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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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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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如下:一、引言- 引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及“八项基本制度”的背景介绍二、“八项基本制度”的概述- 对“八项基本制度”的定义和内涵进行解释,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机关作风等方面三、“八项基本制度”之一:落实党的政治建设- 解释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目标,探讨机关如何积极贯彻党的政治建设四、“八项基本制度”之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解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目标,探讨机关如何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五、“八项基本制度”之三:推动机关人才队伍建设- 探讨机关如何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六、“八项基本制度”之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分析当前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机关作风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七、“八项基本制度”之五:完善机关纪检监察体制- 探讨机关如何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八、“八项基本制度”之六: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解释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目标,探讨机关如何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落实情况九、“八项基本制度”之七:加强机关政务公开- 探讨机关如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十、“八项基本制度”之八: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分析当前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十一、结论- 总结“八项基本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展望未来机关效能建设的发展趋势希望这个提纲能给你提供一些启发,帮助你完成你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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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科室及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2、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和分管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每位工作人员要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并将工作开展及目标完成情况与本人年度考核相挂钩。

4、岗位责任制由各科室负责落实,各分管领导为落实岗位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二、AB岗工作制1、AB岗工作制是指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2、各科室要根据人员职责情况,每一岗位都要确定AB岗(除不宜实行AB岗制度的特殊岗位),并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3、A岗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按局考勤制度的规定做好汇报审批工作,并在离岗前向B岗人员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离岗,B岗人员应主动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

4、B岗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和顶岗工作,并兼有顶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顶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将对服务对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做出公开的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1、行政许可中的服务承诺内容:(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2)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件、程序、收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3)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即时用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5)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6)对办理许可事项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必须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7)保证上班时间科室有人在岗,做到随时服务,能办即办,急事急办,特时特办。

2024年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2024年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2024年效能建设八项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越来越高的效能要求。

为了提高我国的效能和竞争力,我们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促进效能的提升。

以下提出了2024年效能建设的八项制度。

一、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绩效评估是一种衡量个人或团队工作绩效的方法,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需要建立一套绩效奖惩制度,及时给予优秀员工奖励,并对不良表现进行惩罚,以达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二、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制度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是促进团队协作和工作效率的关键。

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协同办公系统,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高团队协作效能,并避免信息孤岛和信息流失。

三、效能培训和提升制度效能培训和提升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建立起系统的培训机制,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让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适应工作的变化和提高效能。

四、流程优化和简化制度流程优化和简化是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

通过评估和分析工作流程,找出繁琐和低效的环节,并进行简化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五、创新激励和贡献奖励制度创新是推动效能提升的重要驱动力。

建立一套创新激励和贡献奖励制度,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和方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同时,要重视团队的协同创新,鼓励团队间的合作和交流,推动创新的共享和落地。

六、数据驱动和决策支持制度数据是决策的基础,建立起科学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机制,为领导层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

通过引入先进的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能够更好地洞察现象和规律,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七、绩效考核和晋升制度绩效考核和晋升制度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方式。

通过建立科学、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同时,建立合理的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和通道,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以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

其中,“八项基本制度”是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制度:
1. 组织制度:建立健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编制和人员配备等组织制度,确保机关内部的工作协调和高效运转。

2. 决策制度:建立科学决策的制度,包括制定决策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建立决策评估机制等,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3. 考核制度:建立全面、公平、有效的考核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激励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4. 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5. 协作制度:建立协调、沟通、合作的机制,促进机关内部和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相互支持,加强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6. 法规制度:建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制度,包括建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法规咨询和监督制度等,确保机关工作合法合规。

7. 制度执行制度:建立规范的制度执行机制,包括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和建立追责机制,确保制度的切实执行。

8. 创新制度:建立支持机关工作创新的制度,包括建立激励创新的机制、鼓励试错的制度等,推动机关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总工会机关效能八项制度

总工会机关效能八项制度

总工会机关效能八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第一条岗位责任制是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履行岗位工作任务的制度第二条履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本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各工作人员。

第四条要明确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

第五条工作人员要熟悉岗位基本业务和工作流程,工解相关科室的岗位职责第六条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

第七条要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八条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服装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

第九条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要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接受民主评议。

二、服务承诺制第一条服务承诺制是总工会及其工作人员根据职责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谦洁高效服务,并保障承诺落实、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要承诺依法行政、办事公开,通过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手岫、公开栏、显示屏或其他媒体,公开审批、审核、收费、许可等职能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标准,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

第三条本单位要承诺巾近群众、服务民生,适时公布。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准入和许可,关注事项的办理结果。

第四条工作人员要承诺高效行政、廉洁办事,尽量缩短流转签批时间,不滥用职权、违章办事,不推诿扯皮、拖延刁难,不吃拿卡要、按受宴请,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和工作人员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承诺事项的落实。

三、首问负责制第一条首部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待、受理服务对象来访、来信、来电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第一位受理业务、接待来信、来电的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道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时,应主动亮明自己的身份,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机关效能建立规则

机关效能建立规则

机关效能建立规则一、完善制度建设。

效能建设重点要建立以下工程建设八项基本制度:1、首问责任制。

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就是责任人,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

只要对方求问,都必须热情接待,要热情接待。

否则以失职论处。

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一次性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相关手续是否完整齐全;有条件的单位要基层单位建立导办制,导办人员能代办尽量为群众代办。

2、服务承诺制。

实行服务承诺制是验证承诺制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的有效形式。

各区县要在总结以往实行社会成功经验服务承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建设。

在自我管理承诺内容上要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重点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充完善咨询服务承诺内容。

在制定承诺国家标准上要实际、实在、实用。

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实行量化管理。

义务在认真落实承诺责任上要重点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限时办理制。

凡上级机关和一把手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各相关部门在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文件,必须在四天内(节假日扣除)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度标准文件尽快回复,汝明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凡法律法规四十九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各部门要根据详细资料,自行确定审批时限,并公布于众,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准的,视为同意,受理机关应予办手续手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申领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等方面,协办加以部门必须在二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4、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加强跟踪考核,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职能部门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指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为提高党在新时代的建设质量,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推动党的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于2016年10月27日提出的八项制度。

这八项制度是:1. 加强思想建设制度。

要坚持党的思想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首要地位,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决策部署。

2. 健全组织建设制度。

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 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和纪律处分的监督。

4. 健全党的纪律建设制度。

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要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坚决纠正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5.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建设。

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监督。

6. 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度。

要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要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的决策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和纪律意识。

7. 加强党的干部建设制度。

要加强党的干部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要加强党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加强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

8. 推进党的建设制度的科学化。

要加强党的建设制度的科学化建设,提高党的建设制度的科学化水平。

要加强党的建设制度的理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制度的实践创新。

机关管理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机关管理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机关管理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引言机关管理的高效运转对于保障政府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升机关管理的行政效能,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推进和优质成果的产出。

本文将介绍机关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的“八项制度”。

一、规范工作流程的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内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制定了规范工作流程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流程的明确:通过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环节的有序进行,避免出现重复劳动或工作滞后的问题。

2.工作责任的明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责任的明确划分,避免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

3.工作进度的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信息化管理的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机关管理越来越依赖于信息化手段来提高效率和效能。

为此,制定了信息化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系统建设:投资建设适应机关管理需要的信息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提升信息处理和管理能力。

2.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3.信息安全保障: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黑客攻击等安全问题。

三、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关管理的高效运转离不开优秀的人才队伍支撑。

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制定了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才引进和选拔: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注重选拔胜任岗位的人才,并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

2.人才培养和学习:注重培养机关管理相关的专业人才,鼓励人员进行学习和进修,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3.激励机制建设:建立合理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励人才发挥自身的才能和潜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政务公开的制度政务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在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中,效能建设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

效能建设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和政策,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八项制度是我国近年来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促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组织的效能提升。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八项制度及其在效能建设中的作用。

第一项制度是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是组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和奖惩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为组织创造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项制度是规范招聘制度。

规范招聘制度是为了确保组织能够聘用到适合岗位的人才,提高组织的人才素质和能力。

通过规范招聘制度,可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透明和竞争性,避免内部腐败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组织的效能和凝聚力。

第三项制度是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防止贪污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的产生。

通过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可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方式、内容和标准,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组织的社会形象和认同度。

第四项制度是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是为了合理利用和管理公务用车资源,降低组织的运行成本和资源浪费。

通过建立公务用车制度,可以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减少滥用和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组织的效能和经济效益。

第五项制度是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正确、及时和合理使用。

通过建立财务报销制度,可以规范报销流程和要求,减少报销中的违规和不当行为,提高组织的预算控制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项制度是审计监督制度。

审计监督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组织活动的监督和纪律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通过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组织活动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法律责任感,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

第七项制度是公务用房制度。

公务用房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组织的办公用房,提高办公环境和条件。

规章制度: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规章制度: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根据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的要求,省直机关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各处室和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以及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的原则。

第三条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省直机关各处室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忠于职守。

第五条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弘利教育)(二)首问负责制第一条基层单位和群众到省直机关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办理等事项。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处室,由有关责任处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第五条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第一条根据工作职能要求,省直机关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2024年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2024年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一、制度目标2024年效能建设的目标是在提高组织的内部运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员工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有利于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制度,有效提升管理效能,提高绩效水平,为实现“制度效能、社会效能、发展效能”的目标而努力。

二、制度内容1. 创新改革机制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织内部建立创新改革机制,开展创新能力培养和创新项目孵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建议并给予适当奖励。

设立创新基金,用于支持有潜力的创新项目的启动和发展。

同时加强制度创新研究,推动规章制度的科学化、专业化和法治化。

2. 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投入,推动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提高信息流转效率。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和数据的安全。

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管理和决策中的应用,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智能化水平。

3. 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动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行政权力的范围和权限,提升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 人才培养与激励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制度。

完善人才评价和晋升机制,激励人才积极进取,建立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队伍。

加强对人才的培训和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开展共享人才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 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确立明确的工作指标和绩效考核机制。

采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挂钩,实行绩效差异化管理。

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建立奖惩制度,对绩效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对绩效较差者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一)华蓥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负责制度为了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地税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营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树立地税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凡来地税机关寻求服务或办理公务的群众和纳税人,所问到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为来访或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二、首问责任人职责(一)对来人所需办理的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事,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给来人讲明道理或解决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给其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对来人所需办理不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而属于其他业务股室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转交相关业务股室安排办理,并由责任人为来人实行导办督办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工作规范(二)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或来访人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并做好登记和记录。

(三)礼貌待人,说话和蔼文明。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及进提供服务,认真办事,转办所需事项。

四、首问违责处理对不遵守首问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税务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因重大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本制度从2007年7月1日起实行。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二)华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制度为切实履行机关工作职能,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为基层、为纳税人、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树立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文明办事、秉公办事,高效办事,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自觉维护勤政廉洁的公仆形象。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一)优化税收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税务人员做到按时上下班,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经常开展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经常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及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帮助和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办理纳税事宜。

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1.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职责清单和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权限范围,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或滥用。

2. 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合法、科学、公正,避免决策中的个人意志和偏好的干扰。

3. 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部门、机关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4. 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便民查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能力。

5. 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机关的财务和行政管理的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6. 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公共财政资源,防止财政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7. 经费审批制度:明确各部门、机关的经费审批权限和程序,规范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8. 外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和媒体对省直机关的监督,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提高机关的廉洁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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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下面是常见的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1. 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团队、部门或个人的工作目标,设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品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3. 绩效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标准,对员工进行激励、奖惩和培训,提高个人和团队的业绩表现。

4. 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薪资调整,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

5. 培训开发制度: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6. 岗位职责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责任意识。

7. 决策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

8. 监督与激励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同时采取恰当的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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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电子版(三篇)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电子版(三篇)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电子版一、首问责任制度。

凡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股室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事情是否与本人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属自己职权承办的事,要积极承办,一时办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属自己承办的事,要负责联系可承办的股室,给群众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如接待不热情,态度生硬,以失职论处。

二、服务承诺制度。

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提升机关效能和机关工作作风以及信誉程度的有效形式。

我局负有执法职能,同时更多的是服务性质。

特别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a、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抓好市场成品粮油销售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管,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搞好销售,维护全县粮食流通正常秩序,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c、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d、搞好社会粮食统计,为各级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e、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保证质量,服务优良,按时完成任务。

三、限时办结制度。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所交办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按时办理,不推不拖,圆满完成。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交书面申请和资金、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质量检验等证明材料后,我局在受理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作出许可决定并予公示。

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审查合格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结时限,杜绝刁难现象的发生,更不许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全局“四股一室”都有各自的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尽职尽责,务实高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重新规范为: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

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八项基本制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㈠岗位责任制⒈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单位明确规定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能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工作制度。

各级机关单位应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位说明书,对机关内设机构和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内容、数量、质量等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

⒉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本原则:⑴因事设岗、职责相称;⑵权责一致、奖惩分明;⑶任务明确、要求具体;⑷责任到人、便于操作。

⒊岗位责任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本机关(单位)的主要职责;⑵领导岗位职责;⑶内设科室的具体职责;⑷每个岗位职责;⑸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建立主要领导岗位责任制,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明确业务职责,也要明确队伍建设职责。

⒋除职能涉密的岗位外,每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应当公开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履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㈡首问责任制⒈首问责任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以不同方式向机关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询问到该单位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应负责答复、办理或引导、转办有关事项的工作制度。

⒉首问责任人应热情礼貌、积极主动,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和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都不得拒绝搪塞、推诿扯皮;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努力为办事人服务,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素养。

⒊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责任:⑴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⑵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收管理服务相对人提交的材料,并登记下管理服务相对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再转交给经办人办理。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范文(3篇)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范文(3篇)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范文一、追求卓越的党建工作制度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2. 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统一、党的指导全面贯彻执行;3. 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性修养;4. 强化党员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考核和评价等管理制度,增强党员的履职能力和党性观念。

二、以严明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保证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1. 加强党员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激发党员主动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2. 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内决策制度,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和充分发扬民主;3.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党员干部廉政监督和审查制度,严惩腐败行为;4. 建立党员权益保障制度,保护党员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建立高效的政务管理制度1. 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2. 推行全员终身学习制度,鼓励机关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3. 完善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招聘、考核、晋升和调动机制,保证人才选拔和使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4.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机关人员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果的监督和评估。

四、构建廉洁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1. 健全机关财务制度和财务监控机制,确保机关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稳妥运行;2. 加强机关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实现预算的科学规划和有效控制;3. 完善机关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财务风险和腐败行为;4. 建立机关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提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效能1. 加强公务员招录和培养机制,确保公务员队伍的选拔和培养质量;2. 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晋升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激励公务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3. 推行公务员职务改革,建立能者上、进修出机制,实现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多元化;4. 提高公务员待遇和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增加公务员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1]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1]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岗位责任制。

各级机关要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

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服务承诺制。

各级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实行承诺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服务事项、内容、程序、标准、依据以及监督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

承诺的内容要反映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所作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三)限时办结制。

各级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

凡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时限,作出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四)首问责任制。

接待群众来访或办理有关事务时,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不得相互推诿、态度生硬,必要时要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AB岗工作制。

各级机关要在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AB 岗工作制度。

即当A角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承担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

A、B岗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空岗、缺位。

凡面向社会、基层的窗口单位,其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事项的相关岗位必须实行AB岗工作制。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是指,为了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保证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实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这些制度包括:
1.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权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执行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2.发展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制度,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干部和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考核评估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机关工作进行定期和细化的评估,倒逼工作目标的实现。

4.激励约束制度:建立奖惩制度,激励积极担当、创新工作的机关干部和员工,同时对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5.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机关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的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

6.精简决策流程制度:简化决策流程,减少繁琐的审批程序,增强工作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7.风险防控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机关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

8.服务公众制度:建立基于用户需求的服务理念,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公共服务。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机关的执行力、监督力和服务力,推动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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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标题: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正文:为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以下八项制度:1. 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当事先向上级部门请示,获批后再进行工作。

报告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得隐瞒或夸大问题。

2. 限时办结制度:各部门应当明确工作任务期限,并在期限内按时完成。

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任务,应当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告,寻求支持和协助。

3. 工作日志制度:各部门应当每天记录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更新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

工作日志应当真实、准确、详细,以便于上级领导和部门监督和检查。

4. 内部审计制度:各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各项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

5. 绩效评估制度: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与部门领导绩效考核和薪酬待遇挂钩。

绩效评估应当综合考虑工作质量、效率、效果、成本等因素,注重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

6. 沟通交流制度:各部门应当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分享工作经验和成果,共同探讨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7. 人才培养制度:各部门应当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员工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晋升。

8. 廉洁自律制度:各部门应当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防范腐败和职务犯罪,建设廉洁、高效、透明的行政环境。

拓展:效能建设是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

制定和完善八项制度,能够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应当切实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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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重新规范为: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

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八项基本制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㈠岗位责任制⒈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单位明确规定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能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工作制度。

各级机关单位应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位说明书,对机关内设机构和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内容、数量、质量等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

⒉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本原则:⑴因事设岗、职责相称;⑵权责一致、奖惩分明;⑶任务明确、要求具体;⑷责任到人、便于操作。

⒊岗位责任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本机关(单位)的主要职责;⑵领导岗位职责;⑶内设科室的具体职责;⑷每个岗位职责;⑸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建立主要领导岗位责任制,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明确业务职责,也要明确队伍建设职责。

⒋除职能涉密的岗位外,每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应当公开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履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㈡首问责任制⒈首问责任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以不同方式向机关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项(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询问到该单位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应负责答复、办理或引导、转办有关事项的工作制度。

⒉首问责任人应热情礼貌、积极主动,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和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都不得拒绝搪塞、推诿扯皮;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努力为办事人服务,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素养。

⒊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责任:⑴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⑵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收管理服务相对人提交的材料,并登记下管理服务相对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再转交给经办人办理。

属于本机关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并引导其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在岗时,应告知其经办科室负责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⑶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解释并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引导其到相关的部门办理。

⑷属于电话咨询或举报、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办理。

⒋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㈢一次性告知制⒈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或咨询有关事项如何办理时,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申请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工作制度。

⒉具有行政审核审批和管理服务权的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在办事窗口上墙或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管理服务相对人查询,并印成服务指南或办事须知,一次性告知管理服务相对人。

经办人有责任对书面告知和公示告知的有关内容回答管理服务相对人的咨询,向其作口头说明、解释。

⒊对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耐心地告知其不予办理的理由。

⒋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的,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可以一推了之。

⒌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采取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书面材料应存档备查。

⒍机关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⑴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⑵在受理、审查、决定申请事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没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齐全部内容的;⑷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理由的;⑸应当告知的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适用的。

㈣限时办结制⒈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制度。

⒉各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办结时限,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并按照服务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

⒊对正常受理可以即办事项,应即时予以办理,不得已任何借口拖延或刁难。

⒋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和收件时间。

如申请的事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⒌对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超时限办理。

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超时限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并提前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⒍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㈤否定报备制⒈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查各项受理的业务中,发现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的事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⒉否定报备的适用情形:⑴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不应办理的;⑵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的事项,无法提供必须的证件材料或事实依据,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事实依据经审核后有误或不实而不能办理的;⑶管理服务相对人采取伪造、隐瞒、欺诈等方式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事实依据,经查证属实的。

⒊否定报备的程序:⑴经办人对管理服务相对人申请的事项,应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对符合否定报备情形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报有关领导审批。

《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经办人意见、经办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领导意见。

⑵对一般事项的否定,经办人员提出否定意见、理由和依据,送交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对重要事项的否定,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或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⑶单位领导在接到否定的请示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经领导签署审批意见的《否定报备登记表》应与申请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⒋否定报备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服务相对人。

⒌管理服务相对人要求退还被否定事项的申请材料的,应当退还。

退还材料时,应要求管理服务相对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⒍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超越权限随意行使否定权的,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㈥服务承诺制⒈服务承诺制是指机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单位的职能要求,对外服务项目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限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⒉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⑴简化办事程序。

承诺的办事程序应力求科学、合理、简便,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管理服务相对人。

⑵缩短办事时限。

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时办结。

对审批流转签批时间应作出明确规定,承诺办结时限应比法定时限短。

⑶提供优质服务。

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标准,规范文明办公用语。

承诺待人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提供优质服务。

⑷其它服务承诺。

联系本单位实际,对工作作风、举报监督、服务收费等方面作出承诺。

⒊本机关单位的服务承诺事项,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上墙上网、触摸屏、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让群众知晓。

⒋强化对履诺行为的监督,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部门,设立意见薄,做好投诉事项和查处情况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投诉反映的违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㈦同岗替代制⒈同岗替代制是指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时,应指定相同或近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其职责,设立A、B角,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⒉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上一级领导同意。

属“窗口”单位的,应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避免出现脱岗现象,防止“窗口”单位发生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等问题。

岗位工作人员回到工作岗位时,顶岗人员及时将办理相关业务情况告知。

⒊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⒋机关单位领导班子也应实行同岗替代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某副职不在岗位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领导职责。

⒌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⒍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㈧失职追究制⒈失职追究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或行使职权,致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权益遭受侵害或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⒉失职的种类和情形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省、市、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区分。

⒊失职追究及处理⑴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但尚未构成党政纪处分的,按照省、市、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视情给予效能通报批评、效能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⑵党政领导干部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处置不当、用人失察等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

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构成违法违纪且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⑷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⒋在依法依纪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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