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美国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雾霾治理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雾霾治理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雾霾治理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程度的提升,雾霾问题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挑战。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雾霾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他们的经验对于我们的启示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国外雾霾治理的经验,并分析这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发达国家的雾霾治理经验1. 制定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发达国家在雾霾治理上普遍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例如美国制定了“清洁空气法”,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为治理雾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 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使用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清洁能源的发展和使用。
例如,德国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其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容量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
这种转型使得它们能够逐渐减少对高污染的化石燃料的依赖,从而有效减轻雾霾问题。
3. 引进和升级雾霾治理技术发达国家通过引进和升级雾霾治理技术,有效减少了空气中的污染物排放。
例如,日本在减少固定污染源上大力推广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技术,从而显著降低了大气中的颗粒物浓度。
4. 加大环境监测和数据公开力度发达国家重视环境监测工作,并积极公开环境数据。
这有助于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状况及相关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雾霾治理工作。
二、对我国的启示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应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提高法规的严格性和执行力度。
只有通过法治的手段,才能更好地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有效治理雾霾。
2. 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使用我国应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应用,减少对传统高污染能源的依赖。
加大对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入,逐步实现能源结构的转型,从根本上减轻雾霾问题的产生。
3. 技术创新和引进我国应该加大对雾霾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引进力度,提高污染物治理效率。
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加强技术合作,通过技术创新获得突破,促进雾霾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4. 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公开我国应加大对环境监测和数据公开的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欧美发达国家的防治大气污染之道
欧美发达国家的防治大气污染之道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大气污染成为了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欧美发达国家作为环保意识领先的国家,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践防治大气污染的方式和路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结合欧美发达国家的实际案例和政策,探讨防治大气污染的正确方式和方法。
一、制定清洁能源政策,降低化石能源排放欧美发达国家多年来致力于探索和实践清洁能源技术,通过制定清洁能源政策,逐步实现减少烟尘、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例如,美国在2015年发布《动力清洁计划》,规定到2030年,先进化石燃料占全国电源总产能的比例要达到30%,碳排放要降低32%。
而欧盟则在2009年制定了“2020全球变暖方案”,其中包括目标是到2020年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0%、提高20%的能效和使用20%的可再生能源。
二、促进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制定绿色出行政策,推广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和低排放车辆,缓解了交通污染问题。
例如,英国的“低碳出行计划”鼓励市民使用自行车、步行等非机动交通工具,并为购买低排放车辆的市民提供政府补贴。
纽约市则开展“绿色交通计划”,建立了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增加了公共交通线路和频率,推广电动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优化城市交通格局和结构。
三、治理农业污染,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农业是大气污染的又一重要来源,欧美发达国家通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业生态建设等措施,有效减缓了农业对大气的污染。
例如,法国在农牧业发展过程中,实施了草地保护政策,有效控制反刍动物排放的甲烷和氮气等气体。
而荷兰则实施了“环境友好型农业计划”,建立了农业生态系统,并实行了农产品标识和贸易规则,加强了农业环境及产业可持续性。
四、强化排放标准控制,开展严格监管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制定严格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保障了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发达国家的空气污染治理政策及其启示
发达国家的空气污染治理政策及其启示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石家庄雾霾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绪论】石家庄市治理雾霾的政策缺陷研究绪论【第一章】雾霾基本概念及相关问题研究【第二章】石家庄市雾霾天气形成的原因【第三章】石家庄市雾霾治理政策及分析【第四章】发达国家的空气污染治理政策及其启示【第五章】对政府制定雾霾治理政策的建议【结论/参考文献】雾霾治理中政府政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四、发达国家的空气污染治理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选取英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进行借鉴的原因在于,英国城市伦敦和美国洛杉矶都曾经面临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
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的报告也指出2013 年在中国东部地区造成持续性雾霾天气的污染物同1952 年“伦敦烟雾”事件和1943 年、1955 年洛杉矶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污染物有着众多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是这两个事件污染物的综合体[31].因此这两个国家的治理政策措施更值得我们去参考。
(一)英国1. 治理政策概况(1)立法控制在“伦敦烟雾”事件后的1954 年,伦敦出台了《伦敦城法案》用以控制烟雾排放。
到了1956 年英国又出台了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清洁空气法案》,并于1968年对其进行了修订,该法案的出台是建立在政府持续几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堪称现代空气污染防治法的典范。
该法案通过多种措施来控制空气污染,包括控制烟雾排放、在规定地区设置禁烟区、限制烟囱的高度并对传统炉灶进行升级,积极推广冬季集中供暖和新能源的使用,将高污染能耗的重工业企业迁出城市。
1974 年英国又出台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案》,在法案中工业用燃料的含硫量上限得到了规定[32].1995 年英国颁布实施了《环境法》,该法案的特点是综合性、全国化,法案对大气、水资源、土地的污染都做出了相应规定,同时还提出了为新车强制加装燃油催化器和在车流量大的地点设置污染监测站的措施。
而2001 年出台的《空气质量战略草案》是对之前政策的深化与补充,力求进一步改善英国的大气环境。
美国大气环境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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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科学
第 46 卷
管理和技术经验,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提供重 要参考和借鉴。
1 美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相关经验
过去 20 多年,美国结合当地的空气污染防治 情况,在多个州和地区制定了改善目标,采取了相 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进行了多污染物协同控 制方面的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1 美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规基础
锰 砷 镉 苯 甲醛 1,3-丁二烯
0
20
40
2007 年 6 月,《清洁空气法》[2] 咨询委员会建议 联邦与各州政府采用全州范围内的全面空气质量 规划,并从单一污染物转变为多污染物协同管理, 随后美国 EPA 在北卡罗来纳州、纽约、圣路易斯城 (包括密苏里和伊利诺伊)三个司法管辖区开展了 试点项目,通过制定空气质量管理计划探索如何实 现多污染物规划。一些州调查和研究了现有多污 染物规划分析方法并加以改进,如密歇根州底特律 市评估了臭氧、细颗粒物和某些有毒空气污染物的 协同管控策略,底特律市多污染物技术评估框架, 见图 1。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美国经验;启示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志码: A DOI:10.16803/ki.issn.1004 − 6216.2020.01.010
Experience and Inspiration of the Cooperative Control of Multiple Pollutants in the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in United States
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要求及当前大气 环境现况,开展综合整治、应用多污染物协同控 制理念和技术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的一 项重要工作。
在我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尚处于研究和探 索阶段,需要系统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美国在 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理 论、技术和实践经验,利用基础数据库资源、采 用模型模拟分析手段和技术方法,减小了因实 施单一减排而增大其他污染物贡献的风险,为 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支 持。本文旨在研究美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相关
美国应对环境保护措施、问题及启示
美国应对环境保护措施、问题及启示引言环境保护是全球范围内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对于确保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地球的生态平衡至关重要。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应对环境保护的措施备受瞩目。
本文将探讨美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以及从中得到的启示。
美国的环境保护措施1. 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美国针对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如《净空法案》、《爱国者法案》等,旨在减少空气和水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 推广可再生能源:美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通过补贴政策和税收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 限制工业排放:美国设定了严格的工业排放标准,限制了工厂、发电厂和汽车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以降低污染物的释放量。
4. 促进资源回收和再利用:美国积极推动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通过回收政策和社会教育,提高公众对资源回收的意识和参与度。
美国在环境保护方面面临的问题1. 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尽管美国在减少工业排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温室气体排放量仍然居高不下,对气候变化和全球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2. 自然资源消耗问题: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如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这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压力。
3. 环保政策调整问题:不同政府间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同,这导致了环保政策的频繁调整和不稳定性,影响到环境保护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从美国的经验中得到的启示1. 政策制定的重要性: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的关键。
各国应该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能力,建立健全的法规框架。
2. 加强国际合作:环境保护是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各国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共同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3. 多元化能源供应: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减少对传统能源依赖的重要途径,各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发展。
美国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实施对我国的启示
含 量 是 百 万 分 之 十五 , ; 制 在 波 罗 的海 、 海 和 英 吉 利 海 峡 行 使 )限 北 的 船 舶 燃 料 油 的含 硫 量 在 1% 以 下 ; 制 新 引 擎 和 发 动 机 的 氮 氧 . 5 限 化 物 排 放 量 在 (. 1. 克 , 瓦 时 之 间 ; 相 比之 下 , 国东 部 电 9 ~ 7) 千 8 O ( 美 厂 的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限制 在 (. O 3 克, 瓦 时 以下 ; 制 在 港 05 .) 千 4 7 限
美 国防止船 舶造成大 气污染规则实施对我 国的启示
周 超 结
( 西大学法学院 山
【 摘 要 】 对 船 舶 造 成 的 空 气 污 染 , 国 监 管 部 门 在 防 止 船 舶 造 成 针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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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 化 物 的排 放 含 量 , 出 了严 格 的 限制 规 定 : 洋 船 舶 燃 料 的 含 硫 作 远
环 保 署 的 报 告 指 出 ,… 个 问 题 不 仅 限 于 港 口地 区 。 如 圣 巴 巴 拉 “这 县 , 个 没 有 商 业 港 口 的 地 区 , 计 到 22 这 估 00年 ,7 的 氮 氧 化 物 将 6% 通 过 交 通 运 输 从 加 州 海 岸 过 境 而 来 …”
势 在必 行 。 【 键 词 】 气 污 染 ; 放 控 制 ; 舶 关 大 排 船
一
、
美 国船 舶 造 成 空 气 污 染 现 状
口排 放 具 有 挥 发 性 的有 机 化 合 物 ; 止 使 用 消 耗 臭 氧 的燃 料 ; 止 禁 禁
船 舶 焚 烧 多 氯 联 苯 ; 止 焚 烧 含 有 卤 素 化 合 物 的精 炼 石 油 产 品 。 禁 20 年 , 08 国际 海 事 组 织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委 员 会 ( P ) 《 止 ME C 对 防 船 舶 造 成 大 气 污 染 规 则 》 行 修 正 , 的 修 正 案 从 2 1 年 开 始 生 进 新 00 效 。本 次 修 正 案 最 大 的变 化 是 逐 步 减 少 船 舶 硫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 从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措施、问题及启示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措施、问题及启示引言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环境及经济发展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经历了长期的大气污染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这一挑战。
本文将重点探讨美国应对大气污染的措施、问题及启示。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的措施1.环境保护法案美国通过一系列环境保护法案来规范大气污染的排放和抑制。
最有影响力的是1963年颁布的《清洁空气法案》(Clean Air Act),它要求___和州政府采取行动来保护空气质量,并设立了___(EPA)来监督和实施相关政策。
2.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美国还建立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如设置了汽车和工业排放的限制,要求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
同时,美国采用了市场机制,推行排放交易,通过控制和交易排放权来鼓励企业减少排放的成本。
3.大气监测和数据分析为了更好地了解大气污染情况,美国建立了全国范围的大气监测网络,并对收集到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及时采取行动并调整政策。
4.能源结构转变为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美国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利用,逐渐从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过渡,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美国应对大气污染的问题1.区域差异美国是一个国家面积辽阔、地理条件复杂的国家,不同地区的大气污染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一些工业化地区和城市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遭受了重大的大气污染问题,而农村和偏远地区则相对较少有大气污染问题。
2.跨界污染大气污染是跨国界问题,无法通过单一国家的努力解决。
美国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源自本国的工业和运输活动,还受到其他国家的排放影响。
因此,国际合作和多边协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3.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和资源,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因此,如何在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难题。
启示1.依法治理美国通过颁布环境保护法案,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
美国VOCs定义演变历程对我国VOCs环境管控的启示
美国VOCs定义演变历程对我国VOCs环境管控的启示杨一鸣;崔积山;童莉;周学双;牛皓【摘要】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大气环境领域的工作重点,而我国尚未明确环保管理工作中的VOCs国家定义.美国是第一个立法管控VOCs的国家,应用历史回顾的分析方法,将美国VOCs定义划分为前VOCs阶段、挥发性定义阶段和反应性定义阶段,并从各阶段大气污染的科学认识、VOCs反应性的科学认识及管控政策以及定义和内涵三方面系统地描述了VOCs定义的演变历程,深刻揭示出各阶段定义的出现均与该阶段大气污染的科学知识、反应性认识及管控政策密切相关,大气污染的科学知识和反应性认识是管控政策的理论基础,而VOCs定义则是管控政策的集中体现.其中,反应性定义是美国VOCs定义的第三个阶段,也是VOCs反应性研究最为深入的阶段,对其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美国VOCs定义的修订趋势进行了预测.最后,结合我国VOCs管控现状,建议现阶段我国国家环境管理采用反应性定义,采用豁免政策为基础的美国VOCs定义并进行修正:保留乙烷作为基准化合物,舍弃KOH(羟基自由基反应速率常数)值,选用MIR(最大增量活性指标)值作为豁免基准指标,在美国现有的豁免物质名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颁布我国的豁免物质名单.基于国家统一的反应性定义,可进一步完善我国VOCs反应性管控政策、完善固定源VOCs监测方法,统一VOCs表征方式、完善VOCs排放清单以及治理技术数据库,进而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VOCs反应性管控体系.%Although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pollution has become a focus in the field of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in China,there is no official definition of VOCs in China yet.The United States (US) was the first country to introduce legislation to control VOCs.In this paper,the historical literatures and cases on the control of VOCs in the US werereviewed and the 3-stage evolution of the VOCs definition in the US was identified:the pre-VOCs stage,the volatility-based stage and the reactivity-based stage.Furthermore,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the evolution of the VOCs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air pollution and VOCs reactivity,the VOCs control policy,and the definition and connotation of VOCs covering the 3 stages above.The findings revealed that the evolution of the VOCs definition at different stages related closely to the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air pollution and VOCs reactivity,as well as the VOCs control policy at the corresponding stages.The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air pollution and VOCs reactivity is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control policy,while the definitions of VOCs reflect the control policies accordingly.With the most concentrated and in-depth study on the reactivity of VOCs in the US came the reactivity-based definition of VOCs as the 3rd stage and thus the transformation trend of the VOCs definition was predicted in this paper.Finally,combined with the existing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VOCs in China,the reactivity-based definition of VOCs was proposed for the China nation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The exemption policy-based definition of VOCs in the US was also proposed for use and revision:use ethane as the reference compound;abandon the use of KOH (the reaction rate constant with the hydroxyl radical);employ the use of MIR (Maximum Incremental Reactivity) as the benchmark index for exemption;develop and issue China's substance exemption list by studying and revising the current list in the US.By using a national uniform reactivity-based definition ofVOCs,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policy based on VOCs reactivity and monitoring methodology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will be further developed,representation of VOCs will be consolidated and formalized,and VOCs emission inventory and control technology database will be developed and improved.Consequently,a national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based on VOCs reactivity will be constructed and gradually optimized in China.【期刊名称】《环境科学研究》【年(卷),期】2017(030)003【总页数】12页(P368-379)【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定义;历程【作者】杨一鸣;崔积山;童莉;周学双;牛皓【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北京 100010;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北京 100124;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北京 100035;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海南海口 570203;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北京 10220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1近年来,我国出现持续性大面积的灰霾天气,为此国家相继出台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等一系列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关的文件来控制VOCs和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灰霾的产生与臭氧和PM2.5环境质量浓度密切相关,“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对细颗粒物和臭氧影响较大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薄弱”,而VOCs是臭氧和PM2.5共同的重要的前体物.VOCs管控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大气环境治理领域中的热点问题.而我国已有的VOCs行业定义、地方定义并不统一,既有从挥发性〔如沸点和蒸气压(挥发性)〕进行定义的,也有从光化学反应活性(反应性)进行定义的.由于定义不同则涵盖的物质不同,管控的方向也就不同,给VOCs污染源统计、监测、管控等方面均带来了困难,严重制约着我国VOCs的环境管控.因此,尽快明确VOCs的定义是其管控的首要任务.国内对于VOCs定义的研究较少[1-2],少量研究也仅从定义本身简单地比较了不同定义间的差异,鲜见从定义颁布的背景研究,更缺少针对不同定义对应的科学认识和管控政策的研究.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光化学烟雾事件的国家,也是第一个立法管控VOCs的国家,其VOCs的研究工作最深入、管控也最严格,并且其VOCs定义是目前世界各国中唯一一个经过修正并仍在不断完善的定义.与其他发达地区(如欧盟[3])和国家(澳大利亚[4])相比,美国现行VOCs定义有以下特点:①体现了政策的指导性,是现行VOCs管控政策的集中体现;②体现了系统性和完整性,其定义包含了监测、排放量核算、达标排放等监管要求.目前美国定义已经被加拿大[5]和中国香港[6]所引用或借鉴.综上,笔者应用历史分析方法,根据不同VOCs定义的出现时间将其演变历程划分为前VOCs阶段(1977年之前)、挥发性定义阶段(1977—1992年)和反应性定义阶段(1992年之后),并从各阶段相应与VOCs相关的大气污染的科学认识、VOCs反应性的科学认识及管控政策以及定义和内涵三方面系统地描述了VOCs定义的变化历程,其中,对反应性定义阶段内容进行重点阐述,最后,对美国下一阶段定义的修订趋势做出预测.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管控现状,对我国VOCs定义和管控政策提出建议.20世纪80年代前VOCs鲜见,当时使用的名词主要是碳氢化合物(Hydrocarbon)[7-10],或碳氢化合物和有机溶剂[11].该阶段认为,碳氢化合物以气态形式存在于大气中,其中很多可以参与光化学反应从而引发大气光化学污染.碳氢化合物还可以引发如刺激性等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但是最主要的环境影响也就是光化学污染并非由碳氢化合物本身直接引起,而是由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与其他物质反应生成的产物(光化学氧化剂)所引发[8],US EPA(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71年颁布了1 h光化学氧化剂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6 FR 8186)[12],其限值为0.08 ppm〔注:体积浓度(ppm)=质量浓度(mg m3) [物质分子量 22.4(标准状态下气体的摩尔体积)]〕.1.1 反应性的认识及管控政策该阶段美国的空气污染管控部门已经认识到有机物的反应性对于管控的重要性.美国空气污染控制局或US EPA在一系列文件中提出,“使用有机物替代的措施来降低光化学氧化剂的环境浓度是有效的”,在某些光化学污染严重的地区已经开始运用反应性管控碳氢化合物.洛杉矶和旧金山地区分别出台了反应性管控政策[10].其中洛杉矶于1966年颁布了著名的66规定(Rule 66)以限制有机溶剂的排放,该规定将所有常用的溶剂分为反应性的溶剂和非反应性的溶剂两类.1970年,在碳氢化合物减排的指导性文件《碳氢化合物和有机溶剂控制技术》(AP-68)中,将推荐的控制技术分为末端治理技术和反应性控制技术两大类,其中,反应性控制技术指的是“使用光化学反应活性较低的物质”.1971年US EPA提出了反应性管控的设想:“如果有机物之间的替代可导致大气反应活性的显著降低,并且环境空气中的光化学氧化剂浓度呈降低趋势时,那么替代可能是有效的”.但是,由于1971—1974年的实地研究结果表明污染物的输送状况能增强光化学氧化剂的生成,而与Rule 66中所规定的某些豁免物质类似的物质被证明是显著的光化学氧化剂前体物,因此,US EPA于1976年发布了关于有机化合物反应性的政策性文件声明.该文件强调,作为一个临时措施,通过反应性的概念进行管控是非常有效的,但还不适用于估算与氧化剂相关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减排效果;同时US EPA还声明,将与各州和企业代表一起制订一个更好、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反应性政策.综上,该阶段对于VOCs反应性的理解出现转折,US EPA从鼓励应用反应性转变为对反应性持保守态度.虽然US EPA对于豁免或替代总体持支持态度,但是由于对VOCs反应性的认识不足,因此并没有颁布明确的政策或措施,还仅仅停留在设想的阶段.1.2 碳氢化合物定义及内涵碳氢化合物的定义:由碳和氢两种元素组成,以气态存在于环境大气中,可参与光化学反应,生成相关污染物并导致光化学污染的物质[8].碳氢化合物分为芳香烃、脂肪烃和脂环烃[8,10].然而,该阶段的碳氢化合物的定义仅包含了碳和氢元素的化合物,而不包含氧、氮、硫以及卤素等衍生化合物[8,10-11].因此,在《碳氢化合物和有机溶剂控制技术》(AP-68)中,除了碳氢化合物之外,还补充了有机溶剂.其中有机溶剂的定义为除氢和碳元素之外,还可能包含一种或多种氧、氮、硫和氯的化合物元素的化合物,同时该定义还将溶剂的稀释剂也包含在内.总体而言,该阶段明确了碳氢化合物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由于二次污染物光化学氧化剂所引起.该阶段碳氢化合物的定义及内涵并不统一,在涉及环境影响——产生光化学污染时,碳氢化合物指的是所有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的集合;而碳氢化合物本身的定义却仅仅包含了碳和氢这两种元素,并没有将众多衍生物涵盖其中.碳氢化合物和有机溶剂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陷,然而有一些有机物虽并不作为溶剂使用,但却是光化学氧化剂的前体物,因此涵盖的物质仍不全面.该阶段US EPA明确了臭氧是光化学氧化剂中最重要的组分,并于1979年颁布了小时臭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44 FR 8202),其限值为0.12 ppm,从而完成了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光化学氧化剂到臭氧的转变.此外,US EPA还明确了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臭氧的主要前体物[12-14].2.1 VOCs反应性的科学认识及管控政策该阶段US EPA认识到VOCs反应速率存在差异,即有些VOCs因自身原因可以很快生成臭氧,也有一些VOCs则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也能生成大量的臭氧.US EPA认为,已有的数据和信息表明只有极少数的VOCs可以免于管控[15].这个观点对该阶段的VOCs管控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VOCs控制技术指南(CTGs)系列[16-17]以及《VOCs控制推荐政策》是该阶段最重要的VOCs 管控政策.2.1.1 CTGsCTGs强调传统的VOCs控制措施,其认为,增加处理设施和改进生产工艺的管控措施要比VOCs豁免或替代等反应性管控措施更有效.如在《VOCs控制技术卷Ⅱ:金属罐、电磁线圈、纸张、纤维、乘用车以及轻型货车的表面涂层》[16]中提到,末端治理、涂料改性和过程控制这三个技术是“切实有效的”(Positive)减排技术,因为这三个技术大幅减少了排放到大气中的VOCs的量;而溶剂替代技术虽然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光化学氧化剂的环境浓度,但实质上并没有减少有机物的排放量.2.1.2 VOCs控制推荐政策1977年7月US EPA颁布了《VOCs控制推荐政策》,开启了VOCs豁免之路,因此也被称为豁免政策.该政策将VOCs分为反应性的和微反应性的两大类:反应性的化合物作为VOCs接受管控,而微反应性的则可以免于管控.第一批豁免物质包含了4种化合物——甲烷、乙烷、1,1,1-三氯乙烷和三氯氟甲烷.随着反应性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化合物被豁免.数据显示,截至1992年,共有21种(类)化合物被豁免[18].微反应性基准的确定源于1975年的烟雾箱实验[18-19],该试验将多种有机化合物〔当时洛杉矶环境空气中VOCs总浓度为4 ppmv〕注入烟雾箱,将臭氧最大生成量与当时的臭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08 ppm)进行对比.在最大臭氧浓度未超过该限值的化合物中,丙烷反应性最大,而乙烷反应性略低于丙烷,为保守起见,US EPA将乙烷作为基准化合物来判定其他物种活性的高低,此后也一直以乙烷作为基准化合物以判断有机物是否为微反应性物质.由于该阶段认为VOCs反应性的大小主要体现在生成臭氧速率的不同上,因而使用羟基自由基反应速率常数(KOH)值来判断有机物是否为微反应性的,其值表征了目标化合物与羟基自由基进行反应的摩尔速率常数.总体而言,该阶段是对于VOCs反应性进一步深入的阶段,实现了有机物替代从设想到作为一项正式管控政策颁布并实施的转变,在传统减排方式的基础上,开始了豁免或替代减排的道路.2.2 挥发性定义及内涵20世纪70年代末,为指导各州开展州实施计划,US EPA出版了《污染物控制技术指南》(CTGs)系列,首次提出了 VOCs定义(下称 CTGs定义)[16-17]:“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碳酸铵之外,标准状态下蒸汽压大于0.1 mmHg的碳化合物”(注:1 mmHg=133.28 Pa).由此可以看出,该定义采用了排除法,首先明确了有机物的定义,即有机物属于碳化合物;其次,将已知的无机碳化合物排除,然后再通过蒸气压限值规定,将特定范围内的有机物归为VOCs.此后通过排除法来定义有机化合物乃至VOCs的做法一直被US EPA所沿用.使用蒸气压限值定义VOCs的做法受到当时科学认识的影响,因为之前普遍认为碳氢化合物的挥发性由碳原子数决定.通常碳原子数为1~4的碳氢化合物常温时为气态,而碳原子数为5或者更多的纯碳氢化合物通常为液体或固态,而碳原子数大于12的由于气相浓度较低可忽略[8].由于该阶段认为所有的VOCs所生成的臭氧量相同,因此该定义的出发点是通过挥发性管控所有的VOCs.CTGs定义一经提出就受到质疑,因为在此前洛杉矶地区的Rule 66中已给出了类似定义,即“220 F(约104℃)时大于0.5 mmHg(6.67 Pa)的有机化合物”(下称Rule 66定义).如果只看蒸汽压限值,CTG定义(0.1 mmHg)比Rule 66定义(0.5 mmHg)更为严格,管控物质也更多;然而,不同温度对应不同蒸汽压,考虑到温度的不同,CTGs定义反而更不严格.如图1所示,CTGs定义将碳原子数小于12的有机化合物作为VOCs,而Rule 66定义将碳原子数小于18的有机化合物作为VOCs[20].而之后的科学研究进一步表明常温下,碳原子数远大于12的有机化合物可以在气态中发现:碳原子数直到18的有机物可以在气态发现;碳原子数大于24的有机物被发现部分为气态,部分为液态;一些烷烃化合物的碳原子数直到31也发现以气态存在.此外,高温时低挥发性的有机物也能变成气态并参与光化学反应,化合物是否挥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时的加热方式和程度,US EPA认为,管理机构并不能预先确定类似的情形,因而存在难以规范和管控的问题[18].2.3 反应性定义的提出和挥发性定义的废除由于挥发性定义豁免了许多实际上能挥发到大气中并参加光化学反应的有机物,US EPA认为,应对该定义修订,并将蒸汽压限值从VOCs定义中去除.1987年11月,US EPA提出了一项新的臭氧和一氧化碳政策声明[21],指出“很多法规不正确的使用了蒸汽压限值(如0.1 mmHg),导致了很多具有光化学活性的化合物被豁免而不受管控”.因此,该提案提供了一个不包含蒸汽压限值的VOCs模型定义,即“任何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但不包含甲烷、乙烷等11种化合物”.1988年5月,US EPA颁布了《关于VOCs定义中蒸汽压限值设定存在不足与缺陷的声明》(下称声明)[22].该声明认为,各州VOCs管理规定应与US EPA的反应性政策保持一致,VOCs定义中不能使用0.1 mmHg蒸汽压限值,因为这样的定义豁免了低挥发性但在特定过程会挥发并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物.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23]将US EPA的声明编成法典,要求各地区从合理可行控制技术(RACT)中纠正现有的不足,随后各州按照要求修改了相关内容,从VOCs定义中删除了0.1 mmHg蒸汽压限值的规定.随着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的实施,臭氧达标策略的关注点从以往的单一VOCs控制转为VOCs和NOx的协同控制,臭氧不达标地区在继续管控VOCs的基础上增加了对NOx的管控要求.在制定光化学污染达标策略时,US EPA突出了污染物综合评估的需求,并且随着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US EPA逐步收紧臭氧标准[12].3.1 反应性的科学认识及管控政策该阶段是VOCs反应性研究最为深入的阶段,VOCs的反应性被广泛研究并取得大量成果.US EPA认识到,对于臭氧而言,目前已知的大约有上千种VOCs物质能够反应生成臭氧,但并不是所有的VOCs都具有相同的臭氧生成能力.其中,一些反应活性较低的VOCs对臭氧贡献率是很有限的;而有一些VOCs能更快地生成臭氧,或者生成更多的臭氧;另有一些VOCs不仅自身具有生成臭氧的能力,还可以提高其他VOCs生成臭氧的能力.反应性不仅仅是化合物本身性质,还与化合物所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一种有机化合物的绝对活性随着VOCs与NOx浓度比值、气象条件、空气中其他VOCs的混合以及反应时间的不同而有差异.因此,仅使用KOH值来表征VOCs对于臭氧的贡献已经不能满足评估需求.利用SAPRC90化学机制下[24]的单箱轨迹模型、6种不同的反应性指标和3种不同的臭氧影响量化方法,卡特(William P.L.Carter)探索了18种不同指标来排序大气中单个VOCs的活性.卡特认为,如果只有一种指标用于管控目的,那么最大增量MIR(活性指标)是最合适的[18].MIR值综合考虑到了包括环境状况在内各种因素对于臭氧生成的影响,代表了VOCs管控最有效的状况.目前,MIR值已被广泛应用于反应性政策[25]制订、反应性机理研究和光化学模型[26-30]开发等工作.该阶段US EPA对反应性管控政策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并于2005年9月颁布了《臭氧州实施计划中控制VOCs的临时性指南》[19],该指南是反应性定义阶段最重要的管控政策.该指南鼓励各州在颁布自己的州实施计划以满足臭氧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还应充分考虑最新的VOCs反应性的研究进展.该指南还指出,US EPA在继续实施豁免政策的同时,还需鼓励臭氧持续不达标地区采用基于具体VOCs反应性的管控政策(下称具体反应性政策),并提出以下建议措施:a)完善精确的具体物种的VOCs排放清单:鼓励各州完善VOCs排放清单,包括具体VOCs物质的排放量估算,而不是VOCs总量估算.b)优先使用具体VOCs反应性指标的控制措施:使用反应活性指标和具体VOCs物种排放信息,可计算出降低臭氧环境浓度的成本,进而以较小的代价实现环境质量达标.c)采用特定控制措施控制高反应性VOCs的排放:监管高反应活性的VOCs比监管所有VOCs物质更有效果.d)鼓励使用VOCs替代物质和反应性加权排放限值:对于一些重要的VOCs排放行业,如油漆、涂料和黏合剂等,生产商可通过优化工艺进而改变物质组分和VOCs的总排放量.可以看出,豁免政策仍然属于基于排放量管控的、致力于管控所有VOCs(考虑豁免)的减排方式,而具体反应性政策是根据具体物质(不考虑豁免)反应性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因此该指南的发布标志着US EPA反应性政策的重大转变.3.2 反应性定义及内涵1992年2月,US EPA颁布了反应性定义并被编入法典[40 CFR51.100(s)].新定义规定,经证明为微反应性的有机物不属于VOCs范畴.VOCs主体定义为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碳酸铵之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对定义的持续修订是反应性定义最为显著的特点,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因历次增加豁免物质而进行的修订;②增加了《加州气溶胶反应性规定》[24],也就是具体反应性政策的管理规定.截至2016年6月9日,除上述主体描述外完整的定义还包括7项补充条款(见表1).由表1可见,条款1~4属于豁免物质在具体管控工作中实施的说明,可视为豁免政策的补充条款(豁免条款),而条款6~7则是对于具体反应性政策的说明,可视为具体反应性政策的补充条款(具体反应性条款).反应性定义实质是对现行管控政策的提炼和总结,是管控政策的集中体现.3.2.1 豁免政策反应性定义前根据豁免政策,US EPA总共豁免了21种(类)物质,成为第一次反应性定义的组成部分,之后通过定义修订又陆续豁免了40种(类)物质,豁免政策颁布后豁免物质汇总见图2(详细信息可通过https: www.federalregister.gov 检索).由图2可以看出,反应性定义中的豁免物质与豁免政策保持同步,是豁免政策的延伸.虽然US EPA一直以乙烷作为豁免基准化合物,但反应性定义阶段的豁免指标在原先KOH值的基础上,增加了MIR值,而反应性定义之前的豁免主要是通过KOH值确定的,1993年US EPA开始使用MIR值进行豁免评估,丙酮[31]是第一个根据MIR值进行豁免评估的化合物.3.2.2 具体反应性政策20世纪90年代初,CARB(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就已经开始出台了基于VOCs反应性来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CARB于1991年将MIR值纳入到低排放量机动车与清洁能源单种VOCs排放量的核算政策法规中.整个20世纪90年代期间,CARB对反应性规模及其在相应环境监管体系中的应用做了持续研究.2000年6月,CARB结合当时最新的MIR值出台了气溶胶涂料的相关法规,之后又将MIR值应用到包括建筑涂料在内的其他法规中.2005年US EPA批准了《加州气溶胶反应性规定》[32]作为加州臭氧州实施计划的一部分;同时,为了确保该规定的落实,US EPA还承认了其MIR值的合理性.至此将之前规定的豁免物质也纳入管控范围,是对于VOCs定义的重要修订.尽管具体反应性管控的方法相对于基于排放量管控方法取得的VOCs减排效果更加明显,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VOCs物质众多,具体反应性管控方法要比排放量管控方法复杂得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管控成本的增加.4.1 美国VOCs定义历程总结与美国VOCs定义的3个阶段相对应,其VOCs管控政策大致也可以分为3个阶段:①管控所有VOCs;②豁免政策;③豁免政策与具体反应性政策并存.前两个阶段的定义与管控政策并不完全相符,但随着对于VOCs污染的科学认识的进步、反应性认识的进步、管控政策的调整,美国也在不断调整VOCs定义;到了第三个阶段,定义与管控政策保持了一致.可以看出,美国的VOCs定义历程既是与VOCs 相关大气污染科学的发展历程,也是VOCs反应性和管控政策发展的历程.随着VOCs定义的变化,美国臭氧环境质量也在逐步改善,其历年臭氧环境质量。
英美治理雾霾天气的经验和启示
美 国洛 杉矶光 化学 事件 也造成 了很 多 人死 亡 , I 9 4 3年 5
月~1 O月 期 间 洛 杉 矶 由 于 空 气 污 染 死 亡 4 0 0多 人 , 1 9 5 2年
5天 。英 国 治 理 雾 霾 的 经 验 和 今 后 目标 是 :
雾 霾天 气 。影响全 国 1 7个省 ( 区、 市) , 约 占国土面 积 I / 4 , 受
影 响 人 口达 6亿 。 而 在 京 津 冀 、 长三 角 、 珠 三 角 的 雾 霾 天 气
发 生 的频率 和程度 情况 最 为严重 , 这 三 区的面 积虽 然 只 占整 个 中 国面积 的 8 , 却 消耗 全 国 4 2 的煤 炭 、 5 2 的 汽柴 油 , 二 氧化 硫 、 氮 氧化物 和烟 尘 的排放 量 均 占全 国的 3 O , 每 平 方 公里 的污 染物排 放量 是其 他地 区 的 5倍 以上 , 以致这 些 地 区每年 出现 雾霾 的天数 在 1 0 0天 以上 。 以 2 0 1 3年 7月 份 天 气 为例 , 京 津冀 地 区有监 测的 i 3 个 城市 空气 , 平 均 达标 天 数
英 镑小 型示 范基金 作为 补贴 。2 0 0 8年 , 英 国颁 布 了《 气 候 变
化 法案 》 , 在 这一 法 案 中 , 英 国政 府 承诺 , 到 2 0 2 0年 , 将 削减
1 2月 和 1 9 5 5年 9月又各 造成 4 0 0余 人死 亡 。死 亡原 因都是
洛 杉矶 2 5 0多 万 辆 汽 车 排 放 的 尾 气 和 工 业 废 气 等 形 成 光 化
美国洛杉矶雾霾之战的经验和启示
美国洛杉矶雾霾之战的经验和启示郑㊀权㊀田㊀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㊀㊀今年年初以来我国中东部持续高发的雾霾引发社会公众对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高度关注㊂这种由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先行工业化国家也曾经历过,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㊂美国为治理洛杉矶雾霾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最终实现产业发展㊁社会管理与环境友好的多利局面?从其治理实践中汲取的经验,可以作为我国治理雾霾的他山之石㊂一、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的爆发及治理20世纪40年代初期在美国洛杉矶市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是世界有名的环境公害事件之一㊂从1943年起, 光化学烟雾 经常笼罩洛杉矶,滞留市区久久不散㊂面对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起初人们认定污染源是化工厂排出的丁二烯,于是政府很快关闭了市内主要化工厂;此后政府又针对全市30万焚烧炉,宣布禁止居民在后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㊂但这些措施出台后雾霾没有减少,反而更加频繁㊂直到加州理工学院的一名科学家通过分析空气中的成分发现,雾霾的罪魁祸首实际上是汽车尾气,其中的碳氢化合物和二氧化氮被排放到大气中,在阳光紫外线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含剧毒的光化学烟雾㊂当时,美国汽车工业迅速发展,40年代初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又让洛杉矶及其周边空前繁荣,大量工厂和人口的涌入使其成为全美汽车数量最多的地区㊂洛杉矶在40年代拥有250万辆汽车,每天大约消耗1100吨汽油㊂另外,还有炼油厂㊁供油站等其他排放源㊂长期持续的 光化学烟雾 带来了严重危害,这些化学物质刺激眼睛㊁鼻粘膜等,造成各种器官病变,许多人因此出现眼睛痛㊁头痛㊁呼吸困难等症状,甚至导致死亡㊂尽管雾霾污染源被确认,但到政府采取行动直至初出成效,美国用了27年的时间,在这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包括来自汽车公司㊁石油公司等利益团体的抗争,还有政府和立法者的不作为等㊂最终在民众的推动下,通过加强立法㊁执法,经过了长达近半世纪的努力,才使洛杉矶彻底2014 城市生态环境问题 钱学森城市学金奖㊁西湖城市学金奖征集评选摆脱了雾霾㊂1 克服来自利益团体的重重阻力,遏制核心污染源有关雾霾污染来源的研究结果公布后,政府面对强大的汽车制造商团体,难以有所作为,只是建议居民尽量少用汽车出行以减少尾气排放㊂到1955年9月,洛杉矶发生了最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两天内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的老人达400多人㊂这时政府才开始意识到雾霾的严重性,开始着手解决污染问题㊂起初,监管者规定所有汽车上必须装上60年代末发明的催化式排气净化器,从技术上解决汽油燃烧不完全的问题,但马上遭到了汽车制造商的激烈抗议,导致这个法令一度中止㊂政府还敦促石油公司在成品油中减少烯烃的含量;加州的环保机构提倡和开发了用甲醇和天然气代替汽油的新技术㊂这些措施使石油公司受到了威胁,在相关利益团体的抵触下,治理雾霾的措施虽取得一定成果,却十分有限㊂2 政府加强立法㊁执法,设立空气质量标准60 70年代美国民众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运动,在民间环保运动的强大压力下,美国政府正式把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并加大了环境立法和执法的力度㊂1955年,美国制定了第一部联邦大气污染控制法规‘空气污染控制法“,此后的1960年㊁1963年㊁1965年和1967年又分别出台了‘空气污染控制法“㊁‘清洁空气法“㊁‘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和‘空气质量法“㊂然而,上述各项立法都未能有效控制美国的空气污染,主要原因是缺少有效的管理体制,联邦和州政府在标准和法律的执行等问题上存在较大矛盾㊂民众的努力和对控制空气污染迫切性的认识最终促成了197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的出台㊂该法大大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在后来的环境保护中发挥了关键作用㊂它将大气污染物分为基准空气污染物和有害空气污染物两类,第一次界定了空气污染物的组成㊂国会还授权政府组建了美国环保署来负责监督法案的实施㊂一系列的法案和规定在美国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环保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㊂根据‘清洁空气法“,环保局须定期审查空气质量监测标准㊂2006年,美国环保局针对PM2 5标准进行了最新一次修订,制定了更加严格的24小时周期内PM2 5最高浓度㊁年平均浓度标准等㊂根据可吸入颗粒物水平,环保局将各地的空气质量分为三类:未达标㊁达标或虽然数据不足但可被认为达标㊁数据不足㊂若某个区域被列为未达标,所在的地方政府需要在三年内制定执行计划,列出该地如何减少导致可吸入颗粒物聚集的污染物排放措施,以达到并保持环保局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㊂3 加强综合㊁协调的治理,赋予环保机构更大权力为加强环境的综合管理,美国建立了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对区域内的环境问题进行全盘整合式管理㊂美国环保局将全美划分为十个大的地理区域,并根据这样的划分建立了十家区域办公室㊂这十个区域以地理和社会经济区域为蓝本,将不同的州拼接在了一起,进行统一管理㊂这样,各区域办公室便能针对污染问题充分灵活地与各州合作,尝试许多新办法㊂相对于僵硬的行政区划,这种跨区域的管理机制更具科学性,而且有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病㊂政府还赋予环保机构执法手段,环保机构有权进行立法㊁执法㊁处罚等,并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和监控㊁技术改进等相结合的方城市学研究㊀2015年第1期式协调开展工作,执法力度大大加强㊂二、对我国治理雾霾的启示1 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关注美国 先污染后治理 的路子使其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从洛杉矶雾霾问题出现到初见成效经历了27年的时间㊂这样的时间跨度在目前阶段的中国是无法承受的,且雾霾又频发在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如果任其持续高发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㊂环境经济学中有一条 库兹涅茨曲线(EKC) ,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到达某个临界点或 拐点 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环境得到改善和恢复㊂有人以此为由,认为当我国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所面临的这些环境问题可能会 自然 解决㊂如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人均GDP8000 10000美元发展阶段,环境状况开始好转;而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在人均GDP5000 7000美元的阶段,环境质量开始改善㊂然而事实证明,所有这些 拐点 都不是自然发生的,这些国家在相应时期采取了法律㊁行政㊁经济㊁社会等多方面有效措施,政府㊁企业㊁民众共同努力,推动了环保制度的巨大变革,才迎来了环境改善的 拐点 ㊂当前,全球环境日益恶化㊁全球变暖趋势增强㊁极端天气频发,种种迹象都表明污染和发展的拐点已经提前出现,应对环境的挑战已经迫在眉睫㊂当前,由雾霾等环境问题引发的公众忧虑已经直接关系到对发展内涵的理解㊁对发展成就的评价和对社会稳定的维持㊂及时引领新一轮环保运动㊁引导公众意识势在必行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㊁将其融入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我们应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旗下,把政府主导和社会关注紧密结合在一起,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雾霾等环境问题㊂2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将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结合起来雾霾的形成与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密切相关㊂气候变化导致大气条件出现异常变化,大量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㊁氨㊁氮等大气污染物遭遇异常气候条件,导致大气污染物悬浮颗粒大幅增加难以扩散㊂因此,要治理雾霾,必须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环境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树立全局框架,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㊂3 法制化与标准化相结合,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环保标准从洛杉矶的经验看,加强和完善环保工作的立法㊁执法是治理环境问题的关键㊂在此过程中应重点细化法规,制定严格的标准,推进法制化与标准化相结合,加强执法和监督,加大环保机构的立法㊁执法和处罚权力,通过民间组织和民众的力量监督环境执法行为㊁设立举报平台㊂今年三月的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3号提案,民建中央建议尽快修订并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㊂提案还特别指出,要逐步将PM2 5排放总量纳入到国家约束性指标,出台PM2 5监测统计和考核办法;要制定严格的环境和空气标准,设立空气质量指数,由具体部门监督执行㊂碳减排标准规范可以为此发挥关键的技术支撑作用㊂一个有效的 测量㊁报告㊁核查 机制对于提供准确标准化的减排数据2014 城市生态环境问题 钱学森城市学金奖㊁西湖城市学金奖征集评选至关重要㊂4 政府㊁企业和民众共同参与和协作,共建低碳社会洁净的空气需要政府㊁企业和民众共同关注,使环境治理成为全社会参与的事业㊂政府要营造一个助推环境保护的制度环境,包括制订长远战略,出台鼓励科技创新等政策,实施绿色采购㊁财政补贴㊁绿色信贷等措施㊂企业要积极跟进,把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加入发展低碳经济的 集体行动 ㊂低碳生活更要靠人人转变观念,树立环保意识,使日常生产生活践行环保成为一种自觉㊂5 充分动员市场力量,引导社会投入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在污染治理过程中,都十分注重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的结合,建立公共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关系(PPP),充分利用社会资源㊂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温室气体减排方案“ 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资金,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㊁外资投入低碳技术研发㊁低碳产业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工程 的要求,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为国家层面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性基金,应进一步充分发挥其连接政府与市场,结合财政与金融,联系国际与国内的作用,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推进PPP合作,动员更多社会资本㊁行业力量和国内外资源,促进节能减排的产业化㊁市场化㊁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㊂。
大气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大气治理的经验与启示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亟需面对的问题。
在中国,近年来,由于快速的经济增长、城市化以及工业化,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呈现多样化特征,不同的地区在面临的环境问题上也有所不同,因此相关解决方案必须因地制宜。
中国在应对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学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这些经验和启示也可以被其他国家和地区借鉴。
以下将讨论中国大气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技术手段上的努力大气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涉及政策、科技、经济和社会等多个方面。
为避免污染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手段和措施。
在应对大气污染问题时,中国采取了很多技术手段,如设计更加高效的汽车尾气净化器、采用更加清洁的化石燃料、推广大型工厂的光催化和燃煤脱硝设施、提高燃烧效率以减少非完全燃烧产物等等。
中国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不容小觑,特别是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这两大大气污染物的控制上。
多年来,中国实行了强有力的非道路移动源和移动源控制措施,生产和使用了更加环保的清洁车辆。
在固定源污染控制方面,中国通过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实现了烟气脱硝烟气脱硫、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实现了从空气中液化石油气油烟的治理,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推动政策和制度创新除了技术手段外,还有更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推动政策和制度创新。
政策和制度创新能够在中长期内保障环境的经济效益。
这在中国的废气治理案例中也得到了体现。
政府部门实施了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支持机制、企业环保“承诺制”、排污许可制等等,通过购买污染权来推动企业实现内部节能减排目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操作,大大提高了污染治理的效果。
政策和制度的推动,还能够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治理成本,并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对未来的环保事业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
多部门协同合作大气污染治理不仅涉及单一部门的职责,涉及到不同部门的职责与权利分工和协作。
中国一直在不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跨部门协调,通过政府、企业和公共组织交流合作,共同制定政策和措施,实现各种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效果。
美国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制定我国锡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启示
l 一 6
美国污 染物排 放 标 准对 制定 我 国锡 工业 污 染物排 放标 准 的启 示
上容许 、实 践上可 行 ,且 符合 清洁 生产要 求 的锡工
业 污染 物排放 系列 国家标 准 ,为锡工 业 的可持续 发
展 和污染 物排放 控制 提供 环保技 术支 撑 。美 国在 制
定 污染物 排放标 准方 面有许 多经 验值得 我们 借鉴 。
1 美国大 气污染 排放 标准 简介
我 国部 分现行 污染 物综合 排放标 准存 在诸 多 问 题 ,如 :技术 指标 宽严 程度掌 握不 准确 ,与技 术经 济条 件结合 不紧密 ,分类 指导 性不 强 ,执 行效果 不 理想 ,前瞻性 不够 ,社会 影 响力较弱 等 ,给标 准 的 实 施带来许 多 不便 。随 着我 国锡 工业 的迅 速 发 展 , 现 行 的污染 物综 合排 放标准 已经 不能 完全适应 锡业 污染 物排放 控制 的需要 。因此 ,有 必要 根据 国家环
放 标准是 由 U E A或州 制定 。 SP
依 据 ,在环境 保护执 法 和管理 工作 中发挥着 不 可替
代 的重 要作用 。近年 来 ,环 境 污染 问题 受 到社会各 界 的重视 ,作 为直接 控制 污染 源排放技 术依 据 的污
染物 排放标 准也 逐渐 成为一个 引起 有关 方 面关 注 的 焦点 。
一
( ) 强调对 新 源 及 有 害 污 染 源 的控 制 ,均 由 2
U E A制 定全 国统 一的排 放标 准 。 SP
( )行 业排 放 标 准 以 负 荷 标 准 为 主 ,避 免 了 3
稀释 排放 。
( )排放 标准 制定 及 实 施有 充 分 的法律 依 据 , 4
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国际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
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国际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近年来,大气污染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严重问题,给人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治理的有效方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本文将从国际经验的角度探讨大气污染治理的借鉴与政策启示。
首先,欧洲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领跑者之一,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欧洲联盟通过制定严格的大气质量标准和排放限制,实施了强有力的污染治理政策。
此外,欧盟还积极推动区域合作,强调跨国界的治理和合作,例如通过制定联合的大气污染控制计划。
这为各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合作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欧洲的经验,在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时,注重区域合作,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其次,美国在燃煤电厂减排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供借鉴。
美国环保署实施了严格的排放标准,推动燃煤电厂采用更为清洁的技术,例如脱硫、脱硝和烟气脱硫等。
这些技术的应用大大减少了燃煤电厂的污染排放,有效改善了空气质量。
我国作为煤炭消费大国,可以学习美国的经验,通过推动燃煤电厂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从而改善空气质量。
第三,日本在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方面有着出色的经验。
日本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汽车尾气排放的减少,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制定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推广低排放和零排放汽车、鼓励使用清洁燃料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管,推动汽车尾气排放技术的升级和改进,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除了以上提到的国际经验,我们还可以从其他国家的做法中汲取灵感和启示。
例如,加拿大通过建立排放交易市场,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减少污染排放,这为我国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政策借鉴。
此外,新加坡通过严格的审核和监管制度,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排放,保障了空气质量。
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都可以为我国提供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所述,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各国都在努力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法。
发达国家颗粒物污染防治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颗粒物 。2 0 0 5年 ,欧 盟 关 于 限 制 P M 的 法 令 生 效 ; 2 0 1 0年 ,对 P M, 的监控 标准生 效。 目前 ,欧盟 的空气 质量 标准包含 对 P M 。 年均浓度 与 日均浓度 、P M 年 均 浓度的要求 ,是世 界上对 P M 监 控标 准最 严格 的地 区 之一 。欧盟 P M 日均浓度 限值 ( 5 0 r i g / I n ) 已达 到世 界卫
污染 物 。颗 粒 物 不 仅 是 导 致 我 国 多 数 城 市 空 气 质 量 不 达 标 的 首要 污染 物 ,也 是 引起 区域 灰 霾 频 繁 发 生 的 元 凶 ,
1 5  ̄ g , / m ( 年平均 ) 和6 5 t  ̄ g / m ( 日平 均) ;2 0 0 6年 ,美 国
标准时间之后 5年之 内,达标有困难 的州可以申请延期 5
年 达 标 ,即规 定 达标 时间 最 长 不 能 超 过 2 0 1 7年 。通 过 实
施州实施计划 ,美国颗粒物浓度得到显 著下降 。2 0 0 0至
2 0 1 0年 ,美国粗颗粒物( P M ) 日均浓度( 全 国平均) 下降
中图 分 类 号 :X 5 1 3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3— 2 8 8 X ( 2 0 1 3 ) 0 3— 0 0 2 6— 0 3
颗粒物来 源十分 复杂 ,既包括来 自燃煤 、工业 过程 等一次直接 排放 的烟 粉尘 、扬尘 等 ,也包 括 由二氧 化 硫 、氮氧化物 等污染物经过大气光化学反应后 生产二次
1 5 . 0 I T I 加 严 至 1 2 . 0 } L m 以下 。 1 . 2 制 定 空 气 质 量 限 期 达标 计 划
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经验总结与启示
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经验总结与启示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空气质量的下降对人们的生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治理措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将对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经验进行总结,并探讨对我们的启示。
一、加强污染源管控大气污染治理的核心是要从源头着手,加强污染源的管控。
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比如限制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控制等。
韩国通过实施“无车日”政策,限制汽车通行,有效减少了尾气排放。
日本则推广了零排放交通工具,如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以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这些经验告诉我们,污染源管控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减少排放,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二、推广清洁能源清洁能源的使用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至关重要。
中国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推广清洁能源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中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水能,并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
这一举措不仅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还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
三、加强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在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各国纷纷加大科研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污染治理的效果。
比如,韩国开发了一种高效的大气污染物监测仪器,可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日本则通过开发吸附剂和催化剂技术,有效降低了工业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这些科技创新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们也应该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大气污染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治理。
各国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政策。
在欧洲,国家间建立了联合监测网络,共同监测大气污染情况,并及时共享数据。
这种多边合作的模式为各国污染治理提供了参考,我们也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洛杉矶治理大气污染的经验与启示
污染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先例可循。 复合污染最大的 问题是, 多种污染物会在大气中发生复杂的化学反 应, 当雾霾发生的时候, 这些反应 “净生成” 的细颗粒 物 (PM2.5) 甚至远大于直接排放。 目前我们尚未阐明 这些化学反应是如何进行的, 因此, 现阶段我们只能 通过降低全部污染源的排放来控制空气污染, 但是这 样的措施是一把 “双刃剑” , 它一方面可以改善环境, 但是同时也会对经济和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这 也是为什么北京只在迎接 “APEC” 和 “阅兵” 等重大 活动时才采取这样的措施。 与全面减排相比, 找到雾 霾形成关键物种并控制是一种 “性价比” 更高的方法, 但这依赖于污染机制的阐明。 目前在国内外科学家的 努力下, 雾霾的神秘面纱正在逐步被揭开, 但依然任 重而道远。 严格的环境标准是 “倒逼” 技术升级的重要手段。 大气污染会损害公众健康。 对污染的治理其实可以认 为是对公众健康做出的一种 “医疗投资” , 应该为其 “买单” 的, 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政府在这桩 “交易” 中的角色应该是监督并引导企业, 通过技术升级等手 段降低排放, 以保护公众健康。 针对这一目的, 美国政
洛杉矶治理大气污染的经验与启示
■文/ 林岩 朱怡芳
Los Angeles' experience in controlling atmospheric pollution and its enlightenment
洛杉矶治理光化学烟雾的历史进程
自2011年起,中国的雾霾频发, 屡次成为公众焦 点。 其实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洛杉矶在70多年前也经 历过类似的情形。 洛杉矶最早的光化学烟雾发生在二战时期, 当地 居民们甚至以为这些烟雾是日本投放的化学武器。 事 实上,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的真正 “元凶” 是机动车排 放, 但是当时人们没有很快地意识到这一点, 因为光 化学烟雾是淡棕红色的, 而机动车尾气是无色的。 光 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是臭氧 (O3),它主要是机动车 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 (VOC) 通过 光化学反应形成的。 洛杉矶在1940年的机动车保有 量已经超过了100万辆并且持续快速增长, 机动车排 放的大量NOX和VOC为臭氧的生成提供了反应原料, 而当地干旱的气候和强烈的阳光更是促进了光化学 反应的进行, 同时洛杉矶三面环山的地形限制了污染 物的扩散, 最终导致了光化学烟雾污染。 治理洛杉矶空气污染的关键是控制机动车的排
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经验及启示
前将 硫 沉 降超 过 临界 负荷 的量 比 1 9 9 0年 降低 6 0 %. 有效 地 权衡 了各 缔 约 国 间的生 态差 异 , 促 使各 国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空 气质 量 目标 , 使 减排 既合 理又 富有 针对 性 。1 9 9 9年 的哥 德堡 协议 , 以控制 酸化 、 富 营养化 和 近地 面臭 氧 排放 为 目标 , 规 定 了氮 氧 化物 、 硫、 挥 发 性有 机 化合 物 、 重金 属 和氨 的排 放 上 限 , 改 协 同控 制 多种 污 染物 。2 0 0 1 年, 欧盟 制 定 了 欧洲 清 洁空 气计  ̄ ( C l e a n A i r f o r E u r o p e ,
C A F E ) , 从 人 体健 康 、 农作 物 、 建 筑 物 和生 态 系统 4方 面 , 利用 模 型对 2 0 0 0 ~ 2 0 2 0年 污染 物 浓度 及影 响 进行 了 研究 , 并 做 出相 应 的 费用效 果 分 析 , 计划到 2 0 2 0年 将氮 氧化 物 的排 放 量在 2 0 0 0基 础 上削 减 6 0 %, 挥发 性 有
机化 物减 排 5 l %。 N H 3减 排 2 7 %. P M2 . 5减 排 5 9 %。
欧 盟颁 布 一 系列 法 律 。 设 定 污染 物 浓 度标 准 , 限定 总排 放 量 、 个 体 排 放量 ( 如 机 动 车排 放 量 ) 、 产 品质 量
( 如燃 料 中 的硫 含 量 ) 。 以控 制 特定 领域 的污 染 物排 放 , 同时根 据 大气 污染治 理情 况 和新 问题 不断 进行 系统 规 划 。如 2 0 1 0年 。 欧盟废 止 了工 业排 放 的七个 指 令 , 代之 以 条理 完整 的法律 文件 ( 2 0 1 0 / 7 5 / E U) . 统一 细化 各 行
美国颗粒物污染防治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与制定提供帮助 ,促进 我国颗粒 物污染 防治体系 的建 立
和完善 。
显著遏制 ,人均煤炭年消费量 从 2 7 7千 克标准煤 降低到
了2 3 0千克标准煤 ,下 降幅度达 1 7 %左右 ;煤炭在能源 消费结构 中的 比重 由 2 6 . 1 % 降低 到 了 2 3 . 6 % ,天然 气 的使用 比重 则 由 2 7 . 3 % 增长至 3 0 . 3 %… ;作 为颗 粒物 的重要排放源之一 ,电厂燃料 中的煤炭使用 也得到 了有
本呈现逐年下降 的趋 势。根据 美国环保署 的排放清单 模
型计算结果显示 J ,1 9 9 0—2 0 1 1 年期 间 ,美 国一 次 P M, 。 排放量下降了近 2 5 % ,一次 P M 排放量下 降了近 1 7 %; 1 9 9 0—2 0 0 6年期 间,美 国的 P M, 前 体物 S O , 、N O x和
世纪 9 0年 代末至今 ,美 国联邦 政府先后 出 台了清洁 空
气能见度条例 、清洁空气州际条例 、以及机 动车和其他 移动源 的相关清 洁空气 法体 系下游 条例 ,对 电厂锅 炉 、 相关工业设施 以及机动车等移动源 的颗粒物 及其前体 物
颗粒物 ( P M。 。 ) 年均浓度下降 了 2 4 % ;2 0 0 0年 至 2 0 1 2年
环境 与可持 续发展
2 0 1 4年 第 1期
E NVI RO NME NT AND S US T AI NAB L E DE VE L OP ME NT No .1, 2 01 4
美 国颗 粒 物 污 染 防治 政 策 对 中国 的启 示
汪 旭颖 燕 丽 贺晋 瑜 刘乃瑞
2 0 1 1年的 1 8 . 2 %_ 2 J 。煤 炭 消耗 强度 的显著 降低 ,有效 减少 了燃煤引起 的颗粒物排放 。 通过对电站 锅炉 、工业设施 、以及机 动车等移动 源 的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排放 实施严格 控制 ,美 国的颗粒 物 治理技术及应用水平得 到了快速发展 与改善 ,结合有 力 的能源结构调整措施 ,美 国的颗 粒物污染控 制工作现 已 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二 十年来 ,美 国颗粒物 的排放量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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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美国对中国的启示
在空前的公众关注中,中国迎来了应对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机遇。
赵立建、徐楠对中美防治大气污染的不同制度方法,进行了分析对比,认为中国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很难应对如此严峻的挑战。
中国正遭受着严峻的空气污染危机。
日前,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12年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四城市因PM2.5污染造成早死人数预计将高达8570多人,空气污染与哮喘和肺癌等疾病脱不了干系。
中国的的城市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在对煤炭的依赖与日俱增的同时,空气污染也再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2006年-2010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增加了约40%,这意味着即便是年底十二五计划(2011年-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0%,2015年的水平仍旧高于2005年。
中国政府正在努力应对空气污染这一问题,实施了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修改标准引入PM2.5和臭氧引指数等一系列措施。
但是,面对越来越庞大的城市化进展和越来越快速的工业化进程,这对应对措施未免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州实施计划”vs.“蓝天数”
在欧美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早期,伦敦烟雾、洛杉矶烟雾等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也曾是恶梦。
根据美国环境署2011年最新的划定,美国仍有18个州的121个县不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如果纵向对比今天的中国和30年前的美国,二者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存在着引人深思的差异。
“蓝天数”在中国是一个衡量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但多“蓝”就算“蓝天”?
根据美国《清洁空气法》,美国环境署针对不同的单项污染物划定达标区和非达标区,所以美国有臭氧非达标区、PM2.5非达标区等。
这些地方的政府将被要求制定空气污染防治的“州实施计划”。
在“非达标区”,新建项目排放非达标的污染物或其前体物(形成污染物前一阶段的化学产物),必须采取最低排放
技术,同时必须对新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关闭工厂、或者购买其他企业的减排量来完成。
已经存在的排放源,则通过排污许可证的形式,不断削减排放量。
一般情况下,每年3%的削减目标,会分配到当地所有企业身上。
在中国,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规定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必须制定“达标规划”,很多城市也的确有“蓝天工程”,但是并没有一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的程序。
而在美国,如果“州实施计划”当时得到了环境署的批准,计划也落实得很好,但是最后还是没能达标,那么地方负责的官员是没有责任的。
中国单纯侧重“蓝天数”的考核,很容易带来监测数据的扭曲。
此外,中美两国的标准还有“动”、“静”之别。
中国制定一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后,规定排放限值和实施时间,就会一直实施下去,直到再次修订。
这就很不利于在标准修订之前调动相关企业技术研发的积极性。
而美国的排放标准是一个动态体系,要求新建项目须采纳最佳可行技术,在非达标区新建项目还必须采纳最低排放技术。
拥有先进环保技术的企业提出的适用技术,如经当地环保部门和项目单位认定是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低排放技术,则新建项目必须采纳。
环保技术公司由此具有创新动力,因为有利于占据市场。
中国如果借鉴这样的政策,可以通过改变排放标准体系进行要求,也可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要求。
更难的题
中国在2012年修订了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空气质量改善的措施。
然而新的标准仍然只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第一阶段过渡值,还有更严
格的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过渡值,以及指导值。
即便如此,在新修订的标准下,目前至少有2/3的中国城市不能达标。
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起步晚,能源和产业结构让这个目标更为艰难。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消费量最大的国家,而美国的煤炭消费正在逐年减少。
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中国,每年新增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巨大。
仅十一五期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就增加了40%左右,这意味即便到十二五末期氮氧化物排放成功降低10%,2015年氮氧化物的排放水平也不能回复到2005年的水平。
美国环保署有公务员18760人,其中负责空气质量管理的人员1400人,各州、县、城市都有相应的人员。
以加州为例,空气质量管理局有1273人,35个空气质量管理区又都有自己的管理人员,员工数量3000人。
而中国环保部共有有几百人,其中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是很少一部分。
如果按人口数量或者污染源数量同比例安排环保管理人员,其数量与现在相比将不是一个量级。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财政支出很少支持企业治污,认为这是企业的法律责任,而政府主要是为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和法律环境。
美国企业的违法排污罚金可达25万美元/每天,同时没收违法所得经济利益,如果因此造成环境损害,还会有民事诉讼和公益诉讼追究赔偿。
相比之下,中国的违法成本要低得多。
目前,中国公众对空气质量要求明显提高。
如果要在2025年使全国约80% 的城市达到标准要求,则需要在每个5年计划内使各地的PM10和PM2.5平均浓度降低10%~15%。
由于PM2.5的来源既包括由污染源直接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又包括由SO2、NOX、VOCs、NH3等气体在大气中转化形成的二次颗粒物,因此必须对这些排放物的气态前体物进行持续减排,每个5年计划的减排幅度至少要达到15%。
这个目标幅度远高于“十一五”和“十二五”中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要求。
目标之艰巨足可想象。
但是鉴于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巨大负面影响,中国完全应该以更快的速度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科学技术的研究已有积累。
美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早期,并不十分了解污染的各种来源,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只把VOC(挥发性有机物)认为是地面臭氧(光化学烟雾)的成因,后来才认识到氮氧化物也是臭氧的一个重要前体物。
此外,针对各种污染源的排放都已有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如燃煤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等,先进的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结合清洁的燃油,能去除机动车尾气中的绝大部分污染物。
经验表明,中国可以利用自身成本优势,使这些技术的应用以更低的成本实现。
关键还是在于:中国能否建立一套有效的法规和管理体系?并确保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