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2.2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学科竞赛方案
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目的
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良好学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以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校园学术氛围和科技文化氛围,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创造型人才。
二、竞赛范围
本方案适应我院全日制学生(包括所有本科生和专科生,鼓励学生跨系部组队参赛)参加的国家或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的院级以上学科竞赛以及由教务处、系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具体如下(见附件1):
国家级竞赛:由湖南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
省级竞赛:由湖南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力学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三、竞赛领导工作小组
竞赛领导工作小组组长:庹清
竞赛领导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田建林
领导小组成员: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
四、竞赛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及各系部主任组成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学科竞赛活动由组委会宏观管理,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由办公室和学院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牵头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科竞赛工作,相关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学科竞赛活动的负责(承办)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承办)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
(一)组委会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各学科竞赛工作小组的管理工作;
2、全面领导各类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奖励工作;
3、负责年度优秀组织奖的评审;
4、负责审核全院年度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
(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
2、做好转发或制定竞赛规程、确定竞赛规模和时间;
3、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4、负责与竞赛有关院内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以及院外单位的协调联系;
5、做好过程检查工作;
6、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工作;
7、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颁奖等工作;
8、做好归档工作。
(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学生竞赛前进行的辅导和集训,以及参赛时的生活后勤等工作。
五、组织程序
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公开选拔:通过院级竞赛,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
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
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六、竞赛经费管理
1、为确保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在学科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竞赛经费的使用坚持节约、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2、学院将加大学科竞赛经费的投入,以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鼓励多方面筹措学科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
3、竞赛经费应在开始组织起由竞赛工作组做好经费预算工作,并报办公室审批;
4、竞赛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相关费用在竞赛结束并提交总结报告后,由组织者凭有效票据经办公室审核验收后到财务处报销。如果经费超出预算审批额度,须经学科竞赛组委会审批同意,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加经费及追加经费额度。
5、竞赛经费用于竞赛所需的宣传费、报名费、资料费、元器件消耗费、实物制作材料费、讲课(讲座)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外聘专家评审费等;
6、竞赛期间参赛学生的补贴按教师出差标准补助,用于学生的市内交通和误餐营养补贴,竞赛学生食宿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的,费用从专项经费中支出;竞赛带队指导教师、竞赛巡视员竞赛期间的补贴,按出差标准补助;
7、用学院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作品由承办部门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可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其转让费的一部分可用于奖励。
七、奖惩办法
(一)学生的奖惩
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参加院级、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学生,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对于获奖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3、已选为院队队员正式集训或准备参加决赛的学生,中途无故退出者将取消其他各项竞赛参赛资格。
(二)指导教师的奖励
1、指导竞赛的教师,可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2、所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特等奖或影响较大的国际奖项,学院给予指导教师特别奖励;
3、对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在学院教改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评定时优先考虑。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2011年6月
附件1:各类大学生主要学科竞赛项目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