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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企业: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
等。
二、企业登记注册概述
➢ (一)企业登记管理法律体系
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体系是调整企业、登记机关以及 二者之间经济、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法律 规范的总称。我国对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程序和责任的 规定,以及登记注册工作的行为要件散见于三十多部法律、 法规及规章中。
③有关内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包括《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包括《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 法》等。
(2)企业登记管理的法规
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私营企业法实施条 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互配合,构成登记管辖最主要 的原则。
授权登记管辖:指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和 实际工作需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授权下级登记主管机 关以授权方的名义对申请的市场主体实施登记注册的资格 和权利。
指定登记管辖:又称委托管辖,指上级登记主管机关 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指定 (委托)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以指定方(委托方)名义对某 些市场主体的申请实施登记注册的资格和权利。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 登记管理《施行细则》第九条第一、二、三、四项):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 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 司和企业;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 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③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 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 机构
登记主管机关职责: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各 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进行登记管理,确认市场主体企 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三)登记管辖
1、登记管辖的含义及原则
(1)含义:指登记主管机关对市场主体依法登记注册
和监督管理的职权范围。
(2)原则: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 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根据《登记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我国登记管辖可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授权管 辖和指定管辖。
级别管辖:指某个特定的登记主管机关对某类特定的 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实施登记发照的资格和权利。以行政 级别的职权为依据。
地域管辖:指登记主管机关对与其处于同行政管辖地 域的申请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以行政管辖地 域为范围。
➢ (二)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凡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均称之为 企业法人。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意义,在于使具备法人条 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 格,像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企业登记管理的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 (二)企业登记及主管机关
企业登记: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 权,对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申请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核发 有关证照,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活动。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我国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是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业务分工,专门内设登记注册 管理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企业注册局、外商投 资企业注册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省、自治区、直辖 市和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企业登记处、外资处、 个体私营处或各类登记合一的登记注册处;市、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设登记科、股等。
企业登记基本知识
一、企业和企业类型
➢ (一)企业
企业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经济组织。
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是社会组织,是通过一定的人员和财产结合而形 成的经济实体。 2、稳定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计较投入产出,希 望从投入中得到最大的利润,实行独立的经营核算。 3、依法设立,获得合法身份,得到国家法律的认 可和保护。
1、公司,指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企业,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 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指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设立的企业。
其它分类:
根据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 人企业;
授权登记管辖和指定登记管辖是登记管辖的两种特殊 情形。
2、登记管辖权的划分
(1)非公司企业登记管辖的划分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施行细则》 第八条第一、二、三项):①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 归口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 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②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 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集团;③国务院授权部 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 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1、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企业法人、个人 合伙、企业合伙和企业法人合并、分立、变更等都作出了 相关规定,是市场准入法律体系的基石。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对包括企业 登记注册在内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示等作了统一 的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规定实施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人提 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行 政许可法的实施,对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提出了一个全新的 要求,就是要依法办事。
企业法人因其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所 以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这种独立的资格表现为:
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 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 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 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
➢ (三)企业的wk.baidu.com型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目 前我国在企业登记中,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将企业分为 三种类型。
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
等。
二、企业登记注册概述
➢ (一)企业登记管理法律体系
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体系是调整企业、登记机关以及 二者之间经济、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法律 规范的总称。我国对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程序和责任的 规定,以及登记注册工作的行为要件散见于三十多部法律、 法规及规章中。
③有关内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包括《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包括《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 法》等。
(2)企业登记管理的法规
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私营企业法实施条 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互配合,构成登记管辖最主要 的原则。
授权登记管辖:指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和 实际工作需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授权下级登记主管机 关以授权方的名义对申请的市场主体实施登记注册的资格 和权利。
指定登记管辖:又称委托管辖,指上级登记主管机关 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指定 (委托)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以指定方(委托方)名义对某 些市场主体的申请实施登记注册的资格和权利。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 登记管理《施行细则》第九条第一、二、三、四项):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 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 司和企业;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 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③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 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 机构
登记主管机关职责: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各 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进行登记管理,确认市场主体企 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三)登记管辖
1、登记管辖的含义及原则
(1)含义:指登记主管机关对市场主体依法登记注册
和监督管理的职权范围。
(2)原则: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 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根据《登记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我国登记管辖可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授权管 辖和指定管辖。
级别管辖:指某个特定的登记主管机关对某类特定的 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实施登记发照的资格和权利。以行政 级别的职权为依据。
地域管辖:指登记主管机关对与其处于同行政管辖地 域的申请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以行政管辖地 域为范围。
➢ (二)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凡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均称之为 企业法人。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意义,在于使具备法人条 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 格,像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企业登记管理的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 (二)企业登记及主管机关
企业登记: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 权,对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申请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核发 有关证照,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活动。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我国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是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业务分工,专门内设登记注册 管理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企业注册局、外商投 资企业注册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省、自治区、直辖 市和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企业登记处、外资处、 个体私营处或各类登记合一的登记注册处;市、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设登记科、股等。
企业登记基本知识
一、企业和企业类型
➢ (一)企业
企业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经济组织。
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是社会组织,是通过一定的人员和财产结合而形 成的经济实体。 2、稳定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计较投入产出,希 望从投入中得到最大的利润,实行独立的经营核算。 3、依法设立,获得合法身份,得到国家法律的认 可和保护。
1、公司,指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企业,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 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指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设立的企业。
其它分类:
根据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 人企业;
授权登记管辖和指定登记管辖是登记管辖的两种特殊 情形。
2、登记管辖权的划分
(1)非公司企业登记管辖的划分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施行细则》 第八条第一、二、三项):①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 归口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 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②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 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集团;③国务院授权部 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 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1、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企业法人、个人 合伙、企业合伙和企业法人合并、分立、变更等都作出了 相关规定,是市场准入法律体系的基石。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对包括企业 登记注册在内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示等作了统一 的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规定实施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人提 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行 政许可法的实施,对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提出了一个全新的 要求,就是要依法办事。
企业法人因其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所 以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这种独立的资格表现为:
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 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 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 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
➢ (三)企业的wk.baidu.com型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目 前我国在企业登记中,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将企业分为 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