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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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

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

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催缴行政处罚罚款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是15日,15日未按规定缴纳,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就会发催缴通知书。

除了会收到催缴通知书,还要加纳延迟缴纳的加处罚款。

仍未履行义务,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一,如何催缴行政处罚罚款?治安处罚决定与执行是分离的,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例外情况可以当场缴纳。

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罚款,将按照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是法治国家,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工作经营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

如果我们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一些违反相关法律或者是违规经营的现象,我们会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

【最全】行政法涉及的主要时限规定汇总(2022

【最全】行政法涉及的主要时限规定汇总(2022

行政法涉及的主要时限规定汇总(2022.9整理)行政许可法情形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曰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4款)对许可申请补正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曰起20曰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曰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曰,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42条)许可决定一般时限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曰;45曰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曰,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法第42条)统一集中联合办理时限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曰起20曰内审查完毕。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43条)下级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曰起10曰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行政许可法第44条)颁发送达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曰起S 曰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曰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曰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48条)听证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曰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法第50条)延续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曰起5曰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许可法第5S 条)检验裣测检疫备注: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曰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曰。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完成)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完成)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申请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久完成)1、执行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的6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3、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在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

4、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复议。

欠款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1、执行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的6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与执行时间和程序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通常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4、欠款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为: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时间则一般是六个月。

5、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申请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流程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执行时间一般为六个月,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在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考试题库

行政处罚法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2、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3、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4、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6、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7、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8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9、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0、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11、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12、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1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1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15、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问题的探讨_崔文俊[1]

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问题的探讨_崔文俊[1]

第31卷第3期2014年6月政法学刊Journal of Poltical Science and Law Vol.31No.3Jun.2014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问题的探讨崔文俊(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天津300134)摘要: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在确定罚款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时,应注意不得逾越行政强制执行时效期间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至于分期缴纳罚款的期数,应当根据罚款数额的大小和当事人可预期的罚款缴纳能力等因素确定。

为完善罚款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审批制度,有必要规范和健全相关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关键词:行政处罚;罚款;延期缴纳;分期缴纳;行政强制执行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745(2014)03-0027-04收稿日期:2014-03-01作者简介:崔文俊(1975-),男,湖北襄阳人,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从事行政法学研究。

①参见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第27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以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缴纳期限届满前一次性缴纳全部罚款。

但是,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法按期一次性缴纳全部罚款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执行过于严苛,违反期待可能性原则的问题。

为此,《行政处罚法》(2009修正)第五十二条作了规定,然而,这一规定过于简单、原则,若无具体化的实施细则,行政机关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执行。

目前,虽有部分行政机关对前述规定作了一些细化,但总体上仍不够具体、明确。

为了使行政机关在处理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时有所遵循,有必要对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有关问题予以探讨。

一、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以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为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一种极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采取强制执行的方案,帮助当事人解决因为某方未能履行合同而带来的困境。

下面就介绍一下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及其执行时间。

一般情况下,要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根据,即合同本身或其它有关文件能够明确体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然后要把主张和准备证据告知对方并催促其支付。

若对方仍不愿意付款,就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拒不履行合同的相关方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有三个步骤,首先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实施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能够佐证其主张的有效证据,如合同文书或者账单发票等,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书面材料,具体要求绝对是按照一定的形式提出材料,增加对案件的有效证明。

其次,法院有关部门在收到和审查完强制执行请求材料后,会尽快把作出的判决传送给双方当事人,并由其他机构协助实施强制执行。

最后,强制执行机构在收到判决书后,会对案件核实,准备相关的执行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三个月,一旦收到判决,执行机关便会立即开始执行过程,也就是给当事人发出执行文书,收缴和冻结财产,查封房屋或拍卖财产等,以此达到最后朝顶的目的。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完成上述三个方面的步骤,总体来说,执行通常在申请强制执行后三个月就可以完成。

如果因各自原因导致强制执行延期,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加快执行的步伐,尽快朝着最终的目的努力。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予以审判后,对于判决的执行应该在法院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六个月内把判决执行完毕,对于不属于诉讼执行的案件来说,也应该在法院立案当天开始算起的三个月之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执行时间延长的,可以在人民法院的院长对时间延长进行批准同意后,最多可以把时间延长到三个月。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人们法院在对一个案件进行审理判决之后,案件的当事人必须严格的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部分的人在法院判决之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是没有完全按照判决书的相关规定,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就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法院虽然下达了判决书,但是被执行人并没有完全按照判决书规定和内容去自觉执行,破坏了法律权威,因此就必须需要进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

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多长呢?就是说到底法院的强制执行从我们开始申请到执行结束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下面我们就这个时间问题来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看一下我国的相关法律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上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五条中提到的规定表示,▲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予以审判后,对于判决的执行应该在法院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六个月内把判决执行完毕,对于不属于诉讼执行的案件来说,也应该在法院立案当天开始算起的三个月之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执行时间延长的,那么就可以在人民法院的院长对时间延长进行批准同意后,最多可以把时间延长到三个月,如果还需要再延长的,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向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报告备案了。

对于委托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而言,受到委托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其对这个执行的案件立案后的一个月之内,把案子的委托执行手续都给办理完,而且这个受委托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在其收到委托人的委托申请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把该案的判决执行完毕。

如何理解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如何理解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如何理解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这就是说,分期缴纳罚款是有条件的例外,也是法律许可的。

但是,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这就引出两个问题:首先,没有时间限制,会导致案件久拖不结,随着人员的变动,罚款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其次,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了适用《商标法》、《广告法》的案件外,一般的案件大多是3个月诉讼期,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期限为180天,两项合计达9个月。

如果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超过9个月,就会错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笔者认为:首先,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不宜用法律来规定,而应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来确定,但最长不宜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其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的,属于正当理由。

如果当事人在批准的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内未履行义务,可以从批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后日期开始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中国工商报提供)申请法院执行的时间为:3个月诉讼期满后的180天1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暂缓履行或者分期履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小中大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这就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者分期履行罚款义务。

在正常的行政处罚的罚款收缴程序之外,可能出现受处罚人因有特殊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况,如受处罚人因遭受水灾、火灾等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无法如期缴纳罚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当事⼈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申请、⾏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但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为多久?《⾏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那么,是否可以由⾏政机关⾃由确定期限的长短?笔者认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以不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起180⽇为妥当。

如果期限过长,有可能导致法院对⾏政机关的执⾏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条规定,⾏政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其具体⾏政⾏为,应当⾃被执⾏⼈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起180⽇内提出。

如果⾏政机关同意批准当事⼈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的时间,超过当事⼈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起180⽇,⼀旦遇到当事⼈在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满后仍不⾃觉履⾏义务,⾏政机关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法院有可能对⾏政机关的执⾏申请不予受理,造成被动局⾯。

期限过长,还有可能导致⾏政机关⾃⾏改变法律规定的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或者⼀⽅当事⼈是公民的为⼀年,双⽅是法⼈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书规定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法律⽂书规定分期履⾏的,从规定的每次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

若⾏政机关在法律⽂书中没有规定分期履⾏,⽽是在制作出法律⽂书后,经当事⼈申请,上级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如果该期限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的期限,实际上是⾏政机关⾃⾏改变了《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规定的申请执⾏的期限。

举⼀个简单例⼦,假如法律⽂书规定履⾏期间的最后⼀⽇起计算的申请执⾏期限最后⼀天是2006年7⽉14⽇,⾏政机关同意当事⼈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在2006年7⽉14⽇以后,到期后当事⼈仍没有履⾏缴纳罚款的义务,⾏政机关再向法院申请执⾏,法院予以受理,实际上就改变了《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规定的申请执⾏的期限的规定。

逾期履行行政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

逾期履行行政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

逾期履⾏⾏政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逾期不履⾏⾏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政机关可以采取: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等措施。

关于逾期履⾏⾏政处罚可采取的措施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详细解答。

⼀、逾期履⾏⾏政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1、⾏政机关作出⾏政处罚决定的,当事⼈逾期不履⾏⾏政处罚决定的,⾏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3)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政强制执⾏⽅式;(4)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2、⾏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民法院强制执⾏的期限,⾃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起计算。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七⼗⼆条⼆、⾏政处罚委托实施⾏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1、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政机关名义实施⾏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实施⾏政处罚。

2、依法⾏使⾏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作⼈员(3)对违法⾏为需要进⾏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上述是⼩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逾期不履⾏⾏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政机关可以采取: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采取其他⾏政强制执⾏⽅式等措施。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Most people are not satisfied with what we have, just as every horse thinks that it bears the heaviest burde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15日,行政机关以及执法人员收缴的罚款,应当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2日内上缴至行政管理机关。

一、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罚款上交期限为十五日。

主要依据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行政处罚中当场收缴罚款上交机关和银行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三、被处罚人申请听证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在案件审理之后法院判决下来后,我们对于那些拒不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那么⾏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是多久?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三个⽉。

《⾏政强制法》第五⼗三条:当事⼈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不履⾏⾏政决定的,没有⾏政强制执⾏权的⾏政机关可以⾃期限届满之⽇起三个⽉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申请法院执⾏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执⾏的法律⽂书必须已经⽣效;(2)申请执⾏的法律⽂书具有可执⾏的内容;(3)申请执⾏⼈必须是法律⽂书规定的权利⼈或者权利承受⼈;(4)义务⼈没有按期履⾏义务;(5)属于执⾏法院管辖。

⼆、申请强制执⾏应提供的材料申请⼈申请强制执⾏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申请书⼀份。

申请⼈为法⼈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为⾃然⼈的,应由本⼈在强制执⾏申请书上签名或捺⼿印。

强制执⾏申请书不得使⽤圆珠笔书写,不得使⽤复印件。

2、证明申请⼈主体资格的材料⼀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的,⼀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申请执⾏⾮法院法律⽂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份。

3、具有强制执⾏内容的⽣效法律⽂书原件⼀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效法律⽂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书⽣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审法院的法律⽂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效法律⽂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书已经⽣效的函件或双⽅当事⼈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份;⾏政机关出具的⽣效⾏政法律⽂书应附上当事⼈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份。

4、被申请⼈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份。

以上知识就是店铺⼩编对“⾏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的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刑法罚金什么时候执行刑事罚金申请执行期限

刑法罚金什么时候执行刑事罚金申请执行期限

刑法罚金什么时候执行刑事罚金申请执行期限刑法罚金什么时候执行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00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

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

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穿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

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00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00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罚金刑如何执行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罚金的缴纳有自动缴纳与强制缴纳、一次缴纳与分期缴纳等方法。

犯罪人或其家属在判决指定期限内缴纳的,为自动缴纳,类似民事裁判文书的义务人在裁判文书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

犯罪人自动缴纳罚金的,该罚金不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浅析基层监管中延期_分期缴纳罚款的法律适用_王琦霞

浅析基层监管中延期_分期缴纳罚款的法律适用_王琦霞

LEGAL ISSUE法治天地25中国食品药品监管CHINA FOOD DRUG ADMINISTRATION申请延期、分期缴纳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1. 现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

经案件承办人员审核,确定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和金额,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 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的合法权利。

如果当事人申请履行这一权利,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维护。

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后,就应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行政执法权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履行期限内不折不扣地履行决定。

笔者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与当事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是不相冲突的。

首先要明确立法原意,即当事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的权利是法定的,当然,这项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经过审核程序才能真正实现。

这充分体现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也彰显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精神。

其次,要将当事人主观上拒绝履行与客观上不能履行区分开来。

如当事人遭受火灾、水灾等突发灾害,其自身生活尚且不能保障,更无力缴纳罚款,这种情况下,应按相关规定通过法定审核程序,允许其分期或延期缴纳。

第三,如果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轻率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没有可执行标的,而且还会损害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合法权利的行使应遵循法定程序1. 提出申请。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

”(1)申请书内容。

当事人应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载明不能按期缴纳罚款的原因,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出明确、具体的延期或分期缴纳要求。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处罚机关何时申请强制执行?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处罚机关何时申请强制执行?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处罚机关何时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这是新增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个问题:第一,对于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案件,在批准的这个期限结束之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分期的怎么办?比如分四期,“期限结束”是指每期结束,还是指最后一期结束?有裁判观点认为是最后一期结束。

例如:(2021)黔01行审复3号。

第二,在批准的这个期限结束之后,何时申请强制执行?3个月内。

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第三,处罚机关如果在上述期间内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一方面,处罚机关构成履职不作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处罚机关既未依法进行催告,也未采取代履行措施或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致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构成怠于履行行政职责的不作为。

例如: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不作为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30号)。

另一方面,在上述期间过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

例如,某生态环境局申请执行王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

本案例为贵州高院发布的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某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6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王某罚款10万元。

次日,向王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明确告知其诉讼期限为6个月。

2020年9月15日,某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某生态环境局无正当理由两年以后才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人民法院裁定对其申请不准予执行。

第四,处罚机关如果在上述期间内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期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案件,接下来怎么办?(2019)最高法行申600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决定,且现已超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

延分期缴纳罚款问题探析_杨文平(1)

延分期缴纳罚款问题探析_杨文平(1)

中国医药报/2013年/2月/4日/第003版法治沙龙延分期缴纳罚款问题探析四川省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文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总队余志明黄薇薇基层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常常会遇到被处罚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况,但当前法律对应当延期或者分期多长时间缴纳罚款并没有规定,因而执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论,笔者就此做一探讨。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案件承办人员合议,符合规定的填写《延长(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并经作出行政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当事人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保证书,注明延(分)期缴纳具体时间和金额,在保证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没款。

”据此可见,延期或者分期交纳罚款是涉药案件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执法实践中常遇到以下分歧,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各异。

延分期的时间如何确定由于法律对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没有规定,延期一个月还是若干年?分期分一期还是若干期?这似乎是给了办案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同时又给了办案人员自由裁量的难度。

如果当事人提出延期十年或更长,分期十期或更多,办案人员依据什么裁量?同意还是不同意?当事人请求延期十年或分期十期似乎不合理,但办案人员不同意的“法理”又在哪里?显然缺失一个客观的量化指标。

有人认为根据当事人的生产、经济这个动态的可变数据来确定。

但实际中客观可控难度大,且易造成执法工作量大,行政成本高,当事人不易接受。

在延期时间上,有人认为,延期不能超过180天,要不然超过法定起诉期,法院就不受理了。

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

2021年路政业务练习题和答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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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路政业务练习题和答案(27)共2种题型,共65题一、单选题(共45题)1.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A:两步走B:三步走C:四步走【答案】:A2.对情况紧急,需要在提取涉案财物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鉴定的,经办案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在完成鉴定后的()内移交。

A:十二小时B:二十四小时C:三十六小时D:四十八小时【答案】:B3.机动车载运超限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 )A: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B:当地公路管理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C: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答案】:C4.下列关于电子政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B: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 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C:行政机关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D:行政机关应当将所有有关行政许可的信息都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加强交流【答案】:D5.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A:部门领导B:个人领导C:政治领导【答案】:C6.下列何种情况下,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补偿:( )A:李某依法取得了在江边某处采砂的许可,后为了防洪筑坝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了该许可B:赵老大违反规定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猎户赵老大的持枪证被行政机关吊销,猎枪也被没收C:某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经实地检查其场地条件就批准了该申请,后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撤销了该许可D:王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而贿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后王某的许可证被上级机关吊销【答案】:A7.1937 年 8 月 22 日至 25 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True mastery of any skill takes a lifetim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导读:出狱三年都没交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绝对不可能等到罪犯出狱以后再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没有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能追缴。

一、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出狱三年没交罚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而且,法院不会等到罪犯出狱后再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三、罪犯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罪犯不交罚金是不能减刑的,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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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罚款分期缴纳期限及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的时间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这就是说,分期缴纳罚款是有条件的例外,也是法律许可的。

但是,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这就引出两个问题:首先,没有时间限制,会导致案件久拖不结,随着人员的变动,罚款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其次,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了适用《商标法》、《广告法》的案件外,一般的案件大多是3个月诉讼期,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期限为180天,两项合计达9个月。

如果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超过9个月,就会错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笔者认为:首先,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不宜用法律来规定,而应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来确定,但最长不宜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其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的,属于正当理由。

如果当事人在批准的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时间内未履行义务,可以从批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后日期开始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
间。

(中国工商报提供)申请法院执行的时间为:3个月诉讼期满后的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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