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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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提高质量、确保安全、提升效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凡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创新、质量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均有资格参与奖励。
三、奖励形式1. 现金奖励:根据获奖实绩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2. 物质奖励:如奖品、荣誉证书等形式;3. 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会议或媒体上予以宣传。
四、评定标准1. 质量提升:对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改进和提高进行评定,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施工质量等方面;2. 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记录等;3. 生产效率: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进度、工程计划执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工期控制、进度安排等。
五、奖励程序1. 提名:由项目经理或监理单位提名获奖候选单位或个人;2. 评定:评定委员会按评定标准对提名单位或个人进行评定;3. 选定:评定结果交由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最终确定获奖单位或个人;4. 颁奖:颁发奖品或证书,并进行宣传。
六、奖项设置1. 突出质量奖:对在工程中表现出色、质量出众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2. 安全生产奖:对在工程中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3. 进度效率奖:对在工程中完成进度良好、效率高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4. 个人表彰奖:对在工程中做出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七、奖励管理1. 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由项目业主或相关单位提供;2. 奖励审批:奖励程序需经过项目业主或相关单位审批确认;3. 奖励公示:公示获奖单位或个人名单,并在项目现场或办公室进行展示和宣传;4. 奖励使用:获奖单位或个人须按照规定使用奖金或奖品,不得私自处置;5. 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单位或相关单位对奖励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合理。
八、附则1. 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奖励标准、程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 对违规使用奖励或作弊行为,将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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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工程奖罚制度一、概述创优工程奖罚制度是指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对项目成员实施奖励和处罚的一套制度。
通过对项目成员进行奖惩,以激发项目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效率。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对于任何一个团队或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是推进项目成功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力工具。
二、奖励制度1.绩效奖绩效奖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表现出色、达成业绩目标的项目成员所给予的奖励。
绩效奖的发放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达成的业绩指标在计划中超过了10%,奖励10%的月薪;•达成的业绩指标在计划中超过了20%,奖励20%的月薪;•达成的业绩指标在计划中超过了30%,奖励30%的月薪;2.优秀成员奖优秀成员奖是指项目中表现出色的成员给予的奖励。
优秀成员奖的发放标准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项目人力规模在10人以下,每年度推荐1名人员获得优秀成员奖,奖励5,000元;•项目人力规模在H人-50人,每年度推荐2名人员获得优秀成员奖,奖励10,000元;•项目人力规模在50人以上,每年度推荐3名人员获得优秀成员奖,奖励15,000元;3.创新奖创新奖是指为了鼓励项目成员勇于创新、不断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水平而设立的奖励。
创新奖的发放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提出并成功实施的创新方案,奖励10,000元;•设计并成功实施的新工具/新方法,奖励8,000元;•创新技术的应用,奖励5,000元;三、惩罚制度1.项目违约罚款项目成员如出现以下几种违约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完成时间超时,罚款500元/天;•界面、代码规范不符合要求,罚款100O元;•延误交付给客户,罚款项目总价值5%;∙未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造成事故,罚款5000元;2.项目组织不力罚款在项目管理中出现以下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未按计划完成关键节点,罚款项目总价值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报告,罚款IoOO元;•未及时识别和解决项目困难,罚款项目总价值2%;四、优秀案例1.XX项目的奖励案例2021年,XX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完成进度和质量有显著提高,因此被评为公司年度最佳项目。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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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工程质检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关注工程质量,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违
规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质量管理体系。
奖惩制度的原则应当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
一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评价。
二、奖励措施
1. 个人奖励
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例如,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2. 团队奖励
对于整体表现优秀的团队,可以设立团队奖励,如团队旅游、团队培训机会等,以此增强
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3. 特殊贡献奖
对于在特定项目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应当给予特别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轻微违规
对于轻微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并改正。
2. 重大违规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级、停
职反省等。
3. 法律责任
对于触犯法律的严重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
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
四、实施细则
1. 定期检查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2. 记录和报告
所有的检查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在必要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3. 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4. 持续改进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五、结语。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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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第一条总则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激发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热情,推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和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和条件奖励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奖励条件:1. 工程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2. 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安全奖项;3.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取得显著成效;4.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 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第三条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照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分类发放: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100万元;2. 获得省级奖项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50万元;3. 获得市级奖项的工程项目,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20万元;4.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10万元;5.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奖励5万元。
第四条奖励评选和发放1. 奖励评选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原则上每年底组织评审;2. 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自主申报奖励;3. 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4. 奖励资金由财政拨款,奖励发放仪式在获奖工程项目现场举行;5. 获奖企业需在收到奖励资金后,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项目从业人员。
第五条违规处理1. 在建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奖励资格;2. 获奖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撤销其奖励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3. 获奖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撤销其奖励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创优奖励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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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工程奖励办法为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水平,公司鼓励工程创优,并对获奖工程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1。
基金筹集与管理奖励基金筹集采用收支平衡原则,即根据每年获奖工程所需奖励基金支出多少为基础,由分公司按比例分摊,比例为2:2:1,即建发、二公司分别出资40%,三公司出资20%。
所筹集基金由总公司办公室建立独立账户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 奖励标准及分配2。
1 质量创优奖励:获市优良工程奖励2元/m2,建筑结构“青山杯" 、“青城杯”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奖励3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励5元/m2,“草原杯”工程奖励10元/m2,且每项工程奖励不超过50万;创国家级工程质量银奖奖20元/m2,100万元封顶;创鲁班奖(含国家级金奖)奖40元/m2,200万元封顶。
2。
2 创安全文明工地奖励: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2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5元/m2,自治区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励8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40万元;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15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60万元.创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如不能始终保持,在总公司联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该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其奖金可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2。
3以上工程奖励除国家级以外奖励总额不超出上缴管理费额.2.4区内其他盟市或外省市地区,奖项称号有所不同,可参照上述标准区别执行。
如结构复杂、工艺特殊等工程获奖后,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上调,一项一定。
其它工程如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等获奖,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5 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获得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作重复奖励。
2.6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奖励:职能部门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金额的10%另行奖励。
职能部门奖金分配如下:质量奖项:技术质量部70%,工程管理部20%,安全监督部10%;安全奖项:安全监督部70%,工程管理部20%,技术质量部10%。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doc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doc](https://img.taocdn.com/s3/m/15f44ea6a32d7375a5178063.png)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1为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电气工程中的有效运行,加强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激发全体员工创优意识,确保公司和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评定依据2.1电气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奖罚规定;2.3公司质量标准体系相关文件。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气项目工人。
4评估方法4.1评估对象各专业团队和分包商。
4.1.1考核内容a.各种施工记录和考核资料;B.工程质量;C.质量评定量表中的相关内容;4.1.2考核方式4.1.2.1项目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根据附件3质量考核评分表对各专业队伍进行考核,项目安全监督部审批,生产副经理/经理审批。
5奖励资金来源和5.1不确定奖励的发放(上级部门或业主发放的质量奖)。
5.2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
5.3扣款规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被罚款的专业队伍或责任人,财政部门应从工资或合同资金中扣款。
5.4预扣项目部质量保证基金和公司奖励。
5.5奖金分配程序按项目管理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奖励6.1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按时完成切割质量良好。
6.2当项目提前竣工验收时,验收项目提出的整改问题不存在重大施工问题。
6.3竣工资料齐全正确,并按时移交;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6.4项目部根据项目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组织检查。
如果检查中对中标单位进行了评估,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6.5每个团队每年都积极组织公司开展的质量活动,这些活动确实有效。
项目管理部对总部评审过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
6.5在本工程中能严格规定、规范、标准施工,遵守工艺纪律,无质量事故或返工现象,对消除常见质量缺陷的施工人员可评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由公司奖励元。
6.6经公司领导评估,各团队认定为“亮点”的子项目已达到“亮点”流程标准。
亮点项目标准见表1,团队将获得人民币奖励。
6.7在施工过程中,符合以下要求并经生产技术部领导确认的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元奖励。
公司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279ecae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94.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质量管理办法》、《XX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系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特编制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创奖管理:工程质量创奖是指获得下列奖项所采取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创奖策划、项目合规性文件管理、项目必备条件管理(所创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前置条件,如专业质量奖、安全标化奖、技术奖等的获得)、其他需要的条件管理(如技术成果、概念性包装等)、必须的工序创优管理(观感质量等)、各种质量保证和管理资料、申报奖管理等。
工程质量创奖主要包括以下奖项:国家级综合奖:鲁班奖、国优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市政金奖、中国装饰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等省部级综合奖:各省综合优质工程奖,如白玉兰、黄山杯、黄果树杯、扬子江杯、闽江杯、海河杯等等;冶金优质工程奖、冶金优秀设计奖等;省部级专项奖:如上海安装之星、上海金钢奖、上海优质结构、上海设计优秀奖、海河杯优质结构等;省部级以下地方奖:各市级综合奖、市级专项奖等。
第三条工序质量创优管理:是指按照下列原则,需要将某工序达到质量优质水平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优质标准以公司颁布的工序创优标准为主,若开展工序质量创优活动的项目,其当地有明确的质量创优评审标准的,可按相应标准执行。
工序质量创优管理原则:1、需要进行现场实体复查的创奖工程,应对被复查的工序开展创优活动;2、需要在当地开展观摩活动的工程,应开展相对应的工序创优活动;3、工序质量创优以观感质量优质为主,一般将项目所涉及的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屋面工程、节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作为工序创优的主要分部分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结构工序也应开展工序创优;4、体量较大的项目,一般将其中的某栋单体作为创优部位、或将主要出入楼层作为创优部位等进行策划。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工作由两级公司总经理领导、两级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质量系统负责质量创奖创优的过程管理以及申报奖工作,相关系统(如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经采等等)作为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的协同管理系统、负责和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内容有关的过程管理;项目部是质量创奖创优的执行单位,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直接责任人。
工程创优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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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优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鼓励公司工程项目团队和个人通过创新和卓越表现,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同时对违反规定或未达到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团队和个人。
3. 奖罚决定应基于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由公司管理层或专门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励机制1. 质量创新奖:对于在工程质量、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2. 效率提升奖:对于缩短工程周期、提高工程效率的团队或个人,根据节省成本的百分比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无安全事故记录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金和表彰。
4. 环保贡献奖:对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促进项目顺利完成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三、惩罚机制1. 质量不合格罚:对于工程质量未达到公司或行业标准的团队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合同。
2. 安全事故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 环保违规罚:对于未遵守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团队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4. 延误工期罚:对于无正当理由延误工程进度的团队或个人,根据延误时间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罚款。
5. 违规操作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
四、奖罚程序1. 奖罚提议:由项目经理或团队负责人提出奖罚建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2. 审核评估:由公司管理层或专门委员会对奖罚提议进行审核评估。
3. 决定通知:奖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并说明理由。
4. 申诉机制:对于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团队或个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行业变化。
公司工程部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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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部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对于完成项目任务超出预期的员工,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提成。
绩效奖励的评定应结合项目效益、技术创新、团队合作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
2. 突出贡献奖:对于在关键技术攻关、成本节约、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奖励。
3. 进步之星:鼓励新员工快速成长,对于在短时间内技能水平显著提升、工作态度积极、能够独立承担工作任务的新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表彰。
4. 团队协作奖:对于在团队协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有效解决团队冲突,促进团队和谐的员工,给予团队协作奖。
二、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项目进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降级处理。
2. 违反安全规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潜在安全隐患的员工,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3. 迟到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员工,给予警告并在必要时进行罚款。
4. 不诚信行为:对于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不诚信行为的员工,一经查实,给予严厉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奖罚执行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奖罚制度的透明度,所有员工都能清晰地了解奖罚标准和程序,保证每个员工的权益不受不公平对待。
2. 及时性:奖罚应及时执行,以增强其效果,对于员工的好表现应迅速给予肯定,而对于违规行为也要及时纠正和惩处。
3. 教育为主:惩罚的目的不在于报复,而在于教育和改正。
对于犯错的员工,应给予机会进行改正,并通过培训等方式帮助其提升。
4. 依法行事:所有的奖罚措施都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条款。
总结:。
工程部的奖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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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奖罚工作制度为了提高工程部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工程部奖罚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激励工程部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责任心,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员工进行处罚。
一、奖励措施1. 项目按时完成,质量合格:奖励人民币500元/项目。
2. 项目提前完成,质量合格:奖励人民币1000元/项目。
3. 在工作中提出有效建议,为公司节约成本或提高效益: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建议。
4.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人民币200-500元/人。
5. 获得客户表扬或外部赞誉:奖励人民币200-500元/次。
6. 主动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正能量事迹: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次。
二、处罚措施1. 项目延期完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罚款人民币500-2000元/项目。
2. 项目质量不合格,需重新施工:罚款人民币1000-3000元/项目。
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次。
4. 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或处理:罚款人民币1000-3000元/次。
5. 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罚款人民币2000-5000元/次,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 工作中态度消极,不服从管理,影响项目进度:警告或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次。
三、奖罚实施1. 奖励与处罚金额由工程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 奖励与处罚结果纳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晋升、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3. 获奖员工奖金应在奖金发放月工资中一次性兑现。
4. 处罚金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及奖惩细则
![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及奖惩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bd321d0551810a6f424861d.png)
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及奖惩细则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及奖惩细则提要: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华双龙杯,杭州西湖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万元建筑工程公司创优目标及奖惩细则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1、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100万元。
2、工程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如浙江省钱江杯),奖励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3、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华双龙杯,杭州西湖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工程质量获得县(县级市)级优质工程奖,奖励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5、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6、工程主体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万元。
7、同一只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
8、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
9、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
10、受奖工程均以颁奖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11、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1、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元。
3、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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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标准
说明:
1、工程质量奖励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对于同一次参评但按栋号颁发获奖证书的,按一项工程计。
2、省部级奖项参建奖励:按参建单位承包合同造价1‰对参建单位给予奖励,封顶10万元。
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第一阶段参建奖励:按总承包单位奖励额度的25%对参建单位给予奖励。
4、项目经理部接受省部级、中国铁建级质量观摩,奖励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项目经理部接受集团公司、地市级质量观摩,奖励费用由分公司承担。
奖励申请由二级单位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提出。
建设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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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奖励办法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多创精品,提高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此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名义所承接的所有建筑项目和专业承包项目O二、创优奖励:1、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国家“鲁班奖”的奖励50万元。
获国家“金质”奖、“银质”奖的奖励30万元。
2、获省级(国家直辖市)优质工程奖,(如XX “中州杯”)奖励10万元,省级结构奖的奖励5万元。
3、专业承包获省级奖的奖励2万元,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1万元。
4、获得“QC科技成果”的每项奖励2万元。
5、同项工程的奖励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累计。
三、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奖励。
1、获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10万元。
2、获省级(国家直辖市)的“安全文明工地”奖3万元。
3、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1万元。
4、同项工程不重复累计,按最高奖计算。
四、在各级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
1、各类表扬必须有文件、网上通报前五名者。
2、国家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表扬的奖1万元。
3、省级(国家直辖市),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表扬的奖5000 71S o4、地、市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表扬的奖2000元。
五、受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的处罚:1、在国家级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网络通报,新闻曝光的一次罚款10万元。
2、在省级(国家直辖市)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网络通报、新闻曝光的一次罚款5万元。
3、在地市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网络通报,新闻曝光的一次罚款5万元。
六、本办法自签署之日起执行项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
工程公司创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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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提高我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创优目标1. 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力求达到优良等级。
2. 工程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工程效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降低成本。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创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创优工作。
2. 各项目部设立创优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创优工作。
四、创优措施1.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加强原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2. 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进度管理(1)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加强施工现场协调管理,提高施工效率。
(3)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进度。
4. 成本管理(1)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工程成本。
(2)优化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3)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创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完成创优目标或违反创优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创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创优领导小组负责修订。
(完整word版)工程创优奖励办法(word文档良心出品)
![(完整word版)工程创优奖励办法(word文档良心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529405b8b9d528ea80c77919.png)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及“双百”方针,实施精品战略,结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导和激励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推动分公司的创优活动,促进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标准,以过程精品保证最终的精品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并且必须与分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附件1).第二章奖惩条件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以分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分公司年度创优规划确定的质量目标为标准。
第五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良好受控,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有效,无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隐患,未发生经查实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影响企业信誉事件。
第六条已获得优质工程证书、奖杯,或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奖励范围第七条经国家、省市、部委、行业协会公布的,具有正式文件或优质工程证书的国家级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及所在地区优质工程。
1、国家级优质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钢结构金奖等。
2、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优质工程、相当于部级的各专业协会授予的优质工程。
如湖北省的楚天杯、江西省的杜鹃花杯等。
3、所在地优质工程:包括工程所在地区、市级的建筑监管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
如武汉市优质结构工程、黄鹤奖,南昌市的优质结构工程、滕王阁杯等。
第八条各等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执行各级建筑行业协会活优质工程评审单位的相关文件。
第四章奖励标准第九条以总承包单位身份获得奖励的项目经理部奖励标准如下:附件二第十条各等级优质工程不重复奖励,工程质量奖励总金额按获奖等级高低及顺序依次补差。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励应体现责任到人,奖励时项目经理所占比例为20%;技术、质检人员奖励所占比例为50%;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为30%。
创优工程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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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创优工程奖惩制度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1、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 5 万元。
2、工程质量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飞天奖"),奖励 3 万元.3、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奔马奖”),奖励 2 万元。
4、工程质量获得县(县级市)级优质工程奖,奖励 1 万元。
5、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级(总公司)优质结构工程奖(如“建投结构杯"),奖励 3 万元。
6、同一项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
7、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
8、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
9、受奖工程均以颁奖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10、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2、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元。
3、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5000元。
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000元。
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曝光的罚款1、受新闻电视台曝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2、受报纸曝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技术资料和保修管理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资料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
2、由于项目部原因,若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
3、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质量管理处罚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
工程奖罚制度倍日薪
![工程奖罚制度倍日薪](https://img.taocdn.com/s3/m/7d6bf675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6c.png)
工程奖罚制度倍日薪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奖罚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通过经济手段激励员工积极性,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评价和奖惩。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倍日薪奖励。
例如,完成的工作量超出计划的10%,可给予1.5倍日薪奖励;超出20%,给予2倍日薪奖励。
2. 进度奖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团队,根据提前的时间比例,可获得相应倍数的日薪奖励。
3. 安全奖励:对于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的员工,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额度的现金奖励或倍日薪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将扣除相应的日薪作为罚款,严重者可能面临停工或解雇。
2. 进度惩罚: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延误的程度扣除相应比例的日薪。
3. 安全惩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员工,除了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将受到扣除日薪甚至解雇的处罚。
四、实施细则1. 考核周期:奖罚制度的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统计和评定。
2. 信息公示:所有奖罚结果将在工地公告栏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3. 申诉机制: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管理团队提出申诉,管理团队需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
4. 发放方式:奖金将在次月工资中一并发放,罚金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其他事项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所有员工。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c201496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1b.png)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
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
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https://img.taocdn.com/s3/m/eca50672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70.png)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奖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的优良程度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激励参建单位注重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优良。
一、奖励政策(一)优质工程奖励在施工过程中,如能达到或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工程质量指标和工期要求,评定为优质工程的,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奖励:1. 给予发扬优良工程的表彰和奖金,表彰信用记录。
2. 给予奖励资金,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项目的规模进行测算。
3. 协助申请省级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支持。
(二)创新技术奖励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创新技术的参建单位,如能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奖励:1. 提供创新技术的详细说明和应用成果,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流程和技术标准等。
2. 经专家评审认定,创新技术的应用达到预期效果,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给予奖励资金,根据创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参建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奖金发放。
2. 安排优质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优先考虑给予新项目的承接。
3.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安全技术人员,可进行职业资格晋升或提供进一步培训机会。
二、处罚政策(一)工程质量不达标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违反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2. 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降低,限制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参与。
3. 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违规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工期延误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如责任主体无正当理由导致工期延误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2. 根据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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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及“双百”方针,实施精品战略,结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导和激励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推动分公司的创优活动,促进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标准,以过程精品保证最终的精品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并且必须与分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附件一)。
第二章奖励条件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以分公司年度质量指标、分公司年度创优规划确定的质量目标为标准。
第五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良好受控,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有效,无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隐患,未发生经查实的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等影响企业信誉事件。
第六条已获得优质工程证书、奖杯,或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七条经国家、省市、部委、行业协会公布的,具有正式文件或优质工程证书的国家级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及所在地区优质工程。
1、国家级优质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钢结构金奖等。
2、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优质工程、相当于部级的各专业协会授予的优质工程。
如湖北省的楚天杯、江西省的杜鹃花杯等。
3、所在地优质工程:包括工程所在地区、市级的建筑监管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
如武汉市优质结构工程、黄鹤奖,南昌市的优质结构工程、滕王阁杯等。
第八条各等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执行各级建筑行业协会或优质工程评审单位的相关文件。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九条以总承包单位身份获得奖励的项目经理部的奖励标准如下:(附件二)。
第十条各等级优质工程不重复奖励,工程质量奖励总金额按获奖等级高低及顺序依次补差。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励应体现责任到人,奖励时项目经理所占比例
为20%;技术、质检人员奖励所占比例为50%;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为30%。
项目部人员因自身原因调出分公司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奖励。
第五章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工程质量奖项的奖励申请及奖励分配表经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分管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章罚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对没有实现质量目标的项目部按奖罚对等的原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罚款由责任项目部承担计入项目部成本。
第十四条因甲方或设计原因未达到合同质量目标或分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责任书
根据分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依据《分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和《分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制定项目经理部质量工作目标,本责任书落实主体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是质量创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是质量创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监督实施。
一、质量创优目标:
结构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竣工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二、QC小组活动和科技立项
2、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科技创新研究,致力于质量改进和通病预防和技术创新。
QC小组活动课题:
科技立项课题:
三、质量过程控制
1、依据分公司确定的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项目经理部编制质量策划文件,强化预控措施,提高过程控制质量
标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对确定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工程分解到分项工程目标,确定所有分解指标的具体责任人。
3、加强过程控制。
体现公司先进水平,推广新技术应用,提高控制标准,重视细节处理,避免重复性问题,创新工法、提高效率;提高施组、方案、技术交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质量目标奖罚措施
奖罚措施:依据《分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第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工程质量奖罚标准
注:1、上述面积指合同建筑面积;
2、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封顶100万元;
附件三:工程质量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