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4]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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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
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粤府〔2004 〕126 号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大力推进外源型经济和内源型经济的协调发展,推动吸收外资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广东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优化广东投资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建设,不断完善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吸收外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前,我省扩大吸收外资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实施和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的全面启动,我省扩大吸收外资面临难得的机遇。另一方面,目前我省投资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吸收外资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随着国内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进一步形成,我省吸收外资区位优势逐步弱化;山区和东西两翼吸收外资的潜力未能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成本上升的压力不断增大;能源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等。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是做好吸收外资工作的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吸收外资工作对加速我省工业化进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优化投资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把握本世纪头20年重
要战略机遇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增创投资环境新优势,努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和诚实、守信、安全、文明的投资环境,不断增强我省吸收外资的后劲,努力开创我省吸收外资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全省吸收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协调领导,分析研究全省吸收外资工作,制定重点吸收外资项目规划,及时协调解决优化投资环境、吸收外资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要把年度完成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预期目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由省外经贸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经贸、组织、人事等部门,制订全省吸收外资工作的考核办法。各地也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切实把招商引资的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省财政从2005年至2007年每年安排招商引资资金,用于组织招商活动,建设海外工作站,奖励各市吸收跨国公司到广东设立总部和研发机构以及奖励吸收外资工作的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外经贸厅制定。
三、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山区和东西两翼吸收外资的步伐
珠江三角洲要重点引进资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服务业项目和龙头项目,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推动企业集群,形成富有特色的区域经济体,提高带动和辐射能力。中心城市要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山区和东西两翼要充分发挥腹地广阔、资源丰富、生产成本较低等优势,挖掘招商引资的潜力,抓好环境招商、资源招商和优惠政策招商,积极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引导外资投向石化、造纸、医药、电子、环保、旅游、“三高”农业、海洋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海洋经济以及资源加工型、农产品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鼓励珠三角与山区及东西两翼联合开发土地资源,由珠三角在山区兴办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园区,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发山区现有工业园区,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创新引资方式,加强引资载体建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实行“走出去”招商和“引进来”招商相结合、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引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构建政府监管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网络,大力推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探索新的招商模式。加强粤港澳三地政府相关部门、中介组织、商会之间的协作,共同搭建新的招商平台,联合推介大珠三角,形成企业集群效应和产业聚集效应。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在目前清理各类开发园区的基础上,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明确园区定位,使园区从综合园区向专业园区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园区招商引资主要载体作用。要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各地办好一批重点园区,使之成为全省招商引资的示范区。重点园区具体名单由省外经贸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省政府审定。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硬环境
各地要进一步加快交通、通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招商引资硬环境。一是按照电力先行的原则,加快推进电源、电网等项目的建设,切实加强电力供应工作,到2006年初步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到2007年基本解决电力供应不足问题。二是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确保2004年底全省所有地级市通高速公路,2005年与各相邻省区通高速公路;切实做好珠三角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和出省主通道建设的各项工作;大力发展内河水运,重点建设珠三角骨干航道网。三是全面启动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尤其要抓紧已纳入十大工程、十大民心工程的重大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四是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工贸易、进出口集中的地区同步发展物流中心,不断满足外商投资企业日益增长的物流需求。
六、加快“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
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广州港、深港西部通道、珠海港等主骨干口岸及查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口岸的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提高全省口岸通关能力。进一步深化口岸通关作业改革,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