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XXXX—2020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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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_T 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

DB33_T 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

ICS 55.040A 8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packaging2020-06-17发布2020-07-17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宏、林海、徐正启、莫梦辉、邓铭庭、葛恩燕。

II绿色包装通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的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设计、材质要求和包装物再利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的包装,也适用于商品流通环节的二次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GB/T 13201 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6606.1 快递封装用品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 快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 快递封装用品第3部分:包装袋GB/T 16716.7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7部分:生物降解和堆肥GB/T 17448 集装袋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30102 塑料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循环指南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GB/T 37422 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DB33/T 1166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绿色包装 green packaging在包装产品全生命周期中,在满足包装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的包装。

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公布日期】2020.06.15•【文号】文旅公共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明办,本部各相关直属单位:现将《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2020年6月15日附件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志愿服务条例》,促进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志愿服务在为人民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就开展2020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动员公共文化机构、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以全国尚未脱贫摘帽的52个贫困县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为重点服务区域,面向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重点的广大群众开展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扶贫扶智、凝心聚力的有效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一)组织实施“春雨工程”2020年,“春雨工程”以全国尚未脱贫摘帽的52个贫困县为工作重点,各地要积极与52个贫困县结对帮扶,精确施策、协同发力,推动志愿服务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凝聚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对《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公示-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对《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公示-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对《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公示正文:---------------------------------------------------------------------------------------------------------------------------------------------------- 关于对《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公示浙江省旅游局拟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现予以公示。

如果您对该结果有何意见或建议,请来电或来信至浙江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陈吉芬,电话:*************,传真:*************地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邮编:310007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地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邮编:310007 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联系人:陈吉芬,电话:*************,传真:*************地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邮编:310007 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旅游局对2014年7月31日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清理出继续有效施行的文件225件,废止文件81件。

现予以公布。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浙江省旅游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浙江省旅游局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浙江省旅游局2014年12月19日——结束——。

浙江省质监局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7〕20号

浙江省质监局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7〕20号

浙江省质监局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20号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地方标准发布目录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7月5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33/T620-2017准四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2017-05-102017-06-102DB33/T2030-2017人间充质干细胞库建设与管理规范2017-05-102017-06-103DB33/T2036.1-2017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2017-05-212017-05-214DB33/T2031-2017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信息溯源管理规范2017-05-222017-06-22DB33/T2032-2017动画渲染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2017-05-222017-06-226DB33/T2033-2017公路隧道蓄能自发光应急诱导系统设置技术规程2017-05-222017-06-227DB33/T981.2-2017电子商务商品分类编码规范第2部分:服务类商品2017-05-222017-06-228DB33/T981.3-2017电子商务商品分类编码规范第3部分:生产类商品2017-06-229DB33/T619.1-2017香鱼第1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DB33/T619.1-20062017-05-272017-06-2710DB33/T619.2-2017香鱼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DB33/T619.2-20062017-05-272017-06-2711DB33/T2034-2017茶树高温热害等级12DB33/T2036.2-2017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2部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017-06-282017-06-2813DB33/T2035-2017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2017-06-292017-07-2914DB33/T2037-2017内河限制性准III级和准IV级航道通航标准2017-06-292017-07-2915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与管理规范2017-06-292017-07-2916DB33/T2039-2017电子商务客户服务规范2017-06-292017-07-29。

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 (公示稿).pdf

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 (公示稿).pdf

8.1.4 开放属性分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根据目录开放属性分类形成无条件开放类目录、受限开放类目录和禁止开放类目录,具体分类和说 明见表 4。
表4 开放属性分类
分类 无条件开放类
受限开放类 禁止开放类
说明 无条件开放类数据是指法律、法规明确可以开放,以及除受限开放类和禁止开放类之外的数 据。 受限开放类数据指涉及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经过脱敏、授权后可以开放的数据,或无 条件开放将严重挤占基础设施资源,影响公共数据处理运行效率的数据。 禁止开放类数据指开放后损害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
GB/T 18391.3—2009 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 第3部分:注册系统元模型与基本属性(IS0 /IEC 11179—3:2003,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数据 public data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 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 据资源。 3.2 信息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支持依法履行职责的系统。 3.3 元数据 metadata 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 [来源:GB/T 18391.3—2009,定义3.2.18] 3.4 数据目录 data catalog 以核心元数据为主要描述方式,按照资源分类体系对公共数据进行有序排列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 公共数据的特征,以便对公共数据进行检索、定位与获取。
2
p) 系统等级保护情况; q) 系统厂商情况。
DB33/T XXXXX—XXXX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24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24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24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8.15
•【文号】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24号
•【施行日期】2017.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旅游局公告
2017年24号
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等4项行
业标准的公告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LB/T 063-2017)、《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4-2017)、《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精品旅游饭店》(LB/T 066-2017)等4项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现予以公布,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
2017年8月15日。

《5A 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__DB14_T2158-2020

《5A 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__DB14_T2158-2020

ICS03.200A12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2158—2020 5A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2020-09-18发布2020-09-28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4/T2158—2020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要求 (1)5景区环境 (2)6设施设备 (2)7接待服务 (3)8配套服务 (4)9特需服务 (5)10救助服务 (5)11投诉处理 (6)12安全服务 (6)13卫生环境 (6)14文化服务 (7)15服务评价与改进 (7)IDB14/T2158—2020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壶关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壶关欢乐太行谷景区、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志毅、王燕利、吴可嘉、马天颖、畅秋菊、刘豪、朱蓉、景小勇、王俊、王雪松、张梦楠、王波、张鑫、李俊峰。

DB14/T2158—20205A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5A级旅游景区的基本要求、景区环境、设施设备、接待服务、配套服务、特需服务、救助服务、投诉处理、安全服务、卫生环境、文化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5A级旅游景区服务,以下5A级旅游景区简称景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旅游景区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包括游览、餐饮、购物、住宿、娱乐、文化、商务等),并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浙江 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DB33 T 810-2010)

浙江 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DB33 T 810-2010)

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DB33/T 810-201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公白、林爱瑜、王俊、吴才满。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肖歌、程钢、骆骏、苏少敏、殷明发、聂献忠。

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集散中心的等级划分及评定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工商登记注册设立的旅游集散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5971 导游服务质量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JGJ 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T/T 20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LB/T 002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DB33/T 657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游集散中心为游客(主要是散客) 提供旅游集散、咨询、换乘服务的组织实体,同时具有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3.2旅游集散服务通过发售联票等方式组织游客来本地、外地旅游;或组织游客在集散中心就地换乘后继续游程。

3.3旅游咨询服务通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或有关载体,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展示等服务的过程。

3.4旅游换乘服务1 DB33/T 810—2010为进入本地区、景区的旅游车辆提供停放场地,游客可在旅游集散中心通过旅游专线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

4.旅游集散中心的等级划分与依据4.1等级划分旅游集散中心划分为三个等次,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4.2.5 教室的要求参见本部分 4.1.5。
4.3 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4.3.1 包括开展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4.3.2 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资格。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人员配置要求
各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人员配置应符合表A.1的要求。 表A.1 人员配置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road transport employee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的人员。 3.2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road transport qualifications training institutions 开展对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 格培训的单位。
4.4.2.5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附录 A。
4.4.3 教学设备
4.4.3.1 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的要求。
4.4.3.2 使用多媒体软件进行理论教学。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机动车维修教学大纲的要求, 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4.4.3.3 应按照其开展的培训项目配置相应的教学操作设备,教学操作设备应符合附录 B“教学操作 设备配置要求”,教学操作设备可租赁,集中理论教学的,应另适当增配。

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第4部分礼宾接待志愿服务

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第4部分礼宾接待志愿服务

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第4部分礼宾接待志愿服务ICS030.80.99A12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xxxx—xxxx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第4部分:礼宾接待志愿服务Specifications for volunteer positions at large-scale contests- Part4:Concierge reception volunteer service(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Ⅱ)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3岗位职责与服务要求 (1)3.1会场指引 (1)3.2场内服务 (1)3.3车辆陪同 (1)3.4餐饮安排 (2)3.5住宿安排 (2)3.6礼品发放 (2)4特殊情况处置 (2)4.1嘉宾车辆发生故障 (2)4.2嘉宾提出不合理的物品领取要求 (2)4.3活动现场无关人员聚集 (2)4.4嘉宾证件遗失或忘记携带 (2)前言DB33/T《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分为11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注册制证志愿服务;——第3部分:抵离迎送志愿服务;——第4部分:礼宾接待志愿服务;——第5部分:赛会现场志愿服务;——第6部分:体育比赛志愿服务;——第7部分: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第8部分:媒体宣传志愿服务;——第9部分:交通出行志愿服务;——第10部分:安全保卫志愿服务;——第11部分:后勤保障志愿服务。

本部分为DB33/T xx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志愿者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共青团浙江省委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共青团浙江省委、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志愿者协会、杭州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晓雷、王倩、陈掌军、陈碧红、林毅、盛晓晶、余晓婷、毛立靖、于慧倩。

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岗位规范第4部分:礼宾接待志愿服务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大型赛会礼宾接待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岗位职责与服务要求及特殊情况。

DB33_T 2080-2017文化馆服务规范

DB33_T 2080-2017文化馆服务规范

ICS03.080A 16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080—2017文化馆服务规范Cultural center service specifications2017-12-26发布2018-01-26实施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浙江省文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文化馆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裘国樑、王全吉、毛炳聪、钱彬欣本规范为首次制定。

引言文化馆是群众文化的重要阵地。

文化馆服务规范是文化馆服务资源、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是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5〕46号),结合浙江省文化馆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次编制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文化馆服务职能,丰富服务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文化馆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文化馆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化馆服务的资源、内容、方式、效能、监督与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文化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66.1-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JGJ/T 41-2014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T 136-2010 文化馆建设标准3 总则3.1 文化馆服务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规范》

可按照以下步骤计算道路或道路网的拥堵里程比例: a) 按照 GB 50220 划分的道路等级,以不超过 5 分钟为统计间隔,计算道路或道路网中各路段的 平均行程车速; b) 按照 6.3.1 的表 2,分别统计快速路网、主干路网、次干路网和支路网处于轻度拥堵、中度拥 堵、严重拥堵运行等级的路段里程比例。 6.2.3 交通运行指数
tkji ——时间间隔 k 内第 i 辆车通过路段 j 的行程时间,单位为小时;
n——时间间隔 k 内的车辆数。
6.2.1.2 道路平均行程车速
道路平均行程车速计算的最小时间间隔应不超过5分钟,可采用公式(2)计算:
Vk
VkjTj j
1
NJ
Tj j
1
NJ
(2)
式中:
V k ——时间间隔 k 内道路的平均行程车速,单位为公里/小时;
在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标准小客车当量数。 3.11 行程时间 travel time 车辆通过某一路段两个端点间的时间。 3.12 行程车速 travel speed 车辆行驶里程与通过该里程所消耗的行程时间的比值。 3.13
2
DB33/ TXXX—XXXX 交通运行指数 traffic performance index, TPI 综合反映道路网交通运行状态的无量纲数值。 3.14 拥堵里程比例 distance proportion 交通运行状态评价对象分别处于轻度拥堵、中度拥堵、严重拥堵运行等级的路段里程比例。 3.15 拥堵持续时间 congestion duration 交通运行状态评价对象分别处于轻度拥堵、中度拥堵、严重拥堵运行等级的持续时间。 3.16 常发严重拥堵路段 recurrent congestion segment 道路或道路网中以一定频率出现严重拥堵运行等级的路段。 3.17 车公里数 vehicle kilometers of travel,VKT 车辆行驶里程的累积值。单位为标准小客车当量公里(pcukm)。 4 4.1 评价流程 操作步骤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应遵循以下步骤: a) 按照 4.2 的要求选择评价对象和范围; b) 按照 4.3 的要求选择评价时间范围和间隔; c) 按照第 5 章的要求采集评价所需的基础属性数据和交通流运行数据; d) 按照第 6 章的要求选择评价指标,进行指标计算分析; e) 汇集评价指标得出评价结果。 4.2 4.2.1 评价对象的选择和范围划分 评价对象

DB3310_T 30—2018地陪导游员服务规范

DB3310_T 30—2018地陪导游员服务规范

ICS:03.080.01A12DB3310浙江省台州市地方标准DB3310/T 30—2018 地陪导游员服务规范2018-06-07 发布2018-06-07 实施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10/T 30—2018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台州市旅游局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地陪导游员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陪导游员的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地陪导游员服务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26359 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LB/T 014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15971和GB/T 1676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全陪导游员受组团社委派,作为其代表,监督接待社和地方陪同导游员的服务,以使组团社的接待计划得以按约实施,并为旅游团(者)提供全旅程陪同服务的导游员,又称全程陪同导游员,简称全陪。

3.2地陪导游员受接待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当地导游服务的导游员,又称地方陪同导游员,简称地陪。

4基本要求4.1地陪导游员素质应符合 GB/T 15971 的要求。

4.2地陪导游员应持证上岗,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要求。

4.3地陪导游员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4.4地陪导游员应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旅游者与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4.5地陪导游员应全方面的掌握台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等,熟练地掌握地接导游词。

DB33_T 2252-2020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

DB33_T 2252-2020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

ICS 03.100.02A 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52—2020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rental housing with hotel-style management 2020-03-19发布2020-04-19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玉环市公安局、玉环市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磊、陈峰、林泰聪、冯涵丰、周勇、谢松吉、郑建华、张新国、蒋鹏、黄健民、朱旭丽、徐亦萍、陈群、王燕、房树仁、刘红莉、魏春梅、方俭裕。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工作要求、监督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区域居住出租房屋的旅馆式管理与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 125—2016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DB33/T 976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居住出租房屋的管理机构对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参照旅馆业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出租核查、入住指导、退租注销等方式,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4 基本要求4.1 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居住出租房屋应具备基本居住功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未发生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房屋安全应符合JGJ 125-2016中第6章规定的A、B等级要求,消防安全应符合DB33/T 976的要求。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7.11.23【实施日期】2008.03.05【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2018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已于2007年11月23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5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1月23日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2007年11月2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工作,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团体会员。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或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临时招募,利用自身知识、技能、体能、时间等,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

第四条省、市、县(市、区)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及其相关工作。

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志愿服务的指导和保障工作。

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共青团组织。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倡导和鼓励单位、个人宣传志愿精神,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七条每年三月五日为浙江省志愿者日。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全文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全文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全文《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专门从事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团体会员。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或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临时招募,以自身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个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由志愿者实施的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

第四条省、市、县(市、区)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同级共青团组织承担。

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精神,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每年三月五日为浙江省志愿者日。

第二章第八条省、市、县(市、区)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向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成为志愿者协会的分支机构或者团体会员。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履行以下职责:(三)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考核、管理、表彰,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知识和理念教育;(四)根据志愿者要求,开具志愿服务绩效证明;(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六)依法筹集、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与交流活动;(八)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志愿者协会协助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内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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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A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XXXX—2020
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tourism volunteer service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旅游标准化研究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安徽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刁玉泉、程钢、杜兰晓、胡斌、李华敏、王冉、张昌富、蒋海萍、林章林、钱珍、朱国建、林希茜、徐亮明。

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志愿者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和组织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志愿者的服务活动及相关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旅游志愿者tourism volunteer
为旅游者提供文明引导、导览讲解、质量监督、旅游咨询、应急救援等服务的志愿者。

2.2
志愿者导师management tutor
旅游志愿者使用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承担对旅游志愿者的培训、指导、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3 基本要求
3.1 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2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自觉维护志愿者的形象。

3.3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体素质和基本技能。

3.4 具有团队协作意识,愿意分享志愿服务经验。

4 服务要求
4.1 对客服务
4.1.1 尊重所有服务对象,举止文明、态度热情。

4.1.2 自觉保守在参与旅游志愿服务过程中获悉的服务对象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4.2 自身行为
4.2.1 服从旅游志愿者使用单位对志愿服务岗位的安排和调配,遵守上岗时间,服从所在团队的管理。

DB33/T XXXX—2020
4.2.2 主动学习,认真参加培训,准确把握岗位服务要求,努力掌握服务知识和技能,牢记服务流程及相关要求。

4.2.3 上岗期间应注重个人形象,着装整齐,穿戴指定的上岗标识或服装。

4.2.4 与志愿者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保证所从事的岗位服务正常开展。

遇到不能解决的情况,应及时联系、主动汇报,寻求有效帮助。

4.2.5 因健康状况不适合提供旅游志愿服务时,应及时向志愿者使用单位报告,暂停志愿者服务活动;康复后方能上岗。

4.3 禁止行为
4.3.1 志愿者服装、上岗标识不得外借。

4.3.2 开展旅游志愿服务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或办理私人事务,不从事与志愿服务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做超越志愿者职责及能力以外的工作。

4.3.3 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和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

4.3.4 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5 服务内容
5.1 文明引导
5.1.1 应介绍旅游有关法律规范和相关要求。

5.1.2 应引导服务对象爱护文物、公私财物。

5.1.3 应主动提醒服务对象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禁忌。

5.1.4 应倡导绿色出游、节能环保、垃圾分类,传播环保常识,引导服务对象爱护旅游目的地自然环境。

5.1.5 应提醒服务对象注意仪容整洁、遵序守时、言行得体等基本礼仪规范,展现良好形象。

5.2 导览讲解
5.2.1 应讲解沿途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历史、地理、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

5.2.2 讲解应尊重当地历史,内容全面、真实、健康。

5.2.3 讲解应做到语速适中,音量适当,条理清晰,表述准确。

5.2.4 应及时回复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暂时不能准确解释或解答的,宜告知服务对象客观情况,不应推诿和应付。

5.3 质量监督
5.3.1 应参加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质量标准、调查任务要求等内容的培训。

5.3.2 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反馈。

DB33/T XXXX—2020 5.4 旅游咨询
5.4.1 旅游咨询服务包含现场服务(如面对面咨询)和远程服务(如电话、网络服务)。

5.4.2 应向服务对象提供旅游活动的各类信息资料。

5.4.3 应为服务对象提供城市交通引导、餐饮住宿、旅游观光和大型公共场所指引等信息咨询服务。

5.4.4 应及时回复服务对象提出的旅游活动的相关问题,并给出合理建议。

5.4.5 应及时向志愿者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服务对象意见。

5.5 应急救援
5.5.1 应积极参加相关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等培训与演练,主动向服务对象介绍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提高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

5.5.2 服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5.5.3 具备专业技能或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宜参与救援工作。

5.5.4 应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善后工作。

6 组织管理
6.1 组织筹备
6.1.1 应编制旅游志愿服务总体方案,包括目标、预算、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等。

6.1.2 应编制旅游志愿者招募方案,包括招募途径、岗位、数量、职责、计划等。

6.1.3 应明确旅游志愿者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志愿者的招募、录用、协议、培训、评价、档案管理、保障等。

6.2 人员招募
6.2.1 可通过定点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途径招募旅游志愿者。

6.2.2 定点招募依托学校、企业等开展,社会招募依托社区、媒体等开展。

6.3 人员录用
6.3.1 应定期关注报名情况,根据岗位特点对申请人进行初步遴选。

6.3.2 应采取相应的方式考察申请人,符合岗位条件后给予录用,并及时通知录用结果。

6.3.3 申请人的录用岗位应兼顾申请人的服务意向、个人能力和用人需求。

6.4 协议签订
6.4.1 使用单位与旅游志愿者之间应签订协议,以保证各项服务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通过定点招募途径招募旅游志愿者,宜与合作的定点单位签订协议。

6.4.2 协议中应对旅游志愿者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

DB33/T XXXX—2020
6.4.3 旅游志愿者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如无故缺勤、服务内容与质量未达到要求等,使用单位有权发布书面通告,终止相关服务合作协议。

6.4.4 旅游志愿者有权了解使用单位的相关政策和规程,获取与志愿服务相关的信息,以便开展工作。

6.4.5 旅游志愿者有权质疑志愿者导师、使用单位对自身的反馈与评价,并为自己的志愿服务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

6.5 培训开展
6.5.1 应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旅游志愿者开展培训。

6.5.2 应定期开展岗位服务规范和岗位技能培训。

6.5.3 应收集培训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持续改进。

6.6 评价激励
6.6.1 绩效评价内容宜包括旅游志愿者的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时间、服务频率、服务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使用单位的评价等方面。

6.6.2 评价方式可综合采用管理者评价、同事评价、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并注重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6.6.3 宜建立表彰和奖励机制,对长期开展志愿服务且服务效果较好的旅游志愿者,给予相关荣誉表彰和奖励,并推荐优秀志愿者参与高级别的荣誉评定。

6.7 保障措施
6.7.1 应为旅游志愿者的使用和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经费、人力和信息化保障。

6.7.2 应建立并落实旅游志愿者督导制度,为志愿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6.7.3 宜为旅游志愿者购买保险,或协助志愿者获得与志愿服务相关的保险。

6.8 人员档案及信息
6.8.1 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录用的旅游志愿者建立信息档案并承担保密义务,宜使用信息化平台管理志愿者档案。

6.8.2 旅游志愿者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场所、服务岗位、服务时间、服务评价等。

6.8.3 志愿者使用单位宜加入全国旅游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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