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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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讨论稿)

为推动学校实验室建设,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整体效益,现就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推动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131”发展战略和“四步走”发展思路,积极主动适应学校学科专业转型、人才培养方式转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向,以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加强实验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为突破,以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为重点,以资源整合与共享、搭建合理实验平台为目的,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行高效、适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并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型实验室体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改革,建立起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教学所需的现代实验教学中心,构建起适合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实验教学体系,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验互通、稳定而有活力的实验队伍,创建高效、协调的实验教学与实验室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力争在三年内建成2-3个有鲜明特色的重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和实验教学中心两级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设置校级实验室管理职能部门,提高实验教学中心地位,建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和实验教学中心两级管理体制。

1. 建立实验室建设专家决策与咨询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建立实验室建设的专家决策与咨询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长期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专家组成。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论证学校实验室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论证实验室增设、合并、撤消,评审实验技术成果、实验室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实验室建设等。

2. 成立校级实验室管理机构

整合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职能,成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统筹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对全校实验室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向学校提出实验室建设方案、规划和意见;修改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重大项目申报与建设;全校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工作评估与检查;组织学生开展科技竞赛;组织实验仪器购置的论证,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队伍建设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推动实验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3. 提高实验教学中心地位

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在行政上为副处级教学单位,直接受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领导。实验教学中心依托学科所在院系相对独立建制,由学校一级管理,面向全校开放。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中心建

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中心建设方案并推进实施;确保中心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组织实验教学,开展实验课程体系和实验内容的改革,监控教学质量,负责实验课程和实验教材建设;统筹管理本中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统一管理、保养和维修实验设备,统一规划使用实验教学经费和仪器设备经费;负责实验课程主持人和实验技术人员的选聘和考核工作等。

(二)创建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

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处和实验教学中心两级管理体制下,明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院系职责,建立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推动建立以实验教学为核心、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一体化的高效的实验室运行机制。

1. 明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院系职责

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院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实验课程体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给各实验教学中心下达实验教学任务,并定期检查下达实验教学任务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评价;各实验教学中心按照教学任务安排实验教师,确定实验项目,经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后,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教学院系要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实验教学内容和学术上的管理,构建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实验课程体系,组织学生参加实验课程学习,委派高水平教师参与实验教学与研究,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

2. 推动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一体化建设

实验课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应由同一套班子组成,由中心主任调配实验室的一切资源,保障实验室运行以实验教学为核心。按照实验教学体系要求及其课程体系设置,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为实验课程总主持人,各门实验课程主持人由实验教学中心聘任。各门实验课程主持人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为总主持人的组织下,组建教学小组,开展实验教学与研究,推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包括实验室队伍建设。

(三)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应用型实验队伍

学校要积极探索并建立理论教师和实验教师“互通互融”、专兼职结合的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择优选派高水平的教师担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落实政策,确保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1.择优选拔实验中心主任,明确工作要求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熟悉实验室管理,善于学习,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调能力。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由学校选拔聘任。中心主任一要重视实验教学体系的创新;二要重视创新实验室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三要加强与理论教学的协调配合,组织保障实验教学;四要重视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五要加强激励力度、严格组织管理。

2.制定实验队伍建设规划,出台倾斜政策

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对实验教学中心人员实行定编、定岗,按岗位聘任。在长期从事实验教学、参与实验室建设的教师中选拔聘任专职的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按岗管理,推行坐班制,并建立严格科学的考评制度;在技术职称通道上,做到实验教师和理论教师地位一致,设置与学校最高的岗位待遇相同实验岗位,以引进或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入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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