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建委08年发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15)

装饰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住所:设计师: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及图纸)

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报价单》

4、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5、合同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报价单》。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装修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邻权利人,并办好相关审批手续。

2、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3、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并承担其费用。物业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设备管线等变动的,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甲方应参与装饰材料及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4、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第四条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及时附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图纸,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若甲方要求减项工程正在/已经施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3、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95%增项工程款后,乙方方予以施工。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2)瓦木工程阶段验收。(3)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验收前2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验收而又无书面意见,则代表甲方已经验收;甲方入住(包括搬入家具)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后两日内交付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支付尾款,每推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滞纳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尾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方未全额结算,乙方不予签署保修单,同时不承担保修责任。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或验收后甲方未付清尾款,乙方有权不交钥匙,并依法对施工现场行使留置权。

4、关于工程中期验收及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下表(总工程款为:)

次数付款时间比例应支付金额备注说明

第1次签定合同即付30%

第2次水电预埋结束即付30%

第3次工程过半(油漆工进场)30%木工和瓦工基本结束第4次竣工验收即付10%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工程保修

1、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盖有乙方印章的《保修单》,甲方未付清尾款,乙方不予签署《保修单》,同时不承担保修责任。

2、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工程洽商单》上的项目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九条有关施工项目

1、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改造承重墙、燃气管线、暖气管片,甲方若要进行以上项目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在改造验收后,负责维修,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防水工程施工时,工程量计算以展开面积计算,并且单项防水工程造价最低为300元,按量计算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费。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只负责维修,不承担其他责任。

3、水电管路改造工程量按延米计算,不足整米按整米计算;

4、装修项目工程量据实结算,门窗洞口按1/2扣除;计算墙面工程量时,顶角线、踢脚线、门窗套线等处不做扣除计算。

5、如甲方要求不做厨房,卫生间防水处理(或须填充的厨、卫地面甲方要求只做一层防水),发生渗漏,乙方不负担责任。

第十条有关责任

1、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包括搬入家具等)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