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税务管理制度
公司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异地经营的税务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纳税义务的履行,并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异地开展业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三条公司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原则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纳税,合规经营。
第四条公司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分工制度,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经理和各业务部门配合执行。
第二章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第五条公司在异地开展业务前,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由财务部门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申请表等,然后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公司在异地经营期间,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财务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有关业务部门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等相关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编制纳税申报表,并按时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
第七条公司在异地经营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应由财务部门负责筛选、申请和审批。
申请材料要完整准确,如有必要,可请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咨询。
第三章税务记录与报备第八条公司异地经营期间,应建立和完善税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税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具体内容包括纳税申报表、税务凭证、税务决定文书、税务专用账簿等。
第九条公司异地经营涉及到跨境业务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备案申报相关信息。
财务部门要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相关报备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公司以投资或参股方式参与境外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及时报备境外投资信息,并按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报表。
第四章税务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在异地经营中,应高度关注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防范。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总部税务管理办法
总部税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部的税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涉税行为,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优化税务管理业务流程,提高纳税管理综合效益,结合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参照执行,并可在本办法框架内制定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的原则(一)合法性:集团总部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管理工作。
(二)效益性:集团总部应妥善规划纳税方案,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风险和损失。
(三)配比性:集团总部应遵循配比原则,对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在配比期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四)筹划性:集团总部应注重税收筹划,通过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切实降低集团总部的纳税负担,提高税务管理效益。
(五)前瞻性:集团总部应将税务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涉税业务的事前预测、评价机制,加强税务管理的事前筹划、控制。
第二章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集团财务总监负责整体税务风险管理,负责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加强总部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是集团总部税务管理工作的主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结合集团总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管控办法,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税收政策,结合集团总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各项税务政策,并依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负责规范办理集团总部涉税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纳税管理、税收优惠企业认定等。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工作总结5篇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工作总结5篇篇1一、引言本年度,我集团税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提高税务管理效率、优化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目标展开。
在全体税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现将本年度税务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二、税务管理概况本年度,我集团税务管理工作以合规、优化和效率为核心,建立了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确保了企业税务工作的规范运作。
我们紧密关注国内外税收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税务策略,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合理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下属企业的税务指导与监督,提高了整体税务管理水平。
三、主要工作回顾1. 税务政策研究与应用本年度,我们重点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行业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应用。
通过深入研究税收法规,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确保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性。
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税务部门的政策研讨,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2. 税务申报与管理工作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各类税务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税务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税务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在年度税务审计中,我们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未发现任何违规问题。
3. 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我们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通过定期对税收政策、企业内部经营情况进行梳理与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税务风险。
同时,我们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培训,提高了整个集团的税务风险防范能力。
四、工作成效及亮点1. 成功申请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我们成功申请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 建立健全的税务信息化系统我们引进了先进的税务管理软件,实现了税务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
通过数据分析与挖掘,提高了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化协同,提高了企业整体运营的效率。
3. 高效的税务团队建设我们重视税务团队的建设与培训,通过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提高了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内控管理制度 税务
内控管理制度税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是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确保公司经营合规和稳健发展而建立的。
第三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编制、实施、审查和完善应遵循科学性、严谨性、完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税务管理制度等内容,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制定和完善。
第五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应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关注和把握,确保内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第六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应当与公司战略目标、经营计划、风险控制等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第七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平台是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基础,公司在制定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战略等因素。
第八条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控管理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九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涉及公司财务信息、税务信息等敏感信息,公司应当加强对内控管理制度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管理。
第十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按照预算计划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的费用开支,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税务与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税务与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税务和财务报告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透亮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税务管理1.税务合规意识–全体员工应具备合规意识,了解税务法规和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务登记–企业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定期更新税务登记信息。
3.税务申报与缴纳–企业应依照法定时间和要求,如实申报各项税种税务信息,并定时、足额缴纳税款。
–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准确无误,避开延期或错报等问题。
4.税务审计与查询–税务审计需搭配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准确、完整的账务和相关资料。
–对于税务机关的查询,财务部门应乐观搭配,供应相关料子,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税务风险防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开展税务风险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税务风险。
三、财务报告管理1.财务报告准备–企业应依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全部者权益更改表等。
–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及时完成报表的编制工作。
2.财务信息披露–企业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公开披露财务信息,保证披露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财务部门应确保财务信息的披露料子准确、完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3.财务报告审计–财务报告需定期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应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进行公示。
4.财务信息安全–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财务信息的存储、传输等操作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信息泄露和窜改。
四、违纪惩罚1.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依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含罚款、追缴税款、行政惩罚等。
2.违反财务报告管理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包含通报批判、责令改正、停职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等。
集团内部税务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税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项涉税事项操作,加强内部税务管理,根据国家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属下的所有境内企业,包括地产板块企业与其他板块企业。
第三条集团内部税务管理以确保遵循税收法律法规、塑造诚信纳税形象、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合理降低税收成本为指导原则。
第四条税务管理的工作职责按集团内部组织架构的层级明确划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一)集团总部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内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审核批准或处理集团总部权责范围内的相关涉税事项;统筹组织集团税务风险管理和税收筹划活动;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片区公司(或商业地产集团、康景物业管理集团,下同)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片区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内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审核批准或处理片区公司权责范围内的相关涉税事项;统筹组织片区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和税收筹划活动;监督、指导、协调、服务项目公司(或其他板块企业,下同)的税务管理工作。
(三)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内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及片区公司相应制定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本单位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切实加强税务基础管理工作。
集团总部、片区公司及项目公司的具体税务管理职责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涉税事项操作及管理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纳税,不得有偷税、抗税或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努力塑造企业诚信纳税形象。
第六条项目公司的财政和税务登记,包括财政和税务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财政和税务登记证的换证与年审,由片区公司财务中心组织、督促属下企业按照法定期限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第七条项目公司每月(季)应依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所涉及税种的应纳税额,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取得完税凭证;片区公司财务中心应对属下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进行复核;集团总部财务中心将对存在重大异常纳税申报的项目公司、片区公司进行内部稽核。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税务管理行为,提高税务合规性,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公司的税务管理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正、合理、合法、诚信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税务管理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各级别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税务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防范制度,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税务合规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公司积极参与税收优惠政策,合法节约税款,但绝不能采取非法逃避税款的方式。
第六条公司应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及时调整自身的税务管理策略,确保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开展税务合规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风险。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核。
第九条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度税务登记和申报工作,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公司税务登记证、发票、账簿等税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定期进行备份,确保安全、准确。
第十一条以公司名义购买、领取的发票必须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在依法范围内使用,严禁倒卖、转让、挂靠。
第十二条公司应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确保相关业务的准确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税收风险。
第三章税务申报及纳税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税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税款,不得拖欠税款。
第十五条公司应积极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纳税资料,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年度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验审。
第十七条公司应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工作,并按照要求整改不合规行为。
第四章税务风险防范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确保了解存在的税务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规避。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通知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通知为了加强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税收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税法法规,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申报纳税。
2. 强调税务合规经营,防范税务风险,减少税务处罚。
3. 拓展税收收入渠道,创新税收管理模式,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二、税务风险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税务核算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核算准确无误。
2. 加强对税务政策的研究和掌握,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3. 加强内部税务培训,提高员工税务意识,规避税务风险。
4.加强税务合规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 建立健全税务合规检查制度,加强对涉税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税务风险管理措施1. 加强税务政策宣传,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和了解。
2. 定期组织税务培训,提高员工税务业务水平和税法遵从意识。
3. 建立完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确保税务合规经营。
4.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评估和管控。
5. 打造高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及时应对各类税务风险事件。
四、税务风险管理监督1. 设立税务风险管理监督机构,全面监督和检查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2. 加强对税务合规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加强对税务风险事件的跟踪和分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五、税务风险管理宣传1. 加强公司税收政策宣传,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和了解。
2. 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员工遵守税法的意识和能力。
3. 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经验分享,促进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希望各位同事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配合税务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的税务合规和税收稳定。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税务管理部门联系,谢谢!衷心祝愿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顺利、高效,取得丰硕成果!谨启日期:XXX年XX月XX日(以上仅为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业务流程 -内控
税务管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确保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税务管理;●保证税务核算、记录和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业务风险●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使企业遭受外部处罚,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税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和税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
三、业务范围该子流程主要描述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关于税务管理的相关业务流程,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涉及的主要业务包括税务登记、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税金缴纳及外经证管理,在执行税务管理业务流程中,应确保不相容职责相分离。
四、业务流程描述1税务登记管理21 11.1税务登记股份公司及各级公司设立子(分)公司,税务管理人员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管理人员填写《税务登记表》,经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税务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有关合同章程协议、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1.2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股份公司及各级子(分)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注销登记的情形发生,税务管理人员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税务管理人员填写《税务变更登记表》或《税务注销登记表》,经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有关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参见本流程1.1)。
2税金核算管理2.1股份公司及各级子(分)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位人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月计算并确认当月应缴税金及代扣代缴税金,编制《税金计算表》,主管会计复核《税金计算表》应缴税金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会计核算岗位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财务部主管会计对记账凭证复核后签章确认。
XX集团增值税管理手册-实操性制度流程
XX集团增值税管理手册-实操性制度流程(20XX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岗位设置第三章税务登记与一般纳税人认定第四章政策法规指引第五章常见业务增值税处理第六章增值税附加税第七章发票管理第八章纳税申报第九章增值税账务处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落实增值税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税务风险,规范和提升企业增值税管理水平,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增值税管理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政策的规定》、《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等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税务内控管理要求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手册适用于振兴集团公司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及租赁业务的下属单位。
第四条本手册依据截止至20XX年4月1日国家发布增值税政策规定编制。
实际使用时,请注意考虑政策的时效性。
手册内容与各单位所在地税收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当地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手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二章税务管理岗位设置第一条各公司财务部须在目前架构内设置: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开具岗位(根据公司现状,由项目收款员担任);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岗位;增值税申报岗位;税务管理岗位;集团税务筹划岗位等五个岗位(可一人兼多岗,但公司要增加税务管理岗位)。
第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开具岗位职责:1、接受国税部门增值税防伪税控操作培训,取得上岗证;审核客户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资料,在增值税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客户开具专票信息、将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系统;2、按照发票开具的规则准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与经办人员办理已开具发票的移交手续;接收经办人员移交的因退费而由客户方申请开具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在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告知经办人办理退费手续;4、对于错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判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作废的情形:(1)、如符合直接作废情形的,由增值税专票开票员直接作废发票,重新开具专用发票;(2)、不符合直接作废情形的,增值税专票开票员到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原件,凭《通知单》原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税务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税务管理基本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保证公司合理、合法地纳税,实现涉税零风险。
2、保证税金核算准确、完整,正确反映公司的纳税情况。
3、充分尊重税法,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合法减轻税收负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税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对下属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集团税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机构为监事会,日常监督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完成。
第五条各公司财务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管理人员应立即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
第三章日常税务管理第六条办理税务证件1、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开设纳税账户,并至少应在开业前一个月内办理并通过纳税人资格认证。
2、各分支机构如果符合汇总纳税的要求,至少应在开业前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整递交所有资料并获得汇总纳税的批文。
3、各公司至少应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完成购买税控机、安装税控软件、办理纳税员证件等各项工作。
4、各公司应及时、依法办理各种税务证件年审、变更、注销业务。
5、公司及分支机构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办税人员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外出经营且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七条税务备案1、办税人员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小规模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小规模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税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上,小规模公司税务管理的核心在于确保税务申
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追求税收筹划的最优化。
原则上,则需坚持合法性、合理性、
经济性和透明性,确保税务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既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又能体现经济
效益。
税务管理制度要细化税务职责分配。
小规模公司通常人员配置有限,因此需要明确划分财
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税务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税务账务处理、税务申报、税票管理
等工作;其他部门如销售、采购等则需要配合提供相关税务资料,并执行相关的税务政策。
制度中应包含税务风险控制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进行税务自查自纠,对潜在的税务
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
同时,建立起税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税务资料完整、准确、
可追溯。
税务筹划也是税务管理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规模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结合税
收优惠政策,制定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具体操作层面,税务管理制度要规范流程和表单。
例如,设定标准的税务申报流程、发
票管理流程等,以及配套使用的各类税务表格和文档,使税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减少
人为错误。
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小规模公司还应建立税务审计机制。
通过内部或外部审计,检查税务
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
税务知识培训同样重要。
公司应定期组织税务法规及公司税务政策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税
务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税务管理的有效性。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开展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对企业的税务登记、账证管理、纳税申报等项工作均做了详细说明,财务部相关人员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设立税务登记管理第3条税务登记及变更登记统一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主管和总经理备案。
第4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办理税务登记,并及时到相关税务管理机关报到并进行相关税种核定,明确各项纳税义务及代扣代缴义务。
1、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5条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企业(单位)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石化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石化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石化企业税务管理,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和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纳税申报1. 纳税申报的时间: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申报的,应提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2. 纳税申报的内容: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纳税事项报告清楚、真实。
3. 纳税申报的方式: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线上纳税申报、线下纳税申报等。
4. 纳税申报的记录:企业应妥善保管纳税申报的相关资料和单据,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归档。
三、税务筹划1. 税务优惠政策:企业应认真了解并积极申请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2. 税务合规:企业应充分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及法规,并采取合法措施降低税负,同时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税务行为。
3. 税务风险防范:企业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预防,减少税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同时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和应对机制。
四、税务合规管理1. 税务法律法规宣传: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收法规宣传教育制度,推广普及税法知识,加强员工的税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税法意识。
2. 税务合规审核:企业应建立税务合规审核机制,定期对纳税申报、税收减免等税务行为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税务合规问题。
3. 税务合规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税务合规培训,向员工传授税收合规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税法守法意识和纳税合规水平。
五、税务风险管理1. 税务风险评估:企业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各类税务风险的来源和后果。
2. 税务风险防范:企业应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防范各类税务风险的发生,降低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3. 税务风险应对:企业应建立灵活应对税务风险的机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降低歧视结果。
XX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为规范税务管理流程 ,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财务部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并处理涉税事宜.各公司财务部应设立税务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者税务检查,税务管理人员应与时向总部财务部报告.本制度合用于总部与下属份子公司与办事处.第二章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以与年审工作均由所在公司税务管理人员办理,并报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应在公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 30 天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公司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1、公司名称;2、法人代表;3、变更注册登记类型;4、注册地或者经营地址;5、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6、其他要求税务变更登记的情形.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与税务登记机关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以与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 30 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下属分、子公司或者其他分支机构因公司业务需要撤销的,应当自营业执照撤销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依据国家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财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财务部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除按照规定不需要使用税务证件外,财务部在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公司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财务部应当在 15 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第三章税种与税率.1、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2、增值税:货物销售普通纳税人应税收入按 17%的税率、广告服务等普通纳税人应税收入按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范围为 5%~17%.3、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 3%、5%或者 20%计缴.4、个人所得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由公司代扣代缴, 税率为 3%~45%.5、印花税:公司凡在国内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合同、权属转移书据、营业账薄、权利许可证照〕的行为,应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6、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7%计缴.7、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8、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3%计缴.9、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 2%计缴.10、水利建设基金:按应税收入的1‰计缴.11、土地增值税:义乌市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其他地区按当地规定计缴.申报与缴纳1、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人员依据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等,正确计算各类税费与基金应纳金额,并填写《各项税费计算表》 ,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会计处理与税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2、税务管理人员按时进行税收申报,与时足额缴纳税款.3、由人力资源部按月依法正确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由财务部复核后代扣 , 由税务管理人员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与时足额缴纳税款.4、每年结账前,税务管理人员应填写《年度各项税费计提与缴纳清算表》 ,检查各类税费应计提数与账面计提数、应缴额与实际已缴额是否存在差异,经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无误后存档,再根据差异情况进行相关账务与申报处理.5、公司注册地若存在税收优惠或者财政返还政策的,应与时申报相关资料,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或者财政返还.财务部要注重税企关系的维护,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对税务问题与时与集团与税务部门交流与沟通,并随时关注有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将相关信息与时反馈至财务部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对重大政策的变化,应提出合理的税务筹画与可行性方案,由财务部经理向分管领导与总经理汇报,以规避税务风险.加强涉税环节的事前控制 ,防范税务风险.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现有或者潜在的纳税环节进行纳税分析、预测和筹画.涉税业务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财务部应与各业务承办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在发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避税、节税和纳税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法规、政策进行事前控制,规范纳税业务、依法节税,阻塞涉税管理漏洞,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公司财务部经理、主办会计与税务管理人员,要通过自学或者外出培训学习,不断增加税务知识、掌握税收政策、进行税务研究,降低公司税负,合理合法纳税.第四章税务档案指公司在相关税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是在各种税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使用和保存价值的税务文件材料或者记录.税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与内部税务管理报表;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与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3、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4、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者资料.文书立卷应当注意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并区别不同的价值 ,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时应当将正文与附件、正本与定稿、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等放在一起立卷.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没有标题或者标题不明确的,要另拟标题.各公司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 ,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件与 IP 地址〕、IC 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街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 ,经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允许 ,可以借阅或者复制税务档案;外来单位查阅时必须持有相关手续 ,并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税务人员若因调动、离职、退休等离开公司,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晰后方可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税务档案的保管、销毁反映公司普通税务工作活动 ,在较长期对各部门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应长期保存,主要包括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属单位报送的重要税务资料等.在较短期内对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应短期保存,主要包括公司普通性税务事务文件、上级单位等下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税务文件材料等财务部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 ,应当出具销毁档案报告 ,说明销毁理由,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销毁档案清册,上报总部财务部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后方可销毁,并在原案卷目录上注销,销毁人、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五章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集团总部、份子公司与办事处因业务需要,作为款项往来而向业务单位出具或者取得各类凭据,包括发票与收据.公司在发票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规定.各公司应加强发票管理 ,防范发票管理中的潜在风险 .各单位财务部是发票的归口管理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申报购买、对外签发使用以与保管发票等相关业务.各公司因业务需要而开具的所有发票的种类应向集团报备〔财务预算时填报下一年度各类发票的需求计划表〕 .由集团统一购买的发票与收据,应按月度排需要求并注明用途.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必须指定专人〔即发票管理员〕负责管理发票,建立健全发票的购、用、存管理制度,认真妥善保管发票.购买〔印制〕发票1、各公司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部发票管理员负责统一申请购买或者印制.2、各公司发票管理员应与时填写税务部门的《购买或者领用发票申请表》 ,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与时安排购买或者印制,不应浮现发票短缺情况.3、购买的任何发票均需与时入库,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4、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由公司自印发票,应申请将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直接套印在发票上,印制后与时入库并做好登记.发票的领用1、发票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领购后交相关部门领用.2、根据领用人需求,发票管理员填写《发票领用、开具情况表》 ,经领用人签字确认、所在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与时填写《发票出入库登记表》 .3、发票管理员应按发票类别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开具情况,并定期核查,确保账实相符.4、发票只限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使用,不许向外转让、出售.发票的填开1、发票填开必须以财务收款凭证或者业务合同为依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辟票, 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2、开具时不得变更用途和金额,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要求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者留空不填或者错填,并加盖发票专用章.3、填开时限:普通销售发票、服务业发票应在实际业务发生后一个月内开具,若超过一个月仍需填开的,应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实际业务发生后 3 个月内开具,若超过 3 个月仍需开具的,需由份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集团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4、填写错误的发票不得丢弃,应加盖作废章或者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在三联齐全的情况下,发票只允许当天作废操作,第二日开始,如果发现发票错误,需要修正或者作废,请采用发票冲红方式,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内容,跨年度普通不允许发票冲红.5、各份子公司发票管理员应于每月 10 月前将各类票据上月印制、领用、结存、开具情况统计后填报《月度票据开具与账实核对情况表》 ,上报所在公司财务部经理与集团财务部发票管理员,集团发票管理员汇总整理后装订成册,于每月 12 日前上交集团财务部经理.6、各份子公司应按照每天开票的实际使用量,定时上传税务机关或者上级发票管理员处.并且与时核查上传发票,确认领用台账的发票齐全以与数据的准确.发票的保管与缴销1、由发票管理员负责保管,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如发生发票丢失时,应于丢失的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并在报刊或者电视等传播媒介上统一公告 ,声明作废.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 ,后果由发票保管人员承担,由此引起税务部门罚款的,将追究发票管理员经济责任.2、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保存 5 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销毁,不得擅自处理.3、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发票管理员与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4、发票缴销,市场公司发票〔除定额发票〕统一从总部领取,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每周一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并上报税务机关缴销每周开票数据,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定时缴销领购发票.采购或者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1、各公司采购各种物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以与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的发票.2、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如广告发布费、购买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采购商品等,应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的,应事先批准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者报销凭据.3、取得的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或者无效发票.4、对款已付而发票未收的业务 ,公司应建立《发票欠收备查账簿》 ,逐笔登记发票欠收明细情况;欠收发票收回时,应与时在"发票欠收备查账簿"中勾销.第六章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1993 年 12 月 12 日国务院批准、 1993 年 12 月 23 日财政部令第 6 号发布根据2022 年 12 月 20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 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与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并酌情赋予奖励.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 ##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创造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 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允许,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与领购方式,在 5 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需要暂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辟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辟票.禁止非法代开辟票.暂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暂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暂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与数量交纳不超过 1 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 顺序、 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辟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 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 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收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二〕调出发票查验;〔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四〕向当事各方问询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相、照像和复制.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与时返.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 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与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得的予以没收.还。
税务与税务合规管理制度
税务与税务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企业的税务管理行为,保证企业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务合规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良好税务形象。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与税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活动。
第二条定义1.税务:指国家对个人和企业依法征收的税金及相关政策。
2.税务合规: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并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报告、缴纳等一系列活动。
3.税务部门:指企业内设的负责税务管理和税务合规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二章税务合规管理机构第三条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1.税务管理部门是企业内部的重要税务合规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税务管理部门有权订立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定期开展税务培训,引导各部门合理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3.税务管理部门有权与税务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帮助完成税务审计、核查等工作,供应所需料子和信息。
4.税务管理部门有权对各部门的税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税务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税务合规管理人员是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专业人员,承当企业税务合规管理的具体工作。
其岗位职责包含: 1. 熟识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政动态,及时向各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2. 组织编制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各部门进行相关政策培训和引导。
3. 监督各部门的税务工作,提示并矫正违规行为,确保税务合规。
4. 帮助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审计、核查等工作,供应相应料子和信息。
第五条税务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素养要求税务合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岗位素养要求: 1. 具备坚固结实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管理理论知识。
2.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处理多而杂事务的本领。
4.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严守职业道德。
第三章税务合规管理制度第六条税务申报与报告制度1.税务管理部门应订立认真的税务申报和报告流程,确保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申报和报告工作。
企业税务与合规管理制度
企业税务与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章目的为规范企业税务及合规管理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税务合规水平,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以及与我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合作方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合规管理要求订立。
第四条定义本制度涉及的名词解释如下:1.公司:指我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
2.税务部门: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
3.合作方:指与我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团体或个人。
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五条纳税义务公司作为纳税人,应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税务义务,包含但不限于纳税申报、纳税储备金的设立与管理、纳税记录的保管等。
第六条纳税申报公司应依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准确及时地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所得,并供应相关料子。
纳税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造假。
第七条税务储备金的设立与管理公司应依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设立税务储备金,并将其存放于指定的账户中,用于支出来自税务部门的纳税款项。
第八条税务会计与报表公司应依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的税务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各项涉税交易,编制税务报表,并保存相关的会计凭证和资料。
第九条税务审计公司应依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搭配税务审计工作,供应相关的财务、税务等资料,并确保审计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检查与惩罚公司应严格遵守税务部门的检查要求,自动搭配检查工作,如发现自身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整改,并自动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和罚款。
第三章合规管理第十一条合规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确保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第十二条内部掌控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监督机制,防备与发现违规行为,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与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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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纳税,规避税收风险,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管理的范围是向国家及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有关单位代扣代缴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房地产业子公司,集团下属其他行业的子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涉及房地产业的主要税费种类: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教育费附加、水利专项基金等。
第五条税务管理的原则:谨慎原则、适度原则、协调原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及税收政策
第六条集团及其下属子、分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第七条公司开业登记后,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就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在当地的执行情况和当地的有关税收政策进行充分了解和收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八条公司所在地税务政策有重大变更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情况,并书面向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书面汇报。
重大变更是指第四条中的各种税费在税率、征收范围,优惠政策有变动。
第九条财务负责人应经常关注税收政策的动态,研究、理解税收法规具体条款,事先及时评估税收新政策的出台对公司的影响,提出应对的办法和建议报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对下属子公司的税务登记进行必要的督促,确保其符合税法要求。
第十一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应经常关注税收政策的动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领导报告。
第三章纳税申报及税收筹划
第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必须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纳税,延迟申报纳税将追究财务负责人的责任(上级授意除外)。
第十三条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税法要求认真仔细地计算全部税费,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复核,经审批和复核后向当地税务部门纳税申报(详见纳税申报流程图)。
第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得未经上级授意私自漏报、少报、瞒报各种税费,由此造成公司损失,将追究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财务负责人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复核时,应报送的资料:纳税申报表、税费计算的工作底稿。
税费计算工作底稿主要内容是税费种类、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及形成过程。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必须认真及时的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上报的子公司提出建议,建议是否采纳由该公司决定。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下属子公司上报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汇总,汇总资料及复核建议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
第十八条集团及其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台帐,详细记录各种税费的申报、缴纳情况。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按照第五条的原则制订,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必须对子公司上报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税收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税收筹划方案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集团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对子公司的税收申报,缴纳情况列入重点审计对象,对子公司的税收情况和财务负责人的税收业务素质进行充分的评估,努力降低税收风险。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将开展不定期的税收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将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由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参加的和邀请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税务知识培训和交流,努力提高本集团相关人员的税收业务素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纳税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