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资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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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专业进修培训。

为使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编在岗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含专职科研人员)及人事代理教学人员。

二、进修培训原则1.教师申请进修培训的专业或方向应与现从事的专业或方向一致或基本相近。

2.各院(系)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的进修培训和工作。

三、进修培训类型(一)国内进修培训为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学位教育。

主要包括:访问学者、进修学者,专任教师“双师型”培训、专业培训、课程进修,教师实践锻炼, 新教师岗前培训及校内培训等。

(二)国外进修培训为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促进学科与专业跨越发展而至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进修、学习。

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双语教学等。

根据经费来源不同,又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国家公派出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等政府机构选派, 国家资助费用,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派出的出国方式。

2.学校公派出国:学校组织选派,学校资助费用的出国方式。

3.自费出国:个人自行联系,本人承担或对方资助费用,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派出的出国方式。

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均为短期进修培训。

四、申报程序L上一年度10月31日以前,除短期进修培训外,拟申请进修培训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所在院(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审批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向人事处报送本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4.人事处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对进修培训进行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公布学校总体的进修培训计划。

5.经学校批准进修培训的教师,须在进修培训前携带有效证明(如培训通知、录取通知书等)到人事处登记备案。

五、进修培训管理1.凡参加国内进修培训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以及国外进修培训时间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教师,必须在进修培训前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教师培训进修暂行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进修暂行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进修暂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多渠道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师培训进修的质量和效益,使教师培训进修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以适应学院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训进修的原则1。

坚持按需培训,在职学习、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

2。

坚持新专业优先,新课程优先,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优先;各教学单位的青年骨干教师优先的原则;3。

坚持经费预算,统筹兼顾,学院送培与自费学习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分期分批选派的原则。

二、培训进修的类型和选派的条件(一)参加培训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学院建设发展长期服务。

2.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教学效果优良,每年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

学习内容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需要,且纳入学院年度进修培训计划(上级临时指派性培训除外)。

4.人事档案在学院,与学院签订培训协议。

(二)培训进修的类型1。

国内访问学者在学院连续工作满一个聘期,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的教学骨干;具备讲师(不含校内)以上职称的教师,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在工作安排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可选派参加与科研课题相关的访问学者进修.2。

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依据省级及以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并经学院研究确定送培对象。

3。

单科课程进修对于新开课程、精品课程或请外聘教师较困难的课程,由学院根据教学需要,选派具有校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专业的教师参加课程进修,回学院后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和课题建设工作。

4.到一线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根据教学需要,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利用假期到对口的企业岗位实习。

5。

其它各类培训(含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双语教学培训等,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学院教学需要选派。

)(三)下列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培训进修:1。

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XX大学“十四五”教改和发展规划》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以及促进学术骨干教师成长,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进修培训相关政策,鼓励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培训,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自身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造就一支优秀骨干教师队伍。

第二条学校每年安排进修培训经费,资助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培训。

为了使师资队伍建设落到实处,各学院(中心、部)要按照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编制本部门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第三条教师进修培训需符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需要,进修培训经费重点资助学科专业带头人、工作认真负责并且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上有较突出成绩的骨干教师、以及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

第二章进修培训类别第四条学历学位提升进修项目为提高教师学术水平,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历学位进修。

学历学位进修包括攻读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与博士学位等。

第五条访学进修项目为促进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以及中青年学术骨干成长,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访问进修。

访问进修包括国外访学项目、国内访学项目和产学研计划项目等。

第六条各类培训项目为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项目,包括课程进修、岗位实践、专业技能培训等。

第七条校内培训项目为使新进校的青年教师能更快更好的成长,学校将每年安排新进教师校内培训和实施新教师培养计划。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为使教师进修培训工作更有效,经费使用更合理,学校应制定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每年10月份学院(中心、部)应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并上报人事处,学院(中心、部)应按照本部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安排教师进修培训,如果教师进修培训计划需要改变,学院(中心、部)应在当年度的5月前将调整后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上报人事处。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学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教师进修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使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院教师队伍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管理(一)各系(部)、处室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和工作实际拟定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并填报《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并于春季开学前报学院人事处。

(二)学院人事处审核汇总各部门的进修培训计划,根据学院师资建设的总体目标,编制学院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报学院审批。

(三)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临时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培训,可由部门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人事处视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由学院院长审批。

二、进修培训类别(一)学历(学位)进修L全日制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在职(不脱产或半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二)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1、骨干教师业务进修;2、专项培训(研讨)班;3、国内(外)访问学者;4、新技术培训;5、其他业务培训(不包括业务培训会议)。

(S)企业工程技术实践三、申请参训要求(一)学历(学位)进修:由本人结合自身职业规划和学院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

(二)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申请,组织派送。

(S)企业工程技术实践1、专业课教师必须进行此类进修培训。

2、专业课教师每四年到企业的工程实践锻炼时间累计原则上不得低于半年。

3、企业工程技术实践由专业课教师所在系部统筹计划、安排。

四、申请进修培训条件(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师德好,近两年各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

(-)申请进修培训专业、内容与所从事专业(岗位)对口。

(三)申请访问学者的,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需要, 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位,在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符合访问学者接收单位规定的其它相关条件。

(四)接受学院拟订的相关进修培训协议内容。

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知识创新能力,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教师是指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教师进修培训的总体思路是:遵循人才成长、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规律,坚持改创新,围绕学科建设与发展,重点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和优秀XX,努力改善教师学缘结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供支持和保证。

第三条教师进修培训的指导思想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并重,理论与实践统,按需培训,学用一致。

第四条教师进修培训的原则是:全面规划,重点优先;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形式多样,分层培养;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公、自费结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分期分批选派。

第二章进修培训的类型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教师进修培训包含以下六种类型:1.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目的是改善师资结构,增加高层次学历的教师比例,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报考对象是在我校从事两年以上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达到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的教师。

各院(系)应从师资结构的完善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确定报考对象。

2.国内、外访问学者。

目的是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通过学习和工作,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对象是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的副教授或教授。

3.骨干教师进修。

目的是培训年轻讲师。

重点是师资紧缺的学科和专业,帮助年轻讲师提高教学能力,改进教学方法。

对象是连续三年满工作量,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的青年讲师。

教师进修校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进修校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进修校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师进修校的所有培训项目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培训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教师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教师素质为核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优质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四条培训计划制定1. 教师进修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2.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考核等。

3. 培训计划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培训组织实施1. 教师进修校应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根据培训计划,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与参训教师的沟通,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对培训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六条培训考核1. 培训结束后,对参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践操作、教学展示等。

2. 考核成绩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

3. 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需参加补考或重新培训。

第三章培训资源与管理第七条培训资源建设1. 教师进修校应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包括教材、课件、教学设施等。

2. 鼓励教师参与培训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提高培训资源的质量。

第八条培训资源管理1. 建立健全培训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使用。

2. 定期对培训资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培训资源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教师查阅和使用。

第四章培训经费与报销第九条培训经费管理1. 培训经费由学校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 建立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十条培训经费报销1. 参训教师凭培训发票和相关证明,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用。

2. 培训经费报销需经财务部门审核,领导审批。

第五章培训质量监控第十一条培训质量评估1.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

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为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进修培训对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修培训的原则(一)在保证学院教学、教育管理等工作正常运行秩序的前提下,以在职为主,脱产为辅,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培养具备发展潜力、在编在岗的中青年教师。

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队伍的培训。

(二)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岗位知识技能培训与学历提高并重的原则,加强梯队建设。

(三)坚持专业对口,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普遍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对中青年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以及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 鼓励参加高层次培训。

二、进修培训的重点(一)学院支持教师在职或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学院鼓励教师在岗不脱产进修硕士及硕士以下学历(学位),学费自理。

(二)学院支持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三)学院支持教师参加双师型教师素质和能力的培训I,包括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实践。

(四)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院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参加与职务要求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进修培训的组织实施(一)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由院、系(部处)两级负责。

(二)人事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结合系(部处)制定的培训计划,编制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人事处负责对全院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培训经费及参加培训教师待遇的落实。

(四)人事处负责全院的培训考核及管理,定期检查、督促各系(部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以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系(部处)按五年一个周期,制定师资培训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人事处;次年 6 月份,各系(部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下一学期的培训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报人事处审核。

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制度

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培训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及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培训进修,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二章培训进修原则第四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师个性化发展。

第五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训效果。

第六条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坚持开放共享,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第三章培训进修内容第八条教师培训进修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能力。

(三)教育科研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意识、科研方法和科研能力。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适应信息化教育的发展。

(五)学科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教师学科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拓展。

第四章培训进修方式第九条教师培训进修方式包括:(一)校本培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讲座、研讨活动等。

(二)远程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在线学习、视频培训等。

(三)外出学习: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

(四)自学提升:鼓励教师自主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阅读专业书籍等。

第五章培训进修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教师培训进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培训进修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培训进修工作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学分的培训进修任务。

第十二条教师参加培训进修,需提交个人培训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参加。

第十三条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四条教师完成培训进修任务后,需提交培训总结和心得体会,学校对培训成果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教师培训进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学院教职工业务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学院教职工业务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学院教职工业务培训进修管理办法根据学院规模发展的需要,为规范学院教职员工业务培训进修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1.管理范畴本学院聘用的正式教职员,因岗位工作需要,由系、部、处、室推荐或选派参加与本岗位专业业务相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高新工艺技术的培训进修,均属本暂行办法的管理范畴。

2.工作内容(1)登记与备案;(2)确定服务期和签订《业务培训进修协议书》;(3)培训进修期间待遇和培训费用的核定及培训费用报销审核;(4)其他相关业务。

3.主管机构人事处是学院教职员业务培训进修的管理机构。

二、业务培训进修的审批和登记、备案1.审批权限(1)推荐或选派参加业务培训进修的公假时间在15个工作日(含)以内,或培训费用总额在3000元内(含),报分管院领导审批;(2)推荐或选派参加业务培训进修的公假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的,或培训费用总额超过3000元(不含)以上的,须报院长审批。

2.登记备案被推荐或选派参加业务培训进修的教职员须持学习简章(通知)或上级主办机构文件,由系、部、处、室负责人按审批权限报批,获准后由被推荐或选派人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签订业务培训进修协议书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同时,签订《业务培训进修协议书》,明确服务期限、培训费用、责任与义务。

三、服务期限和违约处理1.服务期限主要依据培训进修的费用总额确定(1)培训进修费用总额在1500元(含)以下的,服务期限不少于12个月;(2)培训进修费用总额在1500元(不含)以上至3000元(含)以下的,服务期限不少于18个月;(3)培训进修费用总额在3000元(不含)以上至5000元(含)以下的,服务期限不少于24个月;(4)培训进修费用总额在5000元(不含)以上至10000元(含)的,服务期限不少于36个月;(5)培训进修费用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上的,服务期限不少于48个月。

2.违约及违约处理教职员在服务期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被学院辞退的均属违约行为。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教师进修培训是教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进修培训,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从而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为了有效地管理教师进修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培训需求调研首先,教育部门应该开展全面的培训需求调研工作。

了解教师们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提升的能力,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课程,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学科教师的需求。

二、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调研的结果,教育部门应该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包括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培训的形式等,确保培训的安排合理、科学。

三、优秀讲师选聘为了提升培训效果,必须选聘一批优秀讲师进行培训。

这些讲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深入浅出地传授知识,激发教师们的学习兴趣。

四、培训方式多样化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培训方式应该多样化。

可以通过线下培训、线上培训、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让教师们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培训方式。

五、激励机制建立为了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需要建立一套激励机制。

可以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同时,可以将培训成果与晋升、职称评定等挂钩,提高教师进修培训的吸引力。

六、培训成果考核教师进修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因此,必须建立培训成果考核机制,对教师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培训课程的学分制度、教学观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七、培训资源共享为了充分利用培训资源,教育部门应该建立起培训资源共享平台。

这样,教师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自由获取各类培训资料和视频课件,进行自主学习。

八、持续跟踪与评估培训工作并不应该只是一时的行动,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因此,教育部门需要跟踪和评估培训的效果,并及时对培训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改进。

九、建立学习交流平台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可以建立起学习交流平台。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二○一○年四月一日)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进修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并使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进修培训的原则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并重的原则。

坚持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进修、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紧密结合专业建设需要的原则。

进修培训内容要紧密结合各系专业建设需要,使教师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拓展专业领域、完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培训的专业必须符合教师现从事的专业或适应新专业建设的需要.照顾重点,择优选派的原则.在选派进修培训人员时应优先考虑青年教师、新开办专业教师、重点培养教师和重点专业教师;根据教师教学、教研和年度考核等次,择优考虑人选。

具体人选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学工处和各系提出,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进修培训的形式及条件(一)长期进修培训1、学位进修:在职半脱产攻读或在职脱产攻读硕、博士学位。

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到我院工作满一年、本科学历的教师到我院工作满两年,可申请报考在职硕士、博士,进行学位进修.2、到企、事业单位挂职进修各单位根据教学计划,报学院批准后,可安排青年教师接受不同形式的社会实践任务,进行挂职进修.3、出国进修根据需要,由学院选派。

(二)短期进修培训1、由学院选派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等部委、厅局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培训对象必须是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课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是学院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具体选派人选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学工处和各系提出,院务会议讨论决定.2、单科进修班、短期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外语培训、教学研讨、院内培训等,学院根据需要选派。

3、岗前培训。

凡新进我院任教的教师均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三、进修培训的申请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由教师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 引言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此制度的目标是通过规范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的各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科学、系统、有序进行,提高教师进修学习的效果,促使教师的专业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 培训需求分析2.1 教师进修学习目标设定学校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同年级和学科的教师特点,制定教师进修学习目标。

教师个体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学校制定的目标,制定个人进修学习目标。

2.2 培训需求调研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师进修学习的需求和意愿,分析教师的主要培训需求,为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3. 培训计划制定3.1 培训计划编制学校根据教师进修学习目标和培训需求分析结果,制定每学年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2 培训计划评估与调整学校根据教师的反馈意见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结果,及时对培训计划进行评估与调整。

确保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培训组织与实施4.1 培训组织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培训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培训工作。

该机构的设置要符合学校规模和教师培训的需求。

4.2 培训师资的选拔和培训学校应根据培训计划的要求,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或专家担任培训师资。

同时,学校还应对培训师资进行培训,提高其培训设计和组织能力。

4.3 培训方式与方法学校可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和方法。

包括专题讲座、教学研讨、实地考察、教学观摩等。

保证培训全程覆盖,形式多样。

4.4 培训资源与平台建设学校应建设完善教师进修学习的资源与平台。

包括培训资料库、在线学习平台等,方便教师进行学习和交流。

5. 培训评估与奖惩措施5.1 培训效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教师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问卷调查、教学观摩、教学成果展示等。

教师进修和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进修和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进修和培训管理办法近年来,教育行业迅速发展,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成为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

为了促进教师的进修和培训,各地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教师进修和培训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课程设置与规划在教师进修和培训中,课程设置与规划是重要的一环。

学校应根据教师的职级、任教科目和个人意愿,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包括学科教学方法、教育心理学、校本研修等。

同时,还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教师能够系统地进行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

二、建立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教师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因此,建立多样化的培训形式至关重要。

除了传统的面授培训外,可以引入在线学习、研讨会、座谈会和学术交流等形式。

这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可以满足教师的个性化需求,激发学习兴趣,并提升学习效果。

三、完善培训资源和设施为了促进教师进修和培训,学校需要提供良好的培训资源和设施。

这包括教学设备、图书馆、实验室等。

同时,学校还应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实践基地,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四、加强评估和反馈体系教师进修和培训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和反馈。

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评估教师在培训中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提升。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反馈机制,收集教师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训质量,提高教师满意度。

五、提供经费支持和奖励机制教师进修和培训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

因此,学校应建立专项经费,并制定科学的经费管理办法,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

此外,学校还可以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和培训活动,并将其提升和发展作为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师进修和培训的重要对象。

学校应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岗位晋升途径。

同时,学校还可以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指导和培训,拓宽教师的视野和思路。

七、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可以提高教师进修和培训的管理效率。

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不懈努力和进修。

为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培训进修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将探讨教师培训进修的管理办法。

二、培训需求调查在制定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前,需要对教师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师对于培训内容、形式和时间等方面的需求。

三、培训目标设定在明确了教师的培训需求后,制定培训目标至关重要。

培训目标应该具体、明确,并符合教师个人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培训内容设计根据教师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科技应用、课程设计等方面,既满足教师的学术需求,又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

五、培训形式选择教师培训进修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在线培训等。

根据教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以提高培训效果。

六、培训师资选拔培训师资是教师培训进修的核心资源。

在选拔培训师资时,应注重其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并进行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观念等方面的评估。

七、培训评估机制教师培训进修应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以评估培训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可以通过听课观摩、教学反思、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教师对培训的反馈和评价。

八、培训资源保障为了提供有效的培训资源,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材的管理。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估。

培训教材应具备权威性、实用性和更新性。

九、培训费用补贴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进修,可以对其培训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补贴方式可以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的效果来确定,以使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培训机会。

十、培训成果认定教师培训进修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因此,需要建立培训成果认定的机制,对通过培训获得相应技能和知识的教师进行认定和奖励。

十一、培训效果跟踪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开展培训效果跟踪。

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为了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特对教师进修培训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进修培训形式及原则教师进修培训,应根据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和年度进修培训计划,因地制宜,学用结合。

进修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如挂职锻炼、顶岗锻炼、函授教育、短期培训、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进修培训的原则:以“双师型”教师培训为主,学历学位提高为辅。

二、进修培训对象和目标对象:以学院在编中青年教师为主。

目标:造就一支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要求、政治方向明确、道德素质高,掌握最新科学技术知识、技能和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一专(技)多能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培养一支懂得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有较高管理素质和能力的管理干部队伍。

三、申报条件1、“双师型”教师进修培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者可申请“双师型”教师进修培训。

可采取挂职锻炼、顶岗锻炼、短期培训等形式,进修培训一次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1)在编从事教学、教辅工作的本科生在我院工作满3年,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可申请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

(2)在编从事管理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在我院工作满4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获一次及以上考核优秀,可申请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

3、博士研究生学位进修博士等高学历人才以引进为主,进修培训为辅。

(1)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在我院工作须满3年,且获一次以上教学质量评估优秀,可申请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进修。

(2)在编获在职硕士学位人员(学院报销的学费),毕业后在我院工作满4年或累计在我院工作满6年(读研究生期间不计),且获一次以上教学质量评估优秀,可申请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进修。

四、进修培训的管理与考核1、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应根据所在单位(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年度分解指标有序进行。

在保证本单位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重点做好“双师型”教师的培训。

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

为使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师进修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教师进修培训的原则(一)按需培养,注重实效。

根据学院总体发展、学科建设的需要及人才需求的趋势,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参加进修培训。

(二)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坚持立足国内、以在职为主、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每年脱产进修培训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教师总数的10%以内。

(三)教师进修培训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教师现从事的专业或适应新专业建设的需要。

培训对象要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四)照顾重点,择优选派。

在选派进修培训人员时应优先考虑青年骨干教师、新开办专业教师、重点培养教师和重点学科教师;根据教师教学、科研和年度考核等次,择优考虑人选。

第三条申请进修的条件(一)岗前培训:凡新补充到学院任教的青年教师均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二)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学历:必须来院工作满2年以上。

(三)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担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青年骨干教师,以及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新人。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优先考虑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新人以及业务能力突出的青年骨干教师。

(四)单科进修班、短期培训、教育技术培训、外语培训:根据需要选派。

(五)出国进修:需符合出国相关规定,根据学院安排。

第四条审批程序及应办手续(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由教师本人向本系、部、所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提出具体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申请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单科培训班的教师应填写相应的《书》,经教研室、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学院审批:教务处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院办审查后,择优选拔和进修学习人员,将初步人选报送学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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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师资培训(进修)管理办法
为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师培训工作贯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需培训、学用一致、在职为主、脱产为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方针。

第二条教师培训工作坚持普遍提高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培训与使用相统、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教师培训工作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能力、科研水平和学历层次为重点。

第四条进修培训的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学校承担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第五条培训选派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重点选派培训思想、业务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优先选派学科(学术)带头人、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中青年学术骨干以及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业绩突出的人员,在重点学科、专
业、课程、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急需的人员。

第六条师资管理部门制定师资培训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第七条为保证教育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圆满完成,每学年度全校派出国内外脱产培训的教师一般不超过当年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各院系按此比例选派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学校统筹安排,有专项培训经费的在不影响教学、科研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须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第二章培训类别、条件及要求
第八条培训的主要类别、条件及要求。

1.岗前培训
新补充的教学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学习高等教育相关法规、政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并通过高校教师资格有关审核获取高校教师资格。

2.教学实践培训
初、中级职称教师重在教学实践的训练,实行听课制度、参加教学观摩,熟悉和掌握从备课、讲课到辅导、批改作业等各教学环节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职称教师侧重于参加较高水平的教学实践活动,如讲评教案、教学评估、教学督导等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3.科研实践培训
初、中级职称教师侧重于参加力所能及的科研活动,重点培养基本科研技巧和能力,不断扩充本专业科研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高级职称教师侧重于独立开展科研活动,并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4.继续教育培训
分为公共课继续教育和专业课继续教育。

学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省人社厅的公共课继续教育。

取得公共课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者方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课继续教育在相关的部门内完成。

5.单科进修
学校鼓励拟承担新兴学科教学任务和承担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的中青年教师通过单科进修提升专业理论和教学水平。

进修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学期或一年。

6.骨干教师培训、进修
申请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进修的教师必须具备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成果。

进修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学期或一年。

7.国内访问学者
符合学科建设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方可申请参
加国内访问学者。

进修时间不超过一年。

8.双师型教师培训
“双师型”教师培训:为专任教师既能从事理论教学,也能从事实践教学,同时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而进行的进修培训。

学校鼓励中青年教师进行“双师型”教师培训,培训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9.国外进修
选派凡符合、省下达的出国人员选派条件和要求的教师根据学校实际,积极选派。

学校选派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重点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中选拔。

10.学历提高
按《XX学院在编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

11.挂职锻炼
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利用假期到重大工程现场或实践基地、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须与学校、挂职单位签订脱产挂职锻炼协议书,挂职锻炼时间不超过一年。

挂职期间各项待遇,按学校、个人、挂职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1.各学院(部)应于每年12月份之前制定本学院下一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并报教师工作处,经教师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决定后,形成XX学院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2.各学院(部)应按照本单位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应在当年度的3月前将调整后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报教师工作处。

对于部分短期培训或上级临时决定的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临时向教师工作处报备。

第十条培训申请流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爱国爱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批准进修培训申报:
第一申请培训进修的专业或方向与现聘工作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不一致的。

第二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

第三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未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

第四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服务年限申请出国(境)培训进修的。

第五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的。

第六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近三年受到纪政纪处分的。

2.申报流程
根据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教师个人外出培训的由外出培训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进修的内容必须与申请人现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一致或符合所在院(部)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培训类别填写《XX学院教师外出培训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签署意见后报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审批通过以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培训教师的管理
1.参加培训的教师仍归原单位管理,学习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进修学校、专业方向和学习计划,不得到校外兼职或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培训期间应履行好职责,完成学习任务,主动与所在单位联系,汇报学习情况,并按规定参加相关的考核。

2.参加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进修培训者,进修培训结束后一周内须到所在院(部)、教师工作处报到,并提交学习情况的总结报告和培训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科研证明等相关材料(含培训小结、成绩单或学习鉴定、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等)存档。

返校后应向全院教师和学生公开举行1次学术讲座,并报教师工作处备案后才予以报销培训经费。

3.因个人原因,未执行培训计划或没有学习进修成绩,或成绩不合格者,其培训费用自理,3年内不再列入培训计
划。

4.首次申请外出培训、进修的教师应在学校工作满2年以上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教师在接受一次脱产进修培训后,若再次申请脱产培训的,一般应间隔三年以上。

5.最低服务期限要求,教师外出培训结束返校后需为学校服务,国内各类非学历进修培训期一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进修培训期为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含十二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为两年;国外进修访学的,最低服务期限对应上述规定,时间按2倍计算。

6.副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外出进修培训学习,需经学校组织部报委批准。

第十二条培训工作总结
各学院(部)应有专人分管负责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督促培训计划的落实,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完成本各院(部)师资培训工作年度总结并于每年12月初将总结提交教师工作处。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
1.进修培训经费从学校的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凡经批准脱产参加的培训,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根据进修培训项目实际要求持结业证、进修成绩合格证、培训总结等相关材料到教师工作处报到后,经教师工作处签署意见后,凭原始票据按财政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报计财处审核报销。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报销进修培训费用并视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
(1)不属于学校安排或未经学校同意的进修培训。

(2)未经学校批准随意改变进修培训计划的。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进修培训任务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进修培训工作任务的。

(5)进修培训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纪律的。

(6)未按要求取得进修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等)的。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1.不制定不上报年度培养培训计划的院(部),取消该院(部)所有教师该年度外出培训、进修、访学资格,年度目标考核师资培养培训项不予计分。

2.教师在职学习进修期间、脱产进修培训期间及最低服务期未满时,因各种原因辞职的,本人需退还学校为其支付的培训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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