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PPT

合集下载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PPT 94页)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PPT 94页)
3、其他部门:发展改革、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燃气管理部门从监督燃气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角度进行监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 工艺和新产品。
本条是关于促进燃气科技进步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 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 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
本条是对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部门、编制依据、规划批准实施和备案管理
燃气供应保障措施:新建燃气接收门站及对门站的改、扩建,更换燃 气老旧管网,建立燃气调度指挥系统,建立入户检查安全体系所采取的措施。
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各种燃气应急预案的建立,燃气事故抢修、抢险 方案的制订,各种抢修人员、车辆、工具、仪器的配备,以及对燃气管网及 各类燃气设施的检查。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
本条是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宣传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本章共六条,规定了燃气发展规划与燃气应急保障的相 关管理制度。对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与备案,燃气设 施配套建设、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
但200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施行后,使得这两部部门规章设定的多项许可制 度失去了法律效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草拟《条例》送审稿,于2007年 报请国务院审议;2009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 见,收到意见和建议752条;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 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一)当前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1、天然气已成为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天然气供应涉及国家能源安全3、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天然气供应提出更高要求4、我国天然气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上游:生产稳步增长,多种气源并存(2)中游:跨区域管网和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善(3)下游:城市燃气成为消费主导市场(二)形势研判1、我国燃气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投资主体多元化;垄断格局被打破;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上游企业的进入所带来的冲击;气源垄断与不公平竞争。

(地方国企与央企、民营企业)2、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理顺上下游关系;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制度完善;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

关于燃气管理立法的必要性(背景)1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交叉,建设、规划、工商、质量监督、公安消防等)2统筹发展、重视规划(部分地区对燃气规划重视程度不够,重复建设、随意建设、设施建设不配套)、3加强应急储备、健全应急调度制度4完善燃气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明确经营责任、提高服务质量)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本条例最初命名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6地方燃气管理条例出台早于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如何衔接?例:《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1999年出台,2004年第一次修改;《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2006年公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立法目的)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Hale Waihona Puke 一章 总则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 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 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 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 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 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合 肥市建委市政公用管理处、燃气管理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小结:燃气管理体制的职能分解
一、人民政府:(5项) 1.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T4)2 .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的审批;(T8-2)3.加大对燃气设施建 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T10)4.建立健全燃气应 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T12-1)5.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动用储备、紧 急调度。(T13) 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2项) 1.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T5-1) 2.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T8-1)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6项)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T5-2)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 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T8-2)3.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T12-3)4.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T15-2)5.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 向社会公布;(T33-1)6. 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T33-1)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PPT课件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PPT课件

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 法律责任
本条是有关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 人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不仅针对燃气用户,也还针对相关单 位和个人; 关于直接关系燃气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七项行为; 第(五)项关于禁止“在不具备安全 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规定 的针对性。
• 1、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 位可处以10万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 款;
本条明确了设置和管理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 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实施的责任主体是燃气 经营者。 • 保护装置: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 • 安全警示标志应具有明显的可辨识特征,规格、 式样、图形要统一、外观应清晰、明确、简洁、 明了,不产生歧义、误解 • 巡查、检测、维修、维护。
本条是对燃 气燃烧器具 售后服务和 安装维修管 理的规定
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 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 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 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 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讨论:如何发现、共同制定保护方案
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 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 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 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本条应重点注意!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PPT 39张)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PPT 39张)



第二十一条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和超期限未检 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二)不得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 相互倒灌燃气; (三)存放气瓶的场所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 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 (四)充装燃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 (五)先抽出残液后再充装燃气; (六)按照国家规定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修、更 新,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七)对充装后的燃气气瓶进行角阀塑封,并标明充装单 位和投诉电话; (八)公示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二)根据招标条件,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 (三)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进行评审,并经过质询和公开 答辩,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 (四)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天; (五)公示期满,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由管道燃气特 许经营权授予机关与中标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 放安全用气手册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 育,并安排专职人员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确保 燃气热值、组份、压力等安全、技术、质量指标符合国家 规定标准。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质量检测制度,保证燃 气质量符合标准,接受用户监督。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之 间对燃气质量有特别约定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约定的内 容,发生争议时,依照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保障 燃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
第十五条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 (二)产品和服务标准; (三)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四)设施的权属与处置权限;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第(六)项“盗用燃气”是一种侵犯他人财 产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情节后果严重的 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七)项“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行 为”是对燃气供应企业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实施该行为过程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也违反了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 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 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释义】本条是关于燃气用户知情权以及 投诉处置的规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燃气使用
本章共六条,对燃气用户在安全用气 方面的权利、责任、义务、禁止性行 为,拆改室内燃气设施的要求,正确 使用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燃气燃烧器 具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 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 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 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 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 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 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释义】本条是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 个人有关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不得实施的七项行为。这七项行为直接关系 燃气安全和正常使用,是对燃气用户及相关 单位和个人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第(一)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导 致其它用户无法正常用气,造成安全隐患和 生活不便。燃气供应单位对安装在用户室内 和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公用燃气阀门应当设立 永久性警示标志,并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操作 公用燃气阀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PPT课件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PPT课件
(二)形势研判 1、我国燃气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投资主体多元化;垄断格局被打破;市
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上游企业的进入所带来的 冲击;气源垄断与不公平竞争 。(地方国企与央企、民营企业)
2、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理顺上下游 关系;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制度完善;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
一、人民政府:(5项)
1.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T4)2 .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的审批;(T8-2)3.加大对燃气设施建
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T10)4.建立健全燃气应
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2020年9月28日
1
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当前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1、天然气已成为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天然气供应涉及国家能源安全 3、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天然气供应提出更高要求 4、我国天然气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上游:生产稳步增长,多种气源并存 (2)中游:跨区域管网和 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3)下游:城市燃气成为消费主导市场
2020年9月28日
2
关于燃气管理立法的必要性(背景)
▪ 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交叉,建设、规划、工商、质量 监督 、公安消防等)
▪ 统筹发展、重视规划(部分地区对燃气规划重视程度不够,重复建设、 随意建设、设施建设不配套)、
▪ 加强应急储备、健全应急调度制度 ▪ 完善燃气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明确经营责任、提高服务质量) ▪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 (本条例最初命名为:

燃气安全培训PPT课件

燃气安全培训PPT课件
更换。
日常检查
• 家庭日常燃气检漏方法: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管道及设备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 说明该处漏气,严禁用明火检查。
天燃气安全知识
01
不准在使用管道燃气的 房间使用其它火源、堆
放杂物、住人。
02
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 燃气表等燃气设施密封
或暗设安装。
03
不准擅自增设、拆除、 移动天然气设施。
需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燃气安全系万家 安全使用莫违规-
燃气安全关系你我他注意安全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正确使用燃气,一定要注意安全。按照正确的使用 步骤操作,安全第一
演讲人:某某
20XX年X月
用气 “七”
不准
04
不准在燃气管道上搭挂 绳索、悬挂物品。
07
不准非法盗用、转 供用气。
06 不准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05
不准擅自开启或关闭燃 气管道公共阀门。
天燃气安全知识
埋地管道
• 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及设施附近进行施工,须事先通知天然气公 司,经双方商定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天燃气安全知识
户外架空管 日常维护
燃气安全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 相关管理活动。
• 条例对燃气进行了界定,明确本条例所称燃气为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
燃气安气经营者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 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同时,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保 护义务。
1、燃气管道识别漆为 黄色防腐漆
2、不得封闭燃气管道
3、不得在燃气管道上 搭挂重物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PPT课件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PPT课件
阀门许可的泄漏量为0.3D.每秒立方毫米. 如:英国对管道气密性试验允许泄漏量为0.003m3/h 或与欧标允许泄漏2g/h是一致的 2、危及安全的泄漏是绝对不允许的 一般检漏仪器以燃气爆炸下限的百分比表示
对燃气安全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
3、对危及安全泄漏的判断
据介绍德国对室内燃气系统总伐后的泄漏量判别标准: 泄漏量<0.99升/小时,可继续使用(是我国灶的14倍) 泄漏量1~4.99升/小时,限时(四周内)查出泄漏点并处理 泄漏量>5升/小时,立即停气处理 下列情况不受上述判别标准影响:
规定。 要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家
庭负责,对个人负责;要依靠团队合 作,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对完成 安全生产责任的信心和能力。
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的一点看法
八、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燃气安全评价是以燃气供应系统或其
中某一部分(如一个场站,一条或一部 分管网,一个或一部分用户)为评价对 象,通过现场勘查、审阅文件和资料等 ,分析找出存在的风险及应对风险措施 的有效性,对评价对象的安全性做出评 价,及时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建议,这 是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0.3起,降低了14.4倍
事在人为
对燃气安全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
七、关于安全设备 安全阀,超压切断阀,自闭阀熄火保护燃气泄漏报
警的及与联动的电磁阀等,是否均是“安全产品 ”? 安全产品——功能失效概率是可以接受的 功能产品——功能失效概率是不可以接受的 应用及推广中,对这两类产品应有区别.要慎重.
对燃气安全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
1、如果已经闻到燃气气味,则应立即找到漏点并即刻处 理; 2、如已发现泄漏或即将泄漏,则应立即处理 正常情况每12年应对户内泄漏进行一次检测 (城市燃气管网应根据泄漏情况每0.5年~2年进行一次泄漏 检测)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六是缺乏必要的燃气平安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二、«条例»基本概述
〔一〕条款分
分八章,共五十五条。 第一章:总那么〔7条〕 第二章:燃气展开规划与应急保证〔6条〕 第三章:燃气运营与效力〔13条〕 第四章:燃气运用〔6条〕 第五章:燃气设备维护〔6条〕 第六章:燃气平安事故预防与处置〔5条〕 第七章:法律责任〔9条〕 第八章:附那么〔3条〕
第一章 总 那么
1、燃气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树立主管部门或市政管理部门等。 2、燃气管理部门职责:树立健全燃气平安监视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 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赞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在规 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依法实施燃气运营允许,增强对燃气运 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依法增强对燃气质量的监视反省;就燃气收费、效力等 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划定燃气设备维护范围,并向社会发布;增强 急预案,树立燃气事故统计剖析制度,活期通报事故处置结果;增强对燃气 止监视反省,对事故及时采取措施中止处置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点和监视。
自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消费和出口,城市门站以外的 自然气管道保送,燃气作为工业消费原料的运用,沼气、 秸秆气的消费和运用,不适用本条例。
扫除不顺应«条例»规那么的情形。自然气、液化石 油气的消费【«矿产资源法»】;门站以外自然气管道保送、
第一章 总 那么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运用并契合一定要求 的气体燃料,包括自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 工煤气等。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燃气义务的指点, 本条是关于人民政府对燃气义务责任的规那么。 第五条 国务院树立主管部门担任全国的燃气管理义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 任有关燃气管理义务。 本条是关于燃气义务管理体制的规那么。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草拟《条例》送审稿,于2007年 报请国务院审议;2009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 见,收到意见和建议752条;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 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二)解决问题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一)部门规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劳动部、公 安部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5月1日 起施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燃气管理办 法》(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但200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施行后,使得这两部部门规章设定的多项许可制 度失去了法律效应。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一四是确)立燃燃气气经经营营许可与证服制度务。具体规定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十五条)。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 气经营活动(第十六条)。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当地有关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
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燃气等服务义务,并不得有拒绝供气、擅自停气等行为。(第十七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二)适用范围
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 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 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明确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 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 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和解读培训课件

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和解读培训课件

六、关于燃气管理体制(2)
(2)具体分工 ①燃气发展规划 ②燃气设施建设 ③燃气储备与应急保障 ④燃气经营与服务 ⑤燃气运输 ⑥燃气使用 ⑦燃气价格 ⑧燃气设施保护 ⑨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燃气、安监、质检、消防等部门 ⑩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
(含煤层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 使用。
乡村建设 除使用原宅基地进行建设外的 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所有建设项目
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

规划认可 所有建设项目
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和解读
取得规划许可,方可办理 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屋产权 登记
12
八、关于燃气设施建设制度(4)
4、关于燃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1)LNG应成为我国天然气储备优选 (2)天然气地下储气库重大项目研究与建设
5、燃气战略储备,要还是不要?燃气战略储备制度,如何建立?
(四)关于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T12)
(2)新建燃气管道设施在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并属于建设项目使用部分的,应当 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T10)(反垄断?)
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和解读
13
九、关于燃气储备与应急保障制度(1)
(一)城市“气荒” : 1、郑州气荒 ;2、武汉气荒; 3、上海没有气荒。
(6)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T14-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一)、安监部门的质疑 因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更为复杂,且在企业未取得城镇燃气
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申请该行政许可的难度更大。当地安监部门这 份看上去有法规依据的文件无异于让各企业陷入了两难的困境,但解 决该困境的核心问题即在于:用做燃料使用的LNG是否属于城镇燃气 的范畴?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三)适用范围 1、本条适用例的范围: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
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 相关管理活动。
2、不适用本条例的情形:明确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 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 ,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
李 郭 社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
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申请人凭燃2气0经17年08月12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 )、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同时LNG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中 所明示的危险化学品,依《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国家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许可获得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同时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71条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无需申领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同时,国家安监总局在《关于危险化学品有关行政许可 问题的复函》(安监管司办函字﹝2004﹞124号)中亦对于“城市燃气 ”做如下解释: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属于城市燃气,按《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不适用于该《条例》。但作为
3、本条例所称燃气: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 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4、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一、城市门站的界定问题:
1、燃气生产企业与燃气经营企业交接点开始,到燃气经营企业的城市门站这 段归燃气经营企业所有的输气管线,是属于门站以外还是以内的输气管线输送?
2、没着某一城市门站管线向后延伸 至另一城市门站归燃气经营企业的输 气管线,这段输气管线是属于门站以 3、象成渝、山西地区外天还然是气以、内煤的层输气气气管田线分输散送、?气井分散,用户 分散,零星燃气用户较多燃气经营区域,对于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的 一些零星小用户供气区域,从燃气生产企业与燃气经营企业交接点 直接进入了用户设施, 这又如何确定何处为城市门站?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一)、安监部门的质疑
因LNG点供业务本身具有投资额低、企业规模小和技术要求不高等 特点,再加上政策红利的吸引,LNG点供企业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内如 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其中某市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就成立了数家企业 ,并且逐渐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给当地安监部门的监管带来了巨大 的挑战,为此当地安监部门向各点供企业发文,其认为根据《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条第2款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危险化 学品有关行政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管司办函字〔2004〕124号) 的规定,LNG贸易商执其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仅能用于经营作 为工业原料使用的LNG,要求企业提供材料证明终端用户的LNG用途 ,如果是作为燃料使用的,将依法收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由企业 重新向住建部门申领城镇燃气经营许可。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目录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其他地方性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与《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相冲突时的法律适用; 三、城镇燃气管理体制及部门职责 四、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和燃气设施建设及验收; 五、《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 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1
LNG点供企业分为两种,一种为终端由企业自建,点供商仅协助 运营。另一种为点供商负责运营全过程的,这是必须要取得燃气经营 许可的。下文提到的点供企业指第一种,即LNG贸易商。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分析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2条第3款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燃气,是
(一)立法背景
1、燃气行业管理不统一、不规范,每个省乃至每个市的 规定 不一致(初步统计大概20个省、26个城市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随意设置燃 气供应站、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问题比较突出;
3、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 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4、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者责任不清,违法经营,无 序竞争,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
5、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燃气事故屡屡发生 ;
6、缺乏必要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立法目的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 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 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国务院制定了《城镇燃气管理 条例》。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 LNG(液化天然气)危化品许可还是城镇燃气经营许可 随着雾霾的加剧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
北方城市开始了煤改气的进程。在此背景和商机下,LNG(液化天然 气)点供业务的发展也逐渐呈现井喷之势。然而,这同时也给主管部 门带来了监管上的难题,因为做工业原料用途的LNG应申领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并受安监部门监管是无疑义的,但做燃料使用的LNG性质 上该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城镇燃气的范畴应申领燃气经营许可并受住 建部门监管?该问题因立法上的空缺而并不明确。今天,一个案例出 发,对此提出专业思考,欢迎大家讨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