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概述
货币市场(第一节同业拆借市场)

国际同业拆借市场的现状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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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业拆借市场
市场规模大,金融机构众多,交易活跃。市场利 率作为全球基准利率之一,对全球金融市场有重 要影响。
欧洲同业拆借市场
以欧元区为中心,市场规模庞大。由于欧元区国 家众多,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需求多样化,市场 交易活跃。
日本同业拆借市场
市场规模较大,但交易相对较为集中。由于日本 金融监管较为严格,市场利率受到管制,相对稳 定。
完善市场机制
我国同业拆借市场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和效率。
加强风险管理
借鉴国际同业拆借市场的风险管理经验,加强我国金融机构的风 险管理能力。
推动市场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 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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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定义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同业拆借市场中,由于资金流动性不足 而导致的损失。
产生原因
流动性风险通常是由于拆借双方资金链紧张、市场交易量 不足等因素导致的。
防范措施
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拆借双方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储备, 同时应选择交易量大的交易对手,以确保在市场流动性不 足时能够顺利完成拆借交易。
监管政策与法规
监管机构
01
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监管,包括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监管政策
02
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同业拆借市场的运作,保障
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法规要求
03
同业拆借双方应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如《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Hale Waihona Puke 等,确保合规经营。05 同业拆借市场的国际比较
第2章 同业拆借市场 《金融市场》PPT课件

同业拆借市场的监管一般而言,各国监管部门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市场准入的管理。(2)对拆出、拆入数额的管理。(3)对拆借期限的管理。
2.2同业拆借市场的运行机制
(4)对拆借抵押、担保的管理。(5)对拆借市场利率的管理。(6)对拆借市场供求及利率进行间接调节。
2.2同业拆借市场的运行机制
③拆借双方接到中介人反馈的信息后直接与对方进行协商。④拆借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拆借成交后,拆出行将自己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可用资金划转到拆入行账户上。⑤当拆借期限到期时,拆入行把自己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资金划转到拆出行的账户上。
其具体交易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步(如图2—1所示):
第2章 同业拆借市场
2.1同业拆借市场概述
同业拆借市场的概念同业拆借是在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同业拆借市场形成的最初目的在于弥补和调剂金融机构临时性“资金头寸”,多为“隔夜融通”或“隔日融通”,即今天借入,明天偿还。
2.1同业拆借市场概述
同业拆借市场的产生与发展1)同业拆借市场的产生2)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2.1同业拆借市场概述
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货币子市场相比,同业拆借市场上交易品种期限短、流动性高、信用要求高,使得它有着自己不同的特点。1)融资期限较短2)市场准入条件严格3)信用拆借4)交易效率高5)利率由交易双方议定
2.1同业拆借市场概述
同业拆借市场的分类1)按有无担保划分(1)无担保物拆借(2)有担保拆借2)按组织形式划分(1)有形拆借市场(2)无形拆借市场
2.1同业拆借市场概述
3)按交易性质划分(1)头寸拆借(2)同业借贷
银行同业借款业务概述

银行同业借款业务概述商业银行的同业借款业务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转贴现和转抵押三种形式。
一、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短期资金。
它是商业银行借款的最主要业务之一。
商业银行在其日常的业务活动中,每天都要进行结算轧差,其结果有时会出现资金盈余,有时又会出现资金不足。
对于资金盈余(俗称多头寸)的银行来说,它自然愿意将其暂时的盈余资金拆放给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以获取利息收人。
而对于资金不足(俗称短头寸)的银行来讲,为了维持其信贷资金的正常同转,也必须借入资金,满足其实际需要。
同业拆借主要是为了调剂临时性头寸,维持日常资金周转,所以期限很短,通常在隔日或1周内偿还,故有时称"日拆"。
时间最长者也不过1个月。
由于时间短,一般以日计息。
同业拆借一般没有抵押、而是以自身信誉为担保。
至于具体拆放是否需要抵押品,则可视拆款的对象、内容和习惯而定。
通过同业拆借方式补充资金头寸的优点在于,商业银行只签发支票即可马上得到资金,而采用其他借款方式,通常要1 ~2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得到。
60年代中期以前,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主要是为了弥补准备金的不足。
后来,许多商业银行用它来补充短期营运资金的不足,从而使进入拆借市场的商业银行逐渐增多。
拆借的手续,一般是资金不足的银行开出一张本行的本票交付同意拆放的银行,拆出银行则开出一张支票交给拆入行,即可使用。
但因拆出行开出的支票有两种∶一种是由本行付款的支票,另一种是由央行付款的支票。
前者要经过票据交换所交换才能抵用,不能解决当天的头寸差额、后者是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可以当天抵用。
1.票据交换所的日拆票据交换所是同一城市各银行间因为办理单位转帐结算、资金划拨而相互代收、代付票据而集中进行交换票据及资金清算的场所。
在票据交换中,由于各银行每天都有收入和付出,而且金额不等,每天在票据交换时,都会发生其在交换所存款帐户上资金的不足或者多余。
同业拆借市场名词解释

同业拆借市场名词解释同业拆借市场是指商业银行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具体来说,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通过彼此之间的债务证券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在同业拆借市场中,参与方通常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银行间贷款机构等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通过债务证券(如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等)进行资金借贷。
比如,一家商业银行可以将自己手中的闲置资金出借给其他商业银行,以获得利息收益。
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 短期性:同业拆借通常是短期借贷,期限较短,通常为1个交易日、7天、14天、1个月等。
这是因为银行在资金需求上常常为短期,并且在短期内需要灵活地进行资金管理。
2. 灵活性:同业拆借市场提供了金融机构之间在短期资金调度上的灵活性。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的需求和供应情况选择借入和贷出的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以满足资金的灵活运用。
3. 自由定价:同业拆借市场是一个自由定价的市场,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利率。
通常情况下,利率会受到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货币政策、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利率的波动性较大,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4. 降低风险:同业拆借市场有助于银行间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
通过在市场上进行资金借贷,金融机构可以减少单一机构的风险,提高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同业拆借市场在金融市场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有助于平衡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短期资金融通的渠道。
其次它有助于银行控制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能够更好地满足资金的管理需求。
此外,同业拆借市场还可以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参考,监测市场利率的波动,为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总之,同业拆借市场是商业银行之间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具有短期性、灵活性、自由定价和降低风险等特点。
它在银行资金管理、市场流动性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的分类
二按照拆借资金的保障方式,分为有担保拆借市场和无 担保拆借市场
无担保物拆借.指不需要提供担保物的折借,属信用放 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用于一天或几天内的拆借,拆出和收回都通过在 中央银行的账户直接转账完成.
有担保拆借.指必须提供担保物的拆借.多采用购回协 议的方式,即拆入方向拆入方交付现金,当拆借期满时, 按相同价格和约定利率,拆入方交还现金,拆出方交回 该担保物.
同业拆借市场主体
一商业银行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市场中介 四交易中心 五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
同业拆借市场的支付工具
1.本票. 即由出票人自己签发,约定自己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 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凭证.它是同业拆借市场最常用的支付工具 之一.本票计算方式是:由资金短缺银行开出本票,凭本票向资金 盈余银行拆借.盈余银行接到本票后,将中央银行的资金支付凭证 交换给资金拆入行,以抵补其当日所缺头寸.这种由拆出行交换给 拆入行的中央银行支付凭证,通称为今日货币.
3以隔夜拆借为主,而且以信用拆借为主.较长时间的拆 借,一般要有抵押品;
4普遍实行了计算机联网,集中在一个或两个市场办理; 5一般都实行利率市场化,以真实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 6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都重视加强对流动性即备付金
的集中管理.
同业拆借市场的分类
三按照拆借交易的性质,分为头寸拆借市场和同 业借贷市场
1.头寸拆借 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常出现短暂的资金时间差和 空间差,出现有的银行收大于支多头寸,有的银 行支大于出的情况少头寸的情况.多头寸的银 行通过头寸拆借借出多余资金生息,少头寸的 银行通过头寸拆借借入资金补足差额.
同业拆借市场的分类
同业拆借市场的运作
1通过中介的同业拆借市场的运作.通过中 介的同业拆借有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中介机构的同城同业拆借. 二是通过中介机构的异地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或同业拆款、同业拆放、资金拆借,又称同业拆放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一些国家特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
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求。
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
一个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入大于资金拆出叫净拆入;反之,叫净拆出。
同业拆借市场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金融机构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愿意贷款的利率。
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在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撮合而确定,当拆借利率确定后,拆借交易双方就只能是这一既定利率水平的接受者。
目前,国际货币市场上较有代表性的同业拆借利率有以下四种: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同业拆借利率和香港同业拆借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
当同业拆借率持续上升时,反映资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2主要交易编辑同业拆借交易有多种多样,按照交易方式划分,有信用拆借和抵押拆借;按期限长短分,有隔夜(1天)、7天、1个月、4个月等品种。
交易类型(1)头寸拆借,一般为日拆。
(2)同业借贷,它的期限比较长,从数天到一年不等。
交易方式同业拆借一般通过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由拆入银行与拆出银行之间用电话或电传通过以下列三种方式进行:(1)要求拆入的银行直接与另一家商业银行接触并进行交易;(2)通过经纪人从中媒介,促成借贷双方面议成交;(3)通过代理银行沟通成交,即拆出行和拆入行都用电话通知代理行,由代理行代办交易,其大致过程是由拆出银行通知中央银行将款项从其准备金账户转到拆入银行的账户,中央银行借方记拆出银行账户,贷方记拆入银行账户,由此完成拆借过程。
同业拆借(资金拆借)名词解释(一)

同业拆借(资金拆借)名词解释(一)同业拆借(资金拆借)概述同业拆借(资金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各种金融产品的交易,互相借入或借出资金,以满足资金需求和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的一种金融行为。
相关名词及解释以下是与同业拆借(资金拆借)相关的一些常用名词及其解释:1.同业拆借:指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交易借入或借出资金的行为。
例如,银行A向银行B借入资金,利率、期限等交易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2.银行间市场:是同业拆借交易的场所,各类金融机构在此进行资金融通和交易。
在中国,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SHIBOR)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回购市场(CDCP)是两个主要的银行间市场。
3.拆借利率:指同业拆借交易中确定的资金借贷利率。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风险评估等因素来确定拆借利率,通常使用SHIBOR或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等基准利率。
4.远期拆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同业拆借,指借款和还款时间在交易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这种拆借形式可用来对冲利率风险或进行长期资金规划。
5.拆借质押式回购:是一种以同业拆借为基础的金融交易,即借出资金的一方将借款方提供的特定资产作为质押,并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回购这些资产。
这种交易方式可以帮助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资金流动性管理。
6.拆借违约风险:指在同业拆借中,借款方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这可能会导致贷款方面临资金短缺、流动性风险,甚至破产等后果。
7.净拆借余额:指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上的拆借债权净余额。
该指标是评估机构间拆借风险暴露的重要指标,一般应保持合理水平,以确保资金平衡和稳定运行。
8.跨境同业拆借: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同业拆借行为。
这种跨境资金流动有助于优化全球资金配置和促进国际金融合作。
结语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
通过了解以上相关名词及解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同业拆借的概念和运作原理,在金融领域中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第二章 同业拆借市场

通过中介结构进行的异地拆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Copyright by Yichun Zhang, Zhenlong Zheng and Hai Lin, Department of Finance, Xiamen University,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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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程序
不通过中介机构的同城拆借
@Copyright by Yichun Zhang, Zhenlong Zheng and Hai Lin, Department of Finance, Xiamen University,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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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拆借市场的功能
1.加强了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 1.加强了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保障了金融机构运营的安全性 加强了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之一,同业 拆借市场的存在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增强流动性的机制,这也间接保 障了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性,从而优化了资产和负债的组合。 2.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 2.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 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可以将暂时盈余的资金头寸及 时贷放出去,减少资金的闲置,增加资产总收益;另一方面,金融机构 特别是商业银行不必为了维持一定的法定准备金而刻意保持较多的超额 准备资金,从而能够更充分、有效地运用资金,增加盈利性资产比重, 提高总资产盈利水平。此外,同业拆借市场的存在也有利于金融机构灵 活调整流动性储备,提高资产组合的平均及总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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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交易工具,P64 本票 支票 承兑汇票 同业债券 转贴现 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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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及 拆借利率
一、拆解期限 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通常以1-7天为限, 短至隔夜,多则1-2周,一般不超过1个月,也有 少数期限接近或达到一年。 最多的是日拆,也称隔夜拆放。最长不超过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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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概述同业拆借(放)指的是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
发生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银行对账目进行结算时发现资金出现多于或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使第二天的工作照常进行或对富余款项进行利用。
他的主要交易对象为超额准备金,拆入行向拆出行开出本票;拆出行则对拆入行开出中央银行存款支票即超额准备金。
对资金贷出者而言是拆放,对拆入者而言则是拆借。
同业拆借发生量大,交易频繁,对市场反应敏感,能作为一国银行利率的中间指标。
同业拆借除了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外也可以是双方直接联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拆借是借助于一些大规模商业银行作为媒介,这些大银行除自己拆借外也向同行提供信息,为有需求者牵线搭桥。
还有部分国家通过专门设立的拆借公司来进行。
同业拆借期限短,一般为1至2天至多不过1-2周,拆款利息即拆息按日计算,拆息变化频繁,甚至一日内都会发生变化。
[编辑]同业拆借的特点同业拆借,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2)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3)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4)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
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
1996年1月3日,我国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开始试运行。
[编辑]同业拆借的原则同业拆借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自主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同业拆借作为一种市场信用交易,必须充分承认和尊重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任何强制性的干预,都会影响银行利益和资金合理流动,不利于同业拆借的健康发展。
2.短期融通原则同业拆借是一种短期性借贷,其资金来源是拆出行暂时的超额准备,其资金运用是解决拆人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
在西方国家,拆借期限一般是隔夜的,今借明还,最多不过3.5天。
在我国,头寸拆借不超过7天,短期拆借最长不超过4个月。
因此商业银行应避免将同业拆借资金用于发放长期贷款和进行长期投资。
3.恪守信用原则这是同业拆借的基本要求。
在拆借双方中,拆出行的资金一般是暂时闲置的资金,期限短、资金数量有限,因此,拆人行一定要按照“有借有还”的原则,保证按期偿还。
拆人行如果违背这一原则,一方面会给拆出行的资金周转带来极大困难,另一方面也会使拆人行本身丧失在同业当中的信誉。
[编辑]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同业拆借市场是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拆借活动所形成的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货币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备受金融机构及货币当局的重视。
可以分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1)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①同业拆借市场最初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调剂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准备金余额。
由于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出与流入每时每刻都在进行,影响流出与流入差额的不确定因素千差万别,这使得商业银行不可能时刻保持在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上的余额恰好等于法定准备金余额。
存款准备余额不足须支付罚息,并且,在出现有利的投资机会,而银行又无法筹集到所需资金时,银行就只有放弃投资机会,或出售资产,收回贷款等;而超额准备又意味着银行有资金闲置,导致利息收入损失;为解决这一困难,头寸多余行和头寸不足行就要进行准备金交易。
因此,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在于满足金融机构之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头寸余缺调剂的需要。
②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容量的扩大,证券交易商和政府也加入到同业拆借市场当中来,交易对象也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它还包括商业银行相互之间的存款以及证券交易商和政府所拥有的活期存款。
拆借目的除了商业银行满足中央银行提出的准备金要求之外,还包括市场参与人轧平票据交换差额,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等目的。
(2)从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角度来理解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①同业拆借市场的直接作用在于有利于金融机构实现三性相统一的经营目标。
持有较高比例的现金、同业存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储备存款及短期高质量证券资产,虽然可以提高流动性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提款及支付的要求,但同时也会丧失资金增值的机会,导致利润总额的减少。
要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满足支付需求的同时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除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实现最优的资产期限和种类组合外,还需要有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在内的可供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一旦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临时流动性需求,金融机构可在不必出售那些高盈利性资产情况下,很容易地通过同业拆借市场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短期资金来获得流动性。
这样,既避免了因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的危机,也不会减少预期的资产收益。
②同业拆借市场的间接作用在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通常被当作基准利率,对整个经济活动和宏观调控具有特殊的意义。
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市场特性最活跃,交易量最大。
这些特性决定了拆息率非同凡响的意义。
同业拆借按日计息,拆息率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不相同,它的高低灵敏地反映着货币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
在整个利率体系中,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
当它变动时,其他利率也相应发生变化。
了解这种关键性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也就了解了全部利率体系的变化趋势。
一般利率通常参照基准利率而定。
比如,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最有代表性的拆息率,它成为伦敦金融市场乃至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关键性利率,许多浮动利率的融资工具在发行时都以该利率作为浮动的依据和参照。
又比如,美国纽约的联邦基金市场是国际著名的同业拆借市场,它以调剂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的准备头寸为主要内容,美国联邦基金市场利率是美联储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编辑]我国的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同业拆借的管理,规范同业拆借活动,维护同业拆借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同业拆借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参加同业拆借。
人民银行、保险公司、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能参加同业拆借活动。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同业拆借的主管机关,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同业拆借活动。
第四条同业拆借应坚持自主自愿、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
第五条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必要的备付金之后的存款,严禁占用联行资金和中央银行贷款进行拆放;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严禁用拆借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第六条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的清偿能力,严格控制拆入资金的数量。
各银行每月日平均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月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城市信用社每月日平均拆入资金余额和其自有资本金的最高比例为2:1;其他金融机构每月日平均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自有资本金。
第七条同业拆借资金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双方可在规定的限度之内,协商确定拆借资金的具体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同业拆借利息及服务费收入一律转帐结算,不得收取现金。
在利息或服务费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扣”和“好处费”。
第九条参加同业拆借的双方必须签订拆借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拆借金额、期限、利率、资金用途和双方的权力、义务等。
对违反合同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同业拆借要逐步实现票据化,可以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经人民银行批准,专业银行可以签发限在金融机构之间转让的同业拆借票据。
第十条为了促进同业拆借活动的发展,在经济比较发达、融资量比较大的城市,可以在原有资金市场的基础上重新组建金融市场,原则上一个城市设立一家。
设立金融市场一律要报经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批准。
第十一条金融市场实行会员制,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参加。
市场的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及会员行指派专人办理。
金融市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会员基金,用于调剂会员之间的资金头寸。
第十二条金融市场是金融机构进行同业拆借、证券交易和其它金融市场活动的场所,市场的宗旨是为各金融机构相互融通短期资金、集中进行证券交易和其它金融市场活动提供服务。
其作为同业拆借场所主要职责是:一、管理同业拆借会员基金;二、代理跨地区同业拆借业务;三、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四、办理人民银行批准及委托交办的其他业务。
其集中进行证券交易和其它金融市场活动的职责和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另行发文。
第十三条同城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要同票据清算相结合,参加金融市场资金拆借活动的会员,因票据清算发生头寸不足,可由金融市场统一使用会员基金调剂解决。
跨地区的同业拆借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委托金融市场办理,另一种是由拆借双方自行联系办理。
凡自行办理的,办完拆借手续后,拆借双方要及时向本地的金融市场报送成交情况报告单,报告单上要写明拆出拆入单位、拆借额度、期限、利率、资金用途、拆借余额占存款或资本金的比例等。
金融市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人民银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都要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资金拆借统计表,写明拆借资金的额度、期限、利率、资金投向等情况。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第二、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款的单位给予以下处罚:一、通报批评;二、责令其停止拆借活动,退还拆借的资金;三、没收非法所得;四、按照《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五、收回中央银行的短期贷款。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第十六条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同业拆借管理的实施细则,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已经制定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凡与本办法有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修改与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编辑]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第三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二)近两年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主管部门处罚;(三)近两年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