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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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成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我们制定了学生会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表现,同时惩戒违规行为。

一、奖励制度:1.优秀学生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专长能力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奖励措施包括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等,以鼓励学生会成员更加积极进取。

2.优秀团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出色、团结协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团队进行集体表彰。

奖励措施可以是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和奖牌等,并可以在学校的宣传媒体上进行报道。

3.优秀活动策划奖:对在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创意独到的学生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奖状、奖金和奖品等,以激励学生会成员继续为学校举办更多有意义的活动。

4.先进事迹表彰:对在学生会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

表彰形式可以是在学生会例会中进行宣读,或者在学校的奖励仪式上公开表彰。

在表彰的同时,学生会会主席还会向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鼓励和激励。

二、惩罚制度:1.迟到早退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例会或活动中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扣除奖金或者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第三次违规,剥夺学生会成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

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并且做记录存档。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暂停学生会成员资格的处罚或者推荐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3.违反学生会纪律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违反学生会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扣除奖金、停职或者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同时,还会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以便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理。

我们的学生会奖惩制度,一方面鼓励优秀表现,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意识;另一方面,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2023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_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篇1为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制定学生会奖惩制度: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全院学生的权益及学生会的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学生会每学期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价依据主要为:1.各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部完成本部职能的情况。

3.人员管理部门对各部工作绩效和工作总结的评价。

三.学生会听取工作意见后,由主席团对工作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并具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四.经全委会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两次重大失误者开除学生会。

五.对虚报、加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个人将开除学生会。

六.学生会的各种会议、活动,参与者应准时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记过一次,三次予以除名,无故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论处。

请假应先通知主要负责人。

七.学生会各部进行相互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报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八.关于在会议上争议任何人不得向外界作任何宣扬。

一经发现查实,作记过处分。

九.其他情况由主席团请示后作相应处理。

大学生学生会奖惩制度篇2第一条:制定原则1. 有章必究,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惩有度。

2. 大型活动后,各部内部总结,总结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表现给予自我评价。

3. 学期结束,学生会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时,通过秘书处的工作记录,根据各部开展活动的影响力,出色程度,评选优秀部门,予以物质奖励,奖励面向部门所有成员。

4. 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如下(1) 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部长。

5. 责任事故的认定:(1) 违反学生会章程(2) 有损学生会形象(3) 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4) 三次会议或五次请假学生会每次例会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到会,对于迟到者,第一次由副部长跟其谈话,第二次由主席团谈话,再有第三次,该同学必须向主席团进行书面解释,具体的外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的同学,主席团将向团委老师提交劝其迟会的申请。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配合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学生干部的形象和作风,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开展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使奖惩工作符合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要求,特根据《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制定《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奖惩工作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为量化基础,对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均具有宏观上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学生会奖励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事实优先兼顾能力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会定期为对学生会工作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颁发证书,以示奖励。

第五条学生会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评选学生会“十佳干事”十名和部门优秀干事若干,召开表彰大会,并对先进个人在会内颁发证书或张榜表扬,以示奖励。

第六条学生会在考核的基础上定期对优秀团员予以表彰,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七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将不定期举办以展现个人风采为目的的会内评比参选活动,对表现优异者给予颁发证书或实物奖励。

第八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学生干部一定程度的鼓励,或者在可允许的活动和工作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的待遇或条件。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可依据对自身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现实条件,对部门内部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

第三章惩罚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一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校规、校纪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二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生会章程、制度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三条依据责任确认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其他制度规定应当给予处分者,给予学生会相应的内部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依情节轻重,应受到学生会或所属部门的下列处分:(一)警告或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分为会内通报和会内外通报两种;(三)停职培训;(四)撤销职务。

学生会干部奖惩机制

学生会干部奖惩机制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奖惩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关系着我们的人员能否吃得苦、我们的进程是否快速、我们的动作是否高效,因此,有必要也必须在我们的干部队伍里强化意识、统一步调,努力打造一支“铁军”。

(一)建立、健全干部实效监督机制对于我们的干部,一定要监督、考核,但是,不能只依据一些毫无意义的硬性参数,比如说出席会议的考勤、上课的考勤、值班的考勤等等,而应该在学生干部的意识之中建立一个互相监督的机制,这种机制依赖于对干部的信任,采取提醒、说服、督促的方式,并要求我们的干部谦虚接受。

组织部应认真、慎重地完成学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责,在必要时对犯有工作失误或错误的干部作出适当的提醒、说服,并督促我们的干部认真负责。

(二)建立奖惩机制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肯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这就必然会有很多的英雄表现,也会有一些失误或错误的发生,因此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是必要的。

奖励制度按贡献大小分嘉奖、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分别授予一朵红花、二朵红花、三朵红花、四朵红花。

奖励制度用于表彰在本职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的,创造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而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突发事件中处置得当并为集体挽回损失或争得荣誉的,在我院与二级学院、学校或其它社会单位、机构等的“外事”交往中表现突出并为集体赢得荣誉的,其它为集体作出突出贡献的,等等。

惩罚制度按情节轻重分提醒、警告、严重警告,分别扣除一朵红花、二朵红花、三朵红花。

若所得红花不足以抵消扣除数量时,分别用黑色花一朵、二朵、三朵代为公示。

惩罚制度用于提醒、惩戒在本职工作中玩忽职守、拖沓贻误的,正式会议无故不到、迟到的,无正当理由不上课的,其它影响集体荣誉和形象的,等等。

奖惩机制由组织部牵头,采取个人、他人、组织部督察等渠道发现、检举、揭发。

由组织部仔细审查并初步确定奖(惩)程度后,报请主席团讨论,最后由学工办主任审定,审定结果在全体会议或干部例会上原则通过。

说明:此办法只针对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有效;此办法公开、公正;此办法产生的奖惩结果要公示,接受监督。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工作水平,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综合评价学生干部的工作,使学生干部考核由据可依,特制定《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二、考核总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公众场合和工作中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穿拖鞋,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我院学生的形象。

三、考核制度1、考核对象:学院在校各班班委、宿舍长;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2、考核办法: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实施对班委、宿舍长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带头,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

学院主管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主席团拥有对各部部长及部员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各部部长拥有对本部及其他部门部员的一票否决权,班长、团支书有对本班其他班委、宿舍长的一票否决权。

3、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4、考核目的:对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学校、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5、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一) 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校学生工作奖惩制度

学校学生工作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优秀团员奖:对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贡献突出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优秀学生奖:对在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优秀宿舍奖:对宿舍环境整洁、纪律良好、团结友爱的宿舍给予表彰和奖励。

5. 优秀志愿者奖: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惩罚制度1. 违纪处分:对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学籍处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犯法律法规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3. 警告处分: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写出检讨书,在班级、宿舍内进行通报批评。

4. 通报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名单,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由相关部门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六、其他1.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奖惩制度,旨在激发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最新版】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最新版】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学生会奖惩制度1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二、工作方面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三、个人考核方面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此制度即日起执行学生会主席团20xx年11月13日学生会奖惩制度2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

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学生会奖罚制度明细

学生会奖罚制度明细

学生会奖罚制度明细一、奖励措施1.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术成就奖:对在学术竞赛、研究项目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3. 社会服务奖: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

4. 文体活动奖:对在文艺、体育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荣誉。

5. 创新实践奖: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实践,对有创新成果的学生给予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工作失职: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学生干部,给予警告或撤销职务。

2. 学术不端: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并取消其评奖资格。

3. 违反校规校纪: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不良行为:对于参与或组织不良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给予警告或更严重的处分。

5. 严重违纪: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三、奖罚程序1. 提名与推荐:由学生会各部门或学生个人提出奖励或惩罚的提名。

2. 审核与评估:由学生会纪律委员会对提名进行审核和评估。

3. 公示与反馈:对拟奖励或惩罚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反馈。

4. 决定与执行:根据公示结果,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最终决定,并执行奖罚措施。

四、奖罚记录1. 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学生的奖罚原因、时间、结果等信息。

2. 奖罚记录应由学生会纪律委员会负责管理,并定期更新。

3. 奖罚记录将作为学生个人档案的一部分,对学生今后的发展产生影响。

五、申诉机制1. 学生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学生会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2. 纪律委员会应认真听取申诉意见,并进行复核。

3. 申诉结果应通知申诉人,并在必要时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由学生会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成员。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1)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1)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管理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是做好管理学校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

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学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校团学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干事的考核与监督,提高我校团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团学特制定管理学院团学考核奖惩制度.一、考核总则:1. 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做违纪的事。

2.积极贯彻执行团学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团学交给的各项任务。

3. 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确实做到为学生服务,使团学真正成为沟通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4.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反对本位主义,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工作时,能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礼貌对待他人.6.团结同学,在普通同学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7.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8.注意个人修养及言行举止.9.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节约,乐于助人。

二、考核具体内容:1、考核主要分为团学部门考核和团学成员考核两个部分;2、“部门考核":a) 根据其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要求,对其进行分项考核,考核内容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分别是平时考勤30分、工作表现有七个考核项目,共70分。

b)秘书部根据每月会议和活动的考勤情况,在学期末交由团委办公室对其进行总结。

由此得出的数据将作为“平时考勤”项目的依据;c) 工作表现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评估法,由参与部门工作的学生会成员与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估,考核人与其评分所占比例分别为:考核人所占比例:指导老师30%;主席团成员30%;其他部门40%3、“成员考核":a) 在“学生会成员考核”中,考核对象根据各个职位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的不同,分为个层次,分别是主席团、部长和副部长、部门干事;b)考核内容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分别是平时考勤(30%)、工作表现(60%)和学习成绩(10%);c)秘书处根据每月会议和活动的考勤情况,在学期末交由团委办公室对其(各个成员)进行总结。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干部奖惩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干部奖惩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干部奖惩条例
一、学生干部是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和劳动者,他们应同成绩优等生一样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学校每学期选出校级、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通过本条例的考核后,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资鼓励..
1、对于优秀校级干部,给予“优秀班级建设者”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载入档案..
2、对于优秀班级干部,给予“优秀班级建设者”的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载入档案..
3、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校级学生干部,由校方派人撰写个人简历,载入校史..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考核工作由政教处负责..优秀班级干部由政教处终评,优秀班级干部由校长室终评..
四、对于学生干部的奖励,原则上应通过班主任、团委老师及校领导的审核..
五、校级学生干部列为市(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候选对象的、在评审时,优先推选..。

学生会奖惩制度

学生会奖惩制度

学生会奖惩制度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本着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管理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奖励1、学生会职务制度加分基础分:主席团1.5分部长1.2分副部长1分干事0.6分2、每学期评出最佳部门2个,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由主席团按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秘书处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进行评定,上报团委老师后公布。

3、每学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照团委老师的推荐参加各项评优活动,并适当给予加分奖励。

每学年在学生会部级干部中按照30%的比例,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共同参与评选过程。

每学年在学生会干事中以10%的比例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由主席团和各部长参与考评。

最后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年终都给予加分奖励(0.5学分)。

对于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且个人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的干事,优先考虑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

二、惩罚1、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

(相关制度参见《管理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有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1分;学期内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例会,将开除出学生会;会议期间,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不遵守例会纪律之行为,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1。

例会在规定时间正式开始后,仍有进入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无故迟到两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如迟到达10分钟,不得进入会场。

2、学生会成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

(相关制度参见《管理学院学生会请假制度》)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1次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1分,学期内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各种例会及学生会各项集体活动,将取消学生会内部相关评优资格;若以编造理由达到请假目的,则请假无效,且经秘书处核查,编造理由请假属实,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5分。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同学干部嘉奖制度1. 引言同学干部是学校中的紧要角色,他们承当着管理和组织各项学校活动的重任。

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同学干部,促进同学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育,我校特订立了同学干部嘉奖制度。

2. 嘉奖标准2.1 职务嘉奖同学干部职务嘉奖是依据同学干部的职务级别和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的。

实在嘉奖标准如下:•优秀班干部奖–评比对象:班级同学干部–评比条件:在校规校纪、班级管理、组织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极高的责任感和组织本领–嘉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干部奖–评比对象:各同学组织干部–评比条件:在组织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和活动效果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良好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嘉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级同学干部奖–评比对象:在校级同学会、同学组织中担负紧要职务的同学干部–评比条件:在学校事务协调、带领团队和服务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杰出的领导才能和奉献精神–嘉奖等级:校级优秀同学干部奖、校级杰出同学干部奖、校级优秀同学会干部奖2.2 嘉奖内容同学干部嘉奖内容包括荣誉称号和奖金两个方面。

•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是对同学干部的表彰和激励,可以呈现在学校内、同学干部个人档案和证书上。

依据同学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完成情况,可以获得以下称号:优秀班干部、优秀组织干部、校级优秀同学干部、校级杰出同学干部、校级优秀同学会干部等。

•奖金–优秀同学干部还可以获得肯定金额的奖金,以资助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奖金金额依据同学干部的职务级别和评比结果确定,范围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3. 评比流程3.1 奖项申报同学干部嘉奖的评比工作由学校同学会和相关老师共同负责。

同学干部可以自己愿意申报或由班级、同学组织推举。

3.2 材料评审学校同学会和相关老师对同学干部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其职务级别和任务完成情况,评比出符合嘉奖标准的候选人。

3.3 投票评比依据评审结果,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并进行公开投票评比。

投票可由全体同学或特定组织成员参加,以确保评比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学生会干部奖惩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奖惩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奖惩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促进校学生会向正规化管理迈进,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评优考核细则。

内容如下:一、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应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等各个方面。

二、在学期期末由主席团负责填写学生干部考核鉴定表,包括一个学期以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校团委签署意见后,交各院、系学生工作部门,计入本人档案。

奖励一、在学期期末开展内部评优活动,按各部工作开展情况及个人工作表现评出优秀者分别授予“十佳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干部优秀作风标兵”、“优秀建议标兵”、“优秀组织标兵”、“学生活动优秀分子”等称号(评选办法另见细则)。

二、每年度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向所在院、系团委递交政绩优异通知单,党员者一并递交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学生支部推荐。

以上各项奖励均在学生会内通报惩罚一、自新届学生会成立起,学生干部试用期为十五天。

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自动退回本院、系,并向所在院、系学生管理部门递交辞退通知。

二、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缺乏热情,办公室值班不认真,工作不积极,两次劝告仍无改观者由主席团直接做出辞退决定,并通告所在院、系。

三、学生干部无视组织纪律,在工作中一意孤行,不听劝告者,一次给予警告,两次以上由主席团直接做出辞退决定,并通告所在院、系。

四、学生干部在工作中不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做出决定者一次给予警告,产生负面影响者留用查看十五天。

两次以上者视情况给予劝退处分,并通告所在院、系。

五、学生干部工作拖沓,未按时完成工作者直接给予警告批评,一学期达三次以上者免其职务,并通告所在院、系。

六、学生干部工作中,如存在渎职现象,一经发现在学生会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处分,并通告所在院、系各级党政机关。

七、以上各项条例均记入个人档案。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前言学生会作为学校内最具代表性、最有号召力的机构之一,具有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支持。

干部是学生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他们负责组织活动、开展公益事业、维护师生权益等多项任务,是学生会工作中的主力军。

为了保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干部奖惩制度来激励优秀干部,规范干部队伍,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奖励个人奖励学生会鼓励干部队伍富有创新性和创造性,为此我们将设立以下奖励:1.优秀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予获奖者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并在学生会网站上公示。

2.先进个人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予获奖者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并在学生会网站上公示。

3.学生会活动优秀贡献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予在学生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4.学业优秀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予在学业上表现出色,成绩优秀的同学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团队奖励除了个人奖励,团队的奖励同样不可或缺。

以下是学生会设立的团队奖励:1.先进集体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予获奖团队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并在学生会网站上公示。

2.学生会年度最佳团队奖:学期结束时评选,给予获奖团队大奖,并在学生会网站上公示。

惩罚个人惩罚学生会要求干部们高度责任感和自我纪律性,违反学生会纪律法规的干部将会受到以下惩罚:1.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纪的干部给予警告处分,已给予一次警告处分的干部如果再次违纪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2.通报批评:对于中等程度的违纪行为,学生会将对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以公开警示其他干部。

3.处分调整: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干部,学生会将其处分调整至其他职位或者取消其职务。

团队惩罚为了保证学生会的工作顺利开展,不得不对违反团队规定的干部进行相应惩罚:1.停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较重的团队,学生会将干部停职检查,并在此期间调查其违规行为。

2.解散团队: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团队,学生会解散该团队并重新组建。

结语学生会干部奖惩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优秀干部,规范干部队伍风气,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开展有序性。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规定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规定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规定1. 奖励措施为了表扬和鼓励表现出色的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事业成就显著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会干部将获得以下奖励:1.1 先进个人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按照成绩给予先进个人的称号,并在学校内进行宣传,以激励广大学生加入学生会并投身于校园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1.2 突出集体如果学生会在校内组织的活动获得较高的成功率,并使参与的广大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实际的实践和锻炼机会,学生会将进行宣传并给予突出集体奖励。

奖励将以奖金、奖杯或证书等形式给予。

1.3 优秀组织者对于在活动策划和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授予优秀组织者称号,并进行宣传和表彰。

1.4 荣誉证书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生档案中进行记录,以便学生日后的推荐、评定和考核。

2. 惩罚措施为了促使学生会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学生会将对以下行为给予惩罚:2.1 违反规则对于违反学生会规定、擅自变动学生会工作计划、随意决策、擅自确定活动时间和参与范围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立即进行责任追究。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撤换职务等。

2.2 严重失误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和拖延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进行惩罚,包括严肃批评、限制活动范围、追究经济责任、解除职务等。

2.3 违反法律对于以违法行为、失职行为等严重违反规定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追究法律责任。

3. 发布条例以上奖惩办法和规定将以学生会内部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列入学生工作条例。

这些规定将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同时,我们也希望学生会干部能够认真遵守上述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职责,为学生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生会奖惩制度_共10篇 .doc

学生会奖惩制度_共10篇 .doc

★学生会奖惩制度_共10篇第1篇:学生会学会奖惩制度学生会学会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形成学生会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原则(一)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学生会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办公室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注意事项四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一)个人奖:推荐系学生会优秀干部。

(二)集体奖:系学生会先进部门。

第五条:评选时间推荐系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第六条:评选比例(一)系学生会先进部门一个(二)系学生会优秀干部不超过学生会干部总人数的20%。

第七条:先进的评定系学生会优秀干部要求: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以及学习成绩突出。

第八条:受到记过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等级(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第十条:处罚措施(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植物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2次者、无故缺席1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

3.开会时2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者。

5.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者。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管理系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试行)一、出勤情况(100分)1、会议出勤1)会议出勤情况按照学生会签到单的记录为准。

2)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5分。

2、值班出勤1)值班出勤情况按照办公室值班日记的签到为准。

2)办公室值班实行签到制,不签或替签的扣1分,无故缺班的扣2分。

3)值班期间未做好登记工作或未及时反映情况的扣2分。

4)值班期间卫生不合格的值班委员每人扣2分。

3、活动出勤1)活动出勤情况按照学生会签到单的记录为准。

2)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3)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的人员必须到场,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4)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5)每次计划或总结不按时交扣2分,不交者扣5分6)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公正严明,出现徇私包庇现象扣5—10分不等。

4、平时上课考勤1)上课情况按照班级点名册的记录为准。

2)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二、奖惩情况(100分)1)学期个人成果记录一学期来本人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相关比赛的获奖情况及考证情况等。

获校级奖加3分;获市级奖加5分;获省级奖加8分;获全国奖加10分。

获相关资格证书一次加5分,如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2)学期纪律处分记录一学期来本人受学校、学生会处分的相关情况等。

受学校处分处分一次扣10分;受学生会处分一次扣5分。

3)每次开会准时到达会场者,计划总结按时交者,每月加5分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加5分5)各方面突出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6)工作能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工作及时完成,成绩显住者加5—10分不等7)其他情况由主席团评定。

三、学习情况(100分)1)学生会干部在学期考试中成绩积点按如下标准评分:2.0—2.3(60分)、2.3—2.6(70分)、2.6—2.9(80分)、2.9—3.2(90分)、3.3以上(100分)2)视平时学习态度及学习效果可酌情加分或扣分。

班干部奖罚制度

班干部奖罚制度

班干部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班干部的职责,激励班干部积极履行职责,促进班级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2. 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级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等。

3. 奖罚决定应基于事实,公正、公平、透明。

二、奖励机制1. 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两种形式。

2. 对于在班级管理、活动组织、团队协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干部,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如学习用品、图书等。

3. 对于在学期内表现优秀,得到师生广泛认可的班干部,可授予“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并在班级公告栏或学校公告中予以表彰。

三、惩罚机制1.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撤销职务等级别。

2. 对于未能履行职责、工作失误或违反学校规定的班干部,首先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3. 若口头警告无效,可升级为书面警告,并记录在班级管理档案中。

4. 对于严重失职或违反校规校纪的班干部,经班级会议讨论通过,可撤销其职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班主任或班级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经班级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全体同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奖罚执行过程中,应尊重个人隐私,避免不必要的公开羞辱或个人信息泄露。

五、申诉与复核1. 班干部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决定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诉。

2. 班主任应在收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给出复核结果。

3. 复核结果为最终决定,班干部应予以遵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班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3. 本制度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班级管理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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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活干部的奖惩措施
为了…
(一)奖励制度
团支部:
团支部有下列表现,各院(系)分团委应结合团内年度表彰分别给予通报表扬,书面表扬等奖励。

凡表现突出的团支部由校团委颁发“优秀团活先锋”荣誉证书。

1、认真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真正发挥团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

2、支部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团活开展与建设,为促进本校、本年级的团活开展与建设,作出显著成绩。

3、开展团活内容积极向上、团活形式丰富多彩。

4、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5、团支部在一学期内没有团员受到上级团组织的处分。

团活干部:
团活干部有下列表现者,各级团组织应结合团内年度表彰分别给予通报表扬,书面表扬等奖励。

凡表现突出者,由校团委颁发“优秀团活干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1、积极参加团活干部培训,认真学习校团委下发的团活材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自身能力与理论素质的提高。

2、有较强的团活工作责任感,事实求是,敢想敢干,严格要求自己。

组织团活能力强,开展团活质量高。

3、认真履行团活干部义务,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

在团活建设(团活主题建设、团活内容建设、团活形式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二)惩罚制度
团活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团组织应予以纪律处分。

对违纪团活干部进行处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个人态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免除团活干部职务四种处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通报处分
(1)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二次(含二次)以上。

(2)不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团活有关工作。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警告处分
(1)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三次以上,五次(含
五次)以下。

(2)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团活干部培训。

(3)不配合团活督导检查人员的工作,态度恶劣。

(4)受通报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重警告处分
(1)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六次(含六次)以上。

(2)无故拒绝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团活有关工作。

(3)受警告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免除团活干部职务处分
(1)没有认真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思想与方针,拒
绝在团活中学习团委下发的团活材料,破坏团活的开展与建设。

(2)在学期中从未正常组织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活。

(3)受严重警告处分后,仍无悔改表现。

5、凡是三次以上无故不开团活的团支部,予以取消本学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评奖资格
(三)奖惩批准及其他
1、凡在各二级院(系)范围内的团活干部表彰、奖励,由二级院(系)分团委批准自行安排奖励。

2、凡在全校范围内的团活干部表彰、奖励,由二级院(系)分团委或有关组织提出意见,报经校团委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3、全校性表彰活动于每学期大型公开团活开幕式中进行。

4、对于团活干部给予严重警告和免除团活干部职务处分需经有关团活检查组织讨论,提出处分意见,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5、凡受到处分的团活干部需上交一份团活干部自我检查(写明处分原因、检讨自己工作,做出今后团活工作计划,要求做到真实、坦率、总结经验和教训)。

6、凡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取消团活干部“十佳团干”、“优秀团活干部先进个人”等评选资格。

团活干部所在团支部取消“优秀团活先锋”评选。

7、本制度与学校其他奖惩条例和规定并列执行,团活干部受到与本制度有关的纪律处分都作为不良记录。

8、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有权利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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