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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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2015年5月份船用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舵机

招标单位: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份

船用集中采购物资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招标书

附件:投标声明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说明

(一)适用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的舵机采购项目。

2、凡参加的投标者,均视为已认知和接受本须知及招标文件之约定。

(二)招标目的

通过招标实现“阳光采购”,同时确定此次采购产品的供货厂家、

价格和技术服务等。

第二条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说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供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发标日之次日17:00

前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将不迟

于截标日之前一天12:00前在中船集团公司网站和中船工业成套物

流有限公司网站公布澄清结果。

(五)招标文件的修正

1、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任何时间,招标人不论是出于自己的考

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出澄清的考虑,都有权以修正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

2、为了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修正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3、招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的修正将适时在中船集团公司网站和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第三条投标人的资质

(六)投标对象的选择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境外有关国家注册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获得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或中船集团相关造船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临时供应商资格,并在中船集团相关造船企业相关船舶产品的厂商表中。

第四条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本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标声明(格式见附件)

(6)投标报价表

(7)价格构成明细表(作为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8)交货周期

(9)质量承诺或优惠条件

(10)公司近三年业绩

2、采用的文字

投标文件所用文字均须中文陈述,字体仿宋四号,英文内容采用中英文对照。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副本七份。

(2)每一份投标文件均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有效性认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

3、投标代表未在投标报价单上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同一投标单位对同一标递交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不同的投标文件,以及同一公司或与此存在关联关系的数家公司针对同一标的物投标;

5、投标文件内容提供虚假信息。

第五条投标

(九)投标资料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内外两层密封。内层单独密封投标报价表及价格构成明细表,外层封装其他投标文件。内外表皮均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别和“请勿在开标前启封”等字样。封口处必须要用封皮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4:00时)以前送达到指定地点(上海市周家嘴路3255号15楼集中采购管理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和撤回

(1)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若对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认真答复,说明情况。但不能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

(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变更或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与事实不符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价格构成

(1)需按型号、规格、材质、牌号和数量分项进行报价。

(2)报价应为到相应船厂的价格,如有可能也报该报价对应的基价及加价明细。

(3)报价为综合到货含税价格(包含运杂费、装卸费、各项税费、技术服务费、操作培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4)投标人对于投标书中所列的品种,必须全部填写数量、单

价及总价栏。

(5)若招标书涉及多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投其中的任意标段,也可投全部标段。

(6)若单价汇总的金额与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汇总的金额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总价金额的大小写表述不一致,则以单价汇总的金额为准,并作相应的修正。

第六条开标

(十)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参加。

1、招标人召开开标会议,邀请相关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2、招标人在开标时首先检查投标书是否密封完好,然后当众拆启投标书并唱标,并作记录存档。开标后,任何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内容和报价。

3、唱标结束后,由监察部门签字确认唱标结果。

第七条评标

(十一)招标人组建评标组,对此次招标综合评定。

1、评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采取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对象: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3、评标依据:招投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4、评标方法:

(1)报价有效性认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当期同类资材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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