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贸政策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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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贸政策的重大变化

高连福

【摘要】 日本政府的外贸政策90年代末开始发生重要变化,从一贯坚持多边贸易转向重视双边贸易,即实施多边主义的同时搞地区主义,主张与别国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是转折性变化。它对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进程将产生影响。

当我们审视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发达大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现,在发达国家俱乐部里美、英、德、法、意、加等欧美国家都先后与他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或加盟自由贸易区,惟独日本,既没有与他国搞自由贸易协定,也没有加入自由贸易区之类的组织,甚至连与之相关的舆论也很少见诸于媒体。这就好像居于群山之外的一个独立山头,以其特有的“日本制造”这块强力招牌,傲视“群山”。如今世界贸易环境的变化已非往昔所能比,“日本制造”的锐气已大减,其贸易政策也到了改弦易辙之时。

理念的改变

日本经济战后复兴,50年代走上增长轨道。1955年加入关税贸易总协定(GA T T)。此后,在“贸易立国”战略指导下,多少年来,一直奉行多边自由贸易政策,从不搞双边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决不受制于次区域自由贸易组织。这种状况是世人皆知的。

大概许多人都知道日本最有名的汽车企业丰田公司提出的一个口号:“世上有路就有丰田车”。日本产品以其强有力的竞争力横行于世。“日本制造”曾大大红火于世界市场,人们往往带着更多的欣赏目光加上愤愤不平的心绪关注着“日本制造”的变化。

90年代,敏锐观察的人开始觉察到日本贸易政策和产品竞争力开始变化的迹象。从日本国内看,90年代伊始,经济陷入低迷,以至整个90年代都在毫无生气的低谷中蹒跚摇摆,昔日经济“优等生”的气魄已荡然无存, 90年代的10年,出人预料地变成了“失去的10年”。人们从日本经济和社会的内部去寻找“失去10年”的原因,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也应该从外部去探求原因,也许对看清问题颇有补益。伴随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科学等新兴技术和产业部门的兴起,由于长期不重视科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而采取把别国的先进技术拿来加以改造并迅速占领市场——往昔在这方面尽可发挥聪明才智的成功之路如今已行不通了,以致于当今日本经济界陷入了寻找“今后日本的支柱产业是什么”的迷惘之中不能自拔。

在经济低迷之中苦苦挣扎的日本企业,又面临着世界贸易市场的新变化,即世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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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自由贸易机构的纷纷建立和地区合作组织的普遍加强,这种和世界自由贸易并行不悖而着重提高次区域内国家贸易利益的发展趋势,使日本有识之士深深感到,一向奉行世界自由贸易政策而不参加任何地区贸易组织的日本,其贸易利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日本的贸易政策到了不改弦更张不行的重要时期。

90年代后半期日本的官产学界受到世界区域经济兴盛的刺激,开始思考日本面临世界贸易形势变化应采取新的对策,特别是进入1999年以后的两年,在观念上发生了显然令人关注的变化。

其一,如今世界经济进入了地区合作的时代。如著名的大阪学院大学经济学部教授池本清在《论地区主义和新世纪世界经济体制》一文①中写道:“作为地区主义及其体现的以地区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时代已经到来了”。这位教授依据大量资料得出了上述结论。依据日本《2000年通商白书》的资料,全世界范围内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数字,20世纪50年代有2个, 60年代有3个,70年代有18个,80年代有6个,90年代就迅速增加了78个。1998年就产生了欧盟突尼斯合作协定、智利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1999年签订了欧盟斯洛文尼亚合作协定、俄罗斯白俄罗斯建立联邦条约、墨西哥乌拉圭新经济合作补充协定、安第斯共同体和巴西特惠关税协定。2000年又出现了欧洲自由贸易区和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欧盟和南非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以色列和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东非共同体、新西兰和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等等。据世贸组织(W TO)通报的统计,世界次地区贸易协定截至1997年已达到163个②,加上1997年至2000年的数字,业已超过170个,其中大部分都是90年代建立起来的。

90年代世界地区主义意识的抬头以及地区经济合作极其迅速地加强和扩大,使人们有理由认为当今开始了地区合作的时代。

在笔者看来,与世界地区性经贸合作加强相比,W TO从GA T T脱胎出来至今近5年,其作用对推动世界贸易的发展非但不是在上升和加强,而是在下降和削弱,人们对W TO的期望值与其成立之初相比已大打折扣。以1999年年底W TO美国西雅图第三次部长会议为例,会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严重对立,致使会议无果而终,甚至连何时再召开下一轮W TO会议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本是一次推动世界自由贸易发展的会议,结果却起到了完全相反的作用,这次会议之后地区性经济合作出现了加强的趋势是最有力的证明。

还应指出的是,美欧发达大国向来鼓吹世界无差别自由贸易,但是,在时机适宜时,它们又是地区主义十分卖力的推行者,欧洲从50年代的欧共体到现今的欧盟,区域合作和大联合步步升级。尤其是美国,大有后来居上之势,90年代中期搞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接着又策划整个美洲自由贸易协定和更大范围的美欧自由贸易协定。是不是可以说美国等发达大国也在花更大力气搞地区主义以更利于自己国家的利益呢?

其二,突出强调发展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没有违反GA T T条文的规定,相反是完全符合该协定的内容。1999年以来有关刊物发表的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和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许多文章,几乎无例外地强调,日本与他国组建自由贸易区完全符合GA T T第24条的规定,符合贸易委员会关于服务贸易的第5条规定。特别应该提到的是,1999年7月18日经团联向政府总理大臣提交了以“积极推进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为题的建议书,这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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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同上。

〔日〕《世界经济评论》,2001年1月号。

议书提出,日本与他国组建自由贸易区还能够为W TO建立世界自由贸易和投资规则作出新的贡献,使W TO更能发挥作用。

尽人皆知,GA T T关于自由贸易的第24条规定等几十年前早已有了,欧洲国家正是利用这些规定在50年代就建立了关税同盟和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那时日本感到没有利用的必要,才把这些规定置于一边而不顾。只是到了1999年才予以强调。这显然说明,过去强调无差别自由贸易,现在改而重视组建地区性自由贸易区,与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决不是日本随心所欲的改变,是完全符合国际上公认的规定的,是符合国际法的。

其三,在推进区域合作方面,日本已明显落在欧美发达国家后面,在审视日本目前所处地位之时,深感加快区域贸易自由化合作必要性大大增加,否则对日本的贸易利益将造成越来越大的损害。

在上面提到的日本经团联的建议书中列举了日本与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几点理由。

第一,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目的在于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近几年,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所显示的那样,它还包括了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保护、商品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纠纷处理等等多方面的内容,业已超出了W TO规定的范围。如果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将为日本企业在扩大对外人、财、物和服务交流方面提供顺畅的通道。

第二,在美欧国家纷纷强化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在竞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到了有必要摆脱于己不利的局面的时候了。日本同已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进行通商往来,在关税、投资保护和政府采购诸方面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相比都处于不利地位。例如,在墨西哥,日本企业活动就不比NA FTA成员的企业有利。

第三,加入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在提高区域内竞争力的同时,还能推动日本国内经济结构的改造。为适应区内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就必须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活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等。

第四,能够为W TO关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相关规定起到补充和完善的作用。W TO 成员国已有137个之多,签订一致同意的贸易和投资规则谈何容易,就连O ECD签订多国间投资协定也失败了,日本在次区域范围内制定出能被接受的自由化规则作为W TO 规则的补充,不仅必要,而且是完全可能的。

从经济界最有影响的经团联的“建议书”到经济学者们的议论,都不能不使人们意识到,日本向来不搞区域主义的理念已在改变之中,尽管政府官员们的行动还有几分遮掩,但在日本企业的压力和催促之下,推进行动已经逐步提上日程。

开始行动

理念的改变常常是采取实际行动的先导。实施地区主义政策,既符合国际上公认的规则——W TO有关条款的规定,当然国际上无人可以指责,又有利于扩大日本外贸和投资利益,能够得到国内企业的积极支持,于是日本采取实际步骤则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据日本经团联的“建议书”所述,日本首先可考虑的对象国,在亚洲有韩国、新加坡和其他东盟国家,在北美有墨西哥,南美有南部共同市场国家,也要考虑同欧盟国家建立新型关系。

这里以日本和新加坡、日本和墨西哥之间的进展情况作一说明。

日本和新加坡之间

1999年12月8日,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访问日本,同小渊首相会谈,希望同日本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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