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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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高校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高校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高校的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保障高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管理(1)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并明确账户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

(2)高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银行账户,严格执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程序,严禁未经批准的账户开立和使用。

(3)高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对账,确保账务一致,发现不符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高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银行存款的收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

(2)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收支审批合规、合法。

(3)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收支核对制度,对银行存款收支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收支准确、及时。

3. 银行存款风险管理(1)高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风险管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银行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风险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现金管理1. 现金管理原则(1)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合规。

(2)高校应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现金的收支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合法。

(3)高校应建立现金收支核对制度,对现金收支进行定期核对,确保现金收支准确、及时。

2. 现金收支管理(1)高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的收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

(2)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收支审批合规、合法。

医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医院主要的货币资金,为正确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货币资金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保证日清日结,逐笔登记进行核算,把当日收入的现金存入银行。

3、现金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许坐支,挪用,不得以白条抵现金,零支不得超过银行执行的现金限额。

4、根据审核人员审定后的付款凭证付款,并加盖“付讫”戳记。

5、出纳员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

核算出当日金额填制日报表交会计人员。

6、出纳员坚持每天到收费处收费,保证现金安全。

7、收费人员必须及时将收入的现金票据交出纳员。

8、严格支票管理,支票由银行往来出纳专人妥善保管,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接受银行监督。

9、建立领用支票登记薄,领用支票需经财务主管人员销号,由领用人按号码逐张登记,并在用途栏写明批准开支的项目,交回时准确。

10、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项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11、收到支票应进行审查并送银行,及时进行银行存款对账工作,月末逐笔核对银行存款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

12、不准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或代存,代借现金。

13、加强支票管理,不签空白、空头、远期支票。

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的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1、资金使用授权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凡用款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由李钢华批准后方可使用。

一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孙总)批准方可使用,并由财务部长审批,严禁未批准使用资金。

2、现金保管与盘点制度,加强现金库存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3、票据管理和使用,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并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银行存款定期核对,每月至少一次,并编制平衡表,使用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一致。

6、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活动的各种票据必须形成完整的文字记录,并做好相应的保管工作。

7、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8、对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由出纳盘点两名会计复核,并做相应的盘点表。

公司财务部
2010年12月16日。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并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三、现金管理1. 现金收支(1)现金收入应根据财务汇总及登记,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财务资金来源合法及真实。

(2)现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及授权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违规支付。

(3)现金库房应定期盘点并登记,存放在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现金保管(1)现金应根据规定存放于指定的现金库房内,确保安全。

(2)现金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盘点和验货,确保现金数量准确无误。

3. 现金报销(1)现金报销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2)现金报销应通过财务部门审批,不得出现私自报销的情况。

四、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1)企业应在正规银行开立账户,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2)每个账户应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2. 存款管理(1)企业应根据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存款期限和存款数量,确保流动资金的充足。

(2)对于闲置资金,应尽快存入银行进行理财或定期存款,获取更多的收益。

3. 资金调拨(1)资金的调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动或挪用。

(2)调拨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资金权限、停职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决定并公布。

七、结语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送审稿)202X年X月X日制定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现金及银行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财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本制度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公司现金的收支原则上是由基本户开户银行监督管理,由人民银行监督开户银行,因此公司只能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公司一般户可以存现金但不可支出现金,出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公司账户存现金),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支公司。

第四条职责:公司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业务的具体办理(原则上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财务负责人制订相关制度、流程并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执行。

第五条公司现金使用额度原则上由基本户开户行核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出纳向基本户开户银行申请额度为5万元作为公司现金支出,特殊情况经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可增加备用金额度。

第六条公司现金提取由出纳提起申请-会计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向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支票提取,可提前与银行协商准备部份5角、1元、5元、10元、50元零钞。

第七条公司的经济业务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一)职工工资(具备条件的应当积极开展由银行代发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情况,由出纳书面申请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收支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1.5 现金支出范围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2.3 不准白条顶库;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2.5 不准私设小金库;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 .银行存款收入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2.银行存款支出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各部门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公司所有收入必须上缴财务部一管理,严禁“收入不入账”,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它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较多时,应及时送存银行。

保管现金要有安全措施,不准用铁皮柜、木柜存放现金,防止被盗丢失。

2、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单位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一周内结算还清,超出半个月未还者,从个人工资及补贴中扣回。

3、借用现金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现金。

4、库存现金每周定期盘存,并不定期抽查,每日现金库存额度为200元。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套收现金,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或支票搞非法活动。

2、加强支票管理,原则上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各部门借用支票,必须按报销金额的审批权限审批。

借用支票一周内必须报账清还,未还者不得再借用。

借用支票者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支票。

4、出纳人员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必须每周及时同银行核对账务,每月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查清每笔“未达账项”的来龙去脉。

当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在下月10日前处理完毕。

5、严格落实银行预留印签分管制度。

银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名章须分别管理,禁止一人管理。

6、出纳、会计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财务-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财务-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第二章现金使用范围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二)出差人员差旅费;(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一律凭公司总经理(法人)审批后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四章现金收入和支出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都应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同意方可办理.第五章现金报销时间规定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外出带队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公司说明原因的,公司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库存现金的保管第十三条库存现金限额经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不应超过20,000元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

即按____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____元。

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现金支出管理(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模板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记账和核对等工作,防止资金流失和财务风险。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必须遵循国家现金管理法规,严格限制现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由财务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凭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现金支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公司银行存款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严禁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公司资金往来。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2. 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3. 银行账户的收支与记账岗位分离,经办人员与审核人员分离;4. 支票保管与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保管分离。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应当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对,避免错账损失。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各个岗位的职务。

第十六条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操作细则一、现金管理1. 每日终了,出纳员应当将现金日记账的现金收付款项逐笔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

2. 财务部门每月至少对现金进行一次盘点,确保现金实存数与账面数相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做好现金、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金额,搞好货币资金调度,保证学校各项业务的正常需要。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给教职工个人的差旅费及零星支出备用金。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个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劳务报酬。

(3)在转帐金额起点(一般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原则上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4)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的库存限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根据学校的正常开支的需要量。

学校日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部分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周末学校不留现金库存,全部存入银行。

不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发生失窃损失、超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三、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现金的管理中,不准以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携带大量现金采购;不准保存帐外公款;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五、出差人因公借款必须手续完备,出差回来后七日内到财务部门核销,多余款一次性交清,否则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给予一定的罚息。

六、现金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做好现金的核算和清点工作,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金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七、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

下班后检查保险柜、开启防盗报警系统、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章银行管理制度八、银行帐户的管理。

学校所有的银行开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掌握和管理,各业务部和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开立帐户,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不准任何部门出借、出租,应定期对银行帐户开设情况进行清理,银行帐户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九、银行存款收付管理。

学校各项银行收付凭证必须如实填写款项的来源和用途,不准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财务部门必须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增减变动情况,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向银行贷款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办理,实行归口管理;业务部门用款必须由该部门正式打报告申请,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后送校长最后审批同意。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公司的现金收付业务,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使用范围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津贴、福利费补助。

3、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向职工个人支付的利息、股利等。

4、向非集体转帐结算户支付的劳务费用.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零星采购费用.6、转帐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个人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和个人要求转账的费用、支付给公司的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等。

二、日常现金管理规定1、认真执行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2、认真执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财务部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严禁出纳人员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若因违反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出纳本人取款,取款后必须当日及时入账。

出纳必须保证日现金余额不超过10000元整。

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员工因工借款必须遵守借款定额管理规定。

5、认真鉴别收取的现金,防止收取假币,对发现的假币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现金出纳员承担.6、财务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确保帐实相符,不得跨期跨月处理帐务。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短款,要认真核实,及时向副总汇报,经批准后处理,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7、各种报销单证必须取得正式单据,报销单证首先须经经办人、部门主管和领导签字,然后递财务会计审核,现金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否则不得支付. 8、一切现金的支付,必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9、现金出纳员因故变更工作岗位或者长期请假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有正式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总行、分行、支行及营业网点。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2.1.1 我行应在具有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

2.1.2 开设银行账户时,应提交相关资料,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行长审批。

2.1.3 银行账户变更、撤销时,应按照相同程序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2.2.1 存款业务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原则:存款应及时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2)准确性原则:存款金额、账户等信息应准确无误。

(3)完整性原则:存款业务相关资料应齐全、完整。

2.2.2 存款业务操作流程:(1)办理存款业务时,应核对存款人身份及存款金额。

(2)存款业务完成后,应及时打印存款凭证,由存款人签字确认。

(3)存款业务的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支管理3.1.1 现金收入(1)现金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2)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

3.1.2 现金支出(1)现金支出应遵循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3.2 现金库存管理3.2.1 现金库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2)适度性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合理控制现金库存。

(3)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

3.2.2 现金库存管理操作规范:(1)建立现金库存台账,每日进行现金盘点。

(2)现金库存应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

(3)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4.1 我行应建立健全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挪用和被盗。

2. 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务会计制度。

3. 效率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 透明性: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执行,遵守现金收支审批程序。

第五条公司设立现金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限额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现金开支。

第七条现金收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支票等。

第八条现金收支应按日编制现金日记账,及时核对现金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公司设立银行账户管理员,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注销。

第十一条银行存款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第十二条银行存款收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汇票、电汇等。

第十三条银行存款收支应按日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金审批第十四条公司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1000元以上至5万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 10万元以上及以上的支出,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银行印鉴由结算中心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有价证券由银行出纳保管。

五、出纳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5)按现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当天现金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留存大量现金过夜,确保资金安全。

八、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九、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设小金库。

十、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发生长短款要及时报告。

一、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银行印鉴由结算中心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有价证券由银行出纳保管。

五、出纳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5)按现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现金管理制度(5篇)

现金管理制度(5篇)

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

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

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

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支付计划。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

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

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

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

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付、存款、提款、库存现金管理等活动。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1)我行应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撤销等手续,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将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坐支。

(2)存款时,应核对存款金额、账户名称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3 对账管理(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务准确。

(2)对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等信息。

(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不得留存部门内部。

3.2 现金支出(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现金,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领取。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3.3 库存现金管理(1)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库存现金的安全。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我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四、现金使用规范4.1 现金使用的范围(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控制现金使用范围。

(2)现金使用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应急支出及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情况。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1.3 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3)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求;(4)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收费标准及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现金;(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严禁坐支、截留、挪用现金;(3)财务部门应对现金收入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现金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

2.2 现金支出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现金支出;(2)单笔现金支出超过一定金额(如5万元),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无据支付、虚列支出。

2.3 现金安全(1)各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的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存放安全;(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3)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或违规出借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合规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2)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手续,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3)严禁违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3.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将收入款项存入银行账户;(2)银行存款支出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3)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3.3 银行存款安全管理(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2)严禁违规办理银行存款质押、担保等业务;(3)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网银密码等关键信息的安全保管。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岗位职责由相关岗位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与法律法规要求相符,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现金管理应坚持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及时性。

第七条公司现金应分为备用金、小额现金和零用金三个层次管理。

备用金由财务部门负责统筹使用,用于应急或日常支出。

小额现金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使用,用于办公及其他日常开支。

零用金由员工个人领取,用于日常交通及其他个人开支。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现金保管柜,由专人负责保管现金,并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第九条公司现金的核算应准确、完整,必要时应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条公司对现金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公司现金的完整性。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银行存款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的银行存款应选择银行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金融机构进行存管。

第十三条公司应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避免集中存管,降低资金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的银行账户应定期进行复核,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授权人应定期更换,防止个人权力过大。

第十六条公司对银行存款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应重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定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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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有价证券控制制度
一、总则
1、凡学院及所属机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收支保管,均应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

2、本制度所称现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币、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等。

3、本制度所称有价证券是指商业汇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及股票等。

4、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出纳保管、转移与登记等业务,均应由财务部门办理。

5、学院所属机构银行存款户的开立或变更,应将帐号及存款性质报学院备查。

6、学院所属机构的库存现金、备用金、外币和有价证券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随时或定期派员抽查盘点。

7、出纳应根据会计的收支传票,办理收付业务,办理业务后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8、学院所属机构银行存款印鉴规定如下:
(1)学院财务专用章和财务处长、院长或副院长其中至少一人之印鉴。

(2)所属机构的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厂长、经理或指定之副职至少一人之印鉴。

(3)留存印鉴的保管不得少于两人以上。

9、出纳人员应遵循下列规定:
(1)不得由临时工或非专业人员充任。

(2)不得兼任其他机构在关会计财务职务。

(3)不得对外作在关财务方面的保证
二、银行存款管理的管理
1.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申请开立或变更银行帐户,并把帐号报学院备查。

2.银行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二级核算存款帐户。

3.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保证银行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5.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6.出纳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清理各项未达帐项。

7.留存银行的印鉴的保管不得少于两人。

二、现金管理的规定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必须配置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或结存,对库存现金必须妥善保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3、由开户银行按照学院的经济业务需要,依3-5天的零星开支核定学院库存现金限额,超过备用金额度的,必须于当日下班前交存开户银行。

4、严禁坐支现金。

5、本院采用电算化管理,出纳必须每天打印出现金日记帐,结出现金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任何凭证或白条顶库存现金。

6、支付现金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付款业务,一般要签发现金支票到银行提款。

7、每月至少由会计主人员或稽核人员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并登记“现金抽查情况表”,及时处理抽查结果。

8、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款凭证,严禁收费不开标票,一经发现按不开票收费的金额处以五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9、为了确保安全,向银行提取现金或存入现金时,应当配备两名人员同行;提取工资、奖金等大额现金时,应由工资核算员协助,必须派专车、由保卫部门人员护送。

10、对保险箱的密码要绝对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随意交给他人。

11、不得将现金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因故需要离开岗位时,须由会计主管人员指派他人代管,但应办理交接手续。

12、出纳内所使用的各种专用章,应妥善保管,支票印鉴章应由主管或专人负责保管。

13、学院内各单位或部门经济核算需要互相结算款项,不能使用现金,必须使用内部转帐结
算。

14、现金结算的范围包括如下内容: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以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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