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页脚内容1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方案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方案导言新型传染病和老传染病的发病率不断攀升,疾病传播的风险日益加大,为了有效防控传染病的扩散,加强对传染病的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方案,以提高防疫效率和治疗质量。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方案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颁布的相关规定,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户外广告、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的认识和理解。
教育群众要注意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抗病能力,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2. 监测预警建立严格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从城乡居民、医疗机构、社会保障机构和野生动物等各方面开展监测。
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3. 疫情调查发生疫情时,尽快组织疫情调查,控制疫情向外扩散。
为全面、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建立疫情报告、调查和分析的制度。
4. 病原菌分离对疑似病例开展细菌培养、毒素检测和核酸检测等技术措施,分离出病原菌,明确病原菌毒力和变异情况。
5. 防控措施对已确认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
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和可疑人员进行排查,采取隔离、观察等措施,尽早发现和控制疫情的扩散。
6. 安全评估对传染病高危职业人员、动物屠宰、饲养等人群,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疫情稳定。
7. 处置方法对发病情况较严重的地区,做好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在保障省、市、县三级应急响应制度的情况下,迅速响应,加强疫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
结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方案是防控传染病的重要依据,但本文仅为简单概述,实际中应根据当地疫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
通过加强科学防控手段建立科学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可有效地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围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2.1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医源性疾患的报告)2.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卫生部卫疾控发(1995)第20号决定将新生儿破伤风由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卫生部卫疾控发(1996)第5号决定将肺结核病由丙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管理传染病国家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2.1.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1)组织拟订本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管理要求和计划并组织实施;(2)上级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3)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1.3工作要求2.1.3.1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主要是对有关医疗机构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的时限和程序的监督,以避免漏报、谎报、迟报、瞒报。
2.1.3.2疫情报告检查频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对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的传染病报告每年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2.1.3.3日常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诊疗记录、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册等并进行核对;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等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向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报告疫情;责任疫情报告人要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2.1.3.4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检查责任疫情报告人传染病报告时间、核实报告内容、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至发病地所属区县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监督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是否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PPT课件
我国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01
02
03
加强基层卫生监督
我国将加大对基层卫生监 督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 监督能力,确保基层民众 的卫生安全。
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卫生监 督相关法律法规,为卫生 监督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 律保障。
提高信息化水平
我国将积极推进卫生监督 信息化进程,利用信息技 术提高监督效率。
03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监督原则和目标
监督原则
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及时准确 。
监督目标
保障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提 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保护人 民群众健康权益。
监督内容和方法
监督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 施、传染病医疗救治、传染病监测等。
监督方法
现场检查、资料审查、采样检测、调 查询问等。
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01 02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传染病的监测、 预防和控制,有效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
提高防治效果
通过卫生监督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防治工作中的问题,提高防治 效果,减少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0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传染病的特点和传播途径
总结词
传染病的特点、传播途径
详细描述
传染病具有传染性、流行性、地方性、季节性和免疫性的特点。其传播途径主要 包括空气传播、接触传播、媒介物传播和生物媒介传播等。
传染病对社会的影响
总结词
传染病对社会的影响
详细描述
传染病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深远,可能导致死亡、残疾和疾病负担增加,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传 染病防治工作至关重要。
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1. 医院设立传染病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本院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规定,按时提交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措施数据准确。
2. 大力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有计划的根据传染病疫情,适时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3. 承担本单位责任地段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临时性防治任务。
4.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认真按法定传染病报告卡片内容要求,一项不漏地填写并逐级报告疫情。
各级医疗保健、监督管理的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5. 医疗保健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1)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院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4.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疾病控制科对医院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进行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4)疾病控制科组织对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规范
附件1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内容和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三)对管辖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职责:(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并组织落实;(二)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查处辖区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五)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关键信息项:1、监督工作的目标和范围2、监督工作的职责和权限3、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方法4、传染病防控的标准和要求5、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6、监督工作的记录和报告要求7、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8、监督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1、总则11 为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监督工作的目标和范围21 目标通过有效的监督工作,促进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2 范围涵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公共场所等传染病防控重点场所。
3、监督工作的职责和权限31 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对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32 监督人员的职责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
33 权限有权进入被监督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采样、检测等措施。
4、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方法41 监督工作程序包括制定监督计划、实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落实、作出监督结论等环节。
42 监督工作方法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询问人员、抽检样品等多种方法,全面了解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
5、传染病防控的标准和要求51 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等。
5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疫苗接种等工作。
53 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
54 养老机构加强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防护等工作。
55 公共场所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公共用品卫生管理等。
6、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61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6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
本规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一)制定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传染病防治重大案件;(四)承担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卫生监督抽检;(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订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容并组织落实;(二)组织开展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三)组织开展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查处辖区传染病防治案件;(五)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整理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方案
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
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
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测试题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继续教育平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测试题(含答案)1.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是哪个单位的职责?A.卫生行政部门B.卫生监督机构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D.医疗机构答案:C2.二级实验室应当取得以下哪个资质或资格?A.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B.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C.备案证明D.卫生许可审批文件答案:C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及向哪个部门进行备案?A.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B.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C.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D.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答案:B4.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什么原则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A.属地管理B.立即报告上级疾控机构C.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D.谁发现、谁负责答案:A5.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法?A.查阅检验和影像阳性结果B.查阅传染病报告卡C.查阅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D.查阅门诊日志答案:A,B,C,D6.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哪些要求?A.工作人员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B.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备案)C.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D.需二级以上医院答案:A,B,C7.检查医疗机构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开展情况,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法?A.查阅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B.现场采样监测消毒与灭菌效果C.查阅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记录或检测报告D.查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整改记录答案:B,C,D8.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包括如下哪些内容?A.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和医疗废物处置B.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C.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D.预防接种答案:A,B,C,D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主要检查内容?A.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B.具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C.检查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D.具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说明答案:A,C,D10.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期间,应当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传染病监督相关工作制度
传染病监督相关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要全面落实预防传染病的各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 分工协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3. 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效果。
四、工作内容1. 预防接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确保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安全有效。
2. 疫情报告: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隔离治疗。
3. 疫情控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和处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 消毒隔离: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防止交叉感染。
5. 医疗废物处理: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6. 生物安全管理:各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要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五、工作制度1. 培训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治能力。
2. 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修订日期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的监督保障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的监督保障规定(一)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1)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2)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4)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5)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6)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2、调查取证和控制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3、执法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执法文书。
卫生执法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二)传染病防治的保障措施1、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要点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 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 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 、卫生行政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进行卫生监督的主要环节
3. 实验室的认可和备案 4. 实验室感染控制 (1)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 (2)实验活动与实验室防护级别相符 (3)按照生物安全操作流程操作 (4)废弃的培养基,组织,体液,样本 等废弃物的处理 (5)消毒器械,消毒剂符合规定要求 (6)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7)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
5. 菌(毒)种管理 (1)菌(毒)种保藏、使用的资质情况。 (2)菌(毒)种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 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菌(毒)种的保藏、保管情况。 (4)无害化处理、销毁或移交菌(毒)种的情 况。 (5)保藏、使用菌(毒)种的工作人员生物 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情况,以及健康监护、 预防接种情况。 (6)菌(毒)种的采集或运输资质情况。
1. 传染病监测制度、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 计划和工作方案,以及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 分析和报告。 2. 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以 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 (1)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 (2)流行病学调查的采样器材,防护用品, 消毒药械等。 (3)流病调查资料的完整性。 (4)对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及时进行卫生处 理或提出卫生处理要求。 (5)采取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应急控制措 施。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 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 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 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 评价;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 病防治知识;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标准[详]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围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病防治重大案件的查处。
(五)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防治案件的查处。
(八)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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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1-2]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一)制定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
(四)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抽检;
(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四)组织查处辖区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七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明确具体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县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监督人员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1-2]
第三章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一节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二)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
(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接种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证明文件、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资料;
(二)核查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的记录,接种情况登记、报告记录,以及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报告记录;
(三)查阅接种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询问记录;查阅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填写的接种记录;
(四)检查接种单位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情况;
(五)查阅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向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发第一类疫苗的记录;
(六)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核查记录的保存期限;
(七)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记录和资料;
(八)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的证明文件,核查文件的保存期限;
(九)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的记录。
第二节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十三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情况;
(二)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情况;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辖区内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查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审核记录、各类常规疫情分析报告等文字资料,核查设置疫情值班、咨询电话的情况;核查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进行网络直报的情况;
(三)查阅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与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互相通报甲类传染病疫情的记录;与动物防疫机构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四)检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设备运行情况,疫情报告人员现场演示传染病的报告、审核确认、查重等情况;
(五)查阅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查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异常信息的快速反馈、自查等方面。
(二)查阅诊疗原始登记(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和影像阳性结果)、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等资料,核查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情况;
(三)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内部自查的记录及有关资料;
(四)查阅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上岗人员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资料;
(五)检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用设备及运转情况,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演示传染病网络直报操作;
(六)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