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合集下载

06年法学综合

06年法学综合

445法学综合
(法理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16分):
1、法律原则
2、习惯法
3、法律关系
4、普遍人权
二、简答题(43分):
1、法律体系及其划分标准。

(10分)
2、法律解释的原则。

(10分)
3、如何理解社会体制或基本结构的正义是首要的正义。

(12分)
4、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原因。

(11分)
三、论述题(16分):
试述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民法试题(75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财团法人
2、无因行为
3、最高额抵押
4、一般人格权
二、简述题(共43分)
1、错误及其效力8分
2、合伙债务的清偿规则12分
3、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2分
4、结合最新立法及研究成果,谈谈你对物权体系的构想11分
三、案例分析(16分)
甲受乙欺诈,以8万元出卖祖传古画一幅,并即时交付。

该画实为名家珍品,时值60万元。

乙即找人整修,支出费用2万元,再以80万元售予善意丙。

数月后,甲于一展览会上见到该画,并知晓了画的真实价格。

甲经咨询律师,撤销了其被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

回答下面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对乙享有何种请求权?8分
2、哪种请求权对甲最有利?2分
3、乙对甲享有何种请求权?3分
4、甲得否向丙主张返还该画?3分。

综合法律知识真题2006年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综合法律知识真题2006年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综合法律知识真题2006年(总分14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报( )。

SSS_SINGLE_SELA 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B 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备案后生效C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 国务院批准后生效分值: 1答案:A[考点]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解析] 《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据此,A项为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2.我国刑法关于法的溯及力实行的是( )。

SSS_SINGLE_SELA 从旧原则B 从轻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溯及既往原则分值: 1答案:C[考点] 法的溯及力[解析]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生效后,是否可以适用于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如果可以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该法就没有溯及力。

关于法的溯及力问题,现代国家的一般做法是:首先,法律不溯及既往;其次,作为对“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在法律上还规定新法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既往的行为和事件。

简而言之,就是“以法律不具有溯及力为原则,具有溯及力为例外”。

我国刑法关于法的溯及力实行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新法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即“从旧”;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的,应当适用新法,即“从轻”。

200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说明:从2012年开始,本考试已不再考查填空题、判断题。

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8分。

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1.汉《九章律》增加的三篇不包括《兴律》。

()【答案】B【解析】《九章律》是在原秦律六篇《盗律》《贼律》《网律》(又称《囚律》)《捕律》《杂律》《具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形成九篇体例。

汉《九章律》成为两汉基本法律。

2.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答案】B【解析】根据《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属于间接选举。

3.法律制定以后如果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法律解释权。

()【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有:①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③解释法律;④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⑤对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⑦对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任免权;⑧决定和规定国家某些重要事项的权力;⑨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4.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不仅包括单一的犯罪构成,还包括复杂的犯罪构成,如间谍罪规定两种行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行为的就成立间谍罪,就属于复杂的犯罪构成。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

2001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一、填空1.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为的问题。

2.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仅次于()3.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根据()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

4.隋文帝在位期间正式颁行的刑律为()。

5.清代地方州为第一审级,总督(或巡抚)为第()审级。

6.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宪法。

7.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就是对(8.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同时()的犯罪形态。

9.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处罚。

10.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二、判断1.枷号是明代创设的耻辱刑。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发生的事件和行)所造成的损害)合同3.我国宪法解释采用的是特定机关解释制。

()4.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

()5.对诊断和治疗疾病的方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授予专利权。

()三、单项选择1.按照法律规则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

A.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B .确定性规则和相对确定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D.确认性(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2.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将被解释的法条与其他法条联系起来,或与其在所属的法律制度、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联系起来,理解和说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是()。

A.文法解释 B .历史解释C.系统解释D.逻辑解释3.秦朝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根据()。

A.年龄 B .男女C.长幼D.身高4.南北朝时期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抵折徒刑的特权制度称为()。

A.八议 B .上请C.赎刑D.官当5.宋代典卖又称为“()”。

A.绝卖B.活卖6.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基本标志是( )8.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后予以公告,公告后()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有人提出 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考试试题一、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硕士专业课程的是:A. 法律学B. 经济法学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D. 民事诉讼法学2. 以下哪个法律角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被重视?A. 公正角度B. 人权角度C. 经济角度D. 社会角度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对方法律权益B. 合同的内容违法,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C. 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上述答案均正确4. 以下哪种处罚属于刑事处罚?A. 民事罚款B. 行政罚款C. 社会工作D. 有期徒刑5. 某公司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下列哪个机构可以介入调解?A. 人民法院B.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C. 人民代表大会D. 国家行政机构二、简答题1. 请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五个环节。

起诉是原告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理是指法院对涉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同时进行辩论和质证;判决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决定,判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执行是指法院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判决的落实和实效。

2. 请简述合同法中的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答:合同法中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种: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履行原合同。

违约金是合同另有约定,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的金额;赔偿损失是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履行原合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原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3. 请简述中国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中国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犯罪结果,但认为犯罪结果不会发生,或者不在意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六门任选五门)说明:本试题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六个部分,每部分30分。

根据专业要求,报考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回答本专业的试题,选答其它五个部分(注意看每部分的提示);其它专业的考生任选其中五个部分,总分150分。

法理学部分(共30分。

报考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法的价值答: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一种法律制度有无价值、价值大小,既取决于这种法律制度的性能,又取决于一定主体对这种法律制度的需要,取决于该法律制度能否满足该主体的需要和满足的程度。

2.法律原则答: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的体系中作为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在形式上并不具备法律规范必须的结构要素,它往往只是提出了立法者对于某一类行为的倾向性要求,而没有提供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

法律原则的这种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性质使它比法律规范更具有稳定性,适用的范围也更广泛。

3.法的适用答:法的适用也称法律规范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它使具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其适用法律制裁。

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法律关系各方出现争执;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某种社会关系的产生和确认需要国家机关介入;法律规范的实现必须由主管机关给予支持。

4.学理解释答:学理解释就是非正式解释,是指在学术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由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答案】A【考点】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法的价值;法律解释【解析】A项,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

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

本题中,《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内容具体、明确,属于法律规则;不具有一般性、抽象性,不属于法律原则。

B项,格式条款是为了反复使用而制定的,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通常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总是制定对己方有利的条款,该法律条文规定保护非提供方利益,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项,这一条文规定了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的三种解决方案,即效率(效益)和正义两种价值的冲突时的解决办法,是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及比例原则的具体化。

D项,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该法律条文的内容能够以日常语言清晰的描述,因此对其应采取的法律解释方法为文义解释。

同时该条文规定了格式合同适用过程中的不同情形法律解释应遵循的标准。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答案】C【考点】法与宗教的关系【解析】ABD三项,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科真题参考答案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科真题参考答案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科真题参考答案第一篇: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科真题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

2、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与私人物品相对应,指私人不愿供给或供给不足的社会需要的产品或劳务。

公共物品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竞争性。

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

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在理论分析中,经济学家关注商品的非排他性,并把那些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

3、战略政策贸易理论:该理论是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实行贸易干涉与干预的基础,一国可以通过各种政策的干预(如税收、补贴、经济合作等),在对本国至关重要的生产领域中创造出比较优势,而这些生产领域具有很强的各种前后向的联系,不仅可以带动经济发展,而且具有广泛的外部经济效益。

该理论常常与产业政策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是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通过贸易获取利益,促进经济的增长与发展。

4、总需求曲线:总需求是指经济社会中对产品和劳务的需求总量。

在没有政府的封闭经济中,总需求由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构成。

总需求函数被定义为总需求量与价格水平之间的对应关系,总需求函数的几何表示即为总需求曲线。

总需求量与价格总水平之间成反方向变动,也即总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5、收入指数化:收入指数化是政府采取的,针对成本推动的通胀的一种措施,是以条文规定的形式把工资和某种物价指数联系起来,当物价上升时,工资也随之上升。

政府通常规定,收入的增长率等于通胀率加经济增长率。

收入指数化可降低工资对通胀的推动力,更可降低通胀在分配上的影响。

二、简答题1、简述渐进式改革方式的特点。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革,其特征如下:一是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即改革的推动者与组织者是由一个权力中心和层层隶属的行政系列构成的,权力中心根据下级包括企业传递上来的改革需求形成改革方案,然后通过各级党政系统贯彻实施。

2006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6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6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一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答案】A【考点】法律原则;格式条款;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解释【详解】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

根据上面关于法律规则的.定义,结合《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内容不是法律原则,而是法律规则。

因此选项A错误。

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追求的是法的效率价值,而对法的正义价值有所忽视。

《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格式条款的上述不足而设计的。

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该条文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是对格式条款解释的一般标准和方法,同时也体现了对法的价值冲突加以解决的含义,故选项C、D正确。

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A。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答案】C【考点】法与宗教的关系【详解】法与宗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社会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是广义的文化现象的组成部分。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刑法练习及答案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刑法练习及答案
13.只有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才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答案】×
14.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策划、参与了我国境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对阿姆 杜拉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 15.我国刑法第 l3 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是犯 罪但不以犯罪论处。
【答案】× 16.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人和物。
【答案】× 1 7.犯罪必须具有危害结果才能予以处罚。
【答案】× 18.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不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都不是犯罪。
【答案】× 19.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就是都预见到危害结果必然发生。
【答案】× 2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的共犯相对的一种形式,所谓必要的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 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换言之,必要的共同犯罪是只能以共同犯罪形式存在的犯罪,不可 能存在单独犯罪形式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必要共同犯罪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 聚众性共同犯罪。这是指以向着同一目标的多数人的聚合行为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共同 犯罪,如刑法第 317 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聚众劫狱罪等。
9.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案】D
10.某国驻华使馆参赞甲策划、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活动,对甲的刑事责任问 题应( )。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直接驱逐出境 D.适用其本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
同等学力法学综合刑法练习及答案(三)

2006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真题及答案

2006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真题及答案

⽆忧考考研考试频道为⼤家整理的2006年法律硕⼠全国联考综合课法理学真题及答案,供⼤家学习参考:⼀、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的法学流派是A.罗马法学派 B.社会法学派C.注释法学派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学在西⽅的发展的⼀般历程【考点分析】在西⽅,法学渊源于古希腊,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成为⼀门独⽴的学科。

中世纪的法学附庸于神学。

在12-16世纪,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指意⼤利的注释法学派。

社会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是19-20世纪,为适应资本主义新的发展⽽出现的学派。

2、下列措施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A.国家公务员甲因违法失职受到降级处分B.驾驶员⼄开车时不⼩⼼将⼀⾏⼈撞成轻微伤,⼄主动赔偿了该⾏⼈300元钱C.公民丙犯盗窃罪,但因有⽴功表现,法院判决免除其法律责任D.党员丁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答案】A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制裁的内涵和分类【考点分析】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或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密切关联。

没有法律责任或者法律责任的被免除,都不会再引起或导致法律制裁的产⽣。

法律制裁的类别主要包括:(1)、民事制裁。

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或当事⼈约定对责任主体所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例如:惩罚性违约⾦的⽀付;伪劣产品价款的双倍返还。

(2)⾏政制裁。

是指依法对违反⾏政法律义务的责任主体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分为:⾏政处罚和⾏政处分。

⾏政处罚――对违反⾏政法的责任主体予以警告、罚款、没收、⾏政拘留等惩罚措施;⾏政处分――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其所属⼈员予以警告、记过、记⼤过、降级、降职、留⽤察看、开除等惩罚性措施。

(3)、刑事制裁。

依法对犯罪⼈实施的处罚。

2006年国家司法参考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参考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2006-9-19 11:47【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A2.C3.D4.A5.C6.C7.C 8.B 9.D 10.A 11.A 12.D 13.C 14.C 15.A 16.C 17.D 18.B 19.C 20.B 21.B 22.C 23.D 24.D 25.B 26.C 27.A 28.D 29.C 30.D 31.C 32.D 33.D 34.D 35.C 36.B 37.A 38.C 39.A 40.B 41.C 42.B 43.D 44.B 45.C 46.D 47.D 48.C 49.D 50.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51.BCD 52.ABCD 53.BCD 54.ABD 55.BC 56.BD 57.AB 58.BC 59.AD 60.ABCD 61.BD 62.ABD 63.ABC 64.ABCD 65.ABD 66.ACD 67.ABD 68.ABCD 69.AD 70.ABC 71.ABCD 72.ABD 73.ABCD 74.ABCD 75.AB 76.ABCD 77.CD 78.BC 79.ABCD 80.AC 81.AC 82.ABD 83.ABCD 84.ABC 85.AC 86.ACD 87.BD 88.AD 89.ACD 90.A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1.A 92.ACD 93.ABCD 94.BCD 95.AD 96.CD 97.B 98.B 99.B 100.ABC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2006-9-19 13:48【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C2.D3.B4.C5.A6.D7.A8.B9.D 10.C 11.B 12.A 13.C 14.C 15.B 16.D 17.C 18.C 19.B 20.D 21.B 22.C 23.A 24.B25.D 26.A 27.D 28.C 29.D 30.A 31.C 32.D 33.A 34.D 35.C 36.C 37.B 38.A 39.B 40.C 41.B 42.A 43.D 44.B 45.C 46.D 47.D 48.A 49.B 50.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51.CD 52.ABC 53.ABCD 54.ACD 55.BC 56.BCD 57.AD 58.BCD 59.AD 60.ABCD 61.BCD 62.BCD 63.ABCD 64.ABCD 65.AC 66.ABCD 67.AC 68.BCD 69.BCD 70.AC 71.ABC 72.ABCD 73.BC 74.BD 75.ACD 76.BD 77.BD 78.BCD 79.BD 80.AD 81.ABD 82.AC 83.BC 84.BCD 85.ABC 86.ABD 87.AB 88.BCD 89.BC 90.BC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1.AC 92.AC 93.ABCD 94.D 95.BCD 96.ABC 97.ABC 98.BC 99.ABD 100.B2006年司法考试全真模考试卷三(答案)2006-9-13 10:33【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

2006年法学真题+答案

2006年法学真题+答案

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考试法学基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体现了一种意志B.法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C.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D.所有的法律都不可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某些利益和愿望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A.3500 人B.2000人C.2500 人D.3000人3、只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尚未违反社会主义法律的行为是()A.伪证B.诈骗C.撒谎D.诬告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A.2人以上20人以下B.2人以上40人以下C.2人以上50人以下D.2人以上60 人以下5、根据我国宪法之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我国宪法修正案提议的适合主体()A.1 / 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全国人大常委会C.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当今世界各宪政国家,大多制定了成文宪法典,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一项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羌法()A.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B.1791年《法国宪法》C.1701年英国的《王位继承法》D.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7、《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依法应由下列哪个机关行使()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委D.国务院港澳办8、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接受赠与的财产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9、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A.受孕B.出生C.年满10周岁D.年满18周岁1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超过()A.3个月B.4个月C.6个月D.12个月1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A.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B.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D.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适量财产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确答案:C解析: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种。

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民事法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

选项A仅仅约定商谈,没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故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选项B属于对身份关系的约定,不具有合法性,故无效。

选项C 中甲的行为导致了乙酒精中毒,成立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

选项D中甲溺水与乙邀请其去游泳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内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正确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应该返还的范围仅仅是继承人依照继承法取得的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而不包括继承人根据继承法取得的其他被继承人的财产。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D。

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民通意见》第5日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1~45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罗马法复兴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

A.罗马法学派B.社会法学派C.注释法学派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答案】C【解析】在西方,法学最早导源于古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12世纪至16世纪是罗马法的复兴时期,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

2.下列措施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A.国家公务员甲因违法失职受到降级处分B.驾驶员乙开车时不小心将一行人撞成轻微伤,乙主动赔偿了该行人300元钱C.公民丙犯盗窃罪,但因有立功表现,法院判决免除其法律责任D.党员丁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答案】A【解析】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B项,乙主动赔偿该行人300元钱,属于主动承担责任,不是法律制裁;C项,丙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D项,丁属于党内纪律处分,并非承担法律责任。

3.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

这表明()。

A.法律的起源与道德有关B.有些法律规范是由社会习俗演化而来的C.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D.法律不是唯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答案】D【解析】法律在社会调整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法律作用的有限性,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在此之外还有政策、纪律、习俗和道德等。

所以说,法律不是唯一的社会调整手段。

ABC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要求无关。

4.依照刑法规定,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甲贪污公款15万元,法院依法认定甲构成贪污罪,判处甲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法学试卷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用其它字母表示无效。

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每题 1 分,共 8 分)
1.汉《九章律》增加的三篇不包括《兴》。

2.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法律制定以后如果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解释权。

4.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5.刑法中的过失犯罪,要求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能成立。

6.吊销营业执照是对经济犯罪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之一。

7.未经宣告失踪的人,也可以被依法宣告死亡。

8.甲以乙不与其订立合同就伤害乙的侄子相威胁,与乙订立了一项合同,该合同无效。

二、不定项选择题(多选或者少选均不得分。

每题 2 分,共 26 分)
1.西周借贷契约采用的形式是。

A.质 B.别 C.傅别 D.剂
2.不属于古代法律“八议”规定的有。

A.议功 B.议贵 C.议勤 D.议礼
3.中国传统法律将有利息的借贷称为。

A.出举 B.赁庸 C.负债 D.便取
4.清末预备立宪中仿照西方国家议会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是。

A.咨议局 B.资政院 C.宣政院 D.平政院
5.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
6.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

A.主席 B.副主席若干人 C.秘书长 D.委员若干人
7.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包括:
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民族乡
8.认为构成法律的整体的基本要素是“命令”或“规则”的法学流派有
A.社会学法学 B.分析法学 C.自然法学 D.历史法学
9.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别在于
A.是否存在法律制度 B.是否重视人在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作用
C.是否重视道德建设D.个人意志与法律权威孰高孰低
10.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性体现在。

A.都是社会规范 B.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
C.都是社会调控的手段 D.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11.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

A.国有公司、企业 B.公司、企业 C.一般主体 D.特殊主体
12.下列权利属于邻接权范畴的有:
A.表演权 B.版式设计权
C.将自己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 D.音像制品作者权
13.对下列行为实行过错推定的原则的有
A.高度危险作业 B.医疗事故
C.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

D.污染环境
三.填空题(将正确的字、词填入空格内。

每空 1 分,共 6 分)
1.西周将故意犯罪称为。

2.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的议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3. 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照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
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的组织。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处罚。

5.故意损坏文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和文物。

6.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交付标的物始得成立的,是法律行为。

四、名词解释题(每题3 分,共 15 分)
1.《大清民律草案》
2.总理负责制
3.“遵循先例”
4.连续犯
5.复代理
五、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
1.简述《十九信条》内容的特点。

2.简述犯罪集团的刑事责任。

3.简述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

4.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及其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5.简述职务作品及其归属。

六、论述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
1.试举我国 1982 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2.试举例阐述科技的发展对法律内容的影响。

200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法学综合真题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A 表正确,B 表错误)
1. A
2.A
3.B
4.A
5.A
6.A
7.B
8.A
二.不定项选择题
1.ACD 2.C 3.A 4.B 5.AB
6.ABD 7.ABC 8.BC 9.D; 10. ABC;
11. ABC 12.AD 13.ABD
三、填空题
1.非眚; 2.1/5 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才;
3.基层群众性自治性; 4.减轻或免除处罚;
5.被确定为国家或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6.实践性法律行为
四.名词解释题
1.《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 1911 年 8 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

由于清王朝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施行。

它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色彩。

2.宪法在总结我国行政机关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主要表现是(1)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2)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由总理集中大家的意见,形成国务院的决定,(3)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都要由总理部署,(4)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
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3.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判例是一种重要的法源,法官不仅可以通过作出新判例创造法律,而且可以通过识别和选择使用原先的判例而发展法律。

大陆法系在理论上否认判例是法的一种渊源,但同时也承认判例在司法过程中的指导意义。

4.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连续犯的特征是:(1)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2)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性为,(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对于连续犯,应当按一罪从重处罚。

5.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

有如下特征:(1)复代理人是行使代理人权限的人,复代理人的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2)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复代理消极的处罚,是惩恶于已然的制裁。

也就是说,礼总是从正面主动的提出要求、对人们的言行做出正面的指导,明确地要求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礼的功能重在教化。

刑则相对处于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

凡是礼所禁止的行为,亦必然为刑所不容,即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刑的功能,重在制裁。

4.简述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选取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广泛程度,是指除国籍、年龄、无精神病以及未经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不另设其他资格限制而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

从理论渊源来说,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运用。

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那么人民自然有权挑选行使国家和社会管理权力的人员。

我国《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权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它是我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

其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主要包括:(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5)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