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使用的所有气瓶的选购、储存、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内所有科研、教学活动的气瓶需求,应按照实验室用气瓶的管理办法,进行申购、领用、管理和归还。
第四条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责任须细化到岗位和个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实验室用气瓶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确保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应设有气瓶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第七条气瓶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用气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储存、使用和管理;(三)组织开展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四)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检测、维护和修理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对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气瓶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验室的气瓶数量和使用需求,合理配置专职人员。
第九条实验室内有专职、兼职气瓶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领用、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气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用气瓶的管理制度;(二)组织实验室用气瓶的申购、领用和存放,确保使用安全;(三)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监测、维护和维修工作;(四)负责实验室用气瓶的定期检测和报废处理工作;(五)组织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气瓶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使用气瓶的性质和要求。
第三章实验室用气瓶的选购和验收第十二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购买不合格和超龄的气瓶。
第十三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验收工作由气瓶管理员负责,并与供应商进行验收确认。
第十四条实验室用气瓶的验收内容包括:(一)气瓶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二)气瓶的外观检查和内部清洁程度;(三)气瓶的标志、标签和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四)气瓶的阀门、减压器等附件是否齐全;(五)气瓶的包装是否完好;(六)气瓶的容量和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指南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指南一、引言实验室气瓶在科研与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气瓶本身的特殊性质,不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以及实验室设施的正常运行,本指南将对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提供详细指导。
二、气瓶的存储与搬运1. 气瓶应存放在稳定、通风良好的仓库或储存间中,远离明火、热源和易燃物品。
2. 气瓶应垂直存放,底部应有固定支架,以防止倒塌和滚动。
3. 在搬运气瓶时,应使用专业的搬运工具,并保持气瓶稳定,避免碰撞和摔落。
三、气瓶的使用与操作1. 在使用气瓶前,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气瓶上的标签和使用说明,确保操作正确。
2. 气瓶的连接与断开应使用专业工具,并确保连接口密封可靠。
3. 气瓶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或违规操作。
4.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气阀,并将气瓶与仪器设备断开,以防止气体泄漏。
四、气瓶的检查与维护1. 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如有破损、腐蚀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 气瓶应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测,确保气瓶内的气体不泄漏。
3. 气瓶的阀门应定期润滑并检查密封性,确保操作正常。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1. 在气瓶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阀门、迅速疏散等。
2. 有经验的人员应进行气瓶事故处置,尽量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3. 气瓶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实验室主管或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1. 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接受气瓶使用与安全管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气瓶的正确使用、存储和搬运方法,以及气瓶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等。
3.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主动发现和解决气瓶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七、结论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存储、操作和维护是防止气瓶事故的关键。
通过培训和提高安全意识,我们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气瓶安全问题,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3篇)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 气瓶的采购和验收:a. 实验室应确保购买经过认证和合规的气瓶,并由负责人或实验室管理员进行验收。
b. 验收时应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关闭,并核对气瓶上的标识和编号是否与采购清单一致。
2. 气瓶的存放和标识:a. 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或柜子来存放气瓶,确保其垂直放置并稳固固定。
b. 气瓶应按照气体类型进行分类存放,并在气瓶上粘贴明显的标识标签,标明气体名称、危险性等级和存放位置。
c. 实验室应建立气瓶存放清单,并定期检查气瓶的数量和状态,并更新清单。
3. 气瓶的使用和操作:a. 在使用气瓶前,实验室人员应熟悉所使用气瓶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b. 气瓶的阀门应保持清洁,正常关闭,并确保与气瓶的连接牢固。
c.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撞击、挤压等损坏行为,并避免暴露在高温、剧烈震动等有害环境中。
d. 使用完毕的气瓶应立即关闭阀门,并将其归还到指定的存放区域。
4. 气瓶的检修和检测:a. 实验室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如有氧化、腐蚀或其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废或修复。
b. 气瓶的过期日期应进行监控,并在有效期过期前进行送检和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c. 保养和维护气瓶设备的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5. 气瓶的应急处理:a. 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和紧急处理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气瓶泄漏、爆炸等事故情况。
b. 实验室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熟悉使用安全设备,如爆破片、安全柜等。
c. 如发生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封闭区域、通风换气等,确保人员安全并避免次生灾害。
6. 培训和教育:a. 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了解气瓶的使用、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方法。
b. 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 记录和报告:a. 实验室应建立气瓶安全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气瓶的采购、存放、使用和检修等情况。
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实验室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X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三)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三条各单位领导对气瓶的安全保管和使用负责,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安全管理情况及对气瓶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对气瓶进行日常管理,掌握气瓶的使用情况、使用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申购和检验第四条凡需使用气瓶的单位或个人,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具有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书的企业租用或气瓶,到具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充装气体。
第六条随设备配置的气瓶,须同时执行学校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接收或转让气瓶。
第八条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实验室气瓶都须执行定期检验制度。
(一)检验周期: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3、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有腐蚀、损伤或对怀疑其可靠性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三)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四)不得租用或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气瓶的使用,减少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气瓶安全(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验室特种《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TSG23-2021)、监察规程》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气体)的气瓶。
(不包含灭火用气瓶,非金属材料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
机器设备上附属的压力容器)第三条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有关规定,气体钢瓶盛装气体通常分为易燃气体(包括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乙炔、丙炔、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乙烯、丙烯等)、助燃气体(包括氧气、压缩空气、氯气等)、不燃气体(包括氮气、二氧化碳、氩气、氦气、氖气等)和有毒气体(包括氯气、硫化氢、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第四条气瓶安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学校对气瓶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纠正违规管理及操作以避免各种危险发生。
气瓶使用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相关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气瓶使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生使用气瓶,指导教师同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使用实验气瓶的单位、实验室和人员。
第二章气瓶的租赁及验收第六条气瓶租赁(一)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新增使用气瓶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气瓶使用申请表,经单位分管实验室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二)使用单位需先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并将其相关资质文件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三)实验室新购气体,由供气公司免费租赁气瓶给使用老师,各实验室不可自行采购气瓶;(四)校内任何单位或人个不得使用自行购置和租赁的气瓶,不得接受随仪器附赠的气瓶,也不允许自行充装任何介质。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内气瓶的存放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并标明明确的存放位置,禁止将气瓶随意堆放或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旁边。
2. 实验室应设置专门负责气瓶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对气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气瓶的安全和完好。
3. 气瓶应定期进行检测和鉴定,超过使用寿命或出现异常情况的气瓶应及时淘汰和处理。
4. 对于高压气瓶,应设置安全阀和压力表,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压力在安全范围内。
5. 气瓶应设置标识牌,标明气瓶的存放位置、压力、类型等信息,以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6. 实验室人员必须接受气瓶使用和安全操作培训,熟悉气瓶的使用方法和各种事故的处理方法。
7. 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循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严禁私自更改或超负荷使用气瓶。
8. 在使用气瓶时,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和应急设施,确保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
9. 使用气瓶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通风情况,避免气体泄漏引起爆炸或中毒事故。
10. 实验室应建立气瓶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 1 页共 1 页。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验室压力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的规定:
1. 气瓶的选择:选择适用于实验室使用的合适类型和规格的气瓶,并确保气瓶内装的气体与实验需求相符。
2. 储存和运输:储存和运输气瓶时,必须确保气瓶稳固、立式放置,并与易燃物、易爆物和可燃气体等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3. 气瓶压力检查:在使用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压力检查,确保气瓶内的压力在安全范围内,并避免劣化和泄漏。
4. 加工和操作:在使用气瓶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避免破坏气瓶外壳或导致泄漏。
5. 防止火源:禁止在附近存放明火、电器设备和静电产生物品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禁止在气瓶附近吸烟。
6. 泄漏处理:发现气瓶泄漏时,应立即迅速停止漏气源,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扩散,然后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7. 定期检验: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压力检验和外观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8. 标志标牌:对于不同类型的气瓶,必须明确标示其性质、压力等相关信息,以便于使用者正确识别和使用。
9. 人员培训:所有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指导,了解气瓶使用的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0. 废气瓶处理:不再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拆卸。
以上是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和制定更为详细的安全使用管理规程。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设计压力为0.2-30MPa(表压),容积不大于1立方米,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包括:盛装溶解乙炔的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体气瓶。
第三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是学校实验室压力气瓶使用安全监管部门。
第四条凡涉及压力气瓶的实验室,学部(学院)安全主管领导、实验室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房间安全责任人、压力气瓶直接使用人均对本实验室(房间)内的压力气瓶安全、规范使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供货商配货到达时,使用单位应由指定专人出面协助指导装卸。
2.气瓶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或金属链绳吊装,不得与电气设备或带电导线连接;3.气瓶必须配好瓶冒,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旋紧瓶冒,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动或撞击。
第六条气瓶的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供货商配货到达时,使用单位应由指定专人负责验收。
2.验收内容:质量检验合格证、进出楼道房间是否安全规范、指定存放地点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贮存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特殊气瓶是否有警示标识、双方交接记录。
第七条装有易燃易爆(氢气、氧气、乙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气瓶必须置于室(楼)外专用仓库(气瓶柜)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其他惰性气体的气瓶室内存放数量不应超过两枚,且放置在安全距离以外,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第八条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
如无合格票签的,应追查核实原始记录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存。
第九条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等。
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验室使用气瓶的情况。
第二章气瓶安全管理职责第三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气瓶的安全检查、使用指导和应急处理。
第五条实验室师生员工应遵守气瓶使用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气瓶采购与验收第六条气瓶采购应由实验室主任负责,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七条气瓶采购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第八条气瓶验收时,应检查气瓶的外观、标识、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气瓶储存与运输第九条气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
第十条气瓶应分类存放,禁止不同种类气瓶混放。
第十一条气瓶运输时应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混装。
第五章气瓶使用与检查第十二条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气瓶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使用气瓶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第十四条使用气瓶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压使用。
第十五条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并妥善存放。
第十六条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六章气瓶报废与处理第十七条气瓶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废。
第十八条报废气瓶应由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处理,严禁私自丢弃。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加强学校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大学气瓶管理制度
大学气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大学内气瓶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实验室和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学内所有气瓶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教学设施、科研项目等方面。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学气瓶管理的监督和组织实施。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具体气瓶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气瓶的领用、登记、检查、储存、使用和返还等。
3. 实验室成员负有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责任,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四、气瓶的采购1. 实验室需要使用气瓶时,由实验室管理员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气瓶的用途、数量、种类等信息。
2.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满足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实验室管理员进行气瓶的采购。
3. 气瓶采购完成后,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将对气瓶进行登记,包括气瓶的型号、规格、数量及领用部门等信息。
五、气瓶的登记和标识1. 每个实验室应设立气瓶登记簿,对所使用的气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的型号、规格、数量、领用日期、使用单位等。
2. 每个气瓶应贴有明显的标识,包括气瓶的种类、领用单位、使用单位等信息。
3. 实验室管理员应对气瓶进行周、月、季度的检查,对发现的气瓶损坏、泄漏等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4. 气瓶使用过程中如有数量变动或遗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六、气瓶的存放和使用1. 实验室应制定气瓶存放区,并在存放区设置标识,明确气瓶存放区的位置和禁止性标识。
2. 存放区应保持干燥、通风、无明火的状态,并远离热源、阳光直射等危险因素。
3. 使用气瓶的过程中,实验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4. 使用完毕的气瓶应放回存放区,并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七、气瓶的废弃和返还1. 气瓶到期或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2. 气瓶返还时,应在气瓶上填写返还日期,并将气瓶返还给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高校实验室气瓶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气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实验室气瓶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实验室内的气瓶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管负责,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监督。
第六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气瓶的数量、种类、用途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第七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与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确保气瓶的正常使用,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第十条实验室气瓶管理工作应当对气瓶的存储、运输、使用进行详细的规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气瓶的标准第十一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容积≤115升无缝钢气瓶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定期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标注使用单位、气瓶规格、气瓶编号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管。
第十四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设置使用记录,明确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在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未检验合格的气瓶。
第十六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存储,严格禁止混存混用。
第三章气瓶的使用第十七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使用专用的气体调节器,确保气体的压力和流量的稳定。
第十八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在规定的工作台上固定好,防止气瓶的摔落导致气瓶损坏。
第十九条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实验室气瓶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容积为0.4L~30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以及混合气体(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气体)的气瓶。
第四条本办法不适用于灭火用气瓶,固定使用的瓶式压力容器以及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和运输工具使用的气瓶。
第五条气瓶安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气瓶使用单位必须确定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专门负责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气瓶使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生使用气瓶,指导教师同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运输、持有、改装(充装)、处置气瓶。
第七条学校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对气瓶采购、审批、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平台日常运行于维护由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对实验室气瓶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气瓶采购、使用等过程的安全监管。
包括制定学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气瓶采购审批;组织开展气瓶安全隐患检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联合开展气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气瓶使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秘书培训考核。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实验室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使用的各类气瓶,包括但不限于压缩空气瓶、氧气瓶、氮气瓶等。
第三条实验室使用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并为实验室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领用、存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管理。
第六条实验室内使用气瓶必须经过合法的购买渠道,并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
第七条实验室内使用气瓶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领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使用气瓶必须按照实验室负责人的指示进行领用申请,并在领用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领用气瓶前,必须对气瓶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瓶身变形、漏气、破损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不得领用。
第十条领用气瓶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明确领用的气瓶种类、数量、用途以及领用时间等信息,并交由负责人审核并存档。
第十一条领用气瓶必须按要求装配相应的安全阀、减压阀等附属装置,并进行验收、加压和标志等,确保气瓶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实验室使用气瓶必须按照安全使用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使用超负荷或超压工作。
第三章存放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气瓶的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采取封闭、固定、通风等措施,避免阳光、高温、潮湿等对气瓶的不利影响。
第十四条气瓶的存放必须按照专用架、架子、柜子等规定的位置摆放,不得随意堆放或使用。
第十五条存放气瓶必须确保通道畅通,防止阻塞紧急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存放气瓶必须与可燃、易燃、有毒、腐蚀等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交叉污染和意外发生。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内使用气瓶必须经过专人指导和操作,未经相关人员授权和培训,不得擅自操作或使用。
第十八条使用气瓶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气瓶本身和连接管道的安全可靠,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5篇)
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压力气瓶的管理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
(二)本规定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三)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气体·压力气瓶使用的基本条件:(一)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二)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三)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四)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办理压力气瓶使用的程序:(一)使用单位在购买或租用压力气瓶之前,首先向资产设备管理处申请。
填写使用气体审批表一式两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批。
使用气体审批表一份用于备案,另一份用于购买或租用所需气瓶。
(二)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压力气瓶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购买或租用的气瓶要注意放置在安全位置使用,確保安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压力气瓶的搬运、充装、存放和使用时应注意事项:(一)搬运、充装注意事项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一般用特别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
但决不允许用手搬着开关阀移动。
3、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
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决定开展2022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维持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结合我校气瓶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有关规定,气瓶盛装气体通常分为燃气体、助燃气体、不易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第三条各单位在购买、租用、充装、搬运、存放、使用和回收气体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气体的采购和使用第四条各单位原则上应在学校化学品平台上统一订购气体,自行订购气体的单位须经学院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处审批。
第五条气体销售单位须提供具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并检验合格的气瓶和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采购单位在接收气体时,应该进行全面检查。
如发现气瓶瓶体有缺陷或严重腐蚀、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未粘帖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未佩戴安全帽(有防护罩的除外)或防震圈等其他安全附件、钢瓶颜色缺失或错误、缺乏检定标识等,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对其安全性有怀疑时,应拒绝接收。
第七条实验室应通过化学品平台建立气体购买和使用台账,并按要求规范登记使用记录。
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须关闭。
第八条气体使用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严格按照其性质分类、分处存放,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无腐蚀,避免阳光直射,严禁烟火和其他热源,严禁在走廊和公共场所存放气体钢瓶。
第九条严禁将相互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的可燃性气体钢瓶和助燃性气体钢瓶混放或存放在一起。
严禁将助燃气体钢瓶与易燃物品放置在一起。
第三章气体钢瓶的保管、维护和回收处置第十条实验场所的气瓶颜色和字体要清楚,有定期安全检测识(由供应商负责)等。
大学实验室使用气瓶安全须知
XX大学实验室使用气瓶安全须知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使用气瓶,保证师生员工身体安全,请各有关单位和实验室按照如下要求使用和存放气瓶:(一)实验室必须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接收气瓶,并检查是否漏气,气瓶的颜色和标识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二)各实验室应依据本实验室使用的气瓶气体种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实验室责任教师有义务对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教育或指导;(三)气瓶应垂直放置,并有防倾倒装置(支架或气瓶柜)及固定链,存放在阴凉和通风良好的专用区,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任何热源或火种,并张贴“气瓶存放区”字牌;(四)易燃易爆气瓶及有毒气瓶应存放到室外;确实不具备存放室外条件的,其存放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要求,并张贴警示标志,必要时须加装报警器或监控设备;(五)气瓶存放区及其附近应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并张贴警示说明;(六)要防止气瓶生锈,可将气瓶放置在适合的垫板上,防止气瓶底部受腐蚀;(七)气瓶的放置应将满瓶与空瓶分开存放,并在脖颈处悬挂“满瓶”或“空瓶”标志牌;满瓶存放时应按照“先存放先使用”的原则安排;(八)气瓶存放的数量应尽量减少,并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九)气瓶存放和使用期间,实验室安全员应定时检查其安全状况,确保无泄漏或其它安全隐患;(十)各实验室在使用气瓶的数量或品种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报所在学院,并接受学院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安全指导;定期(每两周一次)向所在学院报送使用气瓶的情况(数量、品种及供应商等);(十一)易燃易爆、有毒气瓶移动移动“使用和存放”地点实行先行报告制度,实验室需提交申请上报学校和学校两级管路部门,待学院和学校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安全管理员现场验收安全装置合格后,再进行移动操作;(十二)严禁实验室人员购买空的气瓶自行充气或交由供应商充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1 气体钢瓶特点及危险特性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气体,一般以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性气体等形式储存于钢瓶内,被收录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气体的钢瓶,一般承载的压力在~30 MPa之间,且较多钢瓶容积都大于30 L,被收录在《特种设备目录》(2014)中,属于压力容器。
部分气体除易燃、易爆、有毒特性外,还往往容易与外界,或气体之间引发化学反应,如氧气与油脂、乙炔与铜、氢气与氧气、氯气与氨气等,因此实验室内禁止气瓶混放。
气瓶泄漏或管理不善,可能酿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极其惨烈,即便是无毒的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等,一旦泄漏喷出,极易使人受伤,甚至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2 常用气体的安全使用氧气(1)氧气贮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贮存。
采用氧乙炔火焰进行作业时,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及焊(割)炬必须相互错开,氧气瓶与焊(割)炬明火的距离应任10 m以上。
(2)开启瓶阀和减压阀时,动作应缓慢,以减轻气流的冲击和摩擦,防止管路过热着火。
(3)禁止用压缩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或吹扫清理,禁止以压缩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风动工具的动力源,以防引发燃爆事故。
(4)特别提醒:操作高压氧气阀门时必须缓慢进行,待阀门前后管道内压力均衡后方可开大;氧气严禁与油脂接触;氧气放散时周边30 m 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手套严禁被油脂污染;氧气管道要远离热源。
氢气(1)氢气的贮存注意事项: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
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局部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少于7次。
(2)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 m。
(3)氨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4)氢气瓶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10 m。
(5)禁止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暴晒。
(6)必须使用专门的氢气减压阀。
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阀门或减压阀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
(8)氢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MPa ~MPa以上的余压。
(9)使用前要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确认不漏气后再进行使用。
(10)使用结束后,先顺时针关闭钢瓶总阀,再逆时针旋松减压阀。
氯气(1)氯气贮存注意事项:氯气钢瓶应远离热源,严禁用热源烘烤和加热钢瓶。
防止高温,当气温在30℃以上时,严禁钢瓶瓶体在太阳卞暴晒,应将钢瓶放入库房,或者在钢瓶上加盖草包并用水喷洒冷却。
(2)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专用的个人防毒面具,各使用地应配备有预防氯气中毒的解毒药物。
(3)氯气不得与氧气、氢气、液氨、乙炔同车运送,不得与易燃品、爆炸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通车运送。
(4)应设有专用仓库贮存氯气钢瓶,不应与氧气、氢气、液氨、乙炔、油料等化工原材料同仓存放。
贮存氯气的仓库地面应干燥,防止潮湿,仓库要阴凉、通风良好,避免阳光暴晒和接近火源。
(5)氯气钢瓶不能直接与反应器连接,中间必须有缓冲器。
(6)金属钛和聚乙烯等材料不得应用于液氯和干燥氯气系统。
(7)通氯气用的铜管应尽量少弯折宁以防铜管折破;发现铜管破损后应及时更换。
如果空气中有大量泄漏的氯气,则可以使用氯气捕消器,使用时一定要佩戴好自动供氧形式的呼吸面具,以防止使用过程中缺氧而产生意外。
乙炔气(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安全架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进入橡皮管,造成火灾爆炸。
(4)要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乙炔气瓶。
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5)瓶内气体严禁用尽。
冬天应留MPa ~MPa,夏天应留有MPa~3 MPa。
(6)乙炔瓶体温度不成超过40℃。
夏天要防止暴晒。
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
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 m。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
必要时可用不含油性的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
使用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 m 以上。
(10)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处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 m,且不应设在隐藏部位或空气不流通处。
氮气(1)氮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氮气泄漏应急处理;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I制出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忐I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特别提醒:进入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作业,必须检测氧含量。
含氧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在氮气大量放散时应通知周边人员;在使用氮气吹、引煤气等可燃气管道、容器时必须检测氮气中含氧量小于2%方可使用;氮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氩气(1)氩气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氩气现场急救措施:常压下无毒。
高浓度时,使氧分压降低而发生窒息,氩浓度达50%以上,引起严重症状;75%以上时,可在数分钟内死亡。
当空气中氩浓度增高时,先出现呼吸加速,注意力不集中,继之,疲倦乏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昏迷、抽搐,以至死亡。
应脱离污染环境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输氧或人工呼吸,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液态氩可致皮肤冻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3)氩气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4)氩气瓶的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或者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5)特别提醒:氩气的比重大于空气,宜沉积管低洼处。
因此在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检修作业前必须检测氧含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氩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二氯化碳(1)使用方法:使用前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调整至确实不漏气后才进行实验。
(2)防止钢瓶的使用温度过高。
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不得超过30℃,以免液体二氧化碳随温度的升高,体积膨胀而形成高压气体,产生爆炸危险。
(3)钢瓶千万不能卧放。
如果钢瓶卧放,打开减压阀时,冲出的二氧化碳液体迅速气化,容易发生导气管爆裂及大量泄漏的事故。
(4)减压阀、接头及压力调节器装置正确连接且无泄漏、没有损坏、状态良好。
(5)二氧化碳不得超量填充。
液化二氧化碳的填充量,温带气候不要超过钢瓶溶剂的75%,热带气候不要超过%。
3 高校气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各高校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的规模和体量也实现了成倍的增长,有专家指出,高校实验室的危险性是企业的100倍,因此实验室对危险源的管控显得尤为重要,气体钢瓶是实验室一类重要的危险源,目前高校对钢瓶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制度规范不健全尚有不少高校并未针对气瓶管理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文件,作为实验室内的一类危险源,也无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实验室对气瓶的管理和监管缺乏指导和执行的依据。
颜色标识不清晰根据《气瓶颜色标志》(GB/T 7144-2016)规定,气瓶外表面的涂敷颜色、字样、字色、色带和检验色标等,是识别气瓶所充装气体和定期检验年限等信息的主要标志之一日常实验室内环境复杂,腐蚀较严重,卫生状况也不佳,加上实验室内部管理不善,对气瓶的日常维保缺失,常会导致瓶身锈蚀严重,颜色模糊不清,钢印、标识污损不全,甚至全部脱落,无法识别相应信息,个别实验室建设时为了节约使用成本,甚至擅自改装气瓶,混装气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气瓶存放不规范实验室使用的气体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且大多属于后期添置,未能统一规划,放置随意。
又因实验室设计面积狭小,与火源、热源、电气设备之间无法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易燃和助燃气瓶存在混放现象。
为节省占地面积,个别实验室也未直立放置钢瓶,而是横倒后直接放置在实验桌、通风橱柜等下方,留下较大安全隐患。
管控措施不完善部分钢瓶无气瓶帽、防震圈,且未进行有效固定,容易摔断瓶阀而造成事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瓶未能单独存放,防爆装置、泄露报警装置及通风换气装置未能有效配备;毒性,尤其是剧毒气体,无法实行双人双锁等“五双”管理,留有较大隐患。
安全责任未落实为贪图实验方便,气体钢瓶一般被随意放置在实验装置或设备附近,未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无定期检查瓶体及管路的完整性及气密性、瓶体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警示标识、气瓶状态标识牌、气瓶信息台账等是否齐全。
深圳市中南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实验台,通风柜,PP通风柜,药品柜等实验室家具的厂家,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忠信路9号汇亿财富中心1509,专业从事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装修,实验室通风系统整体规划,实验室升级维护,无菌实验室,实验室净化,洁净项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实验室整体规划布局方案,实验室一站式的服务,公司本着“质量为本,诚信经营,不断创新”的原则,经过多年的经营。
咨询热线:04 气瓶安全管理思路科学规划,规范设计实验室装修、新建、改建、扩建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如涉及实验气体的使用,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助燃气体的使用,应进行科学规划气瓶与设备、气瓶与气瓶间的布局,如氧气与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 m的安全距离,且距明火有10 m的安全距离;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剧毒性气体应实行“双人双锁”,放在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
此外,气体管路应规范化设计与施工,以满足日常使用及安全性要求。
安装监控,防患未然使用具有危险性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气体泄漏报警仪,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多功能的气体泄漏报警仪根据不同的气体采用不同的探头,可以检测如氢气、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氯气、氯化氢、二氧化硫、磷化氢、卤素气体、氰化氢、可燃气等的浓度并具报警功能,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靠近释放源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除了实验室常用的固定式气体泄露报警器以外,还有便携式气体泄露探测器,携带、检测方便,且大多可实行数据的实时上传和查询管理,实行远程监控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