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及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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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财税差异分析报告

中外财税差异分析报告

中外财税差异分析报告本报告旨在对中外财税差异进行分析,并比较其影响和解决方法。

中外财税差异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差异。

这种差异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税法法规、会计准则和税务政策等。

本报告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税法法规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往往有各自的税法法规。

这些差异体现在税收对象、税率、税基和纳税义务等方面。

例如,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而某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税务部门对于税收的监管力度和治理水平的差异。

二、会计准则差异会计准则的差异也是中外财税差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国家或地区采用的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如中国采用的是中国会计准则(CAS),而美国采用的是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

会计准则的差异会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从而影响税务申报和税收计算。

三、税务政策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政策也存在差异。

税务政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调节政策和税收管理政策等方面。

例如,某些国家或地区对外商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则采取更加保护主义的税收政策。

这些差异会对跨国企业的税务规划和税收筹划产生重要影响。

四、影响与解决方法财税差异对跨国企业的经营和投资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财税差异可能导致企业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税负差异,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竞争力。

其次,财税差异可能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务合规成本。

针对这些影响,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方法,包括税务规划、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管理等。

综上所述,中外财税差异是跨国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了解和分析这些差异,对企业进行合理的财税规划和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将通过深入分析中外财税差异的各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和应对财税差异所带来的挑战。

所得税两税合一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所得税两税合一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 )两税合一对外资企业 的不利影响 一 1 . 两税合一使名义税率降低 ,外资企业失去竞
争优 势 。两 税并 行 时 ,内外 资企业 所 得税 法 的名 义
税率都 为3 %,但外资企 业 的实 际税率为 1 %左 3 3 右 ,而 内资企 业 的实 际税 率却 为 2 %左 右 ,内资企 5 业 的税 负几 乎 是 外 资企 业 的2 ,这 也使 得 内 资企 倍 业背着沉 重 的包袱在与外 资企业竞争 。两税合一 后 ,名义税率降至2 %,这一定程度上减轻 了内资 5
我 国两 税并 行 对外 资 企业 实行 的超 国 民待遇 违 背 了公 平 竞 争 的原则 。不 仅 直 接 减少 了税 收 收入 ,
还造 成税 制 复 杂化 ,以及 税收 征 管成 本 的增加 ,诱
摩擦和矛盾 ,降低了征税效率 ,违反了简便 、省费 的征收管理原则 ,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和资 源配 置 的效 益 ,进 而抑 制 了我 国税 制 的现 代化 建 设
争 中 ,将处 于极 为不 利 的境 地 。
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 2 收优惠数量减少 ,外资企业平均应纳税额 . 税
( ) 三 两税并行使税收优惠形式单 一 ,优 惠政
策 多变 ,扰乱 了正 常 的税 收 秩序 税 改 以前 ,对外 资企 业 的优 惠 政策 ,往往 偏重
增加。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 》的3 多条规定 中,有 1余条是关于税 0 0
( )两税 合一 对外 资企 业 的有 利影 响 二
产 业 的外 资企 业影 响 巨大 ,这部 分外 资企 业需 要考
虑新的措施 ,例如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或增加环境 保护与节能节水 、支持安全生产等投资,来争取新 的税收优惠以减轻总体税负。 最后 ,我们建议外资企业的管理层考虑到诸多 变化 ,对税改的动态予以充分关注。重新评估新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及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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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及影响
河 南机 电 高 等 专科 学校 河 南 师 范 大 学 法 学 院
魏 芳
高新 杰
【 摘
要】20 年 1 1日 08 月 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 实施条例与旧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 , 企业在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准确
( 营业 ) 收入 的 5 。这 项 新 规 定与 国际 ‰ 做 法 接近 。 4 告费 、 广 业务宣 传费 的扣除
境 发 生 了有 利变 化 ,必 将 对 企业 产 生 多
方 面 的积 极 影响 。


新 企业 所得 税法 及其 实施 条例 的
除 , 消 了实行 多年 的 内资企 业计税 工 资 取
扣 除。对 合理 的判 断 , 要从 雇 员实 际提 主
供 的服 务 与报 酬 总 额 在数 量 上 是否 配 比
合理 进行 , 凡是 符合 企业 生产 经营活 动 常 规 而发 生 的 工资 薪 金 支 出都可 以在 税 前
据 实 扣 除。 国家 税 务 总局 还 将 通过 制 定
《 工资 扣 除管 理 办法 》 “ 对 合理 的 ” 行 明 进
不 征税 收 入 及免 税 收入 不 再 加入 应 纳 税
两项 只是计 税依 据发 生 了变化 , 除比例 扣 未变, 但是 对于 职工 教育 经费超 标准 的部 分, 采取 了允许 无限 期 向 以后 年度结 转扣
除 , 然在 时间上 往 后做 了递 延 , 是 这 虽 但
所 得 额 的计 算 。最 明 显 的变 化是 由原 来 的 以全部 收 入参 与 计 算 改 为只 就征 税 收 入 进 行计 算 。 ( ) 二 主要税 前扣 除项 目标准 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及现实意义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及现实意义
20 0 9年第 5期 总第 4 3期
经济研究导刊
E C0N 0MI S ARC GUI C R e i o4 a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的 主要 变化及现实意义
刘 冰
( 宁抚顺市热力有限公 司, 辽 辽宁 抚顺 13 0 ) 10 6 摘 要:0 8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20 以下 简称新税 法) 旧税 法存在很 大差异 , 与 其特
中, 随着新会计 准则 的颁布实 施 , 旧税法 已无法满 足企业 经
济管理 的需要 , 针对其不 足 , 新税 法主要在 以下方面进行 了
重大变动 :
( ) 用 范 围 的变 化 一 适
旧税法将纳税 人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 实行 分别对 待 , 企 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 由《 规范 内资企业的纳税 行为 , 外 资企业则适用《 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法 》 使外企 , 能够享受“ 国民待遇 ” 超 。新税法实现 了内、 资所得税法 的 外 合并 , 统一规定 : 企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织 为企业 所得税 的纳税人 , 并按国际通 行做法将 纳税人划分 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 和“ ,
新税法统 一 了内、 外资企业 税前扣除 政策 , 统一 规范 了
对 工资薪金 、 三项职工 经费 、 业务招待 费 、 告费 、 广 业务宣传
费、 捐赠 支出等税前扣 除项 目的扣除办法和标 准 , 简化 了所 得税核算方法。如 : 1 . 工资薪金和三项职工经费 旧税法规定对 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 资扣 除制度 , 而对外 资企业采取 据实扣除制 度 , 规定纳税人 的职_ 丁福利 费 、 工会 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 分别按计税工资 总额的 1%、%、. 4 2 1 % 5 计 算扣除。新税 法放宽了对工资薪金支 出税前扣除 的限制 , 实行据 实扣除制度 , 消了计税工 资的概念 ; 取 将三项经 费 的 计税依据 由“ 计税工资 总额 ” 调整为 “ 工资薪金 总额” 将职工 ,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摘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有较大的创新。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国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中小企业一、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这二十多年间,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建立涉外所得税制度(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为了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分为三步走,先后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目前也基本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个人所得征税制度的统一则于1994年一步到位。

这标志着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向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过渡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过渡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头 、厦 门和海南 经济特区 ;国家需 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 业, 是指拥 有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 , 同时符 合《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企业所 得税法实 施条例》 3 规定 的条件 , 按照《 第9 条 并 高新 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二 、 企 业 所得 税 法及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对 外 资 企 业 的 影 响 新
( 通知一》 规定 , 0 8 1 1 《 ) 自2 0 年 月 日起 , 原享受低 税率优惠政策
的企业 , 在新税法施行后5 内逐步过渡到法 定税率 。其 中: 年 享 受企业所得税 1%税 率 的企 业 ,0 8 5 20 年按 1 %税 率执行 ,09 8 20 年按2 %税率执 行 ,0 0 按2 %税率 执行 ,0 按2 %税 0 21年 2 2 1年 1 4 率执行 ,0 2 2 1年按2 %税率执行 ; 5 原执行2 %税率 的企 业 ,0 8 4 20 年起按2 %税率执行 。 5 而原享受企 业所 得税 “ 两免三减半” “ 、五
续享受 “ 两免三减半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新创 办的高 ; 新技术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税等等 。
做法体 现 了税 收政 策 的延续 性 , 也为原 先享受 “ 免三减 半” 两
的外资企业 提供 了一个避风港 。
过渡政策 的出台 ,在一定程度上 减轻 了很多位于经济特
渡优惠期安排 , 对外资企业 的财务成本不会发生大的影 响。 2即使税 收过 渡优 惠期 的存在 也不能改变 外企总体税 负 . 上升的事实。虽然税 收过渡优惠期 的存在 , 使外企 因所得税调
影 响。福建泉州某港 资服装企业 的财务经理表示 , 过渡政策和
他们原 本预想的政策调整差异不 大 , 企业 对此早有心理准 备。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比较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比较

从主要 内容看,改革后的新 企业 所得税法 》的主要 特色 经营收入 , 财产转让 收入 ;利息收 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 可以概括为 : 五个统一、两个过 渡” “ ,即统 一税 法并适用于所 费收入 。 股息收入 ; 他收入 。 其 有 内、外资企业 ,统一并适 当降低企业 所得税税率 ;统一和规 新条例规定收入 总额包括 : 销售货物收入 , 提供劳务收入;
范税前扣 除办 法和标准 ;统一税收优惠政 策,建 立 “ 产业优 惠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
为主、区域优 惠为辅” 的新税 收优 惠体系 ,统一 企业所得 税征 金收入 ; 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 收入 。 收管理制度。对部分 特定区域 实行过渡性优 惠政 策,对享受法
2 税 率 的比 较 .
外资企业偏松、对内资企 业偏 紧的问题 。二是现行企 业所得税
的流失。三是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实施 1 0多年来,我国 新情况及时完善制度和修订法律条 款。
旧 《 业 所得 税暂 行 条例 ) 定,内资企 业 适用税 率为 企 )规 新 企业所 得税法 规定,非居 民企业在 中国境 内未设立 立机构、场所) ;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 内的所 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括 现金、存 款、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
投 资以及债务 的豁免等 , 企业取得 收入 的非货 币形式,包括 固
旧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第二条规 定,下列实 行独立经 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 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
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 为企 业所 得税 的纳税义务人: 国有企业、 到期的债 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 益等。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 制企业、有生产、经营 原 企业所得税暂 行条 例 虽然未对应税收入 的形式进行 所得和其他所得 的其他 组织。 明确的规 定, 但在实际税收征纳 中, 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优 惠体 系 。


“ 两税合并” 对外资企业总体的影响
工 资 薪 金 费用 必须 是 实 际发 生 的 、 理 的 工 资 薪 金 . 则 合 否
1 实 际 总体 税 负 降低 了 、
将 不 予 税 前 扣 除 。 这 与 原外 资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区别 较 大 因
此 , 业 应 当尽 快 整 理 目前 员 工 工 资 薪 金情 况 . 于 不 合 理 、 企 对
无 论 对 于 内 资 企 业还 是外 资企 业 .两 税 合 并 都 意 味着 一
个 相 对 公 平 的 竞 争起 点 . 方 面 . 将 结 束 “ 外 资 ” 一 这 假 的避 税 行
正 式 实 施 。 时 .9 1 4月 9 日颁 布 的 《 华 人 民共 和 国外 同 19 年 中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企 业所 得 税 法 》 19 和 9 3年 1 2月 1 3日颁 布 的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外商 投资 企 业 和外 国企 业 所 得 税 法 暂 行
新 税 法 给 人 的 粗 印 象 . 内资 企 业 税 负 降 低 了 . 资企 业 是 外
的税 收 成 本 则 可 能 增 加 笔 者 认 为 . 际上 现 有 企 业 的 总 体 税 实
负 降低 了 。一方 面 . 义 税 率 由 3 %调 低 至 2 %. 且 还有 优 名 3 5 而 惠 税 率 , 非 居 民企 业 , 果 在 中 国境 内 未设 立 机 构 、 所 的 , 对 如 场 或 者 虽 设 立 机 构 、 所 但 取 得 的 所 得 与 其 所 设 机 构 、 所 没 有 场 场 实 际联 系 的 , 用 税 率 为 2 % 另外 . 型 微 利 企 业 是 2 % . 适 0 小 0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异同探析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异同探析
同. 以使 企 业 更 好 应 对 法 律 变化 带 来 的 机 会 和 风 险 。 关 键 词 :企 业 所得 税
十届全 国人 大五 次会议 于3 6日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 月1 法。 这部法律 自2 0 年 1 日起施行 。 0 8 月1 这部法律草案参照 国际 通行做法 , 体现 了“ 四个统 一” 即内资企业 、 , 外资企业适用统一 的企业所得税法 ; 统一 并适 当降低企业 所得税税 率 ; 一和规 统 范税前 扣除办法 和标 准 ; 统一税 收优惠政策 , 实行 “ 产业优惠为 主、 区域优惠为辅” 的新税 收优 惠体 系。 新税法将会对社会经济 产 生深远影 响 , 本文以税法要素为序简单 分析新企业所 得税 法 与现行 企业 所得税法 的几点不 同。
全 国范 围都适用 , 有利 于促进 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科
技进 步的步伐 , 推动我 国产业升级换代 , 实现 国民经济的可持 续发展 ; 对创业投 资企 业实行按企业投资额一定 比例抵扣应纳 税所得额 的优惠政策 , 而引导社会 资金更 多投资 中小高新技 从
出 版 社 .O 2 06.
4 税 收 优 惠— — 税 收 公 平 主 义 的 实现 .
按 现行所得税法 的规定 , 内资企业所得税 以是 否独 立核算 为条件判定纳税人 的标准 , 内资企业若有 多个营业 机构 要不 能
盈 亏互抵 , 应单独 纳税 。外资企 业若有 多个 营业机 构可实行 汇
总缴纳 ; 虽然各营业机 构可 以盈 亏互抵 , 由于没有统 一的所 但
税率和两档照顾 性税 率2 %和 1%;外资企业则把3 %的税率 7 8 3
分解为3 %的企业所 得税 和3 0 %的地方所得 税 ,因其有各种各 样 的优惠 , 其实际税率 比名义税率低 得多 , 在吸引外商投资方 面有绝对优势。新企业所得税 法第 四条规定 , 企业所得税税率 确定为2 %, 居 民企业所得 ( 5 非 中国境 内未 设立机构 、 场所 的 , 或者虽设立机构 、 场所 但取得 的所得 与其所设机构 、 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 的 ,应 当就其来源 于中 国境 内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 税 )适用税率 为2 %。 的税率有助于平衡内外资企业 的税收 , 0 新 负担 , 促进公平竞争 , 虽然 外资企业 的总体税收负担会 有上升 , 据有关资料 , 全世界 19 5 个实行 企业所得税 的国家( 区 ) 地 平均 税 率为2 .%, 86 我国周边 1个 国家 ( 区 ) 8 地 的平均税率 为2 . 67 %。 新 税法确定 的2 %税率 , 国际上属 于适 中偏低 的水平 , 5 在 因此 保 持了我国税制 的竞争 力 , 进一步促进 和吸引外商投资 , 在全 球 范围内和亚太地 区具有 吸引外资 的相对优势。

新旧企业所得税制度差异及影响

新旧企业所得税制度差异及影响

所得税制度 的影 响。 [ 关键词] 新企业所 得税 制度 ; 差异 ; 影响
[ 中图分类号]F 3 . 24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0 0 9—94 ( 09 0 0 1 0 0 2 2 0 ) 5一. 9— 3 0
Th fe e e o w nd Ol t r ie I o e Ta y t m nd Is I p c e Di r nc fNe a d En e prs nc m x S s e a t m a t
第2 5卷 第 5期 20 0 9年 5月
吉 林 3 程 技 术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 .
J u n lo i n T a h r I si t fEn i e r g a d T c n l g o r a fJl e c es n t u e o g n e i n e h o o y i t n
V L2 . o 5 No 5
Ma . 0 y 2 09
新 旧企 业 所 得 税 制 度 差 异 及 影 响
周 奇 颖
( 吉林 工程技术师范学 院 计划财务处 , 吉林 长春 10 5 ) 30 2 [ 搞 要] 本文从 纳税人 、 纳税义务 、 收入等 八个方 面 , 阐述 了新 旧企 业所 得税 的差异 , 并论 述 了新企 业
Z O i—ig H U Q —y n
( i ni eat et J i Tahr Istt o nier ga dTcnl y h ncu in10 5 ,C i ) Fn c l p r n, in ece ntue fE gnei n e o g ,C a hnJ i 30 2 hn a aD m l s i n h o g l a
Absr c Th s p p r ea r t d t dfe e c o e a d o d n ep ie i c me tx s se t a t: i a e lbo ae he i r n e f n w n l e tr rs n o a y tm

两税合并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

两税合并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

两税合并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提要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论内、外资企业均统一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这意味着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始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过去税负不公、竞争不足的局面将有望得到改善。

关键词:两税合并;税收优惠;企业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好处多,企业、国家均受益。

新的方案将坚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的原则实行税制改革,国家的税收总量不会下降。

因为“两税合并”之后,虽然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降低,但实际税负还相当于或略高于此前,加上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国家税收总量不会大幅波动。

而且,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做大,税收还有可能逐年增加,财政增收幅度完全能够弥补因统一所得税导致的财政减收。

一、新旧税法比较两税合并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继承原先两部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修改了部分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原先外资企业独享的部分税前优惠扣除会被取消,生产性企业的再投资行为也不再享受退税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的纳税义务、优惠时间也同时被取消。

同时,新税法确定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

另外,为了照顾老企业适应新的税率环境,依照法律规定,在新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按照当时的行政法规、税收法律规定享受低税率税收优惠的,可以在新法施行后的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法规定的税率。

二、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两税合并后,新税法对外资企业给予的税收待遇有所变化,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程度有所降低,这必然会对外商在中国的投资决策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外来投资一直是影响我国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税制变化对外资的影响必然会间接影响到我国的产业发展。

(一)两税合并影响产业结构调整1、提升产业分工水平,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在全球范围内,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这些制度在税率、税基、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差异。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国际比较,并探讨其相互借鉴的可行性。

一、税率比较税率是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核心之一,对企业经营和投资有重要影响。

不同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较大。

以美国和中国为例,美国的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而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此外,一些欧洲国家如爱尔兰和保加利亚的税率更低,分别为12.5%和10%。

这些税率差异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竞争力。

对于国际比较中的税率,各国可以借鉴他国税率的经验。

低税率可以吸引更多外资和投资,增强经济增长和竞争力。

然而,税率过低也可能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不足,影响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

因此,在借鉴他国税率时,需结合本国国情和财政状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税基比较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企业利润、资本收益和利息等。

各国的税基也存在一定差异。

以美国和法国为例,美国对全球范围的企业所得征税,而法国则侧重于国内企业所得。

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全球征税可以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但同时也增加了跨国企业避税的可能性;国内征税则可以支持本国企业发展,但也可能导致资本流出和投资不足。

国际比较中的税基差异可以为各国提供借鉴的思路。

结合自身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各国可以采取不同的税基方式,在吸引投资和保障国家利益之间实现平衡。

三、税收优惠比较为了吸引外资、推动经济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各国普遍设立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减税、免税、折旧等,旨在降低企业税负和促进投资。

不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差异较大。

以新加坡和澳大利亚为例,新加坡实行了许多减税和免税政策,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吸引了大量外资和跨国公司;澳大利亚则采取了更加激进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

可以从其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学习经验,以提升自身国家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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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一 _ l ≯蔓l 1 l l
I . 以来 , 国对 内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一直施行 / 期 我 、卜 、内外有别 的企 业所得税 管理制度 ,它们分 别适用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企 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 》 外商投资企 与《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由于两部法规在立 法级次 、 。 税 收优 惠 、 税收征管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 这就造成 内资 企业 的所得税 实际税负远高于外资企业 ,二者的竞争环 境不平等 。随着社会经济情况 的不断变化 ,两税合并” “ 的 呼声也越来越高。20 年3 1 日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 07 月 6 审议 通过 丁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 ( 为《 新税法》 。《 ) 新税法 》 0 8 月 1 于20 年1 日实施 , 将原 内外
《 基本规范》 及相关指 引首先
在 内控 实施 过 程 中 ,许 多 企
在 上 市 公 司 执 行 。 上 市公 司涉 及 业逐渐认识到 自身在 内部控制方 资 本 市 场 和 社 会 公众 利益 ,执 行 面资源的局限性 ,于是借用 “ 外
效果好坏事关资本市场的稳定 和 脑 ” 为 企 业 的 必 然选 择 。 用 咨 成 利 公众利益 。但上 市公 司管理基础 询 中介机构等“ 外脑 ” 的丰富 内控 较 好 , 员 素质 较 高 , 人 建立 本企 业 管理知识和经验 ,可 以避免走弯
进 实施
范能 力
资企业所得税 合并。同年年底 国务院又公布了《 中华人 民 共和 国企业 所得税实 施条例 》 以下简 称 为 《 实施条 ( 新
例》 对新税法 的有 关规定作 _ ) 『 具体细化和明确 。新 旧税 法相 比在税率 、 税前扣除标 准等许多方面都有较大 变化 。 另外 , 新税法考虑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 , 并借鉴一 些国 际经验 , 在税收优 惠 、 强征管等方 面都有新 的规 定 , 加 其 可操作性增强 。 本文意在比较新 旧税法 的主要变化 , 使财 会人员关 注其 x2 o 年 以后企业纳税筹划可能带来 的影  ̄ o8

试论《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建外企的影响

试论《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建外企的影响

1 . 统一税 率的影响。 原先执行 的外资企业 所得税分 为企业 增加所得税 负担 87 0 3万元人 民币; 取消投资退税优惠政策 , 也 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 率分 别为 3 %和 3 两税合并后 , 税 0 %; 不 将为福建外资企业增加所得税负担 18 3 55 万元人 民币 。 通过测 再分为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 , 而是把税率统一 为 算 , 各种增减 因素相互抵 消后 , 福建外 资企业将增加所得税 负
通 常 则 规模 较 大 , 上 述 加 工 贸 易 型 小 内的企业 , 和 不论何种 经济性质 , 不论开办在何处 , 国家均积极鼓
企业相 比, 他们并不注重短时期 的经营 励并进行重点扶持 , 福建省当然也不例外 。 成本 , 而是更关注投资地经济和社会 的 () 3 过渡 性优 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 《 规定 , 对在该法公布 稳定 , 更关注投资地有无充足 的高素质 前 已经批准设立 、 依法享 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 的企 劳动力供应和高效率的管理体制 。 从某 业 , 国家 给予一段时间的过渡性照顾 , 比如 , 原外资企业优 惠享 种 意义上说 , 后者 注重 的是福建在未来 受 1%的所得税率 ,在 5年内将分别提升至 1%、0 2 %、 5 8 2 %、2 的发展潜力 , 这类外企在投资初期通 常 2 %和 2 %。 4 5 就会大量注入资金 , 不会 因为我国税 收
() 2 特殊行业优惠政策 。与之前的税收政策相 比,企业所 《
的主要是 福建廉价 的劳动力 和技术 型 得税法》 更注重产业性 目标 , 强调与产业政策 、 技术经济政策等 人才 , 他们对税收政策反应敏感 。而来 相关政 策的互相配合 、 互相促进 。企业所得税法 》 积极鼓励农 、 自日本 、 国 、 国等发达 国家 的投资 林 、 、 、 能环保产业和 自主创新企业 的发展 , 韩 美 牧 渔 节 对这些领域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旧比较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旧比较
•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除
• 一、扣除的一般原则 • (一)真实性原则 :实际发生,并非实际支付的
概念,一般认为支付义务产生,即意味着费用支 出发生。
发票并不是费用真实发生的唯一凭据。 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收入、费用实际已经发生 的适当凭据,要根据具体业务去判断。 实际发生≠实际支付;应当确认≠取得发票 (二)相关性原则:税前扣除必须从根源和性质 上与收入相关(收入相关性)。 区分个人费用与经营费用。业务招待费、餐 费等的处理。
应当视同销售;
• (3)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 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不再视同销售;

将资产货物、劳务等用于国外分支机构,
应视同销售。
• 三、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 (一)两者的差别: •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
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 • 免税收入:是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只是在特定时期或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 月16日 八章六十条,五千余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7年12月6日 八章一百三十三条,一万 六千余字。
•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法及条例的重要变化
• 1、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判定及管辖范围; • 2、企业所得税税率; •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其中包括一般规定、收入确认、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资本化标准及折旧差异

企业所得税政策改革论文

企业所得税政策改革论文

企业所得税政策改革浅析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6-000-01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与逐步完善,内资、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矛盾与需求使得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势在必行。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公平竞争税收优惠反避税合理性原则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积极意义1.关于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参照国际通行惯例,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实行法人税制。

新税法取消了原条例“独立经济核算”这个确定纳税人的标准,将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纳税人;同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避免了重复纳税。

这样界定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体现出严密的逻辑性和定义的鲜明性。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依照外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符合新税法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定义,应履行纳税义务。

2.关于税率:原税法、原条例规定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但同时对特殊区域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小型微利内资企业实行27%、18%的照顾税率,税率的差异档次过多,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有很大差距,致使企业苦乐不均,法定税率的严肃性也无从体现。

新税法将原来存在差异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统一规定为25%,略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这样大大提高了内资企业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尽可能地减少了税率调整对外资企业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充分考虑到了税收公平性和各类企业税收负担承受力,在稳定的政治、经济形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下,适当提高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影响外商投资的意向和规模。

3.关于收入和扣除:①在收入方面,新税法和新条例引入并细化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概念,明确了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在应税收入总额中新增了“接受捐赠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使应税收入的具体项目更加广泛和严密;在收入确认时限上明确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规范了分期确认收入和视同销售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和“亏损”的内涵,调整了原税法体系下免税项目所得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政策,规定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要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中减除,这样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就不可以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了,将国家明确这两项收入的立法宗旨落到实处。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 对 内资企业的税 负影响 一)
据 属人主义 原则作为 国家行使税 收管辖 计扣除: 1 大中型 内资企业。 、 对于大 中型 内资 合理确定内外资企业广告费扣除 权 的指 导原 则 。 先 , 首 明确 居 民 的概 念 , 可 比例 。 企 业 而 言 , 税 法 最 直 观 的 影 响 是 , 方 新 一
对 同 一所 得 的双 重 或 多 重 征 税 。 再 次 , 界 优惠为主 , 若不考虑税收优 区域优惠为辅 ”其主 旨是促进 得税额。有关专家测算, , 定本国税法上居 民的范 围, 划清居 民与非 技 术 创 新和 进 步 , 励 农 业 、 础 设施 、 内 鼓 基 环 惠 因 素 影 响 , 资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下 降 将
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 不利于
( ) 五 收入 总额 范围有变化。 旧企业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容易带来税 收漏洞 , 得税 法 对 收 入 总额 的 规 定 是 纳 税 人 在 一 增加税 收征管上的难度 。因此, 结合我国 个纳税年度 内取得的各项 收入 ,包括生
中图分类号 :8 文献标识码 : F1 A

新 旧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的 主要 差 异
在成本、 费用等税 前扣除方面规定不尽一 产、 存货、 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 劳
( 首次引入“ 民企业” “ 一) 居 和 非居 民 致 , 以及 有 关 权 益 等 。 企业 以 非 货 币 形 式 如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计税工资限额 务 , 企业” 的概 念 。 新税 法 规 定 , 中华 人 民共 扣除制度, 在 以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新 而外资企业所得税对工资支 出 取得的收入, 和 国境 内,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 实行全额据实扣除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 企业 所 得 税 法 的 收入 总 额 口 径 比原 来 要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纳 税 人 , 现 了 以“ 人 组 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 出扣除将做 出统 大,虽然实际计算 结果没有太人 的差异 , 体 法 织 为纳税人 ” 的做 法, 弃了 以独 立核 算 规范 。主要内容包括: 摒 取消 内资企业 实 但 新规定有利于税 务部 门掌握 企业 的收

税收政策对国内外资流动的影响

税收政策对国内外资流动的影响

税收政策对国内外资流动的影响税收政策在国际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们对国内外资金的流动具有直接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税收政策对国内外资流动的影响,并分析不同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潜在影响。

一、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 投资吸引力:税收政策对国内外企业的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

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提供税收减免政策等可以增强企业投资的吸引力,吸引更多外资流入。

相反,提高税率或者增设税收障碍会降低企业的投资意愿,导致资本外流。

2. 利润重分配:税收政策还可以影响不同企业之间的利润重分配。

通过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政府可以鼓励企业将利润投入到技术创新、研发等方面,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同时,税收政策也可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鼓励企业进行公益慈善等活动,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二、税收政策对个人的影响1. 收入分配:税收政策可以通过不同的税率来实现收入分配的目标。

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率,政府可以减少贫富差距,提高社会公平性。

这种税收政策的实施可以鼓励高收入群体继续创造收入,同时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2. 消费导向:税收政策还可以通过增值税等消费税来引导个人消费行为。

例如,政府可以对环保产品实施减税政策,鼓励环保消费。

相反,对某些奢侈品实施高额的消费税,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保护环境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税收政策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1. 跨国公司税收安排:税收政策对跨国公司的税收安排产生直接影响。

一些国家通过降低税率、提供优惠政策等吸引跨国公司在其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进行投资,以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

然而,一些国家为了避免税收流失,采取措施限制跨国公司的税收避免行为。

2. 避税行为:由于税收政策的差异化,一些企业和个人可能通过避税行为来减少税负。

例如,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实体或利用税收漏洞来避税。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资本流失,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和经济利益。

总结:税收政策对国内外资金流动具有重要影响,既可以吸引外资流入,也可能导致资本外流。

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及影响

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及影响

CEO 报 告 。CAO 应 与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适 当 的 管 制 部 门 直 接 执 行 官 应 当 与 不 同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分 享 外 部 和 内 部 质 量 程 序
4.3 建 立 并 坚 持 开 展 质 量 评 价 与 改 进 程 序
4.1 从 组 织 上 加 强 内 部 审计 组 织 的 独 立 性
CAO 应 建 立 并 坚 持 开 展 质 量 评 价 与 改 进 程 序 ,该 程 序
在 董 事会 下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其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主 管 应 涵 盖 内部 审 计 活动 的 所 有 方 面 并 能 持 续 监 控 内部 审 计 的
部 审 计 的报 告 关 系 。职 能 层 面 上 ,CA0 应 向审 计 委 员 会 、董 所 有 质 量 评 估 和 改 进 工 作 应 当 包 括 对 资 源 、技 术 、过 程 和 程
事 会 和 其 他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行 政 管 理 层 面 上 ,则 应 向 序 的 适 当 、及 时 调 整 。为 了 保 证 责 任 性 和 透 明 度 ,首 席 审 计
理 的更 高 级 别 ,以便 立 即 采 取 行 动 。 在 实 现 预 期 结 果 之 前 , 力 。他 们 应 该 不 断 了 解 内 部 审 计 标 准 、程 序 和 技 术 等 方 面
要 求 对 此 持续 关 注 。
的 改 善 和最 新 发 展 。
4 对 加 强 内部 审 计 作 用 的 建 议
两 套 税 制 ,在 税 制 要 素 ,包 括 纳 税 人 、扣 除 项 目 、优 惠 政 策 异 ,带来 了内外 资企 业 竞争 力 的差 异 ,使 它们在 不公 平 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林永文【摘要】外资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了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分享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将影响外资企业的整体投资、运营等方面的行为,需要外资企业予以重视并在实际经营中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法,外资企业要对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规定进行研究,探讨新的税收筹划方法.本文立足于此,探讨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外资企业有所帮助.【期刊名称】《当代经济》【年(卷),期】2016(000)002【总页数】2页(P52-53)【关键词】税法;外资企业;涉外优惠;调整;影响;对策【作者】林永文【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商务局,山东威海264400【正文语种】中文企业所得税一直是各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也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及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也通过非常优惠的所得税规定吸引外资企业,并以此促进了整个经济的发展。

2007年以前我国一直实行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法,这种方法在初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外资企业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也饱受诟病。

对此,我国进行了多年的改革于2007年颁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并对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并轨,为国内各类企业提供统一、公平、规范的税收环境,这也是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及组建公平开放的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需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和颁布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对外资企业的涉外优惠会有所调整,需要外资企业进行研究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1、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这种做法符合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也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以法人作为标准认定纳税主体,居民企业承担所有的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

其次,适用税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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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悄然施行。

新的企业所得税顺应了世界趋势,更加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必将促使我国的税制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和再分配功能。

分析了新旧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差异,并从微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外资企业;
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条例比较,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统一适用新所得税法;二是将原来的税率由33%降为25%;三是修改了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新的税收优惠体系;四是内资和外资统一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同时还对老企业规定了五年的过渡期。

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次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认定纳税人的。

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

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

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2)适用税率的变化。

在原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
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税负趋于公平,可以避免“假外资”企业造成的国家税源流失(3)应税收入的变化。

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为纳税人取得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采用的是列举法;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新所得税法规定应税收入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充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实行新企业所得税后,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构成发生了变化,所得税申报表也必将发生变化,
(4)
税收优惠政策有改变。

新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保留了对中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并将税收优惠原则由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同时用间接优惠替代直接优惠,将税收优惠政策与具体项目挂钩,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具体而言:第一,扩大。

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确保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扩大了对环保的优惠政策,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新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其投资额的可抵扣比例达到70%,优惠力度相当大。

第二,替代。

①现行税法对于安置待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直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税法用替代性优惠政策代替直接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于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样既给予了企业优惠政策,又保障了待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的权益;②新税法改变了对利用“三废”为原料生产的企业直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取而代之为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取消。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经济特
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5%的优惠税率。

第四,过渡。

对按照现行税法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老企业,给予5年的过渡性照顾期,逐步过渡到新税率,可以减少新税法对企业的冲击,实现平稳过渡。

第五,保留。

新所得税法继续保留了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所给予的优惠政策,保留了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另外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
(5)增加了反避税条款。

面对企业日益增强的避
税现象,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惯例,对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一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核定程序等反避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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