时,不应重复计算工业废水处理量。
工业废气排放量: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量,按标准状态…273K,101325Pa‟计算。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指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数量。
烟尘排放量:指企业厂房内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数量。
工业粉尘排放量:指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重量,如钢铁企业的耐火材料粉尘、焦化企业的筛焦系统粉尘、烧结机的粉尘、石灰窑的粉尘、建材企业的水泥粉尘等。
不包括电厂排入大气的烟尘。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酸性或碱性废石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的pH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
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
《工业循环水系统水质规范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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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工业循环水系统水质规范与要求》一、工业循环水系统概述工业循环水系统定义工业循环水系统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满足生产设备冷却、洗涤、加热等需求,通过循环使用水资源,达到节水、节能、减少污染的目的。
它主要由水泵、管道、冷却塔、换热器、过滤器等设备组成,通过水处理技术维持水质稳定,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工业循环水系统组成工业循环水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水泵:用于为系统提供动力,将水从水源输送到需要的地方。
2)管道:用于输送循环水,连接各个设备。
3)冷却塔:用于散发热量,降低水温。
4)换热器:用于在设备间进行热量交换。
5)过滤器:用于过滤水质,防止水质恶化。
6)水处理设备:用于处理水质,维持水质稳定。
工业循环水系统分类根据用途和运行方式,工业循环水系统可分为以下几类:1)封闭式循环水系统:水质不易受到外部污染,运行较为稳定。
2)开放式循环水系统:易受到外部污染,需加强水质处理。
3)直流式循环水系统:水在系统中不断更换,适用于水质较差的环境。
4)混合式循环水系统:结合封闭式和直流式的特点,适用于水质要求较高的环境。
综上所述,工业循环水系统在工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其定义、组成和分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设计和运行循环水系统,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水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二、工业循环水系统水质指标水质指标分类工业循环水系统的水质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pH值、溶解氧、总硬度、总碱度、悬浮物、溶解固体、氨氮、磷、硫化物、氰化物等。
机械行业法律法规
机械行业法律法规机械行业是一个关键的制造业领域,涵盖了各种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和维护。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机械行业也面临着许多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械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
1. 《机械产品质量法》《机械产品质量法》是机械行业的核心法规之一,旨在保障机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该法规规定了机械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和检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
制造和销售机械产品的企业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机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规程》《机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规程》是保障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法规。
该规程明确了机械工业企业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维护保养、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机械产品标志法》《机械产品标志法》是机械行业的管理法规之一,要求机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的标志和标识。
产品标志可以告知用户产品的性能、型号、使用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同时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跟踪机械产品的流通使用情况。
4. 《机械行业环境保护法规》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机械行业也需要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
这些法规包括机械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标准和处理要求,以及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等。
机械企业应积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5. 《机械行业知识产权法规》知识产权在机械行业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保护了企业的创新成果和竞争优势。
机械行业的知识产权法规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企业在研发和销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并依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除了上述列举的法律法规外,还有许多其他适用于机械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消防法等。
机械企业应关注并遵守所有适用于自身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研究
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研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机械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然而,与之相应的是机械制造业的无组织排放问题日益突出,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成为当务之急。
一、问题背景由于机械制造业所需的原材料众多,工艺流程复杂,以及生产设备的过时等原因,造成了排放的无序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机械制造业涉及到各种物料的加工和燃烧,导致大量废气排放。
其中包括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2. 工业废水排放不规范:机械制造业过程中,水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废水。
这些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水体资源。
3. 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当:机械制造业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料、废渣等。
这些废弃物的随意堆放或未经妥善处理,不仅影响了环境卫生,还浪费了资源。
二、现行治理措施分析针对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的问题,目前已经有一些治理措施和标准存在,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管机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1. 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或不同企业对于同一种排放物质的标准要求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治理标准。
2. 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部门在机械制造业的排放治理方面存在着缺失和不规范现象,导致治理工作难以落实。
三、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的重要性制定和实施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环保意义:减少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
2. 健康意义:提高机械制造业的排放控制水平,减少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3. 经济意义:通过规范排放治理,推动机械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内容探讨制定机械制造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细则应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 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机械制造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限值,包括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方面。
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的重要考虑因素
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的重要考虑因素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工人安全以及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的监管,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的重要考虑因素,并简要分析其内容和要点。
一、环境保护要素在制定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时,环境保护是其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首先,对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全面审查,确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及潜在风险。
例如,废水、废气、废固体的处理以及噪声和振动的控制等。
其次,要确保企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履行环境准入和环保手续,落实环境监测和污染源减排措施,并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二、劳动安全要素机械制造行业通常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制定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时,劳动安全是另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需要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其次,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的技能。
此外,要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制度,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并设立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质量管理要素质量管理是机械制造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的重要考虑因素。
在制定办法时,应着重关注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标准,推动制造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产品故障和事故的发生,还能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同时,还可以通过质量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标准化与管理体系制定环境安全机械制造管理办法时,标准化和管理体系也是需要重视的因素。
标准化有助于规范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行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环境安全工作的落地实施。
例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不断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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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 为严格管理工业废水排放,特制订本规定。
2 工业废水排放管理的具体要求:
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与国家标准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对含油废水及其它有毒有害废水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在生产过程中超标准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周围环境。
2.2 公司为处理乳化废液、磨削冷却液等含油废水、电镀废水、电解废水、清洗废水、综合废水设置了多个废水处理站,负责集中处理全公司各类废水。
废污水处理净化后,达标排放或回用于生产。
2.3 总公司内的乳化液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由工程部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电镀废水处理站由热处理分厂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喷油器分厂所辖的新区乳化液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电解盐水循环净化站由喷油器分厂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站房技术业务指导由工程部门负责,水处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由主管分厂负责。
2.4 废水处理站的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水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对废水进行分步处理达标排放。
同时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不得排入下水道。
2.5 凡设有废水集水池的部门应该按规定将废水分类存放,集水池中沉淀物、漂浮物垃圾要定期清理,便于废水处理站人员前往回收,无集水池的部门,应由其所属换水工将废液送到废水处理站,经站管人员目测后,分类缓缓倒入指定的废水池内。
2.6 冷却废液中伴有的砂轮灰、金属屑及大量污油应先行清理,将污油集中回收,沉淀物铲入指定的工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废液倒入集水池内。
2.7 废水处理站的工作人员应按时清理污水池内的垃圾污物,清运干化污泥、垃圾,打扫环境卫生,保持站容站貌整齐清洁,平时须做好设备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如果站管工作紊乱,问题拖延不决,以致运行秩序失常,将按照经济责任制有关法则,考核归管部门及其作业人员的失职责任。
2.8 生产用后的各类废油,须按规定组织回收利用,严禁任意将废油倒入废水池、阴井、垃圾堆以及倒在路旁或其它地方。
2.9 电镀废水、发蓝废水由热处理分厂单独负责处理,在达标后方可准许排放,电解盐水由喷油器分厂负责循环净化处理,以保证盐水的清洁度,脱水后的电解污泥必须定期清理,堆入工业垃圾堆栈,盐水净化后循环使用,不得任意排入下水道。
2.10 各部门都要节约用水,特别是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净化处理、循环回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达标排放等措施(改革工艺、抓好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压缩废水排污总量。
3 考核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员工的环境保护法制与知识教育,增强社会公德观念,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上各项规定。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