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养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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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社会救济制度及其弊端

宋代社会救济制度及其弊端
一、宋代社会救济制度
(一)“生者”救济 1.困难儿童救助 “摇篮”福利救济指的就是
儿童福利救济。宋代的“摇篮”救 济可以分为预防性救济与补救性救 济两大类。预防性救济是指如果有 贫穷家庭的妇女怀孕,国家发现之 后会为她们提供生活补贴,防止他 们因为养不起孩子而溺婴或弃婴。 南宋时,高宗曾经在全国推行“胎 养助产令”,用国家征收的“免役 宽剩钱”,给每一户贫困家庭发 4000文钱(相当于人民币2000元 左右);有的州县还开设“举子 仓”,用来自国家的常平仓、官田 收入还有富人收入,向贫穷家庭的 产妇发放救济的粮食,遇上谁家有 孕妇要生孩子,官府会给他们发一
2.养老救助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长,我国
CHINASOCIALWELΒιβλιοθήκη ARE172016.4
社会福利 观点视角
面临着严峻的养老形势,政府对养 老问题越来越重视,我国的养老事 业与产业也发展得越来越快。在宋 代,养老福利救济机构的发展也颇 有规模,但是它主要是收养贫困老 人的。宋代的“养老”福利救济机 构包括综合性机构和专门的养老机 构。综合性机构有“福田院”“居 养院”“养济院”等,都是收养孤 寡老人、流浪乞丐、残疾人士、贫 困人口的;专门的养老福利机构有 “安老坊”“安怀坊”“安济院” 等,专门收养年老且无家可归的人。 在宋代,60岁以上的人被称为老人, 他们有权利进入福利救济机构养老, 国家按照每人每天一升米、10文钱的 标准给与补贴;对于80岁以上的老 人,官府还会另给他们大米和柴钱; 对于90岁以上的老人,官府还会每天 给他们20文的酱菜钱,夏天给他们布 衣,冬天给他们棉衣。
观点视角 社会福利
宋代社会救济制度及其弊端
◎罗开元 罗霜
摘 要:在我国的社会福利救济制度史上,宋代是一个特别的时代。在宋代, 中国的社会救济制度达到了古代中国的一个颠峰,形成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 墓”的社会救济制度,有的甚至超出了救济范畴,救济对象涵盖老人、儿童、孕 妇、流浪乞丐、生活贫困之人等,形成了“慈幼局”“居养法”“安济法”“漏泽 园”等一系列涉及育儿、养老、治病、丧葬的救济制度,对稳定社会秩序,保障 贫穷百姓生活起了重要作用。然而,宋代的救济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弊端,“过度救 济”造成了“养懒汉”及“福利腐败”问题,出现了负面效应,对当今我国构建完 善的现代福利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宋朝的社会福利

宋朝的社会福利

宋朝的社会福利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其社会福利制度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这个时期,宋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来保障民众的社会福利,以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一、救济制度宋朝的救济制度主要包括官方救济和私人救济两方面。

官方救济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兴办的救济机构,如收容孤儿、照顾孤寡老人等。

这些机构提供食物、住宿和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以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

私人救济则是个人或者社区组织自发进行的,一般采用捐款、捐物等方式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这种救济制度的存在使得社会上的困难群体能够得到一定的帮助和支持,缓解了社会问题的发展。

二、养老制度宋朝也实行了一定的养老制度。

官方设立了一些养老院和敬老堂,为那些没有亲人照料或者无法自理的老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同时,也鼓励家庭孝敬父母和照顾老人的观念,提倡孝道。

宋朝的养老制度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也对家庭和社会构建了和谐的价值观。

三、教育制度宋朝非常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注重人才培养。

政府设立了许多官办学校,普及了教育资源的分配。

同时,士人文化的兴盛也大大推动了教育的发展。

许多士人自费创办私塾,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教育机会。

这一系列的教育制度的落实,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也有助于提升人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灾害救济宋朝是一个灾害频发的时期,经常遭受洪水、旱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和安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一方面,政府组织灾害救济,运粮济贫,为灾区提供食物和物资救济。

另一方面,增加了水利工程投资,加强防洪治理等措施,以减少灾害的发生。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社会的抗灾能力和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

综上所述,宋朝的社会福利制度包括救济制度、养老制度、教育制度和灾害救济。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状况,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当然,这些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但在当时的背景下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宋朝的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

宋朝的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

宋朝的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不仅在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还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宋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与特点。

一、社会福利制度1. 救济体系:宋朝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救济体系,包括政府设立的福利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互助救济。

政府设立了贫民救济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物资和衣食,确保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

同时,在一些重要的城市,还设立了医院和收容所,为病患和孤寡老人提供医疗和食宿。

2. 养老制度:宋朝注重养老福利,在一些县城设立了养老院,提供食宿和日常生活所需。

此外,政府还鼓励子女侍奉双亲,倡导尊老爱幼的风尚,以确保老人晚年有人照顾。

3. 教育援助:为了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宋朝也注重教育援助。

政府设立了学校和图书馆,鼓励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教育,并提供书籍和学费的援助。

此举使得更多人有机会接受教育,增加了社会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

二、慈善事业的发展1. 佛教慈善:佛教在宋朝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慈善事业也成为佛教的一项重要任务。

佛寺常常设立医疗所和收容所,为贫困人口和孤寡老人提供救济和医疗。

同时,佛寺还常常举办募捐活动,将所得款项用于救济贫困和修缮社会设施。

2. 家族慈善:宋代社会崇尚家族观念,鼓励家族成员互助亲情,也基于此,家族慈善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一些富裕家族常常会设立慈善基金会或捐款设立学校,为贫困家庭提供资助。

此外,家族成员还会亲自参与慈善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3. 文人雅集:宋朝文化繁荣,文人雅集成为一种流行的社交形式。

文人雅集不仅是文化交流和学术研讨的平台,也是慈善活动的重要场所。

在文人雅集上,常常举办募捐活动,将所得款项用于救济贫困和兴办学校等慈善事业。

三、特色与影响1. 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和慈善事业对于提高社会的整体福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些制度和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改善了贫困人口和失学儿童的生活状况,减轻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没有退休金的古代人如何养老

没有退休金的古代人如何养老

H s t o r e s史鉴/没有退休金的古代人如何养老梁盼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没有什么养老金、退休金,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除了家庭养老,还有各类养老机构以及各种针对困难家庭的特殊照顾。

百姓依赖家庭养老在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家庭养老的严峻性远远超过现代。

早在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由儿女所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

该制度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会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 回家照顾老人。

更有甚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廳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犯人 一些不太严重的罪行。

“存留养亲”制度从北魏开始,一直延 续到清代,是中国古代重视家庭养老和保 障家庭养老的一个缩影。

对某些犯人进行 特赦,以确保家庭养老的实现,这在古代社 会是很有必要的。

唐代的家庭养老做得很好。

在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气,子女 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和廳养老人,而 且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心情愉悦,当时 称之为“色养”。

所谓“色养”,说得通俗一 点,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 人不开心。

所以,不管是一般家庭,还是官 宦人家,唐代的老人除了在物质上老有所二十四孝之亲尝汤药图片来源:河北青年报养,还能笑着养老。

在唐代,儿媳妇如果不能“色养”公婆,就可以成为丈夫休 妻的理由。

盛唐时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为妻子未能尽到“色养”公 婆的义务而将其休掉。

唐代的家庭,若父母还健在,儿子一般就不出远门,也不分家,更不各自 攒私房钱。

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使得老人可以在儿女的全天候照料下安享 晚年。

到了清代,家庭养老的法律规定相当严苛。

例如,如果老人因为养老无 着而自杀,那么儿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古代官员退休后的待遇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时期,其养老制度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特点。

下面将从养老机构、养老基金和养老福利等方面介绍宋代的养老制度。

首先,宋代有一些养老机构,主要是为无儿无女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善终服务。

其中最著名的是道观养老院。

道教在宋代兴盛,许多道观致力于慈善事业,开设养老院就是其中之一。

养老院提供住宿、饮食和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还有一些常年居住的道士和僧人负责照料老人的日常需求。

养老院的经费来自社会捐赠和道观的财产,保障了一部分老人的养老需求。

其次,宋代也有一定的养老基金制度。

尽管没有像现代社会保险制度那样完善,但宋代政府和社会团体设立了一些基金,用于资助贫困老人。

例如,地方政府会设立一些救济基金,用于赈济孤寡老人和无依无靠的老年人。

此外,有些地方还设立了养老基金会,通过向社会募捐和管理地方财产的方式为老人提供福利。

这些养老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公益性的捐赠和政府的拨款,虽然数量不多,但对一部分老人的生活有所帮助。

最后,宋代的养老福利不仅包括物质援助,还包括精神慰藉和社会关爱。

在宋代社会,孝道是一种重要的价值观念,“养儿防老”也是社会普遍传统。

无论贫富,大多数人都承担起照料年迈父母的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完全公平的制度,富裕家庭的老人通常能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关爱,而贫困家庭的老人则可能面临较为艰难的生活。

此外,宋代文人士大夫们常常会创作诗文来赞美老人,将老人视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象征。

这种精神慰藉使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有助于缓解他们的孤独和无助感。

总的来说,宋代的养老制度可以说是比较基础但有一定覆盖面的。

尽管与现代养老制度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但宋代的养老制度在当时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为一部分老人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和关爱。

这些经验和价值观念可以成为今天养老制度建设的参考,同时也需要根据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古代高规格养老

古代高规格养老

劝子 弟精 膳食 ,问所欲 ,求 所
嗜 。”对 老人 的物 质赡 养 和精 活待 遇外 ,还 非常 重视 老人 的 数千 人进 宫 , 与皇帝 一 同欢 饮 。 神 赡养 ,均做 了明确规 定 。 同 “ 政 治待 遇 ” ,朝廷 经常 赐予 老 宴后 还 给与会 的老人们 发放 纪 时 ,朝廷 还 发给 老人 象征权 利 人一 定 的“ 虚衔” , 如“ 散 大夫 ” 、 念 品 ,并 将 老人 的名 字载入 史
养老 大典
“ 受 粥法 ” ,规 定 : 9 0岁 以上 的 举 ,今 已百岁 ,诏 补迪 功 郎致
周朝 时 ,在周 文王 的倡 导 老人 , 老人 本人 及其 子 、 孙、 妻、 仕, 本 郡 给侍 。” “ 迪功郎” 又称
下, 敬老 风气 盛行 , 全 国每年 腊 妾 都 可 以得 到 政 府 的 食 物 接 “ 宣教 郎 ” , 是宋 朝 时 的九品 官 。 月均 要举 行一 次 隆重 的 “ 养老 济 。《 王杖 诏 书 》 中规定 : 7 O岁 大典 ” —— 乡饮酒 之礼 。 仪式由
可享受 一定 的经 济待 遇 。
古代高规格养 老

个 平 民百姓 ,因为年 岁 过百
以上 的老人 , 朝廷 赐给 手杖 , 凭 而被 授 予迪 功郎 ,足 见朝 廷对

地 方官 员主 持 , 地 方官 要 “ 揖 此 杖 ,老人 可享受 6 0 0石俸 禄 老 年人 确实 是高 看一 眼 、厚 待 至于 阶 , 让 以宾 升 ” , 以 隆重 的官吏待 遇 。为 了使社 会 养老 层 了。 的礼 节 邀 请 当地 6 0岁 以上 的 落 到实处 ,一 国之 君 甚至 亲 自 明代时 ,除恢 复 乡饮 酒之 老 人人 席 , 接 受敬 酒 、 布菜 。 乡 主抓 ,如魏孝 文帝 在 太和 二十 礼外 ,还着力 提 高老人 的社会

历史趣闻宋朝都有哪些福利制度?宋朝福利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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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孤老院相当于现在的福利养老院,是收养孤寡、穷苦老人的官方组织;慈幼局、婴儿局则是儿童福利机构,南宋时候,临安城及州一级城市中多设有
孤老院相当于现在的福利养老院,是收养孤寡、穷苦老人的官方组织;慈幼局、婴儿局则是儿童福利机构,南宋时候,临安城及州一级城市中多设有慈幼局、婴儿局,“官给钱典雇乳妇,养在局中。

如陋巷贫穷之家,或男女幼而失母,或无力抚养,抛弃于街坊,官收归局养之。

月给钱米绢布,使其饱暖,养育成人,听其自便生理,官无所拘。


福田院、居养院的主要功能是接济、收容“老疾孤穷丐者”,北宋在汴梁设有四个福田院,神宗熙宁二年,京师雪寒,皇帝诏令“老幼贫疾无依(而)丐者,听于四福田院额补给钱收养,至春稍暖则止”。

徽宗崇宁初年,宰相蔡京又下令各州县设置居养院,“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无衣丐者,许送近便居养院,以钱米救济。

孤贫小儿可教者,令入小学就读”。

施药局、安济坊则是为穷困群体设立的医疗福利机构,北宋崇宁年间,朝廷“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南宋时,“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药局于戒子桥西,委官监督,依方修制丸散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朝家(朝廷)拨钱一十万贯下局。

令帅府多方措置,行以赏罚,课督医员,月以其数上于州家,备申朝省(朝廷)。

或民以病状投局,则畀之药,必奏更生之效。


漏泽园则类似于现在的福利性公墓,北宋真宗朝,官府“于京城近郊佛寺买地,以瘗(埋葬)死之无主者”。

徽宗朝蔡京当政时,又在全国推广此制,曰“漏泽园”,各州县均设,到了南宋,漏泽园福利之设仍是“岁以为常”。

生活常识分享。

让人羡慕的古代养老制度

让人羡慕的古代养老制度

让人羡慕的古代养老制度实在,若何养老其实不是现代才有的题目。

在中国古代,除以孝治全国的治国理念,更有老吾老和人之老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先秦期间的《礼记王制》记录:50岁以上的白叟可供给细粮;汉朝的《王杖诏令册》划定:70岁以上白叟即便触犯刑律虽有罪不加刑焉;唐朝《唐大诏令集》划定白叟可放置护工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宋朝已呈现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孤老院各类养老机构先秦时的免费医疗特别实惠。

周朝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划定家有90岁白叟全家都可不服徭役。

早在上古三代。

白叟的概念和尺度已被明白。

《礼记曲礼上》记录: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大要意思是,人到了60岁,就算老年人,可以指令人干活;70岁身体各项性能进一步虚弱,应当交接家事,把该放置的都放置好;80岁、90岁,已经是成耄耋白叟先秦期间若何养老?起首是存眷老年人的饮食。

《礼记王制》曾具体记录:从50岁起,就应当给细粮吃;到了60岁,还要筹办隔宿的肉食;到了70岁,则要增添副食;到了80岁,要常常供奉珍羞美食。

至于90岁的白叟,因步履未便,饮食消费已没纪律,可能随时要吃要喝,要在白叟的床前服侍,若是白叟出游,最好是带着食品随着他在夏、商两代,朝廷还会在二月和孟冬两季给鳏、寡、孤、独者发放食粮等糊口必须品。

为让子孙更好地供养白叟,周朝实施给有白叟的家庭减免徭役的政策。

若是家中有80岁以上的白叟,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若是有90岁白叟,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上述首要是对家庭养老模式所作出的划定,先秦期间还提出了国度养老概念。

能享受国度养老待遇的首要是四类白叟:一是相当于公平易近道德表率的三老五更;二是相当于义士家眷的家中之老;三是相当于离休老干部的致仕之老:四是相当于五保户的庶人之老。

先秦期间的免费医疗特别实惠,此即周朝起实行的养疾之政。

那时,在官府编制中专设掌病一职,负责给白叟问病。

欧阳修“七乞致仕”宋朝退休很难吗?

欧阳修“七乞致仕”宋朝退休很难吗?

欧阳修“七乞致仕”宋朝退休很难吗?欧阳修“七乞致仕”宋朝退休很难吗?李开周退休,事关晚节欧阳修61岁那年,向皇帝申请提前退休,皇帝没有批准。

他继续申请,皇帝又不批准。

他锲而不舍地连续申请了六次,皇帝始终都没有批准。

直到65岁那年,欧阳修第七次申请,这回终于得到了皇帝的许可,回安徽亳州养老去了。

大家想必会奇怪,欧阳修申请退休时都六十多了,怎么还叫“提前退休”呢?原因很简单:宋朝公务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比较晚,年满70岁才可以退休。

事实上,不仅是宋朝,整个古代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都是70岁。

《礼记·曲礼》上说:“大夫七十而致仕。

”欧阳修申请退休和恩准退休时都不到70岁,所以他是提前退休。

欧阳修死后,欧阳发撰写《先公事迹》,对他多次申请提前退休这一点大加赞誉:先公在亳,年才六十一,已六上章乞致仕。

而上方眷留,未听。

及在蔡,勤请益坚,遂如素志。

公既气貌康强,而年未及礼制,一旦勇退,近古数百年所未尝有,天下士大夫仰望惊叹。

翻成白话文就是说:先父在亳州做官时,仅仅61岁,就六次上表申请退休,可是皇上爱惜他,不放他走。

后来他又去蔡州做官,又一次申请退休,皇上才满足了他的心愿。

先父身体很好,年迈体不衰,本来可以再做几年官的,但他急流勇退,不贪权位,风格高尚,是最近几百年来少有的典范,全国的公务员都表示敬仰和赞叹。

欧阳发是欧阳修的儿子,儿子夸爹是应该的,但他夸得过了头。

实际上,宋朝申请提前退休的官员并不少见,欧阳修绝对算不上“近古数百年所未尝有”。

据《宋史·王彦超传》,北宋开国元勋王彦超也申请过提前退休。

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宋仁宗时的宰相韩亿和韩亿的儿子韩绛都提出过同样的申请,其中韩绛59岁那年就申请了,比欧阳修更早。

还有宋朝最著名的改革派政治家王安石,56岁时辞去相位申请退休,一年后被宋神宗重新起用,58岁时再次辞去相位,做了闲官,60岁时辞去一切职务,正式宣告退休。

在宋朝士大夫的主流舆论中,提前退休确实是一种能在道德上闪闪发光的美好行为。

中国古代养老历史

中国古代养老历史

中国古代养老历史
中国古代的养老历史可以追溯到很早的时期。

在先秦时期,已经有了明确的“老人”概念和标准,《礼记》中记载,人到了60岁就算老年人,可以指使人干活;70岁身体各项机能进一步衰弱,应该交代家事,把该安排的都安排好;80岁、90岁,已算髦耋老人。

这一时期,养老主要是关注老年人的饮食,从50岁起,就应该给细粮吃;到了60岁,还要准备隔宿的肉食;到了70岁,则要增加副食;到了80岁,要经常供奉珍馐美食。

至于90岁的老人,因行动不便,饮食消费已没规律,可能随时要吃要喝,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如果老人出游,最好是带着食物跟着他。

夏、商两代,朝廷还会在仲春和孟冬两季给鳏、寡、孤、独者发放粮食。

到了唐朝,这样的养老机构已被推广,武则天时代开设了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唐肃宗在长安和洛阳分别建了“普救病坊”,用于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

真正让“敬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

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来又开设了“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他们。

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

同时,民间养老院在此时也普遍兴起。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养济院机构。

不过不同朝代的不同养老机构都是慈
善性质的养老院。

古代养老制度

古代养老制度

古代养老制度
古代养老制度主要指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和社会服务的一种制度。

以下是中国古代的一些养老制度:
1. 养耆:在周朝,就有“养耆”的制度。

耆是指60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为老人提供粮食、衣服、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2. 赐老:在战国时期,秦国实行“赐老”制度。

秦国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养,8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给奴婢,9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给车马。

3. 养老:汉朝时期,实行“养老”制度。

汉朝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除赋税和徭役,7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养。

4. 赐帛赐粟:唐朝时期,实行“赐帛赐粟”制度。

唐朝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给帛和粟,8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给奴婢,9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给车马。

5. 养疾:在宋朝,实行“养疾”制度。

宋朝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患有疾病的,由国家供给药物和医疗。

6. 赐禄:明朝时期,实行“赐禄”制度。

明朝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由国家供给禄米。

总的来说,古代养老制度主要是对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社会服务。

这些制度在不同朝代有所变化,但总体上都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是指宋代时期国家或地方政府所采取的一种养老
政策,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

在宋代,养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养老:宋代实行家庭养老,老年人可以与家人一起生活,
由家人照顾饮食、出行等日常生活,并负责养老送终。

2. 机构养老:宋代设有养老院,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养老,
提供床位、饮食、医疗等服务。

3. 寺庙养老:宋代许多寺庙具有养老职能,为老年人提供粥饭、医药等福利。

4. 社会福利:宋代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措施,如减免税费、发放抚恤金、救助贫苦老人等。

宋代的养老制度在保障老年人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宋代社会的变化,养老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家庭养老过度依赖家人,机构养老缺乏保障,寺庙养老范围缩小等。

5647959_古代养老那些事儿

5647959_古代养老那些事儿

文化·看天下时下,延迟退休已成既定事实,养老又成为了老百姓的热议焦点。

若干年后,中国的养老问题会演变成什么样子谁也无法准确预测,但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看,古人是如何对待养老问题的。

文/张璐《孟子·公孙丑下》中有这样一句话:“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

”意思就是天下有三样被世人普遍尊敬的事,即爵位、高龄和美德。

在古代,高龄可不得了,只要你活得够久,就能和官高权重、德行高尚的人一样受到尊重。

也正是因为“以孝治天下”的政治逻辑,掌权人在养老方面可是花了不少心思,除了大修养老院,减免老人的赋税和徭役之外,还通过授官赐杖、赏赐财物以确保老人安享晚年,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养老制度。

舌尖上的关怀民以食为天,要表达关怀首先是关注老年人的饮食。

《礼记·王制》就曾详细记载:从50岁起,就应该给老人细粮吃;到了60岁,要准备隔宿的肉食;到了70岁,则要增加副食;到了80岁,要经常供奉珍馐美食;到了90岁,小辈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饮食。

早在远古时期,年过50的老人就可以不用打猎,也就是说不用上班,等到分配猎物的时候还能多得几大块肉。

到了舜帝时,还大摆筵席,宴请老人。

说到宴请,那不得不提清朝特有的“赐食”制度——“千叟宴”。

这一特色始于康熙年间,尤以乾隆时期为盛。

作为一个长寿的帝王,康熙在他60大寿的时候,准备来一次隆重庆贺,没想到老百姓有感于太平盛世,就自发地一拨一拨地往京城赶为康熙祝寿。

眼看宾客上门,康熙认为自己还是得尽地主之谊,于是就专门邀请上了年纪的老人们一起聚餐,场面其乐融融。

到了第二年,康熙就专门摆下了“千叟宴”,将周边65到90岁的老人都请了过来,吃一顿皇家御宴。

这场酒席体现出来的气派与民间自是大不相同,不仅有御厨精心制作的满汉全席,而且宴席上所有皇家的贡品酒水也都免费。

虽然“千叟宴”有作秀之嫌,但以此显示皇帝治国有方,并表示对老人的关怀与尊敬,确实可以引导全社会敬老爱老,算是敬老传统登峰造极的表现了。

浅析宋代养老制度的借鉴意义

浅析宋代养老制度的借鉴意义

浅析宋代养老制度的借鉴意义作者:代娆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02期摘要:老龄化现象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自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随着出生率的逐渐下降和我国人口寿命的逐渐增长,老年人口将占据我国人口的较大比重,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

因此,如何应对老龄化问题,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是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问题。

早在宋代,我国已经出现有关养老的福利制度,并且有着可以借鉴的内容。

文章将通过参考宋代养老制度,为我国当今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宋代;养老事业;孝道文化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2)02-0025-07引言养老问题随着当今社会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全社会老龄化趋势日渐加重,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红利逐年消失,独生子女政策的实行使社会养老负担加剧。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拥有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的文明大国。

宋代从老人赡养、福利、赋役等多个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历史资料,本文将通过探讨宋代养老福利制度的优势与弊端以及我国目前所存在的养老问题进行综合阐述,进而探求宋代养老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宋代养老制度概况尊老敬老养老的“孝道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宋代是我国古代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经济、文化以及社会风俗有了许多重要的变化,特别是在“孝道文化”以及养老制度的发展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一)宋代养老思想“孝文化”是传统儒家文化的重要核心之一,也是儒家政治文化的伦理根基,从本质来说就是奉行“孝治”。

宋代統治者自开国以来重文轻武,大力推崇并发展儒家文化,承袭了汉代的“以孝治天下”的传统,因此在五代十国的动荡与混乱结束之后,孝悌文化又重新加入了封建统治制度之中,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新的发展。

儒家传统文化中有两个重要核心——“忠”和“孝”,但是由于宋王朝是在宋太祖赵匡胤发动“ 陈桥兵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忠”的要求就难以服人。

宋朝养老状况

宋朝养老状况

宋朝养老状况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有着养老传统的国家。

特别是在儒家伦理影响下的中国,养老成为一个人社会地名声,地位的重要评判标准。

因此养老在社会上,在国家层面上都受到重视。

而宋朝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巅峰时期,这段时期对于儒家思想的反思与发展,对于道家,佛教思想的吸收最为深入的时期。

人们对于养老的关注与重视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养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家庭养老,另一部分是社会提供的养老。

有家庭养老条件的一般是家庭养老,家庭无条件养老的,由社会提供养老。

国家在中间起着提倡,监督,制定管理制度的作用。

有时也会提供一些养老的物资。

当然除了一般性的普通老百姓之外,官员的致仕,是国家提供的资金。

关于怎样才算是老,各个朝代的规定有所不同,宋太祖乾德元年颁布了置造版籍一道诏令“诸州版簿、户帖、户钞,委本州判官、录事掌之,旧无者创造。

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

女口不需通勘。

”①以及后来太宗在雍熙元年,朝廷下令江浙,荆湖,广南诸路的人必须要输纳身丁钱时规定“以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并身有残疾者,免之。

”②再次说道“以六十为老”,大体可以看到宋朝认为上了六十就是老。

家庭养老是整个社会养老的主题部分。

家庭养老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通常被养的对象是年老的父母,在他们奶年老体衰,无法劳动自己养活自己的时候,作为家庭养老的承担者,子女要为父母提供生活所需。

“养儿为防老”这句流传已久的话,说明了在家庭养老中主要的承担者是作为男性的儿子。

宋人曾说过“父之所以生子者,为其生能养己,死能葬己也。

”③表明家庭养老的承担者主要是作为人子的男性。

但是也不是每个家庭都有儿子,并且儿子能够承担家庭养老。

没有儿子的有时会收养一个儿子,一方面是继承家业,另一方面就是养老了。

也有些老人在年老之后,没有儿子,由女儿养老的。

对于部分既无子女,有没有收养子女的,家族对负担其养老。

国家在中起到制定制度来保障家庭养老的实行。

政府在这方做了许多工作,制定许多的法律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

宋代养老制度宋代养老制度是指宋代社会对老年人进行帮助和保障的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宋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封建礼教的影响,使得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与呵护日益增加。

首先,宋代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家庭养老。

在宋代,家族观念和封建道德观念非常强,子孙对长辈的敬孝是非常重要的。

家族长辈年老体弱时,子孙们会积极承担起赡养和照顾的责任,能够为长辈提供生活所需,这是一种内在的道德约束。

宋代的《仪礼大全》中规定了丧葬、祭祀、宴饮等各种规范和程序,倡导尊敬和孝顺长辈。

其次,官府也对老年人有一定的赡养、救济制度。

宋代政府设有专门的官署来负责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如“寿町”。

官方有时会下发粮食、衣物等物资给贫困的老年人,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此外,宋代政府还设立了诸如“养廉库”、“救济使”等机构,通过发放救济金和提供住宿来赡养和救助那些无家可归或者无法独自生活的老年人。

同时,宋代还有一些以信仰为基础的养老制度。

宋代社会崇尚佛教,佛教寺庙在社会救济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些贫困的老年人可以寻求庇护于寺庙,得到佛教僧侣的无偿供养和照顾。

佛教寺庙往往会开设养老院,专门接收和照顾无依无靠的老年人。

此外,一些地方社会还出现了私人慈善养老机构。

一些富裕的商人、贵族或者地方名人,出于慈善心理,设立基金会或者捐资办学等,用于赡养和救助一些老年人。

这些机构提供食宿、医疗和护理等服务,给老年人提供了一个相对安稳的生活环境。

总的来说,宋代养老制度体现了封建礼教的影响,以及家族观念、官府救济以及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在宋代社会,老年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照顾和赡养,尤其是家庭的赡养和尊敬。

尽管与现代社会相比仍然存在不足,但这些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安慰,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负担。

这些养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宋代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宋朝的养老机制,我们能学到什么?

从宋朝的养老机制,我们能学到什么?

从宋朝的养老机制,我们能学到什么?中华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在学历史时候,我们不仅要了解战争、王朝兴衰等大事件。

对于古代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会制度我们也应该了解,比如古代社会的养老制度,对于一些好的地方我们应当借鉴。

宋朝为了支持家庭养老,制定了“侍丁”和“权留养亲”制度。

“侍丁”就是宋代平民如果家中有老年人需要赡养,政府可以免除家中一位男丁的“身丁钱”,而且免除一位男丁的服役义务,让其留家尽孝。

“权留养亲”则是针对那些普通犯罪的特殊人员,政府在其回家赡养父母,养老送终后再执行判决。

家庭养老模式针对的是那些有子孙的人,那么宋朝的政府如何处理那些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呢?除了主流的家庭养老模式外,宋朝政府还建立了辅助性的宗族养老系统。

一个人除了家族,显然还有宗族,没有直属后代后,他的族人应当给他养老送终。

范仲淹所创立的义庄就是定期向贫苦的族人发放救助,族中老人若去世,也可以到义庄领取丧葬费。

这项制度发展到清朝时候,已经在族规中明确规定赡养老人的职责。

宗族养老系统毕竟是依靠血缘关系,并不完善。

为了完善养老制度,宋政府也成立了一些民办孤老院和结社性质的社会化养老机构。

在家庭养老、宗族养老和社会养老覆盖不到的地方,宋政府成立了公益性的综合性福利院,专门收养那些孤寡与贫困的老人。

与中国其他朝代比较,宋朝对于象征性的养老活动(“千叟宴”)并不重视,他们更加注重对于贫困老人的实质性和制度性的救助。

从上文可以看出,宋朝的养老系统是多层次全方位覆盖的,以主流的家庭养老为主,其次是宗族养老,再加上民间的慈善养老,最后加上国家的福利养老对养老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覆盖。

中国如今的人口特别多,当下的养老问题十分严峻。

特别是一些留守的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这一点由于我自己是农村人,深有体会。

年轻的儿女都外出谋生,留下老人独自守在农村,他们的养老问题,一些年轻人为了方便,将自己年迈的父母送到养老院给钱看管(大多数的老人希望留在亲人身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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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养老状况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有着养老传统的国家。

特别是在儒家伦理影响下的中国,养老成为一个人社会地名声,地位的重要评判标准。

因此养老在社会上,在国家层面上都受到重视。

而宋朝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巅峰时期,这段时期对于儒家思想的反思与发展,对于道家,佛教思想的吸收最为深入的时期。

人们对于养老的关注与重视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养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家庭养老,另一部分是社会提供的养老。

有家庭养老条件的一般是家庭养老,家庭无条件养老的,由社会提供养老。

国家在中间起着提倡,监督,制定管理制度的作用。

有时也会提供一些养老的物资。

当然除了一般性的普通老百姓之外,官员的致仕,是国家提供的资金。

关于怎样才算是老,各个朝代的规定有所不同,宋太祖乾德元年颁布了置造版籍一道诏令“诸州版簿、户帖、户钞,委本州判官、录事掌之,旧无者创造。

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

女口不需通勘。

”①以及后来太宗在雍熙元年,朝廷下令江浙,荆湖,广南诸路的人必须要输纳身丁钱时规定“以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并身有残疾者,免之。

”②再次说道“以六十为老”,大体可以看到宋朝认为上了六十就是老。

家庭养老是整个社会养老的主题部分。

家庭养老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通常被养的对象是年老的父母,在他们奶年老体衰,无法劳动自己养活自己的时候,作为家庭养老的承担者,子女要为父母提供生活所需。

“养儿为防老”这句流传已久的话,说明了在家庭养老中主要的承担者是作为男性的儿子。

宋人曾说过“父之所以生子者,为其生能养己,死能葬己也。

”③表明家庭养老的承担者主要是作为人子的男性。

但是也不是每个家庭都有儿子,并且儿子能够承担家庭养老。

没有儿子的有时会收养一个儿子,一方面是继承家业,另一方面就是养老了。

也有些老人在年老之后,没有儿子,由女儿养老的。

对于部分既无子女,有没有收养子女的,家族对负担其养老。

国家在中起到制定制度来保障家庭养老的实行。

政府在这方做了许多工作,制定许多的法律制度。

一方面是将不孝入罪,据《宋刑统》记载关于不孝的主要内容是“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并且将不孝列入同谋反一样的十恶之中。

可见宋人对于家庭养老的重视。

对于有上述行为的子女,国家要从法律上给予惩罚。

在《宋刑统》中关于处罚也做了规定,如下面的“诸谋杀周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者,流二千里。

”“已伤者,绞。

”“诸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流二千里。

”“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二千里。

”“诸养子,养父母无子者而舍去者,徒二年。

”等内容,规定了对不孝的处罚。

并且对于官员如果对父母不孝,规定要被免职,并接受惩罚。

在《宋刑统》中对于不孝的惩罚力度是很大的。

把不孝视之同谋反同样的严重的恶行。

并且对供养有缺的行为处罚与对养子其养父母而去得得惩罚,主要是为了保障老人的物质生活。

并且鼓励子女同父母居住在一起,比如宋太祖曾说“厚人伦者莫大于孝慈,正家道者无先龄敦睦,况犬马尚能有养,而父子岂可异居?有伤化源,实站名教。

子孙别籍异财,仍不同。

诏到日仰所在长吏明加告诫,不得更习旧风,如违者并准律处分。

”④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照顾老人,方便子女履行养老义务。

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为保障老人老有所养,没有其他丁男照顾的情况下,犯法的子孙科暂时不用去服刑。

以此保障老人老有所养。

另一方面政府的做法是对于老人犯法,从宽处罚。

并且是对于年龄越高者的处罚也就越轻。

比如在70岁到79岁的之间的老人“犯流罪以下,收赎。

”也就是说可以通过缴纳金钱来赎罪。

更严重的罪行,虽不能得到赎免,但是在流放地可以不用去做苦役,得到一定的照顾。

对于年纪更大的人在犯一些严重的罪行的时候,处理要经过皇帝。

对90岁以上的犯有死刑的,并不去执行。

总体而言,国家对于年纪大的老人通过各种方式来减免他们的罪行。

以弘扬爱老的传统,倡导孝道。

社会养老主要是针对那些老弱的孤寡老人。

主要的承担者是佛教的悲田养病坊。

在宋朝建立初期,承袭唐朝悲田养病坊的做法,在都城开封设立东,西两个福田院,以收容老幼,乞丐与残疾人。

福田院由僧侣管理,后来改官方。

但是其实际仍是僧侣在管理,官方更多的起的是监督作用。

很少参与到具体的管理之中。

特别是宋朝对佛教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佛教需要政府的支持。

政府号召孝道,对于老人进行养老。

佛教为了得到政府的支持,迎合官方大力发展悲田养病坊。

来收养更多的老人。

悲田养病坊是一个泛称,把佛教所设置的一系列的收容孤寡老人,乞丐,弃婴,云游的和尚等各个不同的机构统称为悲田养病坊。

《像法决疑经》云:“善男子,我于处处经中说布施者。

欲令出家在家人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乃至饿狗。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专施敬田不施悲田。

敬田者即是佛法僧宝。

悲田者贫穷孤老乃至蚁子。

此二种田。

悲田最胜。

”⑤这大概是悲田养病坊的由来。

悲田养病坊在宋代最主要的养老人的是居养院。

居养院大体设置于宋徽宗年间,具体年份不详。

居养院最出出现在明州一代,最初作为收养孤寡老人的称呼并不统一。

后来才逐渐的统一起来。

居养院所养的人员实际是非常复杂的。

但是无疑它承担着社会养老的重担。

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能力生存的孤寡老人而言,是立身安命之所。

居养院的分布与发展是不平衡的。

总体而言居养院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高峰期,北宋末期,南宋初期与南宋末期。

特别是在宋室南渡之后,居养院一度发展到,每州每县皆有的程度。

由于在地方上地方官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居养院的发展状况。

居养院的所需要的物资与对居养院的监督主要由官方负责。

中央政府虽常常发布命令诏书,要求地方政府做好居养院的工作,但是地方官的态度不同,认真的则居养院发展的很好起到了对孤寡老人的养老作用。

态度不认真的,则应付了事。

居养院很难起到社会养老的作用。

关于居养院的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僧侣,他们是悲田养病坊这个泛组织的核心。

他们大体是三年进行一次轮换,并且能够得到一定的工资。

为了能够得到朝廷的奖赏与度牒,僧侣们对于管理居养院较为尽心。

并且僧侣由于受佛家教义的影响,他们愿意去做一些善事。

同时参与管理的还有一些地方上胥吏,他们负责具体的管理金钱,谷子粮账目。

甚至让厢兵负责一些杂务。

同时居养院有一定的土地,这土地往往是出租。

租金则用来作为居养院的经费。

不够则有平仓补充。

同时对于入院的老人也有一定的要求。

比如要有保人之类的规定。

孤寡老人在居养院能够得到一定的照顾。

居养院也履行了基本的社会养老工作。

官员的致仕,主要是给予一定的俸禄,来对退休的官员进行养老。

并且会给予高的爵位等。

总体而言,官员的养老是比较有保障的。

宋朝养老基本上覆盖到了整个社会,对于处于不同的地位,家庭状况的老人都尽可能的给予了一定的照顾。

但是这不是说宋朝的养老状况就非常的好,虽有政府的大力提倡,与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养老习俗。

但是宋朝毕竟仍处于一个生产水平较低的层次,养老难免会有所不足。

比如家庭养老,家庭状况不同,每个
老人的生活状况也不同,有好有坏。

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同样如此。

注释:①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乾德元年十月庚辰。

②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卷一一《户口二》,考一一三。

③《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八《出继不肖官勒归宗》。

④《宋大诏令集》第一九八《禁西川山南诸道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诏》
⑤《像法决疑经》
参考资料:马雪:《宋代养老优老论》
任丽丽:《唐宋时期养老问题》
王卫平:《唐宋时期慈善事业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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