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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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的
意见
建立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重大工作部署及政策措施,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工作进展,及时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的新闻发布工作要以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我市对外宣传为重点,遵循国际惯例和新闻规律,在全市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准确、及时、权威,以有利于引导、调控舆论,树立我市的良好形象,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和范围
新闻发布的内容: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要决
定等;全市一个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市各部门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新闻发布的范围:市直主要新闻单位,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其他有关新闻媒体。
如需要,可由市外宣办统一邀请境外驻华记者参加新闻发布活动。
三、新闻发布活动的审批管理
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市外宣办组织实施。
全市新闻发布活动名称为“XX市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负责组织。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市外宣办配合组织。
发布涉及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划、新举措,以及其他社会敏感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应报请市有关领导同志同意。
同时,举办单位需提前将新闻发布会内容、时间、地点、邀请记者范围等书面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凡邀请境外记者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应事先报请市外宣办等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市外宣办邀请境外记者并组织。
四、新闻发布工作分工
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由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新闻发布会的主题选定、方案制定、新闻发布材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外宣办确定,与有关部门确定答问口径把关、舆情调研、信息反馈、效果评估等工作。
新闻发布会如需外语翻译,由市翻译局负责安排。
新闻发布会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市外宣办负责市直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工作。
突发事件和重大灾难、灾害、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报道,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外宣办统一协调管理。
参与处理的部门应负责向市委宣传部提供基本情况和素材。
内容由市委宣传部报请有关市领导确定口径后统一进行发布。
特殊情况,可由处置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经授权直接向记者发布。
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栏目或时间段及时、准确地报道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可根据需要安排现场直播。
如有必要,由主办单位安排全程录像、录音、文字记录和摄影,并将录像、录音和文字、图片资料存档。
五、新闻发言人队伍及职责
全市设3名新闻发言人,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府办
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相关负责人担任。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要有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市直部门设1至2名新闻发言人,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副职担任。
发言人要熟悉全面情况,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和临场应变能力。
新闻发布会一般情况下由全市新闻发言人和市直部门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必要时可邀请市领导发布新闻信息。
新闻发言人负责制订本单位的新闻发布计划,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发布本单位的重要新闻;不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在本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新闻主管部门指导下拟定报道口径,及时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提供信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本单位有关工作或有关人员;回答新闻媒体就本单位情况提出的询问;指导本单位下属单位对外介绍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本单位新闻事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监督管理
建立新闻发布稿件预审制度。
举办新闻发布会,或者
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之前,要认真研究拟发布新闻、接受采访的主要内容、政策目的,确定宣传角度和方法。
除各部门正常工作类的采访以外,对于宏观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政府政策的制定和解读,均应对新闻发布稿件进行预审。
经市委宣传部审核把关后,对外发布。
建立新闻发布的责任追究制度。
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
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凡不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擅自发布新闻,对政府工作部署和所制定的政策做出曲解和误读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七、几点要求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是加强新闻舆论调控和管理,树立我市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充分挖掘和利用新闻资源,多组织以展现成就为主的专题性新闻发布会。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外宣办统一协调落实。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可参照市级新闻发布活动的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新闻发言人制度。
全市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负责。
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邀请、组织有关专家,对新闻发言人进行包括政治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对外宣传口径、新闻传播规律、演讲艺术、仪表形象、回答记者提问技巧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的政治、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