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宪政民主的发展道路
德国政治制度演变述论
威廉一世(Wilhelm I )
普鲁士国王(18611871)和德意志帝国 皇帝(1871-1888)。 他任命俾斯麦为首相, 完成了德国的统一。 在俾斯麦的回忆录里, 俾斯麦认为威廉是一 个传统、谦恭、绝对 有礼的绅士,是名副 其实的普鲁士军官。
三、魏玛共和国宪法制度
1.魏玛共和国诞生的背景
◆宗教骑士团国家(13C末)
①骑士团团长(国家的最高首领以及领 土的最高所有者,由选举产生,终身任 职);
②五大“总管”(辅佐团长);
③国土划分为20个行政区(称“省”, 由各位“省长”负责管理)。
——骑士团国家承认神圣罗马帝国为宗主国。 14、15世纪,骑士团被波兰—立陶宛联军和 波兰军队两次打败,骑士团国家被迫成为波兰 的附庸。1525年,骑士团国家宣布进行宗教 改革,改宗路德教并成为世俗化的公国,继续 承认波兰的宗主权。
◆法兰克福议会失败的原因:
(1)当时德国资产阶级仍然还没有能力 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2)邦国独立的传统还有很强的势力, 各邦君主从内心深处仍然不愿放弃主权。
(3)普鲁士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克服奥地 利阻碍的程度。
3.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德国式的 君主立宪制(1871年帝国宪法)
(1)德意志帝国的首脑为“德意志皇帝”, 皇帝以下设帝国宰相,宰相只对皇帝负 责。
2.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宪政尝试
◆1849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1)帝国由内政独立的各邦组成;
(2)帝国元首为“德意志人的皇帝;
(3)帝国立法机构为帝国议会,由二院组成;
(4)最高帝国法院,负责处理各邦以及帝国与邦之间 的法律纠纷。
——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制定的帝国宪法, 是德国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最民主的 一部宪法,它是德国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政 治理想建立新的统一国家的尝试。
德国政体分析
德国政体分析德国政治形成背景二战后,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使民主政治制度在德国真正运行和巩固,在盟国的主导之下,德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政治文化重建。
首先是政府在新的联邦共和国框架内运行, 以其民主和法治的施政原则和方式影响和引导民众政治意识的转变。
其次是学校教育在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学校中,政治教育开始被视为系统地学习民主的重要途径,而民主不仅被理解为政府的组成和运作形式,更被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每个公民都必须去认知、掌握和实践的。
再次是大众传媒在肃清纳粹余毒方面发挥了史无前例的作用,通过报纸、杂志和广播将纳粹的罪行公诸于世,使全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人们都认识和了解了纳粹极权统治的真相,更引发德国人自身的反思。
在这一发展时期,特别是经历了1967 /1968年被称为西方文化大革命的学生运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受到了洗礼。
经过两个阶段的艰苦努力,德国成功的完成了政治文化的转型,民主政治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也促进了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德国走出了战争的废墟,成为经济强大的西方民主阵营中的重要一员。
历史发展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苏、美、英、法四国对德国实行分区军事占领和管制。
根据波茨坦协定,德国“暂不设立”中央政府,但“应尽速恢复地方自治”。
1947年1月~1948年6月,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先后合并,统称西部占领区。
1948年9月在美、英、法三国支持下,西占区各州议会代表组成协商会议,着手起草宪法。
1949年5月8日,协商会议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5月23日,《基本法》公布生效,正式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同年8月,根据《基本法》举行联邦议院大选。
同年9月20日,组成了第一届联邦政府。
同年10月7日,苏占区也正式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联邦德国成立初期,美、英、法三国仍根据1949年4月颁布的“占领法规”以及所成立的“盟国高级专员公署”继续实行控制。
事实上,公署是居于联邦政府之上的最高权力机构。
德国政体改革
法 (上院)
权
帝国国会 (下院)
1.由各邦代表组成。 2.未经其同意任何法律均无效
1.普选产生 2.有权提出法案并行使预算审查权 3.对政府没有任何监督权
德意志帝国的权力中心在君主,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 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并能否定议会通过的法案。
经济:资本主义发展
德 背 政治:德意志统一,建立德意志帝国(1871年) 国 景 思想:法国大革命传播启蒙思想
政 确立:《德意志帝国宪法》 (1871年)
体
——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
改 革:
立法权: 议会(联邦议会、帝国国会)
负责 行政权: 皇帝
宰相
君 特点:专制主义
主
军国主义 以法律形式确立联邦制和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
德意志帝国是披着议会外衣的半专制国家,在这个 国家里普鲁士贵族居于统治地位,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处 于从属地位。
2.原因: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弱;
普鲁士贵族地主(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 王朝战争完成统一,保留普鲁士专制主义军国主义传 统,民主意识淡薄
德意志帝国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 封建主义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 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项目 英君主立宪 美共和制
法共和制
国家 元首
国王,世袭, 总统,民选,
终身制,无 任期制,握政
实权
军大权
总统,议会选 举,任期制, 握政军大权
德君主立宪
皇帝,世袭,终身 制,握政军大权, 召集、解散议会
行政 权
内阁,多数党 总统对选民负
组阁,对议会 责;内阁:总
负责
统任命,对总
统负责
德国政治制度演变述论
2.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宪政尝试
◆1849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1)帝国由内政独立的各邦组成; (2)帝国元首为“德意志人的皇帝; (3)帝国立法机构为帝国议会,由二院组成; (4)最高帝国法院,负责处理各邦以及帝国与邦之间 的法律纠纷。
——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制定的帝国宪法, 是德国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最民主的 一部宪法,它是德国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政 治理想建立新的统一国家的尝试。
威廉一世(Wilhelm I )
普鲁士国王(18611871)和德意志帝国 皇帝(1871-1888)。 他任命俾斯麦为首相, 完成了德国的统一。 在俾斯麦的回忆录里, 俾斯麦认为威廉是一 个传统、谦恭、绝对 有礼的绅士,是名副 其实的普鲁士军官。
三、魏玛共和国宪法制度
1.魏玛共和国诞生的背景
◆选举君主制时期的政治制度
①帝国议会——主要权力机构 ② 帝国官廷总务府——给皇帝提供建议 枢密院——直属皇帝的最高上诉机关 帝国执政府——协助皇帝处理国务 ③罗马教会
——由于德国的特殊发展,封建诸侯的独 立地位十分稳固。诸侯国都设有各自的 行政机构和邦议会(等级会议),有自 己的税收、军队,享有独立的司法权、 外交权,自行对外宣战和媾和。到17世 纪,这个所谓的“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 马帝国”包含314个邦国和1475个独立领 地。当时的德国地图,被人们形容成一 件“狂欢节穿的短上衣”。
◆宗教骑士团国家(13C末)
①骑士团团长(国家的最高首领以及领 土的最高所有者,由选举产生,终身任 职); ②五大“总管”(辅佐团长); ③国土划分为20个行政区(称“省”, 由各位“省长”负责管理)。
——骑士团国家承认神圣罗马帝国为宗主国。 14、15世纪,骑士团被波兰—立陶宛联军和 波兰军队两次打败,骑士团国家被迫成为波兰 的附庸。1525年,骑士团国家宣布进行宗教 改革,改宗路德教并成为世俗化的公国,继续 承认波兰的宗主权。
德国的宪政体系
当今德国的主要政党:
1.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基 督教价值观和社会市场经济 2.社会民主党:社会和生态转型 3.自由民主党:自由主义 4.绿党:生态主义的左派政党 5.民主社会主义党:民主社会主义
德国政党体制的演变:
1.1945——1951的延续性和新开端。1945年产生了四 个跨地区的政党:社会民主党、共产党、自由民主党 和基民盟/基社盟。 2.1952——1961年间的政党体制的集中化。基民盟— —基社盟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吸收其他小党的过程; 社会民主党直到1972年的持续扩大;60年代的立场 1972 60 转变。 3.1961年——1983年稳健的两个半政党体制。选民行 为集中在两大影响广泛的全民党,即联盟党(基民盟 /基社盟)和社民党中,它们与长期参与执政的第三 支政治力量——自民党构成“两个半”政党格局。 4.自1983年起绿党的崛起和两个政党集团体制的确立。 基民盟/基社盟与自民党为一方,社民党和绿党为一 方。
二、德意志帝国宪政的辉煌与毁灭
(一)1871年宪法——全德统一后的开国力作 1870年普法战争,德军大胜。俾斯麦完成了德 国的统一。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第二帝国” 建立,俾斯麦在《北德意志联邦宪法》的基础 上稍作修改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因该 部宪法不是由制宪会议或者国民议会制定,而 是通篇体现俾斯麦的一致,故又称“俾斯麦宪 法”。
联邦宪法法院将其表述为:“尊重在基本法中具体载 明的人权,特别是尊重个人生命和自由发展的权利, 人民主权,国家权力分权,政府的责任,依法行政管 理,独立司法,多党制原则和所有政党依据宪法行使 反对党权利的机会一律平等。”
(二)《基本法》宪政精神具体实践
(1)联邦制 1.联邦制是基本法的中心原则,不得任意修改。 2.在联邦与州的关系上,各州只保留本州的行政管理权 和组织管理文化教育等项权力。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 力。 3.在立法权上,详细区分了联邦和各州的立法范围。分 为联邦专属立法事项、联邦和州共同立法事项、各州 专有立法权。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一、确立的政治前提 ——德意志的统一和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1、背景原因 (1)四分五裂的状态阻碍了德意志资本主义的
发展。 (2)普鲁士的强大,促进统一条件的成熟 (3)俾斯麦的“铁血政策”
2、统一过程:三次王朝战争
普鲁士取得石勒苏益格 奥地利得到荷尔斯泰因
3.1870普法战争 1.1864普奥对丹麦 2.1866普奥战争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知识框架
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一、确立的政治前提:
德意志完成统一和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871年颁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 三、德意志民主政治的曲折发展
君主立宪制——--法西斯专政——-民主政治
一、德意志的统一
“德意志?它在哪里?我找不到这样一个国家!”
长期以来德意志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到18世 纪后期,德意志全境分布着296个邦国,1000多块 领地,各邦有自己的货币制度、自己的关税和各种 工商条例,各邦之间关卡林立。
5、评价:
⑴ 局限性: ①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 和军国主义色彩。 ②德国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保守和不彻底。
⑵进步性: 国家统一和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推动德国资本主义 的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19世纪末)。
特别提醒
3、《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专制主义色彩加上其一直存在 的军国主义传统,对德国和世界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德 国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发源地,直到二战后,德国的民 主政体才真正成熟。
比较德国君主立宪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
同。
相 1、君主都是世袭,终身制。
同 2、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
点:
不
比较项 英国君主立宪制 德国君主立宪制
同
点:权力中心不同
德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曲折发展
不过是一个松散 的邦联 。该 《 条例》 第 1 3条规 定 : “ 在
联 邦的所有 各 邦 中将 制 定一 部 邦议 会 的宪 法 。 ” 【 4 此后 ,
一
福 斯 特 领 导 建 立 的美 茵 兹 共 和 国 ,成 为 德 国宪 政 民 主制
度 的开先河者 。“ 这是在德 意志土地 上出现 的第 一个 民主 共和 国,是 自伟大的农 民战争结束 以来在德意志 的一部分
治制度 完全 不 同的 国家 ,它们在 此后 的 4 O多年 中各 自探 索和建 立 了性 质 完 全 不 同的 宪政 民主
政体 。1 9 9 0年 1 0月两德统 一后 ,德 国的 宪政 民主制度 开始进 入 了一 个全新 的发展 时期 。
[ 关键词]德 国 ;宪政 民主 ;民主制度 ;《 帝 国宪法》;魏玛 共和 国;政 治体 制
政体 大 大受到 削弱 ,终 于在 第一 次世界 大战 中瓦解 。一 战后 建 立 的魏 玛 共 和 国及其 政 治体制 , 曾被视 为 西方 宪政 民主 制度 的典 范 ,但 随 着德 国法西斯 势 力的兴起 和 掌权 ,这 一政 体便很 快 为
法 西斯 独裁 统 治所取代 ,最后 在 第二 次世 界 大战 中遭到 可耻 失败 。二战后 ,德 国分 裂为 两 个政
1888年威廉二世继位后本文由收集整理逐渐抛弃了俾斯麦的大陆政策开始推行所谓世界政策不再把德国的争霸舞台局限于欧洲大陆而是扩大到世界各地具有强烈的扩张性和侵略性大大激发了普鲁士军国主义在整个帝国的兴起和泛滥容克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纷纷叫嚷要夺取在日光下的地盘建立大德意志帝国13
一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2 O l 3 . 1
曲折复杂性 以及德 国军 国主义 、法西斯主义的兴衰相联 系 的。当英 、法 、西 、荷等 国 已纷 纷走 上 资本 主 义发 展道 路 ,开始建立统一 民族 国家和近 代宪政 民主政体 的时候 , 德意志却依然处 于邦 国林立 的封建割据状态 ,经济政治发 展 十分落后 。直到 1 8 7 1 年 ,随着俾斯麦王朝战争的胜利 , 才第一 次建立起一个统一 的德意志 民族 国家——德意志帝 国,即第二帝 国。《 德 意志帝 国宪法》 的颁 布和实施 ,宣
德国现在的政体演变趋势
德国现在的政体演变趋势
德国的政体演变正在经历以下趋势:
1. 再次强调民主:自20世纪初以来,德国一直在努力重建其民主制度。
自二战以来,德国一直在经历多年的重建和重塑,以确保其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
2. 加强联邦制度:自1990年东西德统一以来,德国联邦制度加强,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和扩大。
3. 重视欧盟关系:随着欧洲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德国越来越意识到其作为欧盟最重要经济体和强国的角色和责任。
德国政府将欧盟关系的重要性放在首位。
4. 对外开放:德国国内对外开放程度逐渐提高,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德国愿意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5. 多元化:随着德国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多元化,政治舞台也越来越多元化,不同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综上所述,德国政体演变的趋势是朝着更加民主、联邦、国际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德国宪政
德国宪政德国相对于其他民族国家,统一的步伐显得有些缓慢,直到1871年才'制定了第一部成文宪章,但该帝国宪法仅生存了48年就随着帝国的崩溃而停止了。
在德国制宪的历史中,制定颁布了多部宪法,从保罗教堂宪法开始,德国就一直致力于宪法的编撰,期望能够制定一部适应本民族发展的宪法。
但是期间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德国的宪法制定,一路走来可以说是,极其坎坷和动荡的。
事实上在德国颁行并具体应用的宪法,还是在二战之后西德所制定的《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即“波恩宪法”。
它是在德国进入相对稳定时期之后所制定的宪法,也就是1949年制定的并一直沿用至今的德国《基本法》。
所以在论述德国宪政时,以德国统一之后的《基本法》为依据进行论述。
德国宪政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一、联邦主义德国是联邦国体,本身具有纵向分权的特色。
《基本法》把联邦、各州与地方的纵向分权原则,作为政体的坚固地基。
在1871年统一前,德国就已经形成了松散的邦联系统。
主要是因为19世纪后期工业的大规模发展、经济和贸易需要统一协调,因而产生了政治统一的动力。
第一次统一并没有产生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且欠缺民主机制,但是保留了许多的联邦主义特征。
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联邦主管立法,各州和地方则主管执法,同时明文规定了联邦政府的权限。
首先,联邦权力必须来自《基本法》的明确授权,否则权力即属于各州所有。
联邦立法权限制于受到列举的专有和共有立法事务之内。
且对共有立法事项,只要联邦尚未行使调控权,各州就有权立法调控。
其次,把对地方的自治的保障化为文字,在法律所建立的权限范围内,地方政府有权处理所有地方社团事务。
最后规定作为国体的联邦性的实质不得受到任何更动,因而联邦主义在德国具有永久的意义。
德国的联邦主义是其在历史发展中自觉的选择的一个结果,是与民主机制相联系在一起的。
它们之间有着特殊的性质关联,正如考夫曼所说:“正由于无论是国族的民主体制或者各种具有联邦性质的组织,都预设了某种实质的同种性,因此要去证立那由自主的、在具有国族同质性的统一体中存续着的、民主的诸多国家所形成的多数状态,是很困难的。
德国近代民主发展进程
进 步 意 义
(3)保留了普鲁士专制主义与军 国主义传统
局 限 性
二.德意志帝国的统治
1.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 (1)时间 1871年 A、帝国是一个永久性联邦
(2)内容
B、皇帝 C、首相 D、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
(3)意义: 标志德国君主宪制确立.
(4)特点和实质:
君主专制主义
小 君 主 立 宪 制 1871 民 主 共 和 制
结 法 西 斯 专 制 民 主 共 和 制 1949
君 主 专 制
1919 1933
附:
联邦总统 联邦内阁(总理)
荣誉权力 行政权
立法权
监督法 律执行
议会
联邦宪法法院 (院长) 联邦参议院 (议长)
司 法 权
联邦议院 (议长)
2.希特勒上台和法西斯专政的建立
(德意志第三帝国:1933-1945年) 考一考:希特勒为什么能上台?
1、希特勒上台原因 (1)普鲁士专制主义与军国主义传统深厚 (历史根源) (2)1929—1933年经济危机(客观) (3)希特勒欺骗宣传,骗取部分群众支持 (民族复仇情绪) (4)垄断资产阶级扶史影响: 1939年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1990年德国统一)
民主共和制 (资)
一、德意志国家统一
1、背景 (1)政治上:小邦林立,长 期处于封建割 据状态 (2)经济上: 德国各地经济 连成一体 (3) 普鲁士经济军事实力强大,有 能力完成统一 封建割 据严重 阻碍了 德国工 业革命 和资本 主义的 发展
2.统一过程
神圣罗马帝国
(德意志第一帝国) 奥托一世
德意志帝国
君主立宪制
(德意志第二帝国) 1871年 魏玛共和国 (1919年)
民主政治的扩展.德国
1、背景:德意志统一的完成 2、确立: 德意志帝国宪法
1871通过帝国宪法而确立其立国基本原则:
德意志帝国宪法
内容: 1、确定帝国为联邦制国家 2、确定了君主立宪政体 ①皇帝;②宰相;③议会: 3、评价:进步性; 局限性
阅读以下材料,结合课本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以下材料,结合课本回答下列问题: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 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领导 权属于皇帝领导的帝国宰相。 权属于皇帝领导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 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八条:皇帝委派官吏, 第十八条: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 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德意志帝国宪法》 《 1.请谈一谈因为德代议制中的制定法律、 请谈一谈《德意志帝国宪法》对皇帝的权力 1.:同意。因为德代议制中的制定法律 :》 请谈一谈《德意志帝国宪法》,包括 2.有的学者说德意志帝国 德意志帝国宪法监督行 同意。 德意志皇帝拥有极大的权力, 2.有的学者说德意志帝国“君主是实,立宪是 答有的学者说德意志帝国“君主是实, 、 控制 德意志皇帝拥有极大的权力 包括: 作了哪些规定? 作了哪些规定? 任命和罢免宰相。 政的权力都集于德意志皇帝于一身。 议会、创制法律、任命和罢免宰相 创制法律、 政的权力都集于德意志皇帝于一身。 议会、你同意这样的观点吗,为什么? 虚”,你同意这样的观点吗,为什么?
德意志帝国宪法关于 皇帝权力的规定: 皇帝权力的规定: 皇帝有权签署和 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 法律的实施; 法律的实施; 帝国的全部陆军 组成一支统一的军队, 组成一支统一的军队, 在战时、 在战时、平时均由皇 帝统率; 帝统率; 皇帝有权召集、 皇帝有权召集、 召开联邦议会的帝国 国会, 国会,以及使议会延 期结束。 期结束。
两德统一与德国宪法制度的发展
两德统一与德国宪法制度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影响欧洲乃至世界新格局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出现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西德)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东德)并存的局面。
德国的分裂是因为苏、美、英、法四个占领国之间在战后的对德政策存在矛盾继而转变为互为敌视的情况下形成的。
历史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期,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动向使作为东西方冷战体制产物的德国分裂局面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1989年11月9日,东德政府宣布开放柏林墙。
同月28日,西德总理科尔就逐步实现统一问题提出"十点计划";1990年5月18日,两德关于建立经济、货币和社会联盟的国家条约(亦称"第一个国家条约")签署,它以法律形式肯定了两德经济、社会的一体化,是两德统一进程中所取得的第一个实质性成果;同年8月31日,两德政府又签署了关于实现德国统一的条约(亦称"第二个国家条约");(注:这两个条约为两德统一奠定了政治和法律的基础,尤其是后一个条约,它被人们看作是一个统一、强大的德国的"出生证",它详细规定了统一以后包括《基本法》在内的法律适用问题,其第5条规定了有关未来宪法修改的内容。
它规定,本条约双方政府建议统一后的德国的立法团体,在两年之内着手研究因德国统一而出现的关于修改和补充《基本法》的问题,并特别列举了对于联邦与州的关系、导入国家目标于《基本法》、适用《基本法》第146 条在其范围内举行公民公决的问题。
但这一规定对是否应制定新宪法并没有加以明确。
)在两德签署这两个条约的过程中,"2+4"外长会议先后召开了4次会议,并在1990年9月12日的莫斯科会议上达成了妥协,两个德国和四国的外长签署了"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从国际法上解决了与德国统一有关的全部外部问题;1990年10月3日,一个统一的德国宣告诞生;同年12月2日,德国举行了统一后的首次大选;1991年1月17日全德大选后的第一届政府成立。
德国政治制度
德国政治制度联邦德国政治制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国。
二战后分为西德与东德;1990年,东德并入西德。
一、德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1)德意志联邦时期的政治制度843年凡尔登条约,形成了独立国家;11世纪末开始使用德意志这个名称。
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德国的分裂割据更加严重;1815年组成松散的联合体;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宣称德意志实行君主立宪的联邦制的政治制度,但未实现。
(2)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俾斯麦通过1864年丹麦战争,1866年普奥战争,1870年普法战争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史称“第二帝国”。
1871年通过《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
实际上是一个军事专制的国家。
(3)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制度1919--1933年间的德国。
1919年通过《德意志联邦法》,第一任总统艾伯特。
明确主权在民的原则,开创了德国共和政体的历史。
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宪法,理论上确立了议会民主制政体。
(4)第三帝国的独裁统治又称纳粹德国。
指1933--1945年间的德国。
意识形态是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的变体)。
希特勒解散国会,实行独裁统治,并取缔了纳粹党外的所有政党。
(5)《基本法》的制定及其特点1945年,德国在投降书上签字,第三帝国告终。
1948年,美英法三国将占领区合并为西占区,并于1949年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
苏联也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
1990年两德统一,《基本法》经过修改后,于1994年生效。
特点:突出了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明确禁止对外侵略和对内实行法西斯独裁统治;为防止党国合一、法西斯一党独裁的再度出现,就政党的法律地位作出规定;设立联邦宪法法院,保证宪法实施;限制本国国家主权,将国家部分权力移给有关国际组织,并承认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国内法;修正传统的议会内阁制,限制议会倒阁的权力,实行“建设性不信任案”制度。
民族与宪政的双重变奏——以德国宪政的生成与发展为例
现 实 可 能 性 。神 圣 罗 马 帝 国 留 下 的 遗 产 使 文 化 发 达 却邦 国林 立 的 德 意 志 民族 的聚 居 区 , 从 作 为 历
德 意 志 民族 聚 居 区 地 处 欧 洲 中 部 , 乃是 西 欧基 督 教文明( 拉 丁语 系 ) 与 以东 欧 东正 教 文 明 ( 斯拉 夫 语系) 的交 汇点 。这 又 造成 了德 意 志 民族 既 内在 又外在 于西 方 传 统 的特 点 。 ②这 使 得 德 国 宪 政 建 设 从一 开始 就 深 陷 于 “ 古 今 东 西 ”之 争 的 困 扰 之
漫主 义传统 同时 构成 了德 意 志精 神 的 内涵 , 既彼
此对 立 , 又互相 补充 。 就 中世纪 欧洲 基督 教 世 界 内部 秩 序 而 言 , 1 0
世 纪 克 吕尼 修 道 院 所 发 起 的 天 主 教 改 革 运 动 , 使 得 教 皇 和 皇 帝 与 欧 洲 大 大 小 小 的 地 方 诸 侯 之 间 围 绕 着统 治权力 展开 了斗 争 ; 1 1世 纪 教 皇 格 里 高 利 发 动 的教 皇 革 命 , 又 使 得 以 皇 帝 为 代 表 的 神 圣 罗 马 帝 国世 俗 秩 序 与 以 教 皇 为 代 表 的 天 主 教 的 神 圣 秩 序 之 间 发 生 了激 烈 的 斗 争 。 大 约 同 一 时 期 罗 马
马帝国, 又 为德 意 志 民 族 带来 了新 世 界 的理 念 与
政 治 秩序 , 保 卫 基 督 教 的神 圣 职 责 。这 意 味着 神 圣 罗 马 帝 国 处 于 与 东 方 的 阿 拉 伯 一伊 斯 兰 文 明 、
东 正教 文 明斗争 的最 前 沿 。 与此 相应 成趣 的是 ,
最 高代 表 , 神 圣 罗 马 帝 国 皇 帝 负 有 维 持 西 欧 大 陆
德意志帝国宪法与德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皇帝 世袭 皇帝
不 同 点
德意志联邦议会由贵族和大资 法国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 产阶级组成,帝国议会由选举 众议院由普选方式选出 产生,作用很小 行政权控制立法权;德国元首 立法权控制行政权;总统对 拥有绝对的实权;帝国宰相 议会负责;法国总统任免官 (内阁首脑)对皇帝负责不对议 员和解散众议院须征得参议 会负责;皇帝可以直接解散议 院的同意 会
◆英、德两国君主立宪政体比较
英 共性 君主 国 德 国
都是资产阶级性质;都保留君主;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
国王统而不治,属 虚君 内阁 内阁首相只对议会 负责 普选产生的下院拥 议会 有实权,君主任命 (两院) 的上院作用较小。
皇帝拥有各领域实权 (内政、外交、法律、军事)
内阁宰相只对皇帝负责 各邦君主任命的联邦议会(上 院)拥有实权,普选产生的帝 国议会(下院)作用较小。
①都是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政治体制。②国会由两院 组成,下院由选举产生,享有立法权。③总统或皇帝是 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总揽行政权力,有任免官员 和解散议会的权力
政体 国家元首 产生方式 国家权 力中心 议会产 生方式 国家元 首、议 会、政 府之间 关系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 国民议会选出 议会
.4、 下列对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评价,正确的是
A.是一部充分体现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意志的资产 阶级宪法 B.是一部带有浓厚封建专制色彩的封建性质法律 C.是一部将德意志军队普鲁士化的军事立法 D.是一部带有浓厚专制主义色彩的资产阶级性质 的宪法 5、“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 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 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马克思这 句话描述的是 A.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国 B.法兰西第一帝国 C.德意志帝国 D.意大利王国
一、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
一、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1、德意志统一的过程①长期分裂的德意志第一帝国(10世纪—20世纪初)“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长期处于分裂状态。
1618—1648年德意志地区的诸侯与皇帝之间、诸侯相互之间以及德国与法国之间矛盾冲突引发的三十年战争,后来扩大为政治矛盾和宗教对立相互撞击的全欧性争斗,其结果是德国在领土、经济和人口上都蒙受了极大的损失,并被分裂成360多个大小邦国和上千个骑士国。
德意志进一步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
在拿破仑军队的冲击下,德意志帝国土崩瓦解,1806年,“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灭亡。
1814—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建立起了欧洲新秩序,但德意志人想建立一个自由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希望并未实现,取代老帝国的是由34个邦和4个自由城市组成的“德意志邦联”,这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
②德意志统一进程为什么19世纪70年代德意志能够实现统一呢?(1)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已得到迅速发展,但国家的分裂状况已成为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阻碍,统一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2)在资产阶级力量软弱的情况下,出现了经济军事实力强大的普鲁士邦国,在俾斯麦的领导下,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完成了德国统一大业。
师补充:随着资本主义在德国的发展,1834年德国建立了关税同盟;1835年修建了第一条铁路,开始了工业化进程;1848—1849年德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各地民众斗争声势浩大。
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和妥协,各地起义先后被镇压,革命逐告失败。
19世纪50、60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已得到迅猛发展,德意志已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化国家。
1870年,其工业生产已超过法国,跃居世界第二位。
国家的分裂状况已成为阻碍德意志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
在统一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时,1862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任命俾斯麦为宰相,开始了统一德意志的进程。
“铁血政策”的实施:俾斯麦认为“德意志的统一不是空谈,而是要用铁与血”,即普鲁士必须以武力来统一德意志。
10.法国、德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10.法国、德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第十课法国、德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课前检测1.法国共和制确立的艰难历程及原因2.(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及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特点课堂内容一、艰难的法兰西共和之路1.背景(1)政治:法国典型的君主专制制度,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矛盾尖锐(2)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家公开反对君主专制,号召人民争取自由和民主2.历程:1789年爆发资产阶级大革命1789-1792君主立宪制1792-1804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804-1848法兰西第一帝国1848-1852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52-1870法兰西第二帝国1870-法兰西第三共和国3.特点:艰难性、曲折性、反复性二、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1.背景(1)法国君主制和共和制的交替出现,造成政局长期动荡(2)工业革命在法国开展,工业资产阶级力量壮大(3)1870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2.标志——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颁布(一票共和)实质:体现出资产阶级内部共和派和君主派之间的妥协3.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内容(1)议会:掌握立法权,有参议员和众议院组成;(2)总统:行政权,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4.特点:总统掌握行政权,但权力受议会的限制;法国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议会掌握立法权5.意义:共和政体的确立是工业资本主义发挥最难的必然结果,为法国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注:法国共和政体正式确立的标志不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建立,而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它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共和政体。
6.法国共和制确立艰难的原因(1)小农经济长期大量存在,这是君主制长期存在的经济基础(2)法国君主派的势力强大(3)资本主义发展相对薄弱,资产阶级力量弱小练习:1.(2016全国3)1875年以后,法国确立了共和政体,议会处于政治运行的中心,党派林立,内阁更迭频繁。
1958年,戴高乐就任总统,修改宪法,规定总统拥有任命总理、解散议会等权力。
这一政治体制的变化A.有利于政局稳定B.确立了总统国家元首的地位C.剥夺了议会的主要权力D.有助于两党制的形成2. (2013·广东)有人在1877年号召民众为当前政体的形式和宪法的完整性而战,并指出这是1789年革命的继承者同旧制度特权等级的残余及罗马神权政治代理人之间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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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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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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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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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卑劣集权统治制度的最大特征是国家垄断,即对所有制、政治权力和舆论的垄断。“在法国和英国是要消灭已经发展到终极的垄断;在德国却要把垄断发展到终极。”
希特勒就利用了人民群众的这种情绪,在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上大做文章。纳粹党的名字中二者都有(“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党的纲领中也包含了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内容,它在宣传上也是如此。他在宣传中以全民族利益的代表者出现,宣扬亚利安民族至高无上,高叫要复兴德国;向工人许诺要实行民族社会主义,消除失业;向农民保证给予土地,向军国主义者保证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当时的德国,唯一可以阻止希特勒上台的社会力量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广大革命群众。作为德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德国共产党为反对法西斯上台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同时也积极进行了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努力。德共的主要联合的对象就是社会民主党。德国的社会民主党是一个很有影响的大党,德国工人阶级的很大一部分都在它的影响之下。如果社共两党联合,力量将超过法西斯的力量。1932年3-4月的总统选举中,德共建议与社会民主党共同提候选人来阻止法西斯上台,但被拒绝,社会民主党自己也不提。这时共有4个候选人:兴登堡(现任总统,军国主义分子)、希特勒(纳粹党)、台尔曼(共产党)、杜施特堡(民族党)。共产党的选举口号是:“选举兴登堡就是选举希特勒,选举希特勒就是选举战争”。社民党的口号是:“选举兴登堡就是打击希特勒”,其根据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结果兴登堡当选,其后果被共产党不幸言中。兴登堡上台任命希特勒为总理。
三、德国的历史证明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道路的正确性
德国的近现代史证明了,只有走民主共和国的道路才能拯救中央集权统治的德国。
1871年1月18日,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成立。帝国实行中央集权统治,因此德国各邦号名义上保留,但已失去了以前的独立和权力。统一后的德国继续推行俾斯麦的现实主义政治达30年之久。对内鼓励工商业的发展,但在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70年代初发动“文化斗争”,打击天主教势力,取消了教会的相对独立权。1873年促成了德、俄、奥“三皇同盟”,1882年签订德、奥、意三国军事同盟。统一后的德国经济迅速发展,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其工业产值跃居世界第二位,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扩大世界市场,参加瓜分世界的竞争。1888年年轻的威廉二世即位,推行与俾斯麦不同的“世界政策”,力图在世界舞台上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一争高低。1914年德、奥挑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与英、法、俄争夺世界霸权与殖民地。1918年11月德国最终战败,国内发生“十一月革命”,推翻了帝制,成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史称“魏玛共和国”。
纳粹党在争取下层群众支持的同时,十分注意同统治阶级勾结。由于纳粹党进行社会主义宣传,垄断资产阶级一开始对它有所戒备。但希特勒秘密的多次与经济界的重要人物进行会谈,他保证决不侵犯他们的利益,而且还要为他们开辟海外市场。垄断资产阶级开始在政治和经济上对他进行大力支持。我们看到,垄断资产阶级是纳粹党的后台,没有他们的直接支持和积极扶植,纳粹党别说上台执政,就连能不能存在都是个问题。
二、只有争取一个宪政民主共和国才能拯救专制的德国
Hale Waihona Puke 马克思认为,生活在中央集权统治德国的真正爱国者首先是要争取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在德国,只要资产阶级采取革命的行动,共产党就同它一起去反对专制君主制、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小市民的反动性。”“共产党人把自己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德国,因为德国正处在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因为同17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相比,德国将在整个欧洲文明更进步的条件下,拥有发展得多的无产阶级去实现这个变革,因而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
马克思认为,专制制度最大的罪恶是“人权的丧失”。专制制度“ 形成这样一个领域,它表明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马克思认为,在德国这样的专制国家企图实行一个阶级打倒另一个阶级的纯政治革命只能是乌托邦的幻想,只有进行争取普遍人权的社会革命才不是乌托邦的幻想。劳动阶级“只能求助于人的权利”,只有以普遍人权的社会解放的哲学为思想武器,以无产阶级为物质武器,“德国的复活日就会由高卢雄鸡的高鸣来宣布。”
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3)但1919年建立的魏玛共和国并没有彻底摧毁旧制度的根基,旧的国家机器几乎被全部保留下来。所以旧官僚、旧军官等继续控制权利。由于长期的专制统治和专制文化的影响,在很多群众思想中,对民主自由轻视,而对专制却很渴望,盲目崇拜权威。很容易接受希特勒的反共和制的宣传。
在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危机中,受打击最严重的就是德国。因为它的经济没有缓冲的余地,它失去了所有海外殖民地、势力范围和海外投资;除了庞大的国外债务,另外交付大量的战争赔款。这个时候的德国人民处于饥寒交迫之中。许多人对这个世界绝望了,仅柏林每天就有60多人自杀,这还不包括冻死和饿死的。德国政府对此采取了什么措施呢?对外宣布停止赔款,对内把纳税额提高了几十亿马克,而且还大量削减工资、救济金和养老金。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对政府的不满逐渐爆发出来。全德国都爆发了暴风雨般的罢工和失业者的示威游行,国内的阶级矛盾空前尖锐。人民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对魏玛共和国已经彻底失望,他们迫切需要寻找新的出路;德国统治阶级对面对危机无能为力的政府政府也日益不满,他们希望能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批评一些人在中央集权统治的德国却愚蠢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制度。他说,德国 “真正的”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的要求同政治运动对立起来,用诅咒异端邪说的传统办法诅咒自由主义,诅咒代议制国家,诅咒资产阶级的竞争、资产阶级的新闻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的法、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并且向人民群众大肆宣扬,说什么在这个资产阶级运动中,人民群众非但一无所得,反而会失去一切。德国的社会主义恰好忘记了,法国的批判(德国的社会主义是这种批判的可怜的回声)是以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相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的,而这一切前提当时在德国正是尚待争取的。”马克思指出,这种以社会主义的名义反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实质是在为专制统治者效劳。他这样说, “这种社会主义是这些政府用来镇压德国工人起义的毒辣的皮鞭和枪弹的甜蜜的补充。”
一、马克思主张消灭本国的中央集权统治制度
马克思主张向本国的中央集权统治制度开火。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向德国制度开火!一定要开火!这种制度虽然低于历史水平,低于任何批判,但依然是批判的对象,正像一个低于做人的水平的罪犯,依然是刽子手的对象一样。……它不是要驳倒这个敌人,而是要消灭这个敌人,因为这种制度的精神已经被驳倒。批判已经不再是目的本身,而只是一种手段。它的主要情感是愤怒,它的主要工作是揭露。”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在中央集权统治的德国应是努力去争取宪政、自由、民主共和国。如果民主共和国不能在封建专制的德国立即实现,“可先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争取以议会权力为中心)。二是在经济上争取到结社权,有“一个企业主委员会和一个与它平行的独立的工人委员会”。( 恩格斯 《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
论德国宪政民主的发展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的爱国主义
闻道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都是德国人,他们生活的年代正是德国处于黑暗的中央集权统治的19世纪。在那种黑暗的时代,了解他们如何爱国,了解他们如何批判德国专制制度,如何引导德国走上宪政民主的道路,那将是有意义的。
德国的历史证明了马克思关于德国解放道路的正确。就是只有人权、宪政、自由、民主共和的制度才能拯救德国。
希特勒上台取消了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取消了工人阶级的合作企业和政治组织,经济上搞集权的国家所有制,加强了专制统治。从而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二战后出现了宪政、自由、民主的西德和和斯大林社会主义的集权专制的东德的对立。1989年“民主墙”倒塌,东德人民象潮水一样涌向自由民主的西德,专制的东德融入了自由民主的西德。现在的德国在2007年底世界综合国力排名为第3名;2006年世界GDP派名,德国以人均33,099排在第17位。现在的德国是国强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