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操纵营业收入的常见手法与审计对策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手段及对策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手段及对策一、背景我国近几年的上市公司利润造假情况有所好转,不过曝光的造假事件大都是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因而影响比较大。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从最初的虚报成本,高估资产等基本手法外,现更是开始利用进出口退税以及关联方交易等更为复杂的手段,使得利润操纵手段变得更加多变而难以发现。
二、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一)虚构交易伪造收入虚构交易主要表现为伪造收入,这是很伪造者经常用的把戏。
最坏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损失,几乎都是使用虚假会计信息操纵造成的。
虚假交易是一个明显的欺诈行为,投资者也常常面临这个问题。
专家表示,虚拟交易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虚假的收入,在此过程中伪造各种相关票据。
例如,原材料采购发票、合同、伪造材料、材料运输、文件材料仓库、生产队和记录、存储的文件、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据、产品运输单据、发票和外国当事人等手段营造出公司存在大量交易的现象。
通过这样的方式伪造交易,虚增利润。
(二)更改账目虚计利润更改账目通常是增加资产或者降低负债,这样根据会计少结转营业成本或者更改应收账款都是常见方法,通过调节坏账准备科目有时也会达到目的。
这些账目都是公司非常重要的组成,因此直接造假这些账目通常会获得巨大利润。
通过少结转营业成本能够直接增加利润,所以很多上市公司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除了一些基本的手段外,公司还常常通常通过挂账某些科目来达到目的。
而根据规定,公司的账户应收账款的资产,三年的预付费用,递延资产和加工性能均属于不良资产。
于是许多上市公司为了增加当期利润,并不想处理不良资产和长期信贷。
根据相应原则,资产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扣除负债而成为利润,所以增加其资产同样能增加利润。
反过来,超过三年的应付账款,企业一般都是非常积极的解决。
挂账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1)挂账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预计会出现损失时便必须计提坏账准备以减少应收账款,而坏账准备会导致利润的减少。
因此,公司便长期挂账应收账款,这样使得公司账面资产膨胀,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内审】 收入造假的7种手段、识别方法、审计对策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企业应该确认收入,即: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都是不恰当的,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为了粉饰业绩,会围绕着收入准则确认的五个条件,使用作假手段来虚增收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如何来发现这些陷阱,控制审计风险呢,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首先了解公司可能使用的作假手段,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行业特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来揭示公司可能存在的收入作假行为。
收入确认作假主要手段1 虚构客户,虚拟销售对象及交易。
就是对并未发生的销售业务,按公司正常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
如伪造客户订单、伪造销售合同、伪造发运凭证、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销售发票等。
由于客户和交易是虚拟的,所以顾客订单、发运凭证、销售合同是虚假的,所用的客户印章是伪造的,但销售发票一般是真实的。
虽然开具发票会多缴纳税金,但是为了达到增加利润这一更高的目标,公司认为多缴纳一些税金也是值得的。
2 以真实客户为基础,虚拟销售。
公司对某些客户有一定的销售业务,为了粉饰业绩,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虚构销售业务,人为扩大销售数量,使得公司在该客户名下确认的收入远大于实际销售收入。
3 利用与某些公司的特殊关系制造销售收入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与其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该第三方与公司虽没有法律上的关联关系,实则存在其他利益关系与公司存在一定的默契),然后再由其子公司将产品从第三方购回,这样既可以增加销售收入,又可以避免公司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
4 对有附加条件的发运产品全额确认销售收入。
产品发运是确认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最直观的标志之一,但产品发出并不意味着收入能够确认,需要同时满足其他四个条件。
【会计实操经验】会计报表的10种操纵方式及审计对策-千万别忽视!
【会计实操经验】会计报表的10种操纵方式及审计对策,千万别忽视! 部分企业通常总是以操纵报表的形式来隐瞒自身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给后续的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会计报表的操纵方式及其审计应对策略,以供大家参考.“嫌贫爱富”———操纵合并报表范围和科目操纵方式自然人名下的民营企业,常以自然人控股的方式持有旗下的各家公司,但自然人是没有报表合并的责任的,部分合并报表”嫌贫爱富”,仅选择合并有利润的企业,而隐藏部分亏损、以及资不抵债的公司;或者只合并部分企业的利润表,不合并资产负债表等,使所谓”合并报表”展现得优良.审计对策对财务报表首先要关注企业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除本公司财务报表外,若目标公司有子公司或能对其施加控制的公司,除该公司在清理、破产或不能控制外,都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不得从隐藏亏损等角度出发而选择性地合并.“乾坤大挪移”———转移现金流科目操纵方式现金流和税收是企业较难做假的两大科目,也是尽职调查所关注的重点.企业的收入容易虚增,但现金流量表受期初、期末的真实货币资金数影响,较难操纵.”经营活动现金净流”是较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因为它反映了企业通过正常经营获得的偿债能力,因此,一些企业将部分明明属于”融资”甚至”投资”的现金流入,转入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虚增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审计对策(1)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应该等于:当期营业收入数+应收账款减少数-应收账款增加数+预收账款增加数-预收账款减少数.如若不等,应询问其原因.(2)关注”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此处一般是营业外收入,不应该太大.若数额过大,应询问其构成,以判断是否是从投、融资流入中转入.“账外设账”———私藏”小金库”或借贷款操纵方式国家三令五申严令禁止账外设账,但总有一些企业采用虚列费用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另行设账,以记录不法经济活动.主要方式有:账外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即”小金库”账;账外资产账,即”小仓”账;账外负债账,即民间借贷而来的资金,再通过股东借款形式进行转移;账外成本、权益,利润账等.审计对策通过对报表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往来款的分析,对交易对手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进行访谈等方法发现蛛丝马迹,结合企业所在行业的经营风险、企业的控制环境、管理当局的诚信程度来综合分析.“寅吃卯粮”———通过应收款挂账虚增收入操纵方式通过应收款挂账的方式虚增企业收入;通过以收据代替发票这种手法来偷逃税款.审计对策对于企业的此种操纵方式,可以通过抽取企业某月记录收支的主账户的银行流水单,取得纳税申报表,倒算税率和收入的比例关系.特别是对于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网签核实去化率的真实性等方式验证.“变相融资”———以售后返租等方式促销操纵方式在房地产商铺销售中,通过承诺未来几年的年化收益,实现变相融资的目的.为规避相关法规的限制,一般采取项目公司签署售房合同,同时由关联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一份委托经营合同,在此合同中承诺每年的租金回报,来达到快速销售的目的,使前期收款金额大,但实际导致企业层面未来的偿付义务加重,构成企业层面整体或有负债,在偿还期内也有偿付义务.商铺售后包租投资风险极大,在漫长的包租期中业主包租租金回报并无保障.一些开发商会在收到购房款后转移资产,导致商铺很难正常运营,购房者无法正常收到租金,甚至有的项目通过售后包租进行非法集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审计对策售后返租本身是一种促销方式,在本身合规前提下,不能影响审计方对资产售价的判断.(1)通过明访、暗访售楼部,电话咨询,查询网上推介信息,了解是否存在上述情况.(2)若存在,查看周边可比楼盘的售价,了解去除售后反租这部分虚高部分后,真实的售价和资产价值.“打肿脸充胖子”———通过评估等方式虚增资产操纵方式包括直接虚增土地成本和通过评估增值增加资产价值、通过虚增投入的方式增大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同时夸大自身资产数额.审计对策(1)土地款,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土地款支付凭证和相应的税费完税凭证,汇总加计总金额应与入账金额一致.参照对比周围类似容积率、用途的土地的成交价格,评价土地评估价值的合理性.(2)工程款,取得项目总包合同项下的三方(施工方、业主方、监理方)签章确认的工程进度表,查看对应的存货科目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结算工程进度并按照结算工程进度和未付款的差额确认应付账款.(3)形象进度: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入与对应期数的目前投入比例关系,是否符合项目的形象进度;核实工程计划进度表和现场实际进度表是否相符.取得最新的三方的工程进度确认单,和已付的工程款票据核对,核实未付部分是否计入了应付工程款,核实大额的工程款支付凭证与目前计入存货的金额是否一致.“左手倒右手”———通过关联企业交易转移资金操纵方式对于成立后的房地产信托,企业的施工总包方可能是企业的关联方或长期友好合作方,在用款审批时,可以通过施工方转移信托款,以付工程款的形式转移资金,用于其它用途.审计对策了解企业的施工方是否有表面关联关系和背后的私人关系,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不得挪用.“藏污纳垢”———往来账中放置大额民间借贷操纵方式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两个会计科目分属资产及负债科目,常被称为报表里的”垃圾桶”,很多虚假、难以正常安置的科目都被转入这两个科目中,一些民间不合法借贷也易出现在此,对其过于庞大的数额应格外小心.当然更多时候是不会入账,或只入到自然人股东账上,自然人股东再借入企业.此外,企业也会利用”其他应收款”来虚列费用,一些成本费用不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以此虚增利润.还有企业直接通过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购销双方彼此渔利,实际已构成一笔有息拆借.审计对策(1)取得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两个会计科目的明细,查看是否有重大、难以解释科目,如工会款、对自然人的大额款项等等,是否因民间借贷产生.(2)是否有同时对某单位的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未抵消,以此虚增负债.(3)查看长期挂账的原因,追踪至其发生时的原始凭证,以确定其真实性.“假股真债”———通过资本公积放置民间借资款操纵方式部分民营企业,对于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较小、而资本公积较大的情况,一般会解释为股东为避税和减资方便,以资本公积投入,但部分企业实际为民间集资、联建方的借贷投入.但这不仅不是企业的一笔权益,反而是一笔负债.审计对策(1)查看股东投入凭证、银行进账单,确定表面的资金来源是股东形式上投入.(2)通过与股东或管理层当面沟通、其他渠道的综合调查,了解股东是否有此实力投入上述资金,其投入的资金来源和资产产生方式.(3)若对上述调查产生怀疑的,应委托律师调查当地融资环境、股东的个人真实资产情况、是否有民间借贷在公安机关立案等.“混淆使用”———成本法、权益法混用以虚增利润和资产操纵方式有些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股权,但其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来的现金股利时,却以成本法核算,转入了投资收益,造成虚增利润. 审计对策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比例达到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20%以上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收到应分得的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一些企业为了完成利润计划,将收到的股利直接增加为投资收益.对此,注册会计师应予以调减.应该说,拥有几套账、几份报表的企业也较常见,而向信托融资的企业往往有操纵会计报表的主观动机.笔者建议,首先,审计人员应该从对委托人尽职尽责、对公司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尽职调查中应抱着审慎怀疑的态度,对交易对手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背后反映的商业性进行分析,通过对财务报表的解读,真正了解企业实力和资产状况,为委托人、为公司把好关,真正做到尽职尽责,担负起”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受托责任.另一方面,企业负责人的履历背景、经营能力、执业行为甚至个人品性对于判断项目风险的意义较大,对此,审计人员应结合起来对报表进行分析.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基于收入舞弊的手法与审计策略分析
基于收入舞弊的手法与审计策略分析基于收入舞弊的手法与审计策略分析收入,既是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利润的基础,又是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评价企业核心盈利质量的重要指数,所以在虚假的企业财务报表中收入的舞弊占有相当高的比例。
在审计工作中,对收入的审计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人员需要了解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可信,管理层是否在内部控制之上;以及企业惯用的收入舞弊方法,并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
一、收入舞弊的动机(一)收入舞弊的目的企业进行收入舞弊的目的有:第一,偷逃和骗取税款,获得最大收益。
企业有意不记、少记收入来少交或不交税款。
这种情况在自己经营小企业中比较常见。
第二,为企业以后的发展制造有利情况,常常是在一些想要上市或根据成绩进行评比的企业。
他们通常隐藏收入以降低基数。
第三,迎合市场和特定的监管要求。
第四,以业绩为基础的人会以此来获取私人报酬。
如个人工资与单位的发展成绩相关,这样管理层为了得到更多的工资而故意使收入增加。
(二)收入舞弊的两种情况收入舞弊的手法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虚增收入,一种就是虚减收入。
虚增收入是指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在由于一定压力的情况下通过各种不合法手段来虚增收入。
目的在于提高成绩来迎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是上市公司,为了平稳股价,达到证监会对财务指标的强硬要求,在实质上没赚钱的情况下,有很强的欲望通过虚增收入来提高成绩。
虚减收入是在特殊情况中,为了使营业收入少于实际数目,不遵守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多计提、多摊销、多计花费和将本不应该现在计提的收入延缓入账时间或不计账等行为来减少收入。
二、收入舞弊手法(一)伪造收入伪造收入是指通过虚构交易事实,据以确认收入。
这种欺诈行为对行业的危害性非常大,也是企业在操作利润时最简单、结果最好的作弊行为。
有的企业可以从原材料购进到生产产品、发运货物等开始进行虚构,伪造出一些原始凭证和单子,然后严谨遵守会计准则来填写记账凭证、登明细账、登总账、编写报表、公布会计成果。
【内审】7类收入舞弊手法与应对策略
收入流程关键业务活动与舞弊风险接受客户订购单-连续编号的销售单-信用审批-签订合同-根据已审批的销售单编制发运凭证并发货出库(出库单)-按销售单装运货物发生运费(装运单)-向客户开具发票-客户的签收单-根据单据录入收入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等。
收入确认相关的舞弊风险类型包括高估收入、隐瞒收入、推迟确认收入三种。
在总结安然公司、百富勒系统公司、讯宝科技公司、德尔福公司等70多个公司收入操纵类欺诈案例的基础上,本文统计出以下七种收入操纵类欺诈手法,前五种用来夸大当期所得,后两种用来夸大未来期所得。
第一,过早记录为收入在未履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前就记录为收入;所记录的收入远超过合同规定完成的工作量;提前确认长期许可合同下的收入;对长期租赁合同或用完工百分比法记录收入的长期建筑合同运用激进会计假设;在买方正式接受产品之前就记录为收入;在买方付款尚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进行收入记录;经营现金流增长滞后于净利润增长;应收账款(尤其是长期未开票应收账款)增长超过销售收入增长;通过变更收入确认政策来加快收入确认;借助合理的会计方法来达到某种计划外目的;不当运用市场计价法会计或持货开票法会计;改变收入确认假设或放宽对客户的收款条件;为买方提供长期且非常优惠的付款条件;销售发票明细要多于发货单明细等。
第二,虚构收入并加以记录对缺乏经济实质的交易做收入记录;对过程有欠公平的交易做收入记录;风险未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交易活动涉及向关联方、附属方或合伙人进行的销售;与非传统客户开展飞去来式的双向交易;对来自非营利性交易的收款做收入记录;将来自出借人、商业伙伴或供应商的现金记录为收入;采用不当或非常见的收入确认法;不当采用了毛收入确认法;应收账款(特别是未开票的长期应收账款)增长快于销售收入增长;收入增长远快于应收账款增长;负债或准备金账户出现不寻常的增加或减少;伪造或虚构客户;利用真实客户,夸大收入规模;利用隐蔽的关联方,虚构交易;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外部资金、虚构现金流实施销售回款的现金流造假;成本不正常或产量不正常;异常偏高的毛利率;信息流造假,同时配合资金流和货物流共同造假。
企业操纵营业收入的常见手法与审计对策
企业操纵营业收入的常见手法与审计对策营业收入是企业确定经营成果的第一要素,会计师在对其进行审计时,应将对收入的审计列为关键审计领域并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
本文列举了笔者在审计实务中遇到的企业操纵收入的几种常见手法,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对策,以求教于同行。
提前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企业应该确认收入,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都是不恰当的。
但在实务中存在某些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常见情形包括:一是以开具发票作为收入实现的标志,而不管销售过程是否完成,商品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实际上,开具销售发票仅是税务机关作为计税的依据,并不能标志企业收入的实现。
如果企业销售商品不能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的任何一个,即使销售发票已开具,相应的税款已缴纳,企业也不能确认收入。
二是通过捏造生产记录、发运记录和发票等,提前确认收入,掩盖造假行为。
银广夏就属于此类,该企业通过伪造出口销售发票和报关单及相关单据,虚构了巨额销售收入。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1)检查企业的生产记录、仓库出入库单、发运记录、验收记录、销售合同、发票等,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
(2)实地盘点存货、现场观察生产过程,以确定上述发出存货的真实性。
(3)关注上述凭单、合同的日期。
一般而言,收入确认不应早于上述日期。
(4)关注款项的回收情况,对于尚未收款或收款比例很小的,应予以重点关注;如果存在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或收款比例很小的,应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况。
(5)通过向客户发函等途径,以证实客户已确认接受商品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6)向主管税务机关、海关查询企业的纳税和报关出口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在存有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下列情况一般不应确认收入:买方有可能退货、交易涉及到未解决的问题或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出售后重新购回(或租回)、买方有可能拒付货款、借助于第三方签订“卖断收益权”的协议、签有买方有权在特定时期内获得既定投资报酬的协议等等。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及审计对策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及审计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上市公司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作为公众公司,它们承诺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以确保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
然而,一些不诚信的公司可能会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财务舞弊,以夸大自身的财务表现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进行分析,并探讨审计对策以减少风险。
财务舞弊是指企业通过虚构账目、误导性披露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有意地误导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市场的正常运行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财务舞弊的常见手段包括操纵收入、夸大资产价值、隐瞒负债、虚报利润等。
例如,一些公司可能会通过虚构销售额来夸大业绩,或者通过设立虚假的子公司来隐瞒负债并获得更多融资。
财务舞弊对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风险。
投资者往往依据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来做出投资决策,如果这些信息是虚假的或者误导性的,投资者可能会因此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财务舞弊还会对市场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破坏投资者信心,导致市场异常波动甚至崩溃。
为了遏制财务舞弊的发生,审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审计是独立的第三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通过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技术,审计师可以识别潜在的财务舞弊风险,并提供有关公司财务报告的合理保证。
例如,审计师会对公司的财务记录进行详细的检查,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他们还会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以确定是否存在潜在的财务舞弊风险。
然而,要想提高审计对财务舞弊的防范效果,仅仅依靠审计师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还需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首先,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注册与监管,确保只有真正有实力和信誉的公司才能上市。
其次,在审计方面,应增加对审计师的独立性要求,避免审计师与被审计对象之间的利益冲突。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外部人士对财务舞弊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企业收入舞弊及审计策略研究
企业收入舞弊及审计策略研究在现代商业竞争中,企业面对着市场和股东的双重压力,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收入增长率,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采用了收入舞弊的手段,通过捏造虚假的收入数据,使公司的财务状况看起来更为优良,从而影响股价走势,误导投资者,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因此,如何防范和发现企业的收入舞弊现象,是企业内部控制和审计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问题。
收入舞弊的类型和特点企业的收入舞弊是指企业通过欺骗、虚构、误导等手段,虚构、夸大或隐瞒企业的收入,从而达到表面上完善、健康和增长的目的。
收入舞弊主要有以下几类:销售收入的虚增、营业外收入的虚构、往来款的虚收、收入了结的滞后。
其中,销售收入的虚增是较为常见的手段,通常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虚假收入确认:企业通过虚假销售抬高销售额,或者通过收到的回扣、优惠或提成等途径将未达到销售合同金额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2.“大包大揽”销售:企业通过以返利、佣金和实际销售鼓励代理商或分销商大额购买产品,但实际上仅仅是销售的转移,并没有真正的增长。
3.超期销售认定:企业在年末或季末为了完成销售目标或提高上报估值,将下期订单提前认定为本期销售收入。
一般来说,企业的收入舞弊有以下特点:1.影响财务报表真实、公正和完整的准确性。
2.可能导致企业销售产品后,无法收回应有的价款。
3.企业需通过办理大量的退货来掩盖虚假销售行为,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的业绩。
为避免收入舞弊带来的经济和声誉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内部控制。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性,对重要销售合同进行审查和核实以防止利用未经审批的销售协议来泛滥虚假收入成果。
对具有不同的财务风险的客户或资产等规定财务条款和支付条件。
在资产检查调查或审计审查中,企业应通过有效的内部审查、进料检查、出料查验等技术地方性控制措施,防范与捕捉收入舞弊的形式。
2.实施审计方案。
公司的审计团队应设置严格的审计程序,关注收入和成本比例的变化和合理性,检查高风险和潜在风险的财务信息和业务活动,对可能造成虚假收入的主要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进行关注。
谈收入舞弊的审计策略
响。
收入舞弊的危害
损害投资者利益
收入舞弊会导致投资者 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损害其利益。
破坏市场秩序
收入舞弊会破坏市场秩 序,影响市场对企业的
信任和评价。
影响企业声誉
收入舞弊会导致企业声 誉受损,影响企业的长
期发展。
触犯法律法规
收入舞弊可能触犯相关 法律法规,导致企业面
谈收入舞弊的审计策略
汇报人: 2024-01-03
目录
• 收入舞弊概述 • 收入舞弊的识别方法 • 审计策略制定 • 审计实施 • 收入舞弊的防范与应对 • 案例分析
01收入舞弊概述源自收入舞弊的定义收入舞弊: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 不正当利益,通过虚构、篡改、隐瞒 等方式,故意错报或遗漏企业收入的 行为。
信息与沟通测试
评估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是否健全 ,防止舞弊信息的隐瞒和阻断。
03
审计策略制定
风险评估
识别收入舞弊风险
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模式、内部控制 制度、管理层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 估,识别可能存在收入舞弊的风险点 。
评估舞弊可能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被审计单位收 入舞弊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确定审计 重点和资源投入。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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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审计人员应关注合同条款、交货日期、验收报告等文件,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以防止提前确认收入的 情况。
案例三:关联方交易的审计案例
总结词
关联方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 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虚构交易等 问题。
VS
详细描述
审计人员应关注关联方关系的披露、交易 价格的公允性、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等方面 ,以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问题。
企业收入舞弊及审计策略研究
企业收入舞弊及审计策略研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往往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来获取更多的收入,这就是所谓的企业收入舞弊。
企业收入舞弊是指企业为了虚增收入或隐匿亏损,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账务处理,违反了会计准则和商业道德。
收入舞弊不仅会导致企业财务数据的失真,也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信誉,甚至引发法律风险。
加强对企业收入舞弊行为的审计监督和管理,对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投资者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收入舞弊的类型和特点企业收入舞弊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虚构交易、夸大销售额、收入确认滞后、虚报其他收入等。
虚构交易是指企业为了虚增销售额度,将虚假交易列入业务活动中。
夸大销售额是指企业通过夸大销售业绩来掩盖真实的业绩状况。
收入确认滞后是指企业为了达到财务业绩目标,将部分收入确认延迟到下一个会计期间。
虚报其他收入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更多投资或贷款,通过虚报其他收入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
这些收入舞弊行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造成企业经营风险和损失。
企业收入舞弊的特点主要有:隐蔽性高、危害性深、波及面广。
由于企业收入舞弊行为通常是在内部进行的,因此很难被外界发现,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企业收入舞弊行为会对企业经营和财务带来巨大的危害,会导致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失效,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企业收入舞弊行为一旦暴露,会波及广泛,不仅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也可能影响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二、企业收入舞弊的审计策略为了防范和监测企业收入舞弊行为,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和方法,对企业的收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内部对收入的管理和监控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管理等方面,能够有效地识别和防范企业收入舞弊行为的发生。
审计机构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收入审计,对企业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
中小企业的收入舞弊及审计策略
中小企业的收入舞弊及审计策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和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收入舞弊的问题。
本文将讨论中小企业的收入舞弊现象,并提出相应的审计策略,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中小企业收入舞弊的概念与形式收入舞弊指企业通过操纵和误导财务报表等手段,故意夸大企业实际收入的行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销售收入的虚报:中小企业为了迎合投资者和银行的期望,在财务报表中故意夸大销售收入,虚报业绩。
他们可能通过销售虚假商品、将其他费用伪装成销售收入等方式来实现。
2. 收入的滞后确认:中小企业可能会将销售收入的确认推迟到下一会计期间,以此来虚增未来期间的收入。
这就导致了当前的财务报表与实际业绩不符。
3. 收入的转移:中小企业可能会将收入从当前会计期间转移到下一会计期间,以此来平滑业绩波动。
他们可能会借助虚假的合同、虚假的交易记录或者滞后确认等手段来实现。
二、收入舞弊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收入舞弊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信任破裂:收入舞弊会破坏中小企业与投资者、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2. 资金压力:中小企业为了维持虚假的销售收入,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负债,导致巨大的资金压力,进而增加企业的风险。
3. 内部控制缺陷:为了实施收入舞弊,中小企业通常会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这导致企业更容易受到欺诈行为的侵蚀。
三、审计策略1.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明确的财务政策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
2. 加强审计程序:审计师应充分了解中小企业的特点和经营环境,并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审计师应注重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测试销售合同、验证收入确认和收入转移等方式发现潜在的收入舞弊。
企业利润操纵问题及对策
企业利润操纵问题及对策
企业利润操纵通常是指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人为手段对财务报表进行虚增或虚减,从而达到塑造企业形象、增加股价或规避税费等目的的行为。
企业利润操纵的出现,不仅会误导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也会损害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以下是积极防范企业利润操纵的对策:
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制度、监管、检查等多种手段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
2、规范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制定与审计流程
企业需要遵守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同时,要选用独立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3、加强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力
政府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加大对企业的审计监督和财务重新评估力度等,同时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加大对利润操纵行为的惩处力度。
4、加强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需要加强对上市企业的关注和监督,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同时呼吁建立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以上这些做法可以有效防范企业利润操纵现象的发生,以便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企业常用舞弊手段(收入)
被审计单位常用舞弊手段-收入(一)主营业务收入常见错弊1.销售发票管理不严格:舞弊者为了个人利益,使用企业的发票代他人开具发票;舞弊者开具大头小尾发票,以达到少报销售额、少交税款的目的;舞弊者发生销售业务时不入账,而是私设小金库或贪污纳入个人。
2.销售收入入账时间不正确: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减利润的目的,而故意将本期的销售收入延期到下期入账。
3.销售收入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舞弊者为了不记收入,在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编制记账凭证时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4.挪用企业销售收入:实现销售收入时,不及时确认收入,以达到挪用公款的目的。
5.虚增销售收入:舞弊者为了突出业绩或调增利润,而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虚增销售收入。
6.视同销售业务未计算交纳税款:根据相关规定,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应按销售业务计算交纳相关的税费。
7.商业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商业折扣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来确认。
8.现金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现金折扣销售业务,正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按未扣除的销售金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9.各种收入混淆入账: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应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而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账户。
10销售退回业务处理不合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检查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和登记入账。
(二)其他业务收入常见错弊1.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不真实:舞弊者为了达到调增利润的目的而多列、虚列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舞弊者为了调减利润或贪污,而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会计人员工作疏忽漏记了已收款的其他业务收入将其他业务收入提前入账。
2.其他业务收入账务处理不正确:将已实现的现金收入长时间不入账,舞弊者将其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将其他业务收入延期入账,以达到调减利润或挪用公款的目的;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却计入了其他账户核算;不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却列入了该列入了该账户核算,如转让无形资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实现其他业务收入时,没有及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如已售材料、却没有结转材料成本,再如销售材料收入的款项,直接冲减材料成本等。
浅谈企业财务造假的惯用手法及其防范措施
浅谈企业财务造假的惯用手法及其防范措施企业财务造假是指企业利用特定的手法,在财务报表中虚构或篡改数据,使其表现出比实际情况更好的财务状况,以谋取私利或掩盖业绩问题等。
企业财务造假严重破坏了市场公信力和投资者利益,因此防范企业财务造假十分重要。
以下是企业财务造假的惯用手法及其防范措施:一、惯用手法:1. 收入虚增:企业通过虚构销售订单、同时计入预收账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
2. 成本膨胀:企业通过将成本转移至以后期间、虚报成本、虚增存货等方式,来隐藏收入的虚增。
3. 资产虚增:企业通过虚构资产出售、滞销的资产重新计算折旧等方式,虚增资产,进而虚增企业的净资产。
4. 费用虚减:企业将费用进行转移、虚报费用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负债和财务成本。
5. 利润虚报:企业通过虚构交易及虚构关联财务信息等方式,制造虚开标的,虚构利润。
二、防范措施:1. 健全伦理文化: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伦理文化和道德价值观,尊重法律、诚信经营,避免财务造假。
2. 完善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强化会计操作管理: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的运作管理,落实会计核算的责任制,减少人为错误和失误,防止人为造假。
4. 加强监管力度:企业应加强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监管,定期公开审计报告,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提高投资者警惕性,防范企业财务造假。
5. 引入第三方监管:企业应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对企业进行定期的审计和监管,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防范措施,企业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监督,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财务真实性和公信力,防范企业财务造假。
常见财务舞弊操纵手段与审计对策研究
常见财务舞弊操纵手段与审计对策研究
财务舞弊操纵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刻意夸大收入。
公司可能通过虚构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夸大收入,增加实际利润和股价,向外界传递公司业绩良好的
假象。
2.虚增资产或资产价值。
公司可能通过虚报存货、资产重估、
隐瞒坏账等手段,虚增资产总额和资产价值,从而影响财务报表的
真实性。
3.夸大成本或费用。
公司可能通过强制性资本化、虚增成本等
手段,夸大成本或费用,从而在财务报表上呈现出来的净利润被低估,隐藏实际盈余。
4.虚报负债。
公司可能通过虚报负债方式,夸大公司债务、减
少账面税负等手段,达到掩盖公司实际现金流和经营状态的目的。
针对财务舞弊问题,审计对策应包括:
1.加强审计和监管。
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执行法规,对涉及财务舞弊的企业进行审计、检查和调查,从源头上遏制
财务操纵的行为。
2.强化内控。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风险
意识和能力,加强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加强信息披露。
企业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公开真实准确的
财务信息,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加强道德风险意识。
企业高管和职业审计师应关注道德风险,识别和防范财务舞弊和操纵的行为,提高道德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谈收入舞弊的审计策略
收入舞弊不仅损害了企业或个人的声誉和信誉,还可能导致投资者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失误,进而引发经济损失。
03
收入舞弊的常见手段
包括虚构销售、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篡改销售合同、关联方
交易等。
对审计策略的反思与改进
改进审计策略的建议
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 的评估,从源头上预防收入舞弊 的发生。
谈收入舞弊的审计策略
汇报人: 2023-12-18
目录
• 引言 • 收入舞弊的类型与手段 • 审计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 识别收入舞弊的迹象与风险 • 应对收入舞弊的措施与建议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收入舞弊的定义与危害
定义
收入舞弊是指企业或机构在记录 和报告收入时,为获取不当利益 ,采用虚假、误导性手段,导致 财务报告不实。
审计策略的不足:传统的审计策 略往往侧重于对财务报表的合规 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而忽视了 对收入舞弊的识别和防范。
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敏感 度,加强对收入舞弊的识别和防 范意识。
采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如 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提高审计 效率和准确性。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与计划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收入舞弊 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收集口头证据
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人员沟通、询问等,收集与收入舞弊相关的口头 证据。
收集其他证据
通过观察、检查等手段,收集其他与收入舞弊相关的证据。
04
识别收入舞弊的迹象与风险
识别虚增收入的迹象
销售交易频繁且金额较大
01
企业短时间内频繁发生大量销售交易,且金额较大,可能存在
虚增收入的情况。
企业操纵收入的方法及其审计策略案例研讨
企业操纵收入的方法及其审计策略案例研讨一、利用一条龙虚构原始凭证操纵收入[案例1]黎明股份1999年1月在沪交所上市交易。
为了粉饰经营业绩,黎明股份1999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 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
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
经过调查组审定核实,发现黎明股份90%以上的交易或事项的造假都是系列造出假购销合同、假货物入库单、假出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原始凭证,然后假账真做地进行账务处理,并编制报表。
其主要手段:1.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
比如,该公司所属的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
2.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
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虚拟了两个基本点销售对象即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虚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以及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的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
3.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
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
例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1999年6月藉此虚拟主营业务收入58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519万元、虚增利润63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582万元,虚减存货519万元。
4.人为扩大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范围,虚增收入。
例如该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对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售核算,虚增销售收入888万元。
[讨论和分析]1.黎明股份一条龙虚构收入手段对审计的挑战?黎明股份一条龙虚构收入特点具有均衡性、完整性、多样性和隐蔽性等,如果注册会计师对黎明股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建立在客户诚信、环境合理为前提的基础上,仅仅执行常规的审计程序,是很难发现黎明股份的会计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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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操纵营业收入的常见手法与审计对策
营业收入是企业确定经营成果的第一要素,会计师在对其进行审计时,应将对收入的审计列为关键审计领域并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
本文列举了笔者在审计实务中遇到的企业操纵收入的几种常见手法,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对策,以求教于同行。
提前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企业应该确认收入,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都是不恰当的。
但在实务中存在某些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常见情形包括:一是以开具发票作为收入实现的标志,而不管销售过程是否完成,商品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实际上,开具销售发票仅是税务机关作为计税的依据,并不能标志企业收入的实现。
如果企业销售商品不能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的任何一个,即使销售发票已开具,相应的税款已缴纳,企业也不能确认收入。
二是通过捏造生产记录、发运记录和发票等,提前确认收入,掩盖造假行为。
银广夏就属于此类,该企业通过伪造出口销售发票和报关单及相关单据,虚构了巨额销售收入。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1)检查企业的生产记录、仓库出入库单、发运记录、验收记录、销售合同、发票等,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
(2)实地盘点存货、现场观察生产过程,以确定上述发出存货的真实性。
(3)关注上述凭单、合同的日期。
一般而言,收入确认不应早于上述日期。
(4)关注款项的回收情况,对于尚未收款或收款比例很小的,应予以重点关注;如果存在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或收款比例很小的,应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况。
(5)通过向客户发函等途径,以证实客户已确认接受商品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6)向主管税务机关、海关查询企业的纳税和报关出口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在存有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下列情况一般不应确认收入:买方有可能退货、交易涉及到未解决的问题或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出售后重新购回(或租回)、买方有可能拒付货款、借助于第三方签订“卖断收益权”的协议、签有买方有权在特定时期内获得既定投资报酬的协议等等。
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不能合理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才能确认收入;又如附有回购协议的商品销售,不应当确认收入,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与销售价格以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在“待转库存商品差价”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往往在上述交易存有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既违背了收入确认原则,也虚增了营业收入。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首先,检查有关的发运记录(或交付单)、验收单、销售合同、发票、补充协议(如有),判断上述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其次,了解行业惯例、客户信用状况等,以判断相关的款项能否流入。
最后,通过向客户发函予以确认,如发函确认结果与账面存在差异时,应深入详查,不能过于信赖企业的解释。
误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劳务交易或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如果劳务交易或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区别情况处理:如果成本能够收回的,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成本加以确认,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当交易结果尚不能可靠地估计时,企业即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结转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达到高估收入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可实施以下四项审计程序:(1)检查交易合同注明的交易总金额,其后如有调整的,应及时作调整;(2)关注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能否准确提供已发生的成本,能否对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3)关注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否可靠的确定,注册会计师应作出合理判断,如需要,可利用专家的工作;(4)根据客户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来判断相关的款项能否流入。
只有当上述因素均能确定的情况下,企业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通过向第三方转手以达到操纵收入的目的
比如,一家企业(包含母子公司),将由母公司制造的,但其子公司在生产过程需用的机床,由母企业将机床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销售收入,再由其子公司按市场价从第三方手中购回,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这种做法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消的约束,达到了操纵收入和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首先,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是否作为售后回购处理;如果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则不应确认收入。
其次,应判断企业与第三方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则还应按关联交易进行处理和披露。
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时
于商品交付给代销商时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时,不管是采取买断方式还是采取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并收到其开具的代销清单时,方可确认收入。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向代销商收集的信息不及时,企业往往在期末对发往代销商的商品全部确认收入,而不管代销商是否已经将商品出售。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可采取以下审计程序:(1)检查企业与各个代销商签订的代销协议,了解代销的品种、方式、价格、违约责任等。
(2)取得并分析企业发往各代销商商品的上期结存、本期发货、期末结转数量及各代销商的盘点资料。
(3)向各代销商发函询证,如需要,对业务交易量较大和结存存货余额较多的代销商的期末库存进行监盘,存在账实差异的,应查明原因。
对各代销商期末结存部分应建议企业作冲回收入处理。
延后确认收入
延后确认是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但不确认收入,延后至以后各期予以确认。
这也是一种收入操纵行为,经常发生在当前收入和利润处于良好状态的企业。
企业可以在以后各期收入下降时,通过确认当期或以前各期的递延收入来高估以后各期的收入,以达到以丰补歉、平滑收入的目的,极易使报表使用者产生企业销售和利润平稳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