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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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城市环境,降低噪声和粉尘污染,节约资源,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使用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实施集中搅拌,以商品形式通过运输车提供给建设工地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业、公安、交通、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立和资质管理第五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置,应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要求,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未取得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禁止生产、经营商品混凝土.第七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按资质等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或超营业范围经营。

第三章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和使用第八条市城市规划区,大洼县城、盘山新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第九条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开发)、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现场搅拌混凝土:(一)建设工程为砖混结构的(混凝土基础除外)。

(二)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商品混凝土专用车辆无法到达建设工地的。

(三)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

(四)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五)其它确需在建设工地现场搅拌的。

第十条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开发)、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需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供需合同,并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混凝土报价一律按现行定额的流态混凝土子目计价,进入直接费参加取费。

第十二条商品混凝土供应价格由供需双方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

原材料试验管理办法

原材料试验管理办法

检测制度一、水泥(一)、所使用的水泥必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须标明: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和技术试验数据)。

(二)、如需更换未使用过的水泥时(包括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厂家、产地有变化),物资供应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样品并委托技术处检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成批购进。

二、取样规定对进厂水泥的取样,依据国家规定的《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执行。

三、试验项目(一)、进厂检验项目:每车检验水泥与外加剂的适应性;(二)、批量检验项目:水泥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水泥胶砂强度、水泥安定性、比表面积;(三)、必要时根据供货合同规定和生产需要进行相关试验。

二、进厂砂、石管理新进厂砂石或产地有变化时,物资供应处须先提供样品并委托技术部试验,经试验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砂石进厂后,经收料员目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不合格的,直接退货。

二、取样规定依据国家现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执行。

三、试验项目(一)、进厂检验项目:收料员外观目测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二)、每周检验项目:砂: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适用人工砂);碎石和卵石: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值;(三)、重要或特殊工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关于粉煤灰和矿粉的试验管理一、进厂管理如需更换未使用过的粉煤灰或矿粉时(包括品种、规格、生产厂家、产地有变化),物资供应处必须提前(粉煤灰1周、矿粉1个月)提供样品并委托技术处检验,经试验合格后再批量购进。

如果进厂检验(检验时间≤50min)不合格,直接退货;如果进厂检验合格,可以入库。

二、取样规定:(一)、每次进厂的粉煤灰或矿粉,用取样专用工具从水泥罐车任意仓或存储仓输料管处抽取样品。

(二)、对散装粉煤灰或矿粉,依据国家规定的《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普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普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普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普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1月16日普洱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4日普洱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节约能源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1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洱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散装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照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运输车辆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

发展预拌混凝土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工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和规划工作,并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本行业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所用各类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普洱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房屋建筑、交通、市政、园林、水利、电力、通信等),使用混凝土总量在200立方米(含本数)以上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一)预拌混凝土专业运输车辆因道路、施工场地等原因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二)需要使用特种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的;(三)施工现场30公里范围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四)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小型工程;(五)因其他原因需要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拌合站物资管理办法

拌合站物资管理办法

拌合站物资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管理制度,实行原材料消耗的逐日登记日清月结,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成本,特制定本方法。

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对砼搅拌站实行工序分离工费承包的经济管理模式,砂子、石料、外加剂、水泥、粉煤灰等砼用原材料,由项目经理部物资科统一采购和供应,在限额内消耗的原材料由项目经理部列入成本。

超出限额消耗的原材料,按超支原材料扣款单价扣款。

扣款自搅拌站的每月计价工费中扣除。

物资计划每月24日之前由技术科向物资科提供下月的材料使用计划,实际组织进料:砂子,碎石,粉煤灰、水泥、外加剂由物资科、过磅员根据料仓情况进料,确保料仓有50%以上的储备量、如果由于组织进料不及时造成现场停工的相关负责人承担。

原材料验收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由砼搅拌站和物资科过磅员共同验收数量,过磅员和搅拌站材料员共同签认,搅拌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核算主体,如果每月核算后出现材料超耗,亏损部分由项目经理部物资科开具《施工队超耗原材料扣款表》,通知财务部门从工费中扣除,验收砂子是若含水量大,验收人员可根据含水量大小的不同,称重时分别扣除2—6%水份重量,如果属于磅房收料及过磅人员职责失误,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给予警告处分,如果发现有和供应商串通做假造成情节非常严重的直接移交地方司法机关。

单价管理砼用原材料全部由项目经理部物资科,根据每月砼的生产情况,列《原材料消耗表》转财务,计列成本。

但超出限额的原材料消耗,按下列单价进行扣款。

超支原材料扣款单价表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扣款单价水泥42.5 T 330 粉煤灰T 150 机制砂立方96 碎石立方60 减水剂T 2600物资记录及统计砼搅拌站收料员、过磅员负责登记所有接收原材料的数量台帐;同时在当日18:00时以前,向项目经理部物资科统计人员上报当日所有收料的数量,并将当日的材料及砼的过磅单交给物资统计员,项目部物资科发现有一天不上报的,罚砼搅拌站收料员或过磅员50元。

混凝土外加剂质量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质量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质量标准混凝土外加剂是指在混凝土制备过程中,通过添加一定的外加剂来改善混凝土的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材料。

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对于混凝土的性能和施工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混凝土外加剂质量标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混凝土的性能至关重要。

首先,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国家对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外加剂的成分、性能、使用范围等方面。

在生产和使用混凝土外加剂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确保外加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其次,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应当满足工程需求。

不同的工程对混凝土的性能要求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的工程应当选择适合的混凝土外加剂,并严格按照工程需求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在选择和使用混凝土外加剂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确保外加剂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工程的实际需求。

此外,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应当与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匹配。

生产混凝土外加剂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在使用混凝土外加剂时,应当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质量的生产企业,以确保外加剂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应当与施工规范相适应。

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执行,确保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符合施工要求。

同时,在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对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控制,确保外加剂的使用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总之,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混凝土性能至关重要。

在生产和使用混凝土外加剂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定,满足工程需求,与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匹配,与施工规范相适应,确保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从而保障工程质量和提高混凝土性能。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篇一:2013-2014新颁部分标准(2013-2014)新颁部分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3.1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应用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6.1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2014.2.1执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2014.3.1执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014.6.1执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 2014.6.1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 2013.3.1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014.3.1执行煤炭工业半地下储仓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874-2013 2014.3.1执行组合钢模板技术规GB/T50214-2013 2014.3.1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2014.7.1执行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 2013.9.1执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 2014.3.1执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2014.10.1执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2013 2014.1.1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014.6.1执行建设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基本术语标准JGJ/T313-20132014.6.1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935-2013 2014.6.1执行露天煤矿工程施工规范GB50968-2014 2014.8.1执行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 2014.8.1执行选煤厂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937-2013 2014.6.1执行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946-2013 2014.6.1执行煤矿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征求意见稿)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煤矿选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煤炭地质工程监理规范NB/T 51009-.4.1执行煤炭工业选煤厂施工组织设计规范NB/T 51010-20132014.4.1执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9.1执行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34-.5.1执行1000k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35-2013 2013.5.1执行 1000k高压电器(GIS、H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36-2013 2013.5.1执行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系统调试规程DL/T5292-2013 2013.8.1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特种设备目录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961-2014 2014.8.1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13版)《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2013版)《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2012版)篇二:技术规范技术规范6.3.2.1强制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0年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6.3.2.2监理行为(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6.3.2.3测量工程(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3)《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6.3.2.4区间隧道(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改公告(建设部【2003】第187号)(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5)《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11/T968-2013)(6)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46-2008)6.3.2.5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4)《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TJ08-227-2009)(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8)《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0)《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3)《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1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6.3.2.6钢筋工程(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4)《钢筋焊接网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2003)(5)《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6.3.2.7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3)《铁路隧道安全施工技术规程》(TB10304-2009)(4)《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2-2003)(5)《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1-87)(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6.3.2.8档案管理(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6.3.2.9其它(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JGJ120-2012)(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7)《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2003)(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9)《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10)《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年版)(11)《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12)《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13)《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TB10108-2002、J159-2002)(14)《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1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16)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1001-2003)(17)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2014)(18)《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TCJ49-92)(19)《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BJ/T111-98)(20)《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21)《铁路隧道防排水技术规范》(TB10119-2000)(22)《水工隧洞设计规范》(DL/T5195-2004)(23)《铁路隧道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24)《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2-2011篇三:关于建设部发布2013年新规范的公告2014年3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序号上网日期公告编号标准名称 1 2013.05.29 3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 2013.05.29 3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3 2013.09.17 101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4 2013.09.17 102 人造板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5 2013.09.17 103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6 2013.09.17 104 水源涵养林工程设计规范 7 2013.09.17 105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8 2013.09.17 106 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制图标准 92013.09.17 1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10 2013.09.17 108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11013.09.17 109小水电电网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12 2013.09.17 110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13 2013.09.17 111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14 2013.09.18 112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15 2013.09.18 1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标准编号 GB/T50319-2013 GB50870-2013 GB50890-2013GB50889-2013 GB/T50887-2013 GB/T50885-2013 GB50906-2013 GB/T50837-2013 GB50869-2013 GB/T50876-2013GB/T50845-2013 GB50119-2013 GB/T50893-2013 GB50907-2013 GB/T50878-2013发布日期 2013.05.13 2013.05.13 2013.08.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08.08 2013.08.08实施日期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有无强条有有有有有有有16 2013.09.18 114 17 2013.09.18 115 18 2013.09.18 116 19 2013.09.18 117 20 2013.09.18 118 21 2013.09.18 119 22 213.09.18 120 23 2013.09.18 121 24 2013.09.18 122 25 2013.10.11 157 26 2013.10.11 158 27 2013.10.11 159 28 2013.10.11 160 29 2013.10.11 161 30 2013.10.11 162 31 2013.10.11 176 32 2013.11.11 189 33 2013.11.11 190 34 2013.11.11 191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非织造布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机械工业工程节设计规范煤炭工业半地下储仓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地铁设计规范核电厂工程气象技术规范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火炸药工程设计能耗指标标准生活垃圾土土工试验技术规程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供电系统技术规范直线电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基本术语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无负压静音管中泵给水设备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硬泡聚氨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50002-2013 GB/T50904-2013 GB50910-2013 GB50874-2013 GB/T50214-2013 GB50157-2013 GB/T50674-2013GB/T50076-2013 GB50767-2013 CJJ/T204-2013 CJJ/T202-2013 JGJ286-2013 CJJ/T198-2013 CJJ201-2013 JGJ/T313-2013 CJ/T423-2013 CJ/T440-2013 CJ/T441-2013 JG/T420-2013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08.08 2013.9.25 2013.09.25 2013.09.25 2013.09.25 2013.09.25 2013.09.25 2013.10.09 2013.10.30 2013.10.30 2013.10.30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14.03.01 2014.03.01 2014.03.01有有有有有有35 2013.12.23 226 36 2013.12.23 227 37 2013.12.23 228 38 2013.12.31 246 39 2013.12.31 247 40 2013.1231 248 41 2014.01.23 274 42 2014.01.23 275 43 2014.01.23 276 4 2014.01.23 277 45 2014.01.23 278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建筑排水低噪声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建筑施工用木工字梁遮阳用膜结构织物建筑遮阳用织物通用技术要求抹灰砂浆增塑剂钢框组合竹胶合板模板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住宅卫浴五金配件通用技术要求免漆饰面门CJ/T107-2013 CJ/T442-2013 JG/T425-2013 JG/T423-2013 JG/T424-2013 JG/T426-2013 JG/T428-2014 JG/T235-2014 JG/T429-2014 JG/T427-2014 JG/T419-20142013.12.03 2013.12.03 2013.12.03 2013.12.17 2013.12.17 2013.12.17 2014.01.07 2014.01.07 2014.01.07 2014.01.07 2014.01.07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关于建设部发布2013年新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房保障基础信息数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197-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大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大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大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经营、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送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企业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五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是预拌混凝土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六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级。

各生产企业的年生产量和人员、设。

备、试验室配备必须符合建设部《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

试验室应符合《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营业范围:一级企业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二级企业可生产C40(包括C40)以下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三级企业可生产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第八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由企业申请,实行逐级呈报。

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上报,一级企业由建设部批准,二、三级企业由省建设厅批准。

经批准后,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企业, 由资质管理部门颁发《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正本1本和副本若干。

两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企业必须在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并且要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所核定的营业范围进行。

《资质等级证书》只限本企业使用,无《资质等级证书》的,不准从事混凝土生产.第十一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丢失,必须在一个月内在市级媒体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外加剂公司规章制度

外加剂公司规章制度

外加剂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加剂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公司内部秩序,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外加剂公司全体员工,凡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领导层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认真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四条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五条入职前,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入职。

第六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旷工旷岗,否则将受到相应惩罚。

第七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私自离职、加班、或者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公司严禁员工之间涉及色情、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穿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没有相关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生产现场严禁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保持生产环境整洁,避免因为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任何发现安全隐患的员工都有责任向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和处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 privately use 公司财产,也不得私自占有公司资金或其他财务资源。

第十五条公司对每一笔财务交易都要进行登记和核对,做到收支合理、清晰明确。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外部经营活动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申报和审批,不得擅自违法从事商业活动。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严明的纪律管理制度,对违纪行为严格处罚,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职务,不得出现恶意竞争、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反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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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羧酸系减水剂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关于物资采购与验收的管理规定及混凝土企业内控标准,针对聚羧酸减水剂的技术特性,为保持中建材韶关公司集中管理的持续有效,达到工艺控制指标统一,规范验收行为与确保减水剂质量稳定的目的,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制定依据1、商混企业质量内控标准2、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 223)3、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4、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 8077)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8、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2419)9、混凝土泵送剂(JC 473)二、技术指标要求1、减水率:20%±1%;(掺量为1.5%时)2、抗压强度比:135%±5%;(3d)130%±5%;(7d)125%±5%.(28d)3、胶砂减水率: 16%±1%(掺量为1.5%时)4、净浆流动度: 220mm±20mm(掺量为1.5%时)5、混凝土含气量:2.5%~4%;6、PH值: 6.3±2;7、氯离子含量: 0.06%±0.01%;8、饱和点(拐点)掺量: X+0.3%;(注:在混凝土达到和易性要求后增加0.3%掺量不产生离析、板结、泌水泌浆)9、凝结时间可调,存放过程中不得产生沉淀物;10、坍落度经时损失: 20 mm±10 mm(60min)。

三、技术指标项目检测要求1、在进行采购招标技术测评时对上述指标全检,个别检测项目因试验能力所限的,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2、在日常验收过程中,除了减水率、氯离子含量及抗压强度比为抽检项目外,其余为必检项目;3、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技术指标疑有较大波动时,必须进行全面检验。

四、采购招标的技术测评管理要求1、采购招标的技术测评由中建材韶关公司分管采购领导牵头,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上述标准规范,在上述有关人员及投标单位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进行,并对测评结果确认,具名备案。

2、采购招标的技术测评由中建材韶关公司中心试验室实施,不对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测评结果作为采购招标的标的质量指标依据;3、各级领导与有关部门对技术测评实施过程不得干预;4、技术测评实施过程不受公司干预、参与技术测评的人员不参与商业谈判,不单独与投标单位接触,不利用通讯手段向投标单位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信息;5、技术测评工作拥有相对独立的试验检测的权利;负有接受过程监督的义务,并对检测结果负责;6、技术测评结论,作为公司商务谈判的主要依据;7、技术测评结论在成员企业具有权威性,成员企业须认同并执行上级公司据此作出的决策,不得推诿;8、中建材韶关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聚羧酸减水剂的采购招标技术测评。

五、技术测评试验方案要求1.0、试验条件为环境温度20℃~30℃2.0、原材料2.1、水泥:水泥为中建材韶关公司的“粤海牌”或者“源中源牌”,品种等级为P·O42.5R;2.2、砂子:细度模数为2.5~2.8的中砂,其其它指标应满足JGJ 52要求;2.3、石子:粒径为5mm~20mm的二级配碎石,其中5mm~10mm粒径占40%,10mm~20mm粒径占60%,其其它指标应满足JGJ 52要求;3.0、基准混凝土配合比3.1、测定混凝土拌合物1h坍落度保留性能以外的其它性能测试时,基准混凝土及受检混凝土的配合比严格按照GB 8076进行设计,并应符合如下要求:———水泥用量:330㎏/m3———砂率:38%~40%———坍落度:80±10mm3.2、测定混凝土拌合物1h坍落度保留性能时,配合比应按照JC 473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符合如下要求:———水泥用量:390㎏/m3———砂率:44%———坍落度:210 mm±10mm4.0、其它指标的测试应严格按照前述相关标准规范进行。

六、测评结果评定1、测评结果评定采用指标项目权重评分制,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为对参与投标单位提供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技术要求的比值乘以权重,即:得分=检测结果/技术要求*权重2、测评结果指标项目权重分配测评结果指标项目权重分配如下:序号检测项目权重1 减水率252 抗压强度比203 胶砂减水率 5续上表4 净浆流动度 55 混凝土含气量106 PH值 57 氯离子含量 58 饱和点(拐点)掺量109 坍落度经时损失15合计1003、测评样品的管理与测评结果的效力3.1、测评样品的管理测评样品作为中标单位的供货验收对比检验基准样;3.2、测评结果的效力测评结果作为中标单位日后实际供货的验收技术指标,当实际供货指标差于基准样指标时,按合同相关约定给予扣款。

七、质量验收管理1、在日常的采购过程中,由成员企业试验室严格按照基准样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每批进厂的减水剂应与供方共同见证取样封样,以作为产生质量纠纷时的冲裁依据;3、在日常验收过程中,除了减水率、氯离子含量及抗压强度比为抽检项目外,其余为必检项目;4、各成员企业应自觉接受上级公司的监督;5、中心试验室应不定时对库存进行抽样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成员企业试验室检验结果有误差时,以中心试验室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采购与储存1、外加剂的采购供应管理由中建材韶关公司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实行专业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招标、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2、采购招标工作由中建材韶关公司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组长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其成员为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2.1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3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招投标活动严格遵守公司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以地区、行业、企业性质为由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受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4、采购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但应当按审批权限报请审批,且获得批准;5、招标文件由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其中涉及到的招标方法,技术条件、评标方法等应报请公司批准后最终形成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应当给投标人留有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情况下不少于15天;7、采购招标应招标前安排进行市场调查,对供方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质量、价格、服务和历史业绩等进行现场评价或函件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资质材料。

a调查供方的质量体系保证能力、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b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或其他用户的使用经验。

c如果供方是经销商,还应根据需要评价其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

d对产品的样品进行技术评价。

8、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招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标,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9、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

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投标文件中未列入的或附带额外条件的价格折让及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10、评标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明示的废标条件对符合废标条件的做出废标决定,特殊情况下对是否属于废标条件存在争议或疑问的,应进一步核实确定是否废标。

对所有投标作废标处理的,或者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11、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打分制时由每个评委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排列顺序。

技术评委根据评审结果填写“技术参数比较表”、“技术评分表”,并撰写技术评审报告;商务评委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商务评分表”和“评标价格比较及排序表”,并撰写商务评审报告。

最后汇总填写“技术商务综合评分及排序表”后,得出投标人的评分排序,无实质性偏差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2、评标完成评标后,应撰写综合评标报告,综合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a基本情况和数据表;b评标成员名单;c开标记录;d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e废标情况说明;f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g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h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i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署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j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3、评标报告由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14、定标且定标报告经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部门向中标人寄发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招标应招标前安排进行市场调查,对供方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质量、价格、服务和历史业绩等进行现场评价或函件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资质材料。

a调查供方的质量体系保证能力、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b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或其他用户的使用经验。

c如果供方是经销商,还应根据需要评价其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

d对产品的样品进行技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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