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回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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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多数情况下,工程变形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也需要对工程实施必要的监测,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性做出提前预判,防止事故发生。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过程中,即需要提前设置好监测点位,为监测工作做好统筹准备。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 或开挖深度小于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一、基坑监测原则变形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监测工作应遵循以下4 条原则:1、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监测系统设计中所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必须做到:(1)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仪器,采用先进的监测方法来保证外业采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2)基准点、监测点设置应合理,并在监测期间保护好点位标志,使监测工作具有连续性。

2、操作方便性原则:为使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并满足监测精度的要求,变形监测点在布设时应考虑到水准线路的联测方便,能够节省外业时间、提高点位精度的原则。

3、数据及时性原则: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

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应及时复测。

因为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及时整理出监测报告。

4、经济合理性原则:监测方案编制时应考虑选用适合于本工程监测作业,并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二、监测方案一般情况下,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监测目的和依据4、监测内容和项目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6、监测方法及精度7、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10、监测人员的配备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三、监测项目1、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点对象应包括:(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筑;(5)周边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基坑回弹观测百科及范例

基坑回弹观测百科及范例

基坑回弹观测百科及范例
基坑开挖是卸载的过程,会引起基坑的回弹变形。

开挖较深的基坑回弹量大,可引发各种工程问题,如使桩基础产生拉力甚至断裂、基坑底部隆起等。

基础埋置较深的高层建筑,回弹再压缩变形对最终沉降量有重要影响。

基坑回弹
简介
基坑回弹量与卸荷量、基坑面积、支撑和围护结构等多种因素有关,但对于面积较大的基坑,其最大回弹量主要发生在基坑中心,且主要与卸荷量有关。

目前,计算基坑回弹量的方法主要有规范法、经验公式法、理论公式法和数值模拟法,但都需要做专门的回弹试验,且各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差异极大。

我国《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方法计算简单,但回弹模量的选取需要依据《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做回弹试验来确定土的回弹模量,且回弹模量的选取是最大误差所在。

日本规范采用了分层总和法,认为所挖去的那部分土重使坑底各层土应力变化,与实际不符,误差较大。

[1]
空间效应分析
对于相同的基坑形状和开挖面积,最大回弹量随开挖深度的增加而增加。

不考虑工程桩影响时,若基坑开挖深度增加1倍即挖方量增加1倍时,最大回弹量较原来增加50%一60%;挖方量增加2倍时,最大回弹量增加1倍在考虑工程桩影响下,若基坑开挖深度增加1倍即挖方量增加1倍时,最大回弹量较原来增加40%一50%;挖方量增加2倍时,最大回弹量增加约70%~80%。

[2]
范例:。

基坑和建筑变形监测规范标准[详]

基坑和建筑变形监测规范标准[详]
基坑及建筑物变形监测规范
2014年2月
一、相关规范

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2006)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地方标准: 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1159-2012)
五、监测要求——监测项目

对于工民建变形监测,可根据需要选取监测项目:
项目 场地 不降水 支护边坡 基坑 降水 主要监测内容 垂直位移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地下水位 基坑回弹 地基 分层地基土沉降 地下水位 基础变形 基础沉降 基坑开挖期 主体施工期、竣工初期 降水期 主体施工期、竣工期 降水期 备注 建筑施工前 回填前
等 级 一 二 三 水准 仪型 号 DS05 DS05 DS05 DS1 DS05 水准 尺 因瓦 因瓦 因瓦 因瓦 因瓦 视线 长度 (m) 15 30 50 50 50 前后视距 较差(m) 前后视距 较差累计 (m) 1.0 1.5 3 3 8 视线离地 面最低高 度(m) 0.5 0.5 0.3 0.3 0.2 基本分划辅助 分划读数较差 (mm) 0.3 0.3 0.5 0.5 1.0 基本分划辅助 分划所测高差 较差(mm) 0.4 0.4 0.7 0.7 1.5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平均边长 (m) 200 300 500 角度中误差(″) ±1.0 ±1.5 ±2.5 边长中误差(mm) ±1.0 ±3.0 ±10.0 最弱边边长中误差 1:200000 1:100000 1:50000

GB50497-20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497-20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MonitoringofBuildingE某cavation Engineering2022—04—29发布2022—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MonitoringofBuildingE某cavationEngineering主编部门:山东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2年09月0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2北京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济南大学会同9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有9章及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基坑工程监测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本规范的初稿、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编制工作会议的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如下:主编单位:济南大学莱西市建筑总公司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济宁华园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俊岩应惠清孔令伟陈善雄张波王松山顾浩声刘观仕任锋张同波王成荣史春乐张行良丁洪斌孙华明陈培泰蔡宽余高景云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名单如下:杨榕叶可明吴路阳王美林赵志缙袁内镇桂业琨郑刚高文生张勤焦安亮叶作楷于志军吴才德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监测项目4.1一般规定4.2仪器监测4.3巡视检查5监测点布置5.2基坑及支护结构5.3基坑周边环境6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6.1一般规定6.2水平位移监测6.3竖向位移监测6.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6.5倾斜监测6.6裂缝监测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6.8土压力监测6.9孔隙水压力监测6.10地下水位监测6.11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6.12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7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9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9.2当日报表9.3阶段性监测报告9.4总结报告附录A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附录B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附录C围护墙内力、立柱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监测日报表附录D支撑轴力、锚杆及土钉内力监测日报表附录E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附录F裂缝监测日报表附录G巡视检查日报表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4 监测工程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工程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工程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工程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工程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工程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基坑回弹监测.

基坑回弹监测.

3. 测点埋设
3.3置钻孔,孔底标高略高于欲测量土层的标高约一个锚 头长度。 (2)将内管旋在锚头顶部外侧的螺纹联结器上,用管钳旋紧。将锚头顶部 外侧的左旋螺纹用黄油润滑后。 (3)将装配好的深层沉降标缓慢放入钻孔内,并逐步加长,直到放入孔底。 用外管将锚头压入预测土层的指定标高位置。 (4)在孔口临时固定外管,此时锚头上的三个卡子会向外弹,卡在土层里。 卡子一旦弹开就不会再缩回。 (5)顺时针旋转外管,使外管与锚头分离。 (6)固定外管,将外管与钻孔之间的空隙填实,做好测点的保护装置。
(1)钻孔至基坑设计标高以下200mm,将回弹标旋入钻杆下端, 顺钻孔徐徐放至孔底,并压入孔底土中400~500mm,即将回弹标 尾部压入土中。旋开钻杆,使回弹标脱离钻杆,提起钻杆。 (2)放入辅助测杆,用辅助测杆上的测头进行水准测量,确定回 弹标顶面标高。 (3)监测完毕后,将辅助测杆、保护管(套管)提出地面,用砂 或素土将钻孔回填,为了便于开挖后找到回弹标,可先用白灰回填 500mm左右。
主要内容
1 2 3 4 5 监 测 目 的
监 测 仪 器
测 点 埋 设 监 测 实 施 监 测 资 料 整 理
1. 监测目的
通过监测实时掌握基坑内土体回弹状况,以便优 化施工方案(如挖土速率、底板浇筑时间等),确保 基坑围护结构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监测仪器
基坑回弹监测可采用回弹监测标和深层沉降标两种 。 组成 回弹监测标,由角钢、圆盘及反扣装置构成;深层沉降标由一个三卡锚 头、一根1/4英才的内管和一根1英才的外管组成,内管和外管都是钢管。
4. 监测实施
1.开挖前的监测
开挖前回弹标的高程可采用磁锤式和测杆式分层沉降标的监测方法监测。 2.开挖后的监测 回弹标开挖后的高程可采用高程传递法进行监测,还应对钢尺进行尺长和温度 的修正。 H= H0+a-(b-c)-d 3.开挖中的监测 深大基坑通常进行分部、分层开挖、当有些工程要求对开挖过程中的基坑回弹 量进行跟踪监测时,则可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应用,即从地表至分层开挖面可 采用高程传递法,从开挖面至回弹标采用磁锤法或测杆法。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基坑回弹监测

基坑回弹监测

基坑回弹监测1、监测目的与意义地基土大面积开挖后,由于地基土自重应力的卸除,使地基土回弹隆起,便引起地基土结构产生破坏,以致对主体建筑物以及邻近建筑物造成一定影响。

地基土回弹量的大小和分布情况,在设计时对地基变形模型的选用及基础强度的设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基础设计的可靠和保护邻近建筑的安全,对基坑底面的回弹和邻近地面的变形监测,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基坑回弹监测,便成为建筑工程勘察中变形监测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2、基坑回弹的基本方法2.1、基坑回弹点标志形式及测点布设从土力学理论知,当土体未被开挖处在相对稳定时,其应力状态是不发生改变的,其体积是相对稳定平衡的。

若土体的应力平衡条件发生变化,其土体的体积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

当我们进行大面积深基坑开挖时,上部的地基土被挖除,因而改变了原土体的应力平衡条件,出现基坑底面与基坑周围土体的回弹变形现象。

而从地基土的回弹现象可以观察到,坑壁对土体有一定的回弹制约力,因此,离坑壁越近,地基土回弹量越小。

依此原理,在布置和埋设回弹测标时,为考虑尽量减少地基土的应力消散,充分发挥坑壁的约束作用,阻止埋设回弹测标时,地基土出现回弹(即使是微小的),以保证回弹监测结果具有必要的精度。

通常,回弹标志的埋设是以钻探成孔方式进行的,因此其钻孔的直径要尽可能地小(以不超过127mm为宜)。

因此,在基坑开挖前,要以此要求埋设回弹标志,并及时测量其高程,作为基坑底面地基土的初始高程,以资比较。

由于基坑回弹点要在基坑开挖前预先埋设到基坑底面的设计标高处,这就要求回弹点的测标要埋设的稳定、牢固且便于进行观测,才能保证监测的必要精度。

回弹测标的形式如图1(如采用辅助杆法,图中挂钩可改做成圆帽顶)。

根据有关基坑回弹监测资料分析,其回弹变化一般呈以下特点:1)整个基坑底面的回弹变形,其表面呈向上微鼓状态,且由中部向四周坑壁平缓微降,而四周拐角处回弹量最小。

2)若坑内各处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均一时,基坑底面纵横中心轴线回弹变化曲线成抛物线状。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基坑监测方法多数情况下,工程变形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也需要对工程实施必要的监测,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性做出提前预判,防止事故发生。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过程中,即需要提前设置好监测点位,为监测工作做好统筹准备。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 或开挖深度小于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一、基坑监测原则变形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监测工作应遵循以下4 条原则:1、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监测系统设计中所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必须做到:(1)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仪器,采用先进的监测方法来保证外业采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2)基准点、监测点设置应合理,并在监测期间保护好点位标志,使监测工作具有连续性。

2、操作方便性原则:为使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并满足监测精度的要求,变形监测点在布设时应考虑到水准线路的联测方便,能够节省外业时间、提高点位精度的原则。

3、数据及时性原则: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

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应及时复测。

因为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及时整理出监测报告。

4、经济合理性原则:监测方案编制时应考虑选用适合于本工程监测作业,并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二、监测方案一般情况下,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监测目的和依据4、监测内容和项目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6、监测方法及精度7、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10、监测人员的配备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三、监测项目1、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点对象应包括:(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筑;(5)周边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建筑施工深基坑监测时,基准点、监测点如何布置符合规范?

建筑施工深基坑监测时,基准点、监测点如何布置符合规范?

建筑施工深基坑监测时,基准点、监测点如何布置符合规范?一、基准点设置1、竖向位移基准点布置竖向位移观测的高程基准点不应少于3 个,基准点离所测建筑距离较远致使变形测量作业不方便,设置工作基点。

高程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宜太远,以保证足够的观测精度。

基准点须埋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其点位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建筑基础深度的2 倍,高程基准点也可选择在基础深且稳定的建筑物上。

在工程压力传播范围之外预先合理埋设BM1、BM2、BM3 三个基准点,为了测量方便,视现场情况设置基准点。

可选用浅埋钢管水准标石或墙上水准标志等。

2、竖向位移基准点测量基准点使用前,采用假定高程系统使用精密水准仪对三个基准点联测,经平差计算后的高程数据作为本工程三个基准点高程依据。

3、水平位移基准点布点水平位移基准点应基坑变形区域以外,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4、水平位移基准点测量基准点平面坐标数据以假定相对坐标系为依据,布设导线联测三个基准点,经平差后的坐标数据做为工程基准点平面已知数据。

二、监测点布置1、基坑及支护结构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 个。

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或基坑坡顶上。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

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m~5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1 个。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水平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

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2m~4m。

2)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

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 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20091 总 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土及软土建筑基坑工程监测,不适用于岩石建筑基坑工程以及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建筑基坑 building excavation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施工所开挖形成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building excavation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基坑周围可能受基坑影响的或可能影响基坑的既有建(构)筑物、设施、管线、道路、岩土体及水系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monitoring of building excavation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量测和监视工作。

2.0.4 支护结构 bracing and retaining structure为保证基坑开挖和地下结构的施工安全以及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进行临时支挡、加固的一种结构体系。

包括围护墙和支撑(或拉锚)体系。

2.0.5 围护墙 retaining structure基坑周边承受坑侧土、水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6 支撑 bracing在基坑内用以承受围护墙传来荷载的构件或结构体系。

2.0.7 锚杆 anchor rod一端与围护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围护墙传来荷载的受拉杆件。

基坑回弹观测

基坑回弹观测

5.2 基坑回弹观测5.2.1 基坑回弹观测,应测定深埋大型基础在基坑开挖后,由于卸除地基土自重而引起的基坑内外影响范围内相对于开挖前的回弹量。

5.2.2 回弹观测点位的布置,应按基坑形状及地质条件以最少的点数能测出所需各纵横断面回弹量为原则进行。

可利用回弹变形的近似对称特性,按下列要求布点:1在基坑的中央和距坑底边缘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变形特征位置,应设点。

对方形、圆形基坑,可按单向对称布点;矩形基坑,可按纵横向布点;复合矩形基坑,可多向布点。

地质情况复杂时,应适当增加点数。

2基坑外的观测点,应在所选坑内方向线的延长线上距基坑深度1.5~2倍距离内布置。

3所选点位遇到旧地下管道或其他构筑物时,可将观测点移至与之对应方向线的空位上。

4在基坑外相对稳定且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选设工作基点及为寻找标志用的定位点。

5观测路线应组成起迄于工作基点的闭合或附合路线,使之具有检核条件。

5.2.3 回弹标志应埋入基坑底面以下20~30cm。

埋设方法,根据开挖深度和地层土质情况,可采用钻孔法或深井法。

标志型式,根据埋设与观测方法的不同,可采用辅助杆压入式、钻杆送入式或直埋式标志。

回弹标志的埋设可按本规程附录C表C.0.2条规定执行。

5.2.4 回弹观测精度可按本规程第3.2.2条的规定以给定或预估的最大回弹量为变形允许值进行估算后确定。

但最弱观测点相对邻近工作基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5.2.5 回弹观测不应少于三次,具体安排是:第一次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在基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在浇灌基础混凝土之前。

当需要测定分段卸荷回弹时,应按分段卸荷时间增加观测次数。

当基坑挖完至基础施工的间隔时间较长时,亦应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5.2.6 基坑开挖前的回弹观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配以铅垂钢尺读数的钢尺法;较浅基坑的观测,亦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配辅助杆垫高水准尺读数的辅助杆法。

观测设备与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尺在地面的一端,应用三脚架、滑轮和重锤牵拉;在孔内的一端,应配以能在读数时准确接触回弹标志头的装置。

建筑基坑工程需要监测哪些项目

建筑基坑工程需要监测哪些项目

建筑基坑工程需要监测哪些项目根据现有桩基工程经验有关的规范体系及工程监测经验,本次调研的监测项目投资分为支护墙体、楚令尹及环境三大部分。

根据基坑坑底安全等级,每个完善监测项目的监测等级按现行规范规程分为应测、宜测、可测三种。

调研时,由专家根据各省我国各地地质条件、基坑工程监测现状和有关工程作战经验提出了意见。

(1)围护墙1)墙(坡)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通过对围护墙(坡)顶水平位移和梁柱位移监测,可以掌握围护墙(坡)体在基坑挖土施工过程中的平面和竖向中曾变形情况,用于同设计比较,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沉降而围护墙顶渗漏值对掌握支护墙下卧层变形状况、防止整体滑移以及"两墙合一"逆作法施工中分析差异负面影响沉降对主体结构中影响都有很大意义。

2)墙体表层水平位移支护结构中在基坑挖土后,基坑内外的水土压力平衡要依靠围护墙体和。

围护墙体在基坑外侧水土压力作用下,会发生变形。

要掌握围护墙体的掌握斜面变形,即在不同深度上各点的水平位移,需要通过对围护墙体的测斜来实现,以便掌握支护结构的整体状况。

这是较深基坑监测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内容。

3)墙体内力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一般可提供围护墙体的理论计算结果,如弯矩和剪力等,但实际工程由于勘察提供的数据与实际土体状况、理论计算和具体受力状况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围护墙体内力监测十分必要。

工程中是针对围护墙体的弯矩监测,通过验证测试围护墙体内的主筋受力来分析围护墙体承受的弯矩,以防止围护墙体因强度不足而导致低下支护结构破坏。

(2)支撑体系1)内支撑体系以绝内支撑体系的监测分为支撑轴力、立柱位移。

支撑基本上可承受压力,但也存在牵涉到偏心荷载和横向力(如上部的施工荷载等),支撑的弯曲变形或侧向变形过大可能引起支撑失稳。

另一方面,所计算的支撑轴力为理论值,实际工程中,由于温度影响、施工偏差等引起的附加内力,在计算中不能精确分析,通过则能了解支撑实际的受力状况。

立柱位移直接反应缓冲的位移,它对支操会引起附加弯矩。

9点掌握基坑监测全过程(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

9点掌握基坑监测全过程(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

9点掌握基坑监测全过程(监测点布置、监测⽅法)⼀般情况下,⼯程变形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有资质的单位进⾏,但在⼯程施⼯过程中总承包也需要对⼯程实施必要的监测,以便于对⼯程的安全性做出提前预判,防⽌事故发⽣。

在施⼯准备阶段及过程中,即需要提前设置好监测点位,为监测⼯作做好统筹准备。

开挖深度⼤于等于5m 或开挖深度⼩于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程应实施基坑⼯程监测。

⼀、基坑监测原则变形监测是⼀项系统⼯程,是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计划进⾏。

⼀般情况下,监测⼯作应遵循以下4 条原则:1、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监测系统设计中所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必须做到:(1)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员,使⽤满⾜精度要求的监测仪器,采⽤先进的监测⽅法来保证外业采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2)基准点、监测点设置应合理,并在监测期间保护好点位标志,使监测⼯作具有连续性。

2、操作⽅便性原则:为使监测⼯作正常进⾏并满⾜监测精度的要求,变形监测点在布设时应考虑到⽔准线路的联测⽅便,能够节省外业时间、提⾼点位精度的原则。

3、数据及时性原则: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

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应及时复测。

因为施⼯是⼀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及时整理出监测报告。

4、经济合理性原则:监测⽅案编制时应考虑选⽤适合于本⼯程监测作业,并满⾜监测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监测⽅案⼀般情况下,监测⽅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程概况2、建设场地岩⼟⼯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监测⽬的和依据4、监测内容和项⽬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6、监测⽅法及精度7、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10、监测⼈员的配备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三、监测项⽬1、基坑⼯程现场监测点对象应包括:(1)⽀护结构;(2)地下⽔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体;(4)周边建筑;(5)周边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基坑回弹观测[讲解]

基坑回弹观测[讲解]

5.2 基坑回弹观测5.2.1 基坑回弹观测,应测定深埋大型基础在基坑开挖后,由于卸除地基土自重而引起的基坑内外影响范围内相对于开挖前的回弹量。

5.2.2 回弹观测点位的布置,应按基坑形状及地质条件以最少的点数能测出所需各纵横断面回弹量为原则进行。

可利用回弹变形的近似对称特性,按下列要求布点:1在基坑的中央和距坑底边缘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变形特征位置,应设点。

对方形、圆形基坑,可按单向对称布点;矩形基坑,可按纵横向布点;复合矩形基坑,可多向布点。

地质情况复杂时,应适当增加点数。

2基坑外的观测点,应在所选坑内方向线的延长线上距基坑深度1.5~2倍距离内布置。

3所选点位遇到旧地下管道或其他构筑物时,可将观测点移至与之对应方向线的空位上。

4在基坑外相对稳定且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选设工作基点及为寻找标志用的定位点。

5观测路线应组成起迄于工作基点的闭合或附合路线,使之具有检核条件。

5.2.3 回弹标志应埋入基坑底面以下20~30cm。

埋设方法,根据开挖深度和地层土质情况,可采用钻孔法或深井法。

标志型式,根据埋设与观测方法的不同,可采用辅助杆压入式、钻杆送入式或直埋式标志。

回弹标志的埋设可按本规程附录C表C.0.2条规定执行。

5.2.4 回弹观测精度可按本规程第3.2.2条的规定以给定或预估的最大回弹量为变形允许值进行估算后确定。

但最弱观测点相对邻近工作基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5.2.5 回弹观测不应少于三次,具体安排是:第一次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在基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在浇灌基础混凝土之前。

当需要测定分段卸荷回弹时,应按分段卸荷时间增加观测次数。

当基坑挖完至基础施工的间隔时间较长时,亦应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5.2.6 基坑开挖前的回弹观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配以铅垂钢尺读数的钢尺法;较浅基坑的观测,亦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配辅助杆垫高水准尺读数的辅助杆法。

观测设备与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尺在地面的一端,应用三脚架、滑轮和重锤牵拉;在孔内的一端,应配以能在读数时准确接触回弹标志头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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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回弹监测1、监测目的与意义地基土大面积开挖后,由于地基土自重应力的卸除,使地基土回弹隆起,便引起地基土结构产生破坏,以致对主体建筑物以及邻近建筑物造成一定影响。

地基土回弹量的大小和分布情况,在设计时对地基变形模型的选用及基础强度的设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基础设计的可靠和保护邻近建筑的安全,对基坑底面的回弹和邻近地面的变形监测,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基坑回弹监测,便成为建筑工程勘察中变形监测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2、基坑回弹的基本方法2.1、基坑回弹点标志形式及测点布设从土力学理论知,当土体未被开挖处在相对稳定时,其应力状态是不发生改变的,其体积是相对稳定平衡的。

若土体的应力平衡条件发生变化,其土体的体积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

当我们进行大面积深基坑开挖时,上部的地基土被挖除,因而改变了原土体的应力平衡条件,出现基坑底面与基坑周围土体的回弹变形现象。

而从地基土的回弹现象可以观察到,坑壁对土体有一定的回弹制约力,因此,离坑壁越近,地基土回弹量越小。

依此原理,在布置和埋设回弹测标时,为考虑尽量减少地基土的应力消散,充分发挥坑壁的约束作用,阻止埋设回弹测标时,地基土出现回弹(即使是微小的),以保证回弹监测结果具有必要的精度。

通常,回弹标志的埋设是以钻探成孔方式进行的,因此其钻孔的直径要尽可能地小(以不超过127mm为宜)。

因此,在基坑开挖前,要以此要求埋设回弹标志,并及时测量其高程,作为基坑底面地基土的初始高程,以资比较。

由于基坑回弹点要在基坑开挖前预先埋设到基坑底面的设计标高处,这就要求回弹点的测标要埋设的稳定、牢固且便于进行观测,才能保证监测的必要精度。

回弹测标的形式如图1(如采用辅助杆法,图中挂钩可改做成圆帽顶)。

根据有关基坑回弹监测资料分析,其回弹变化一般呈以下特点:1)整个基坑底面的回弹变形,其表面呈向上微鼓状态,且由中部向四周坑壁平缓微降,而四周拐角处回弹量最小。

2)若坑内各处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均一时,基坑底面纵横中心轴线回弹变化曲线成抛物线状。

其回弹峰值在坑底中央,其变形一般呈对称分布。

依上特点,回弹标点的布设要根据基坑的形状及开挖规模,以较少的工作量,力求均匀地控制地基土的回弹量和变化规律。

因此,一般以沿基坑纵横中心轴线及其它重要位置成对称布置,并在基坑外一定范围内(基坑深度的1.5~ 2.0倍)布设部分测点。

点距一般为10~15m,也可根据需要而定。

回弹测点布设通常形式如图2。

对于圆形(或椭圆形)基坑一般可类似于上列方形(或矩形)的基坑进行布设。

上述几种基坑回弹测点布设的方式,适用于地质条件、土层结构比较均一的场地。

当地质条件复杂或基坑周围建筑物繁杂或有重堆载物体的情况下,还必须根据基坑开挖的实际情况增加测点的数量。

当布设的测点遇有地下管线或其它地下构筑物时,应避开并移设到与之对称的空位上。

2.2、基坑回弹监测的几种方法基坑回弹监测通常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法。

基坑回弹监测的基本过程是,在待开挖的基坑中预先埋设回弹监测标志,在基坑开挖前、后分别进行水准测量,测出布设在基坑底面各测标的高差变化,从而得出回弹标志的变形量。

观测次数不应少于3 次: 即第一次在基坑开挖之前; 第二次在基坑挖好之后; 第三次在浇注基础混凝土之前。

在基坑开挖前的回弹监测,由于测点深埋地下,实施监测就比较复杂,且对最终成果精度影响较大,亦是整个回弹监测的关键。

基坑开挖前的回弹监测方法通常有辅助杆法(适用于较浅基坑)和钢尺法。

钢尺法又可分为钢尺悬吊挂钩法(简称挂钩法),一般适用于中等深度基坑; 钢尺配挂电磁锤法或电磁探头法,适用于较深基坑。

挂钩法比较实用有效,为常用的方法。

挂钩法的工作实质如下:首先在地面上用钻机成孔,把回弹测标埋设到基坑底面设计标高处,在标志上吊挂钢尺引出地面,然后通过在地面实施水准测量,把高程引测到每个回弹标志上,并依此所得高程作为初始值。

而基坑开挖后各测点的高程,则在基坑内按一般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所得的高程与初始高程比较,其差值即为回弹变化量。

基坑开挖前观测工作方式见图3。

2.3、基坑回弹监测的误差分析通常在基坑开挖前的回弹监测是在深埋的回弹测点与预先设置的工作基点之间单独进行的。

因此,基坑回弹监测的精度要求,可用测量相对于邻近工作基点的每测站高差中误差来衡量。

每测站高差中误差包含如下几种误差因素:1)观测误差。

包含照准误差、符合气泡居中误差和读数误差(分别在水准尺和钢尺上读数),该类误差的综合影响估计有mm m g 17.0±=。

2)仪器误差。

包含有调焦误差,水准尺长度和分划误差,水准尺尺底不平整误差,以及因前后视距不等而引起的i 角不一致影响的误差等,该类误差的综合影响经估计有mm m y 08.0±=。

3)钢尺长度误差。

包含有钢尺划分不均匀误差,钢尺环受压力后的变形误差,以及钢尺在测前和测后的长度检定误差等。

钢尺检定误差以不超过1:200000 要求,而用于回弹检测的钢尺长度一般为15~30m(可适用于深度为10~25m 的基坑)。

因此,综合考虑该项误差可取mm m c 4.0±=。

回弹监测时所使用的钢尺与检定时一致,同时要测定现场(孔内)温度,并对钢尺读数进行尺长和温度改正,以求使该项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

4)其它误差。

包含有水准尺竖立不直的误差,钢尺倾斜(或杆尺倾斜)误差,钢尺挂钩(含挂钩直径和钢尺吊挂在挂钩上位置不正等)误差,以及其它外界因素(如测定钢尺温度的代表性误差、湿度、光照、亮度、折光等)影响的误差,该类误差综合考虑可取mm m t 4.0±=。

总之,基坑回弹监测每测站的高差中误差为:mm m m m m m t c y g 6.02222±=++++±=因此可以认为,按二等水准测量的作业要求进行基坑回弹监测,是可以满足回弹监测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的精度要求。

另外,每支钢尺前端零刻划前都有一段无刻度部分,称其为加长度(常数),以L V 表示,一般可在现场采用水准测量法测定。

即在平整地面上埋设一回弹标志,先后在标志上吊挂钢尺(与开挖前回弹观测方式同)和竖立水准标尺。

用水准仪分别在吊挂的钢尺和水准尺上读数,如图4。

设在水准尺上的读数为b ,在吊挂钢尺上读数为a ,则a b L V -=。

依此多次反复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

在回弹观测时,依此值对钢尺读数施加改正。

这样在向坑底引测高程时的高差计算公式(如图3)则为: V L a b h --=)(。

应该指出,在进行该项常数测定时,同样必须测定现场的气温,并对钢尺上的读数施以尺长和温度改正。

而在回弹监测时,自始至终应采用同一根钢尺参与作业,以减少该项误差的影响。

3、基坑回弹监测的施测3.1、施测的准备工作首先应进行施测场地的现场踏勘,了解场地的实际现状(必要时须做适当平整)、基坑开挖的范围和场地周围建筑物(含堆载物)及地下管线(设施)的分布情况。

并在现状地形图(比例尺1:200 或1:500)上予以标注。

其次,根据基坑形状和规模以及工程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确定回弹监测点数量和位置以及埋设深度,然后选择高程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位置,一般根据基坑形状和规模至少应设置4个以上工作基点,以便于独立引测(减少测站数)回弹监测点的高程。

3.2、基坑回弹监测设备基坑回弹监测配备的主要仪具有全站仪1 台,精密水准仪1台,2m 或3m 因瓦水准尺一对,重锤或拉力计一个(与钢尺检定时一致),吊挂尺用滑轮一个,卡具一副,2~3m 高的三角架一副,经检定过的15~30m 专用钢尺一盘,温度计(1ºC 刻划)一支,标杆(或标钎)若干,回弹测标若干以及基本水准标石若干(设置基准工作点用)和2mm 粗尼龙绳若干米(供引挂钢尺用)等。

3.3、回弹监测点的埋设与观测基坑开挖前的回弹监测一般是逐点进行的。

因此,在观测前,首先应在标有建筑物位置的场地平面图上布设好测点位置,在现场进行定位放样,并测出每个测点的相对坐标和地面标高,以便于计算各回弹标志的埋设深度和开挖后便于寻找测点位置。

回弹标志必须在基坑开挖前埋设完毕,并同时测定出各标志点顶的标高。

埋设方法可采用SH-30型或DPP-100型工程钻机按标定点位成孔,成孔时要求孔位准确(应控制在10cm以内),孔径要小于Φ127mm,钻孔必须垂直,孔底与孔口中心的偏差不超过5cm。

采用跟管钻进(套管直径与孔径相应),孔深控制在基坑底设计标高下20cm左右。

钻孔达到深度后,用钻具清理孔底使其无残土,然后卸去钻头,安上回弹标志下至孔底,采用重锤击入法,把测标打入土中,并使回弹标志顶部低于基坑底面标高20cm左右,以防止基坑开挖时标志被破坏。

要使标志圆盘与孔底土充分接触,而后卸下钻杆并提出后,即可进行该测点的第一次回弹标志点的标高引测。

回弹观测时,把钢尺下到孔底,将钢尺前端铁环挂在回弹标志挂钩上(借助尼龙绳引导),然后把钢尺绕放在安于三角架上的滑轮上,并在悬端卡以重锤(如图3),调整钢尺使其稳定垂直后(可借助全站仪或垂球检校),即可按精密(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坑底测点的标高测量,同时测记孔内温度。

为保证测读结果的质量,可反复脱挂钩三次,进行三次测量读数取其平均数,作为最后结果。

测量完毕即可拔出套管,拔管时,先提拔10~15cm,而后逐步在孔内填入50~100cm 高的白灰(为便于开挖后寻找点位),然后将套管全部提拔上来,便完成一个测点的标高引测。

而后以同样方式继续下一个回弹标志的埋设和观测工作。

当所有按设计要求的回弹标志都埋设和观测完毕后,即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基坑开挖工作。

由于基坑开挖多采用机械方式,为更好地保护回弹标志,开挖宜分阶段进行(控制开挖深度),在开挖接近坑底设计标高时应留下10cm 采用人工开挖,达到预计的坑底标高面并平整。

这时,首先,根据预先填入的白灰或预先测出的相对坐标寻找并保护好各测标,其次在基坑底的1~2 个拐角处(便于引测高程和校核的位置),设置临时工作基点1~2 个。

采用基坑开挖前的相同仪器和设备,并以同样的作业方式把高程传递到基坑底面设置的临时工作基点上,然后在基坑底按二等几何水准测量要求,进行坑底各测点的高程测量。

基坑开挖后的各点高程测量一般应进行三次,即第一次在基坑开挖刚找到标志时;第二次在基坑开挖后与浇筑基础之间;第三次在浇筑基础前。

当最后一次观测完毕后,应测出基坑实际开挖的平面图和回弹标志的位置或坐标。

4、观测资料的整理首先计算各次观测的各回弹测点的高程(开挖前,开挖后等),在计算过程中采用钢尺测读的结果,应先加以尺长和温度的改正。

本次各点的高程与前一次相应点高程之差,即为本次各点的回弹量。

每点各次回弹量之和,即为该点的地基土总回弹量。

根据所测得成果,在基坑平面图上标绘出回弹测点的位置和实测回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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