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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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1-287-01

摘要本文针对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等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为采取相对应的有效防范措施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法律风险签约主体变动内容变更续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发展,全社会法制观念的普及和提高,供用电合同日益成为确定供用电关系、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促进供用电双方改善经营管理、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因用电人的广泛性和多样性,供用电行为的连续性,供用电合同履行期间变动因素复杂等供用电合同的诸多特性,使其成为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多发领域,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供用电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对签约主体变动存在法律风险的分析

供用电合同签约主体变动实属《供电营业规则》第29条规定的“过户”之情形,在合同法意义上,供用电合同签约主体变动又属于合同的主体变更,是《合同法》第89条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情形。用电人变更分为合法变更和非法变更两种情况。合法变更是指用电人遵照《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等要求按程序进行的变更,法律手续、文书齐全完整。非法变更是指用电人完全

没有或部分没有遵照《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等要求,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合法变更是供电企业应受理的正常业务,《供电营业规则》和具体业务工作程序中,均已有明确规定,业务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即可。而非法变更是供电企业应十分重视、不能忽略的问题,否则将因此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及责任。非法变更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用电人直接将户号、户名转给其他用电人,不到供电企业办理更名过户手续,造成用电申请人、登记人与实际用电人不一致,非法变更的行为后果是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增加。一旦实际用电人欠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供电企业因无证据证明与其存在供用电合同法律关系,就不能直接主张让实际用电人承担法律责任,而要通过用电人(即登记人)来处理,势必给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带来麻烦与烦琐,更增长了电费回收的成本,更糟糕的是,如果登记人为个人,往往负担能力有限,不足以承受应交电费。

实践中,用电人变更多发生于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等领域,在这些导致供用电合同用电人与实际用电人可能不一致的因素中,商品房销售是天然形成且不可避免的,非哪一方的过错造成。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前,其所有权人仍然为开发商本身。开发商必须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不论楼盘的公共用电还是商品房用电的合同都只能是由开发商先行签订。随着商品房的出售,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了变化,楼盘的用电主体也由开发商转变为整个小区的业主。实践中,一些楼盘的供用电合同主体却没有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给日后合同履行和电费回收带

来了困难。在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交易这些导致供用电合同用电人与实际用电人不一致的情形中,如果用电人没有到供电企业办理变更手续,违反了《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供电企业与新用户间形成了事实供用电合同关系,可能造成两种风险:一是新用户不承担原用电人所欠的电费,一是原用电人不承担新用户因履行事实供用电合同期间所欠的电费。

二、对合同内容变更存在法律风险的分析

合同内容变更多种多样,但仍属于合同范畴,因此对于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变更,总的指导原则是,按合同法规定为原则,细节处理结合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但仍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电费收交方式的条款变化,该条款之所以被引起重视,是因为用电人经营状况的变化时刻存在,经营状况的变化会使供用电合同的供用电双方要求对电费的收交方式进行调整。二是产权分界的条款变化,实践中,由于社会经济形势发生较快,城乡建设规划步骤变化增多,企业改造变动范围广,就容易发生合同约定的产权分界变更情况增多,这就造成涉及维护管理权利义务的变更,更是涉及到事故处理的责任划分、责任承担等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对供用电合同续签和特定问题的法律风险分析

1.合同续签是指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与原合同内容相同或对某些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的一种法律行为。供用电合同的续签实践中,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内部审定过

程较长和对某些具体条款意见不一致,以及用户的积极性不高等原因,经常造成供用电合同不能及时续签,使得到期的供用电合同效力终止。这种合同效力的终止,不利于有效规范不间断的供用电合同关系和有效规避连续履行的供电法律义务,且导致供电企业主张其合法债权时遇到法律障碍,从而产生种种法律风险。

2.产权分界点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问题。一是以往用电的用户,当时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现在面临与其补签供用电合同的问题。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双方权利义务无法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易引发争议,且争议解决的具体依据缺乏。二是合同约定的产权分界点、实际工作中的维护责任分界点、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产权分界点、实际工作中的产权分界点,四个不同的分界点分别存在不一致。主要法律风险:供用电合同各方维护管理义务和产权归属方面混乱,导致供电企业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以上外,诸如:忽视审查供用电合同的全面履行状况,发现用电人存在违约行为时,不能够及时采取合法程序主张权利;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忽视对方签约主体的合法性,造成与营业执照未经年检、被注销的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使电费追讨复杂化,增加了企业的诉讼成本甚至惨遭败诉;忽视对用电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核,不能对用电人采取有针对性的抄收措施等法律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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