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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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1.储备室要求
1.1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为宜。
1.2室内地面,台面要保持卫生干净。
1.3室内盛装标准溶液的容器要洁净透明,标志清晰,数值要准确。
1.4室内标准溶液要整齐地摆放在台面上,台面上除标准溶液不得放其它溶液。
2.配制要求
2.1所用水符合国家标准GB6682—92纯度不低于三级。
2.2所用溶液按国家标准GB/T601—2002配制。
2.3标液的性能按下表:
3.标定
3.1所用计量器具经过校正符合国家标准A级计量标准。
3.2.所用纯水不低于国标三级水。
3.3.新配制的标准溶液必须每人四平行,双人标定,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3.4.复标的标准溶液必须每人三平行,双人标定, 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3.5.最终数据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3.6.记录填写要完整整齐,双标定,双人填写。
3.7.将溶液名称,准确浓度,有校期限,标定人填写完整贴于容器标签上。
4.标准溶液的发放和管理
4.1.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储存及发放由质量管理科综合班负责。
4.2.领取的标准溶液由各化验室自己负责管理。
4.3.质量管理科每周一三五发放溶液,其余时间不予发放,特殊情况需要协调。
4.4.领取标准溶液时,领取人必须在发放登记本上填写领取时间,溶液名称,浓度,数量,领取人姓名及所在部门。
4.4.标准溶液由综合班标准溶液管理人员负责发放,发放完毕后必须填写标签(标准溶液名称,浓度,标定日期,有效日期,发放人)交给领用人。
5.标准溶液的使用
5.1.各化验室领回新溶液后必须与旧溶液进行对照,确保无问题,分析数据在误差范围内方可使用.如有异常核实后使用(请核实容器时否干净,原溶液是否失效,若检查不出原因时及时反馈质量管理科标准溶液室,有标液室人员核对)。
5.2使用硝酸银标液后,必须回收银盐,并在领取新溶液时交到领取处, 则不予发放新溶液。
5.3.盛装器皿及滴定管须专管专用(若更换应严格清洗)。
6.注意事项
6.1.每次取用溶液后必须密封好容器,并储存于阴凉的房间内,过期的标准溶液不得使用。
6.2.在常温(15-25℃)下保存,当溶液出现浑浊,沉淀或颜色有变化时不能使用。
6.3.有色溶液应储存于棕色避光的容器中,作好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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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