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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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列

社会保险经办条列

社会保险经办条列社会保险经办是指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和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务的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一、社会保险经办的职责和范围社会保险经办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缴费管理:社会保险经办负责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事宜,包括核定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等。

2. 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经办负责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确保职工能够及时参加社会保险。

3. 待遇申领:社会保险经办负责处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申领事宜,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等。

4. 信息管理:社会保险经办负责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记录等。

5. 服务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提供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解答职工的疑问和问题。

二、社会保险经办的流程和程序社会保险经办的流程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缴费登记:职工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进行社会保险的缴费登记,将个人信息录入社保系统。

2. 缴费核定:单位根据职工的工资和缴费比例,核定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

3. 缴费缴纳: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款项缴纳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待遇申领: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条件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养老金等待遇。

5. 待遇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工的申领资格和待遇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将待遇支付给职工。

三、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社会保险经办的工作依据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职工的权益。

一些重要的政策和制度包括:1.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行,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2. 缴费基数和比例:社会保险经办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核定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

3. 待遇标准:社会保险经办根据国家规定的待遇标准,计算和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4. 参保范围:社会保险经办确定职工的参保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社保缴费流程

社保缴费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流程三、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流程四、办理转移业务流程五、办理退休业务流程六、办理撤保业务流程七、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程序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人员的范围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

登记程序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市内四区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首先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稽查部填写一式两份《建户通知单》3、经稽查部核准后,单位持《建户通知单》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4、当地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长指定建户后,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5、职工劳动合同书6、法人代表身份证(2)个体劳动者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个体劳动者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受理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登记事宜,并在10个工作内审核完毕。

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齐备完整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程序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事项名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文件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象范围:辖区内参保单位办事流程: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一)、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6.其它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二)、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办理(三)、流程图: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单位名称(章):经办实例:如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填报表格如下: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单位名称(章):某公司二、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办理事项名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文件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象范围:辖区内参保单位办事流程: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时,应当自登记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之内到社保中心登记岗进行单位信息变更手续。

(一)、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2.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4.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5.其他核准证件、材料。

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的经济和社会帮助。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以规范各方的行为。

一、社会保险登记:1.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单位应及时将其个人信息录入社会保险系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劳动者个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单位,单位需要及时更新信息并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备。

3. 劳动者转岗、调动或离职时,单位需要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二、社会保险缴费:1. 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并按时发放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 劳动者个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三、社会保险待遇申领:1. 劳动者满足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应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社会保险部门应及时受理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3. 社会保险部门应及时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

四、社会保险投保咨询:1. 社会保险部门应向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咨询和解答疑问。

2. 社会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提高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了解和意识。

3. 社会保险部门应向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投保操作指南,并帮助劳动者解决相关问题。

五、社会保险违规处理:1. 对故意虚报、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保险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2. 对于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部门应依法责令其补缴,并按照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劳动者未按时足额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部门应及时提醒并催缴。

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单位和劳动者应共同遵守规程,加强沟通和合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并落实社会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需要详细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缴纳期限、申报要求等内容。

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球信息湾、社保局办事大厅或者沟通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开始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企业需要将员工信息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包括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信息明、户口簿、社保卡等相关材料,通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登记成功后,参保人员即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计算社会保险费用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企业可以通过社保局全球信息湾提供的缴费计算器,或者沟通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费用计算。

四、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需要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表格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参保人员名单、缴费基数、实际缴纳金额等。

填写完毕后,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五、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缴纳社会保险费。

线上缴费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保局全球信息湾提供的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缴费。

线下缴费需要携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缴费凭证等资料到指定的银行或社保局办事大厅进行现金或转账缴费。

六、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企业需要保存好相关的缴费凭证和申报表,作为备案。

定期关注社保局全球信息湾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政策,及时了解社会保险费的调整和变化情况。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较为复杂,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准确无误。

也需要积极关注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调整,及时调整企业的社保缴费政策,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关系到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更关系到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发展。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事流程汇总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事流程汇总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事流程汇总社会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为了实现社会保险的目标,办理各项业务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进行汇总。

1.社会保险登记:-前往当地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人社局;-提供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进行登记。

2.社会保险缴费:-参保单位根据员工工资情况确认缴费基数;-确认社会保险费率,包括养老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等;-缴费单位将员工的个人社会保险费从工资中扣除;-缴费单位将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上交至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3.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前往当地社保事务管理中心或人社局;-递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若审核通过,申请人将获得社会保险待遇。

4.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定期进行调整;-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基金根据调整方案进行筹集;-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人社局通知参保人员相关待遇调整情况;-参保人员根据通知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5.社会保险报销:-患病或意外受伤的参保人员准备相关医疗费用的票据和材料;-前往当地社保事务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医疗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费用及医疗情况;-若审核通过,参保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报销。

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支平衡管理;-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监督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报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总结起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社会保险待遇调整、社会保险报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

具体的办事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致步骤是相似的。

通过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办事流程,能够提高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效率,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一、登记前准备2.了解政策:雇主需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数、缴费期限等。

二、注册登记1.前往社会保险局:雇主需要亲自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登记手续。

2.提交材料:雇主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

三、信息录入和核对1.资料录入: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将雇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录入系统。

2.核对信息:工作人员会核对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四、核定缴费1.缴费基数计算: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定,计算每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计算:根据当前的政策规定,计算企业需要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比例。

3.缴费金额计算:将每位职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相乘,得出企业每月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缴费核定: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会核定雇主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并出具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五、缴费登记1.缴费方式选择:雇主需要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如银行转账、电子缴费等。

2.缴费操作: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缴费操作。

六、领取证件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雇主需持相关证明和登记材料,到社会保险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2.签发其他文件:根据需要,社会保险局可能会签发其他文件,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等。

以上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基本流程。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地区和政策的不同,登记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

因此,雇主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前,最好与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登记要求和程序。

同时,雇主也需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确保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1、办理参保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手写明确身份证号码;
(2)个人社会保障申报表(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存款结单或者单位有关凭证;
(4)在职人员要提供在职确认函。

(1)第一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申请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个人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由社会保险专员办
理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并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参保登记。

(2)第二步:到当地社会保险福利机构审核:申请人现场登记完毕后,专员会将所
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满足参保资格,并向社保福利机构提交审核申请,待审核通
过后,社保福利机构会安排相关专员亲自上门办理参保手续,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可以领
取参保证明和社会保险卡。

(3)第三步:缴纳社会保险费:拿到参保证明后,需要按照计划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通过银行柜台、邮局、ATM机、手机银行等各种支付渠道完成。

可以在特定的缴费期限内,到指定银行柜台进行当月缴费,或者在网上缴纳,也可以在证实发生社会保险责任事
故后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紧急缴费。

3、其他专项社会保险
除去上述参保登记之外,可以申请其他专项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农村居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详细申报手续可搜索当地社会保险局官网了解,需提供相应材料,由专员办理参保登记。

到此,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步骤完毕,参保人可以享受相应社会保险福利,接受有关保
险服务,使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得到充分的完善保障。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一.社会保险登记(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银行帐号证明;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缴费单位携带地税机关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两份和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个人不能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所录用的人员未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过登记备案的,可携带《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和《劳动合同》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同时办理录用人员登记备案手续。

电子表格可携带U盘拷贝或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缴费单位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须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缴费单位关、停、并、转、破产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和主管地税机关结算清缴社会保险费后,办理注销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减轻用人单位事务负担,适应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

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核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

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四)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五)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根据其上年的收入情况,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缴费基数;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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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税局杭州市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细则》的通知【标 签】社会保险费【颁布单位】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杭劳社险﹝2005﹞197号【发文日期】2005-09-21【实施时间】2005-09-2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税费各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家金库杭州市区各代理支库、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以下简称征缴办法)精神,进一步做好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加社会保险范围对象 参加社会保险范围对象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征缴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部分险种而尚未依法参加其他险种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直接列入参保对象,并自2005年10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一)社会保险登记 1、登记。

按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对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齐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社会保险是指社会团体、国家或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定要求筹集的保障公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疾病、失业或者有其他情况需要救助时,由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的制度。

其中,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社会保险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在开始用工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参保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资料并进行备案,或者按照规定按月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写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系统内的制度。

社会保险登记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能够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参保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降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风险等级,迅速有效地应对意外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经济压力。

社会保险登记的流程是: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系统。

在这个系统中,可以记录所有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水平等信息。

二是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在员工签订工作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记录员工身份证号码、工资信息以及具体的保险参保情况等。

三是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缴费后,系统会自动扣除每个参保人的个人部分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保险制度中,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每月缴纳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并记录在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系统内的制度。

具有时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等特点,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有效制度保障。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比例缴纳。

这个过程中,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会被记录在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系统中,保障了他们的权利和利益。

同时,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还能够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由于每个月都需要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保险费用,这也使得用人单位更容易管理他们的财务。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办法》规定的程序进⾏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为。

那么你知道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店铺⼩编细⼼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家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3、法⼈⾝份证复印件4、公章⼆、社会保险费申报要注意什么⽤⼈单位⾃获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下列规定按时⾜额申报缴纳基本养⽼、基本医疗、失业、⼯伤、⽣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1、缴费基数:企业从业⼈员以本⼈上年度⽉平均⼯资为本年度缴费基数。

职⼯⽉平均收⼊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资的60%为基数按⽐例缴费,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2、申报、缴费时间:⽤⼈单位应每⽉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当⽉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和⾦额。

经社会保险机构机构核准后,在每⽉1-10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或未⾜额缴纳的,除应依法补缴⽋缴数额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缴之⽇起加收利息。

3、增加、减少缴费⼈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单位在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或解除、终⽌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续。

办理增员⼿续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见附录⼀)⼀式两份和新参保职⼯的⾝份证复印件。

办理减员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见附录⼆)⼀式两份和其他减员证明材料,包括①解除或终⽌劳动合同(调动)的⼈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停保职⼯解除终⽌合同证明书;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员应提供本⼈⾝份证复印件;③死亡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简介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简介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简介首先,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二是个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

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个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由个人自主承担的。

征缴社会保险费的主体有企业、员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方,各方的合作和协调是保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

企业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注册登记。

企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然后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单位需要在登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更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等。

接下来是核定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企业单位要核定员工的缴纳基数,并向员工告知。

最后是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金额要准确计算,缴费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的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首先是参保登记。

个人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包括填写参保申请表、提供相关证件等。

然后是选择缴费方式。

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按月缴费或按季度缴费等不同缴费方式。

接下来是缴费基数的确定。

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和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确定缴费基数。

最后是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要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起着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征缴工作的规范和公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负责征缴工作的实施,包括核定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接收缴费等。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要及时处理参保人员的申诉和投诉,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业务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保障全体公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登记日期: 年月日说明:1、此表习惯范围: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由缴费单位填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2、“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是指由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的单位代码。

4、“社会保险登记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5、“参保人数”是指参加各个险种的实际人数,假如未参保,用“—”表示。

6、“经济类型”包含“国有”、“集体”、“股份制”(包含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营”、“私营”、“港澳台”、“外商投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其中企业按税务登记证的经济类型确定。

7、“行业”按税收统计标准口径划分。

8、“代理机构”是指代办缴费事宜的机构名称。

9、“代理人”是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10、此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并纳入微机管理。

11、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说明:1、此表适用范围: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接续缴费人员等个体从业人员。

2、“税务登记证号”仅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3、“地址”个体工商户填写生产经营地,其余个体从业人员填写实际居住地。

4、“开始缴费日期”是指实际开始缴费的日期。

5、“参加险种”,由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实际征收费种进行登记。

6、此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并纳入微机管理。

7、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说明:1、单位缴费登记与个人缴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此表。

2、此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并纳入微机管理。

3、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2、“注销原因”是指注销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的具体原因。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社保流程是指在国家的管理下,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个人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进行缴费的整个过程。

社保流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等环节,下面我们将对这些环节的具体流程进行介绍。

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是指劳动者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的第一步,通过社保登记,可以实现劳动者在社保系统中的身份认证和个人信息登记,方便后续的缴费和待遇领取,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登记材料劳动者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根据当地社保局要求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格。

2、选择登记渠道劳动者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社保登记。

线上渠道指的是在当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常见的线下渠道包括人社部门窗口、社保代办服务中心等。

3、提交登记材料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登记,劳动者都需要将准备好的登记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等待审核和确认。

4、办理社保卡社保卡是参加社保后的重要证件,在完成社保登记后,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社保卡可以用于个人社保账户的查询、余额充值、待遇领取等。

二、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是参保人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用的过程,缴费是保证个人社保账户余额充足、能够获得合法的社保待遇的前提条件,具体流程如下:1、核算缴费基数社保缴费的基数是指缴费金额的计算基础,是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进行核算的。

2、计算缴费金额根据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同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比例各自不同。

3、缴纳社保费用参保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缴费金额缴纳到当地社保局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及时核实个人社保账户的余额是否足够。

4、核实缴费情况社保局会在每月月初公布上一个月的缴费情况,参保人需要及时核实自己的缴费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联系社保局处理。

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是指在遇到意外伤害、患病、退休等情况下,享受国家社保制度提供的赔偿和救助的权利,具体流程如下:1、办理待遇申请当参保人遇到意外伤害、患病、退休等情况下,根据当地社保局的规定,需要办理相应的待遇申请。

2020年(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2020年(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说明:1、此表适应范围: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由缴费单位填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2、“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3、“组织机构统壹代码”是指由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壹的单位代码。

4、“社会保险登记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5、“参保人数”是指参加各个险种的实际人数,如果未参保,用“—”表示。

6、“经济类型”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包括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X公司、股份有限X公司)、“联营”、“私营”、“港澳台”、“外商投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其中企业按税务登记证的经济类型确定。

7、“行业”按税收统计标准口径划分。

8、“代理机构”是指代办缴费事宜的机构名称。

9、“代理人”是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10、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11、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说明:1、此表适用范围: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接续缴费人员等个体从业人员。

2、“税务登记证号”仅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3、“地址”个体工商户填写生产运营地,其余个体从业人员填写实际居住地。

4、“开始缴费日期”是指实际开始缴费的日期。

5、“参加险种”,由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实际征收费种进行登记。

6、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7、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说明:1、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此表。

2、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3、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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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费概述1、什么是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有什么特征?答:社会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保障性。

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法定性。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自愿。

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的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3)互济性。

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统一调剂使用,使社会劳动者共同承担社会风险。

(4)福利性。

社会保险项目齐全,基本解决了职工的生、老、病、残、死、失业等问题;各项保险待遇计发基本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且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税前列支,并由国家财政保障。

(5)社会性。

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劳动者,是一种社会行为,需要全社会参与。

它保障能力取决于社会化程度,社会化程度越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就越强。

3、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有哪些内容?答:(1)养老保险: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决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是社会劳动者在因为疾病、受伤等原因需要诊断、检查和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其他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病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为负伤、致残者和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制度。

(4)生育保险: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劳动者由于生育子女暂时失去劳动力、中断工作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失业保险:是指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生活费、医疗费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职业介绍等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4、什么是社会保险费?答:社会保险费是由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这五项费种组成的总称。

(1)基本养老保险费: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依照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依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率或费额缴纳的费用。

(3)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依照失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4)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5)生育保险费: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二、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5、什么是社会保险登记?答: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所需材料:⑴填写《舟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⑵提供如下申报材料(复印件各一份):①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②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③地方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⑤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2)办事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缴费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3)对《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通知》施行前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应当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答: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指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行为实行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也是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按照参保关系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

8、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答: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9、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变更?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等税务登记事项的,主管地税机关在缴费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办理缴费登记变更事项。

缴费单位自变更之日30日内,凭有关变更证明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新。

地方税务机关将缴费登记变更信息及时传输给社保经办机构。

10、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注销?答:缴费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等因各种情形依法终止的,按下列顺序办理注销手续:(1)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注销证明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如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的,先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预注销及减员手续,再于5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并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清缴社会保险费;如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构受理的,先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再于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预注销及减员手续,并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清缴社会保险费,(3)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完毕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正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中止参保人员、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三、参保手续办理11、初次参保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答:(1)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凭证:⑴填报《舟山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一式二份)。

⑵提供如下申报材料:①订立的职工劳动合同(必须劳动部门备案)企业职工花名册;②上个月单位职工工资单复印件(含记账凭证);③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④原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手册;⑤新参保职工照片2张(1寸)。

12、缴费单位发生人员增减时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缴费单位参保登记后,发生参保职工增员或者减员的,应当自增员或者减员30日内,持新增人员或者减少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报《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职工增减登记手续。

逾期未申报的,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从实际受理增减登记之月起调整。

13、职工个人不愿意参保,单位就可以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吗?答: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对所有单位和个人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依法参保。

任何单位都不能以职工个人意愿为由,回避缴费义务,任何个人也不能拒绝参保。

单位作为社保费缴费的责任主体,不仅要承担起单位的缴费责任,也要主动地承担起职工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的责任。

四、“五费合征”相关规定14、什么是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答: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6〕111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07]27号)规定而制定的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改革的一种发展模式。

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五统一的征缴办法,主要内容为:(1)统一征收机构,凡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企业,其社保费统一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2)统一缴费基数,统一以缴费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作为计征依据;(3)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的险种认定;(4)统一征缴流程,统一实行单位缴纳部分由企业自行计算,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经社保部门核定后由企业代扣,一并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的征缴流程;(5)统一数据信息,统一规范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实现地税、社保等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

15、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答:十多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为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还存在着诸如五项保险登记的差距较大、缴费基数不统一、不同险种的参保信息不一致、参保企业和未参保企业之间负担不均衡等问题。

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是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改革的方向,是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发展趋势。

通过“五费合征”依法把各类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助于提高政府科学决策质量,方便企业参保、简化征缴程序、降低征缴成本,公平企业负担,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16、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实行统一征收的依据?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等有关法规。

17、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从什么时候执行?答: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市本级、定海区、普陀区企业从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18、所有单位都要实行“五费合征”吗?答:1、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目前对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五费合征”。

这些单位不管以前参加几项社会保险,从实施月份起,都要承担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

2、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仍按原规定执行,待条件成熟后参照实施。

19、社会保险费实行“五费合征”与原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主要有什么不同?答:参保登记不同、缴费基数不同、申报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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