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立案、侦查、起诉 二、庭前准备 三、第一审程序 四、第二审程序 五、死刑复核、执行
1
立案
•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阶段 • 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方面的材 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判明是否 有犯罪事实存在和应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 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2
• 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 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3
• 提起公诉:
1. 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 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起诉:具有终结诉讼的法律效力(起诉阶段)
• 三种情形:法定不起诉
4
• 立案的程序
Fra Baidu bibliotek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无管辖权 接受 审查
(采取紧急措施) 移送主管机关
立案 不予立案
5
• 立案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
公安机关 应当立案 而不立案
要求公安机关 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检察院认为 理由不成立
通知 立案
(自诉案件) 直接起诉
6
侦查
• 概念: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
内将案件移送刑事审判庭进行立案审查。
刑事审判庭指定一名法官审查,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
别作出退回人民检察院、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材料、
终止审理、不予受理、受理等决定。
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
并决定是否受理;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
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
1.草拟庭审提纲 1)合议庭成员在庭审的具体分工 2)犯罪事实部分的重点和案件性质的要点 3)讯问被告人时需要了解的案情要点 4)控辩双方拟出庭的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
人名单 5)控辩双方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人证言、物证和其他证
据目录 6)庭上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采取措施
20
2.将公诉组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 辩护;
8
•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手续完备
移送审判 撤销案件
起诉 不起诉
9
• 补充侦查
• 人民检察院查审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 以退回公安机关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 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侦查完毕,补充侦 查以两次为限。
• 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 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 诉的决定。
•
酌情不起诉
•
证据不足不起诉
14
• 提起自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 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案件
15
庭前工作
一、立案审查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经立案庭登记后2日
18
• 处理
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公诉组 2.起诉书中明确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证人名单,且
符合管辖规定的,开庭审理 3.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
及法官组裁定准予公诉组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 据,公诉组重新起诉,法官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不予受 理
19
• 法官组审前准备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公诉组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
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
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1
公诉台 证 人
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
立案审查的期限不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16
二、法官组对起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 审查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
事实危害后果,可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 3.被告人是否有采取强制措施 4.证据目录,证据性质介绍。证人证言,证人资料 5.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资料 6.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负有相关资料 7.侦查、起诉程序中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
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 侦查工作的原则:
迅速及时 客观全面 深入细致 遵守法律 保守秘密
7
• 侦查行为
犯罪嫌疑人(两个询问人) 询问证人、被害人(两个询问人) 勘验、检查 搜查(两名以上的搜查员,必须有见证人) 扣押证物与书证 鉴定 辨认 通缉(公安机关)
备
17
8.有无《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第六项的规定不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
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 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 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 立案的材料来源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 者犯罪嫌疑人
单位和个人-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犯罪人自首
3
• 立案的条件:
有犯罪事实
1. 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2. 犯罪事实必须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确已发生和存在 3. 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10
起诉
• 概念: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进行审 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以刑事制裁的诉讼 活动。 •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
11
• 审查起诉 • 主体:人民检察院
• 内容: 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 犯罪事实、情节 证据材料 证据确实充分 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侦查活动合法性
1
立案
•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阶段 • 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方面的材 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判明是否 有犯罪事实存在和应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 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2
• 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 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3
• 提起公诉:
1. 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 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起诉:具有终结诉讼的法律效力(起诉阶段)
• 三种情形:法定不起诉
4
• 立案的程序
Fra Baidu bibliotek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无管辖权 接受 审查
(采取紧急措施) 移送主管机关
立案 不予立案
5
• 立案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
公安机关 应当立案 而不立案
要求公安机关 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检察院认为 理由不成立
通知 立案
(自诉案件) 直接起诉
6
侦查
• 概念: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
内将案件移送刑事审判庭进行立案审查。
刑事审判庭指定一名法官审查,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
别作出退回人民检察院、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材料、
终止审理、不予受理、受理等决定。
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
并决定是否受理;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
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
1.草拟庭审提纲 1)合议庭成员在庭审的具体分工 2)犯罪事实部分的重点和案件性质的要点 3)讯问被告人时需要了解的案情要点 4)控辩双方拟出庭的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
人名单 5)控辩双方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人证言、物证和其他证
据目录 6)庭上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采取措施
20
2.将公诉组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 辩护;
8
•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手续完备
移送审判 撤销案件
起诉 不起诉
9
• 补充侦查
• 人民检察院查审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 以退回公安机关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 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侦查完毕,补充侦 查以两次为限。
• 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 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 诉的决定。
•
酌情不起诉
•
证据不足不起诉
14
• 提起自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 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案件
15
庭前工作
一、立案审查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经立案庭登记后2日
18
• 处理
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公诉组 2.起诉书中明确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证人名单,且
符合管辖规定的,开庭审理 3.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
及法官组裁定准予公诉组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 据,公诉组重新起诉,法官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不予受 理
19
• 法官组审前准备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公诉组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
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
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1
公诉台 证 人
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
立案审查的期限不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16
二、法官组对起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 审查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
事实危害后果,可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 3.被告人是否有采取强制措施 4.证据目录,证据性质介绍。证人证言,证人资料 5.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资料 6.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负有相关资料 7.侦查、起诉程序中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
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 侦查工作的原则:
迅速及时 客观全面 深入细致 遵守法律 保守秘密
7
• 侦查行为
犯罪嫌疑人(两个询问人) 询问证人、被害人(两个询问人) 勘验、检查 搜查(两名以上的搜查员,必须有见证人) 扣押证物与书证 鉴定 辨认 通缉(公安机关)
备
17
8.有无《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第六项的规定不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
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 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 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 立案的材料来源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 者犯罪嫌疑人
单位和个人-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犯罪人自首
3
• 立案的条件:
有犯罪事实
1. 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2. 犯罪事实必须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确已发生和存在 3. 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10
起诉
• 概念: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进行审 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以刑事制裁的诉讼 活动。 •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
11
• 审查起诉 • 主体:人民检察院
• 内容: 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 犯罪事实、情节 证据材料 证据确实充分 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侦查活动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