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数字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数字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0•【字号】京教函〔2022〕142号•【施行日期】202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数字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2〕142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部署,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开展以创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基于实证的应用研究和以标准规范为主导的实践研究,大力推动信息技术赋能教育创新发展,由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数字教育中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数字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1.各区教委负责组织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直属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申报课题的管理工作,对申报课题进行初步遴选后,由区级管理员汇总申报材料统一报数字教育中心。
2.各市属高校、直属单位由本单位汇总申报材料统一报数字教育中心。
二、申报要求1.课题申请人应为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个人和企业申报。
2.课题负责人应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者,需要有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3.课题申报单位需按照《北京市数字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4.市级立项评审工作完成后发布本年度立项结果。
立项评审不设通过率,以申报材料的质量为评审标准。
三、时间安排1.2022年4月18日—5月20日,各申报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区级单位进行审核。
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能结题解决措施
关于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能结题解决措施文学与传媒学院:关于本人在2014年申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称和编号分别为《致青春校园文化传媒》、编号201410666014。
项目负责人为赵麒皓同学,指导老师为陈志伟。
学校于2017年组织验收组对我院2015年立项建设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验收结项工作,然而本人由于以下原因未能按时结题:(1)项目只完成小部分相关工作,由于论文字数较多,我偷懒,故还差一篇学术论文未完成和发表,;(2)负责人主动性太差,态度不端正,没有自觉、积极地研究和完成项目;(3)毕业临近,处理毕业论文比较忙,对相关通知不重视,对学校规定不遵守,导致不能按时结题;(4)我对这个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重视意识不够,没有想到这个项目是多么的重要,对学校以及学院的声誉、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5)我现已深刻知道了这个项目不单单是结题那么简单,学院希望我们能通过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这个事情,收获到不仅仅是经验和知识的,而是更多更多的东西,怎么做事、怎么做人、怎么处理关系、如何转变思维等,但是我当时没能很好的去领会这层意思,现在我知道,我要认真的去准备;积极主动的去联系指导老师和学院负责人,而不是等老师来催促我,结题小组开会、已经安排的任务我无论如何也要有时间观念,按时的去完成它,形成一种素养。
故此,我针对项目验收不能按时结题,而做出以下具体解决措施:1、为了项目能继续下去,在指导老师和学院的同意下,我决定把项目移交给15级广电班的李旭---学号20154025112,并要求承接后的项目负责人在未来的项目研究过程中紧抓完成进度、齐心协力、努力攻坚,以保证该课题研究全部完成。
2、项目负责人一定会及时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并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和实验,并及时进行总结与交流。
最后,移交方以后一定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把相关工作做好,一定不会让指导老师以及学院失望,希望指导老师以及学院给予最后一次机会,相信我、相信移交方一定会完美结题。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管理文件( 含结题指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补充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深入开展,规范项目过程及结题验收管理,提高项目实施实际效果,校团委研究制定了《XX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补充规定》,请各项目按规定认真执行。
一、项目运行1.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内容执行。
不签订合同者视为放弃。
2.项目组须每周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记录,导师每月检查项目进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运行时间过半开展中期检查。
项目组须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项目运行原始记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报校团委,校团委对检查结果予以抽查。
4.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内容不得变动。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有变动项目成员、提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应安排其他教师完成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由学院提出变更意见,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
二、项目结题验收1.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题。
根据项目结题日期,项目负责人提前提出结题申请。
必需材料为《XX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结题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论文、设计、专利证书、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补充材料为项目成果证明材料、成果实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学生提交的文字材料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审阅意见。
2.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集中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专家组组长由正高职称专家担任,成员应不少于 3 人,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回避。
具体工作内容与程序为:(1)验收材料审阅。
专家组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是审查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及综合训练的情况,考察学生完成项目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培养情况,及完成课题过程中的工作量及工作成果等。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的
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教函〔2011〕197号各高等学校:按照《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文件要求,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累计已达1000项,为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作用,促进成果的推广和共享,现将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应予结题的项目范围2005年至2008年获北京市立项的课题,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一般项目,含自筹项目),原则上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题,对确实不符合鉴定结题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鉴定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如实书面报告情况,由项目所在学校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教委高教处审定。
2003年以前的项目如需结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申请结题时附当年立项文件复印件一份。
二、项目结题方法(一)重点项目结题,各高等学校需向市教委高教处提出书面申请,市教委与项目所在学校共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校提出专家建议名单,市教委审定。
学校需提前20天将专家结题验收日期与工作议程的建议方案报市教委高教处,市教委高教处将统一组织结题答辩,结题验收后学校须向市教委高教处提交《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
(二)面上项目(一般项目)结题,各高等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向市教委高教处提交《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非自筹项目还需填报《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
获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市级教改项目可由学校以函的形式直接提出结题申请,不再填写结题报告书。
市教委委托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对学校所提交的结题报告或结题申请进行检查,合格者以市教委名义统一发放结题证明。
三、结题报告书填写说明项目编号填写批准立项文件“年度-项目顺序号”;项目类型填写重点、一般或自筹;课题组成员有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的,需由课题主持人写出相关说明附后;项目成果形式填写论文、研究报告或课件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已经发表在合法的学术刊物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将报告附后,成果形式为课件的需附光盘或写明所在网址);项目拨付经费填写市教委实际拨付经费数,如自筹项目填写零;专家鉴定意见要求专家组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需为校外专家,专家组成员须在专家鉴定意见栏上亲笔签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
优秀团队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9.29
•【字号】京教函[2014]473号
•【施行日期】2014.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就业促进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
队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14〕473号)
各普通高校: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学校推荐、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和社会公示,共确定北京天方地圆科技有限公司等103个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现予以公布。
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是市教委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大学生创业政策、支持和激励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大学生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积极注册企业从而实现智力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新进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附件
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名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定标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定标准一、研究项目概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大学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项目涉及到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策划、团队组建、资源调配、实施执行、成果展示等。
项目结题评定标准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结果进行评定的指导性标准,以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顺利结题。
二、项目结题评定标准的制定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定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项目结题的过程和结果,促进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有效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三、项目结题评定标准的内容1. 项目综合评价项目综合评价是对整个项目的综合评定,包括项目的目标设定、实施计划、执行情况、成果产出等方面的评价。
评定内容包括项目的实际成绩、创新性、可行性、实施效果、社会效益等方面。
2. 项目成果评价项目成果评价是对项目成果的评定,包括项目的成果产出、效果展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评价。
评定内容包括项目的成果质量、效果展示形式、成果转化效果等方面。
3. 项目报告评价项目报告评价是对项目报告的评定,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等方面。
评定内容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表达方式、创新性等方面。
4. 项目答辩评价项目答辩评价是对项目答辩的评定,评价答辩的主题、内容、表达方式等方面。
评定内容包括答辩的组织性、逻辑性、表达能力等方面。
四、项目结题评定标准的方法1. 评优评鉴对项目结题的结果进行评优评鉴,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评选出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
2. 现场评定通过现场观摩、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项目结题的现场评定,直观了解项目实施的情况,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评价。
3. 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对项目结题结果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五、项目结题评定标准的实施方式项目结题评定标准的实施方式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可采取项目成果展示、项目答辩、专家评审等形式,确保评定过程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规范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通过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动大学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努力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一)注重过程参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创新研究过程。
项目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独立实施、分析处理数据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从而提高大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二)注重实践创新。
鼓励大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三)注重切实可行。
训练计划重点资助选题适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三、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和验收,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四、项目类型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一)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为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强我校学生项目组织与管理, 保证项目质量,鼓励广大师生投入到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收标准
一、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 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
2. 获得B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 获得B类竞赛获得校级奖至少2项;
4. 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
5. 获得著作权至少1项;
6. 其他(文科类可以适当降低验收标准)。
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验收标准可以参照省级标准执行(应低于省级标准)。
三、创业项目验收标准,满足下面五个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1. 创业实践项目发展历程(时间为序的大事记,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
2. 创业实践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审核,同意结题(总结取得进展情况,提出继续开展的合理计划;创业实践活动碰到困难难于继续的实施的,应进行案例分析,剖析原因。
)
3. 创业项目注册实体公司、同时提供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
4. 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
5.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3个月以上。
关于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行阶段检查与结题验收的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科研工作,加强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课题的监督与管理,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按照《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现决定对2011~2012年立项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检查对象:1. 阶段检查对象:2011年立项申请延迟结题的项目;2012年立项未结题项目。
2.结题验收对象:2011年立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2012年立项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检查形式、时间和要求本次检查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二级学院全面检查、学校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各项目组于2012年12月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各学院教学科:(1)阶段检查类:提交《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度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结题验收类:提交《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2)及结题支撑材料(含著作、论文、专利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将结题验收材料整理装袋后(用档案袋封装,袋面张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材料”封面,见附件3)提交。
2.二级学院全面检查(1)2012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为二级学院全面检查阶段。
各学院由教学院长任组长,成立由3至5名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有项目和材料进行审查。
(2)申请延迟结题的项目要求组织现场答辩。
项目组汇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和要求、项目结题时间等,评审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检查评审意见。
(3)结题验收类项目主要检查结题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结题要求,2012年项目需根据成果价值和结题要求评定项目建议等级(等级分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符合相应要求的,认定相应等级,不符合一般项目结题要求的,暂不予结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主持人签字:
以上项目内容如无异议,请
项目组成员签字:
五、指导教师对成果的评价(对是否予以结题提出明确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年月日
六、二级学院(部)意见
部门盖章(主管领导签名):年月日
七、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经费支出项目金额备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设备购置办公耗材交通费其他经费合计可自行附页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主持人签字
西安航空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申请者:
院系:
专业:
指导教师:
职称: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制
二0一五年十月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时间
起始时间:年月完成时间:年月
项目主持人及成员
姓名
班级
二级学院(部)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主持人
成员
指导教师
姓名
二级学院(部)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一、项目预期成果及完成情况
二、研究成果及成果的特色新之处(成果精粹1000字左右)
三、经费开支情况
总经费:万
经费支出项目
金额
备注
论文发表
专利申请
设备购置
办公耗材
交通费
其他
经费合计
(可自行附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京教函〔2022〕117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2〕117号各市属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市属高校提交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市教委统一提名。
请各高校对提名的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二、基本条件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条件要求。
三、提名程序各类项目(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均按照《通知》的程序要求提名,请注意各提交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
为衔接网上系统提名和材料报送工作,请各高校于2022年5月24日前完成各类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核和公示工作。
四、材料报送各高校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包括:1.纸质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4.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如有回避要求,选填;5.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1套。
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
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620室)。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2022〕1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4月6日。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
评分
分 值
分值档次
得 分
项目完成情况
选题
意义
10分
项目研究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可以明显改变对前人工作的认识,或可以明显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9-10分)
项目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或提高对前人工作的认识,或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7-8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项目
创新
10分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对前人工作有较大改进或发展(9-10分)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对前人工作有一定的改进或发展(7-8分)
在理论或方法上没有创新,但对前人工作的有改进或发展(5-6分)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意(3-4分)
在理论或方法上没有新意(1-2分)
经费管理情况
经费
使用
10分
项目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可以促进人们改变或提高对前人工作的认识,或可以促进人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5-6分)
项目研究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不太明显(3-4分)
项目研究没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1-2分)
项目
完成
20分
很好地、成功地完成了预期研究目标,工作量大(18-20分)
很好地完成了预期研究目标,工作量比较大(14-17分)
结题材料质量较高、比较规范;发表论文正在投稿;开发样品或测试版已可以调试通过;参加学术竞赛获得成绩(15-17分)
结题材料质量尚可、比较规范;开发样品或测试版已初步调试通过(12-14分)
结题材料质量一般;开发样例演示可以通过,但问题较多(8-11分)
结题材料质量较差、不够规范;开发样例演示无法通过(1-7分)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7.10•【文号】教高函〔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我部制定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高校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2019年7月10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国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京教高〔2021〕8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京教高〔2021〕8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流人才方阵,实现北京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特制定《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全面部署推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11月19日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流人才方阵,实现北京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就进一步提升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系统性改革,夯实教育教学根基,探索育人创新模式,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更多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专业本领的优秀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高校铸魂育人体系1.推动三全育人,实现五育并举。
加快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要求1. 目标与宗旨
-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 鼓励大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 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就业竞争力
2. 项目类型
- 创新训练项目
- 创业实践项目
- 创业培训项目
3. 申报条件
- 由校内指导教师指导
- 项目成员为本校在籍学生
- 项目符合创新创业培养目标
4. 项目管理
-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 制定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制度
- 加强项目过程指导和监督
5. 经费支持
- 学校根据项目类型和级别提供经费支持
- 项目团队可申请校内外其他资助渠道
6. 成果要求
- 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 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撰写论文、制作作品等
7. 奖励措施
- 对优秀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
- 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大赛
以上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主要要求,旨在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培养综合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7年18号签发: 国家级、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2016年度国家级、2015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具体安排如下:一、结题验收范围1.结题项目为2016年度国家级、2015年度上海市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2.以往历年延期的项目;3.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安排验收。
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由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①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②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③所发表论文的word版;④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2.各学院于5月19日前组织专家答辩。
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
3.结题答辩时,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收获,回答专家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专家组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基础上,给出项目验收鉴定意见。
4.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验收、创业实践项目由团委组织专家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验收材料分别由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备案。
5.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将创新训练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学院需提交给学校存档的资料包括:(1)各项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电子光盘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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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4.11
•【字号】京教函〔2022〕124号
•【施行日期】2022.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124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2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应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
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高校要在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基础上,遴选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市创计划”项目、“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①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②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③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国创计划”项目类别
“国创计划”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高校在立项申报时确定推荐类型,后续经审核后推荐至教育部立项实施。
①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
②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
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见附件1)。
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3.项目经费
依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各高校要对“国创计划”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各级别立项项目资助额度标准。
(三)项目报送
1.报送方式
按照教育部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由我委统一组织北京地区高校(含中央部委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审核立项“市创计划”项目,并向教育部统一报送北京地区“国创计划”立项项目。
北京地区各高校通过登录北京市大创项目管理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网址:/,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本次报送内容包括“国创计划”立项项目、“市创计划”立项项目及本校校级立项项目。
2.报送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及规范管理的通知》(京教函〔2019〕693号)要求,做好国家级、市级、校级项目的遴选。
按照教育部要求,“国创计划”一般项目应从“市创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推荐。
为保证北京地区推荐“国创计划”、“市创计划”项目的质量和基础,原则上各高校推荐市级以上项目的数量应不超过本校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1/2。
“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应从“市创计划”项目中遴选符合“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要求的优秀项目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2021年度学校“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数的2%,该类项目不占推荐“国创计划”一般项目指标,学校要做好排序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
二、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范围。
学校2022年结题的所有“国创计划”项目、“市创计划”项目及校级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所在学校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
项目依托高校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
项目所在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三)结题材料报送
请各校登录网络平台完成结题验收项目报送(网址:
/,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提交大创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相关信息。
(四)截止时间
立项与结题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
请各高校于5月29日前将学校报送联系人信息(学校名称、姓名、部门、电话、邮箱、手机)发至邮箱:
************.cn。
附件:
1.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2022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创计划联系人信息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