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相关推荐场地使用证明(通用20篇)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证明吧,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
大家知道证明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场地使用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场地使用证明篇1__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_______在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____________所有。
其经营用房产、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篇2兹证明朔州市平鲁区佳禾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分别位于村东坪面积30亩,(经营权归王谋所有),圈牛沟面积20亩,(营经权归陈荣生所有)村南面积10亩,属实。
特此证明中钟牌村委会20__年__月_日场地使用证明篇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兹有我在__________,有间_____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产权归_____所有,现(拨、借、租)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篇4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__________米.场地________米。
其中:营业面积______米,仓库面积______米,办公用房____米。
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
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共计_______年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具证明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 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篇5________(房屋使用人姓名)使用的________市________ 区(县级市)________街(村)________(房屋地址)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
合作社行政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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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一.专业合作社名称:*******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住所:*******产权证明:本土地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位于**********9.43亩土地使用权以合同租借的方式提供给*******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该合作社住所,合同期限为15年。
产权所有人签字(盖章):
本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承诺,租借的*********9.43亩土地用于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产权单位(盖章):
2018年7月25日
三.其他需要证明的意见:
证明意见:以上证明属实
证明单位(公章)
2018年7月25日
说明:1.另附产权证复印件1份(签字此件与原件一致)。
2.产权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或者租赁等。
可编辑。
XX工商企业住所证明范本模板
XX工商企业住所证明范本模板工商企业是关于产品生产以及服务提供的经济组织。
那么工商企业若要开住所证明应该怎么开呢?下面就是给大家的工商企业住所证明,希望大家喜欢。
沾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开办的沾化冬枣高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名称),住所设于沾化县下洼镇北陈村,其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有500平方米。
房屋产权属沾化冬枣高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所有。
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公司租用我小区(单位)业主,号楼单元室住宅,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作为该公司经营场所。
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
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_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_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_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_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成员出资总额;(四)业务范围;(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总额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由其章程规定。
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设立登记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 __明;(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 __明;(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
各项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农业户口簿;无农业人口户口簿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不属于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证明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1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经办人未法定代表人的,不提交此证明)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5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住所须提交)6、修改后的出资清单(变更成员出资总额须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7、经营项目前置许可文件(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须提交)8、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须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一、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1、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负责人签名)2、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4、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清算报告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6、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者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7、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8、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证明二、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6、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证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和登记第三章成员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六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七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八章扶持措施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合作社成立流程
一、注册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注册农业专业合作社所需材料清单(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6)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8)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10)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2)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三、设立登记流程第一步: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第二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场地使用证明范文(六篇)
场地使用证明范文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泉____有限公司,地址在____,面积____平方米。
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____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取得方式为:□1、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2、□转租赁□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____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____证明单位盖章: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范文(二)经营者自由房屋)兹有卫辉市柳庄乡柳庄村村民委员会人在经营,经营所用房屋面积约平方米,产权属所有。
特此证明卫辉市柳庄乡柳庄村村民委员会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范文(三)拟申请设立的公司,营业场所地址在:武平县____镇____路____号(或武平____工业集中区第____栋____层标准厂房),共有使用面积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所有权系所有,现租赁给公司使用,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范文(四)兹证明朔州市平鲁区佳禾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分别位于村东坪面积____亩,(经营权归王谋所有),圈牛沟面积____亩,(营经权归陈荣生所有)村南面积____亩,属实。
特此证明中钟牌村委会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范文(五)兹有我村村民____,拟申请设立____个体工商户,营业场所在:____县____镇____街____号,共有使用面积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所有权系本人所有(____人所有,现租赁给____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范文(六)范文如下:场地使用证明尊敬的先生/女士:我方承诺以您所提供的场地,并已安排适当的使用时间,允许您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内使用该场地。
合作社行政村证明
***农业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一.专业合作社名称:*******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住所:*******产权证明:本土地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位于**********9.43亩土地使用权以合同租借的方式提供给*******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该合作社住所,合同期限为15年。
产权所有人签字(盖章):
本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承诺,租借的*********9.43亩土地用于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产权单位(盖章):
2018年7月25日
三.其他需要证明的意见:
证明意见:以上证明属实
证明单位(公章)
2018年7月25日
说明:1.另附产权证复印件1份(签字此件与原件一致)。
2.产权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或者租赁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48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正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成员出资总额;(四)业务范围;(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XX工商企业住所证明范本模板
XX工商企业住所证明范本模板工商企业是关于产品生产以及服务提供的经济组织。
那么工商企业若要开住所证明应该怎么开呢?下面就是给大家的工商企业住所证明,希望大家喜欢。
沾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开办的沾化冬枣高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名称),住所设于沾化县下洼镇北陈村,其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有500平方米。
房屋产权属沾化冬枣高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所有。
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公司租用我小区(单位)业主,号楼单元室住宅,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作为该公司经营场所。
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一、关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作为住所登记注册的规定为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住所使用证明。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登记申请表“住所使用证明”页“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
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住所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南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南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一)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也可在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时,一并办理名称核准手续。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办理,组织形式为“专业合作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冠行政区划,按县(市)行政区划办理。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全体设立人资格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变更可以直接申请变更登记。
要求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二)贯省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1、冠省名条件:①业务范围需跨省经营;②出资总额达到500万元;③成员人数达到500人。
2、审批程序与方式:①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省工商局个私处负责核定;②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报省工商局个私处核定。
3、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要按照冠省名条件及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按审批程序报省工商局个私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的条件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例: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证明;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分证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分证明;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1.24•【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已于2007年11月24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成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形式,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产业政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等措施,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最新农业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
兹有吴金炉无偿提供坐落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东阳乡大门底村前弄10号的住所给上饶市广丰区富升农业专业合作社使用。
业主签字:
年月日中秋节对客户的寄语【四篇】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支持,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服务的建议,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公司全体员工恭祝您和家人中秋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35、【中秋节将至,我将六个愿望;做事兢兢业业,事业顺顺利利,好事层层叠叠,心情快快乐乐,身体健健康康,家庭和和美美;做成月饼送给你,亲爱的客户,祝你中秋节快乐!】
36、【我最最亲爱的朋友,中国传统佳节,中秋节就到了,在这象征团圆美好喜庆的日子里。
短信送去我最诚挚的祝愿。
祝合家幸福,吉祥如意,生活美满!】
中秋节对客户的寄语【二】
37、【朋友不论新旧,你排第一;感情不论深浅,真心第一;交往不论疏密,联系第一;假期不论多少,开心第一;月饼不论咸甜,健康第一;中秋祝福不论早晚,能实现第一。
预祝你中秋快乐,永远快乐,一定要兑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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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证明的意见
证明意见:
(村或社区)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另附产权证复印件(并签字此件与原件一致);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在其他需证明的情况栏内说明情况或经当地村或社区签署意见,并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3、产权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专业合作社名称
住所
产权
单位
证明
本房屋(土地)产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处
——m2的房屋(或土地)以方式提供给
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期限为年。
产权(所有)负责人签字:
本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承诺该房屋(土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
4、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
5、如系租用私房,应在产权单位栏内由产权所有人签字。
场地使用声明
本人所建(购)的房屋位于,现无偿(出租)提供给做办公场所使用,使用期限为年。
物业主签名:
年月日
4、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
5、如系租用私房,应在产权单位栏内由产权所有人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专业合作社名称
住所
产权
单位
证明
后邻:
左邻:
右邻:
前邻:
本房屋产权属
所有,同意将位于处
m2的房屋以无偿方式提供给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期限为年。
产权(所有)负责人签字:
本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承诺使用该房屋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
本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产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证明的意见
证明意见:
(村或社区)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另附产权证复印件(并签字此件与原件一致);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在其他需证明的情况栏内说明情况或经当地村或社区签署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