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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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 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 智慧。
参加红色赛道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 加大赛的红色赛道或主赛道(只能选择一个赛道)。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红色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 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 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 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 条件: ①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 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师生共创的wk.baidu.com益项目,若符合红色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 组。 ③参赛申报人需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 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 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5.省赛获得金、银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教改项目 立项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 报名额单列,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6.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 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1.所有报名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版块 加 1 分,院级立项 2 分,校级立项 3 分(团队不重复加分,按 最高级加),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
2.校赛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国赛和省赛获奖团队参照《学生 工作管理规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国赛获奖团队再单列奖金, 金奖 2 万,银奖 1 万,铜奖 5000。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 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 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 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 价值的融合,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需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 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 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在主赛道和“青年 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 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 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 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 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3.省赛获奖团队的学生,优先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园,优先考 虑创业训练(实践)计划、苗子工程立项,在遴选创新创业典型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按照 《本科教学管理办法》和《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获得学分认定、 综测加分、评优评奖等奖励。
4.教师指导学生项目获奖,按国家级金奖 6000 元(业绩分 10 分)、银奖 4000 元(业绩分 6 分)、铜奖 2000 元(业绩分 3 分),省级金奖 2000 元(业绩分 6 分),银奖 1500 元(业绩分 4 分),铜奖 1000 元(业绩分 2 分)奖励,同时作为年度评选 “四川农业大学年度优秀创业导师”的重要依据。
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 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 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 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 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 项目参赛。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 并符合以下条件: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 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 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 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 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 人力资源等。
并结业的同学以第一作者组团报名参赛后方可在综合测评或第 二课堂成绩单中加分,否则只记录不记分(具体名单见附件 1)。
③学院在完成申报基数的情况下,要做好重点团队的挖掘和 培育,特别是师生共创项目、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院师生 精准扶贫项目的包装和发掘。
2.院内初赛(5 月中旬) 各学院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院内初赛,根据大赛评审要点(附 件 2)择优推荐 0-10 个作品参加校赛,并将作品报名表(附件 3)、汇总表(附件 4)发至校团委双创部邮箱 2264077501@qq.com。 3.专题培训(5 月下旬) 校团委对学院推荐团队从商业计划书撰写、PPT 展示等方面 进行专题培训。 4.校赛评审(6 月上旬) 学院在 6 月 4 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团队作品(报名表、商业 计划书、附件)发送至校团委双创部邮箱 2264077501@qq.com, 校赛组委会对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书面评审,根据省赛分 配指标择优推荐团队进入赛前集训营培训。 5.赛前集训营(6 月-7 月) 邀请校内外专家从作品分析、文本撰写、市场营销、风险财 务、实战演练等方面对团队分梯队进行集中培训辅导。 七、奖励办法
7.在《四川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中单列 4 分,参赛项目数达到学院总人数 5%的(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四 舍五入计算),计 3 分,每增加一个项目计 0.2 分。
八、工作要求 1.本次大赛作为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校内预选赛,选拔出的优秀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复赛以 及全国总决赛。四川省复赛将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全国总决赛 在 10 月中下旬举行。第五届四川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由校团委组织实施,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研 究生院(研工部)、科技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多部门协同配 合。 2.为做好第五届“互联网+”大赛项目征集和选拔的工作, 征集到更多高水平的项目,请各单位全力做好“互联网+”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 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 5 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 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各学院要深度挖掘重点包装项目来源,如从国内外知名赛 事的获奖项目(历届创青春获奖项目、挑战杯可转创业项目、互 联网+未获国赛银奖以上项目等均可参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项目、研究生和本科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等项目 中,挖掘具有竞争力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 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
关于开展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都江堰校区团委、研究生院团委、各学院团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第五届“互联网+”大赛 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及毕业五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均可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 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 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 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 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 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 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 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 (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②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红色赛道。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 年 4 月-5 月上旬) ①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 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 年 4 月 5 日,截止时间不 得晚于 5 月 10 日)。 ②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大赛系统关闭前参加了 SYB 培训并结业的同学原则上需以第一作者身份组团报名参赛,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大赛系统关闭前参加 SYB 培训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 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 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 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 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 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色赛道) (一)参赛要求 红色赛道旨在引导更多的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 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 春力量。要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 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 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 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苦地区、城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