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管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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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管辖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管辖,希望大家复习完相应的知识点后,多做练习来巩固知识点!祝你备考顺利!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管辖一、监察管辖知识点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二、监察管辖相关练习题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 )确定。

A.上级人民政府

B.上级人大

C.上级监察机关

D.上级人大常委会

【解析】C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范围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政法相关知识点在备考事业单位法律部分过程中,最需要学员掌握的就是我们的三大实体法,分别是民法、刑法、行政法,而今天我们就重点来学习三大实体法当中离我们比较远的行政法,与其他两部法律相比,学员在学习时多数会觉得比较抽象,很难理解,而要想学好行政法,梳理清楚行政法的框架,明确行政法到底讲的是什么内容是我们学好行政法

的重点。

行政法,我们又把其称之为控权法,控制行政公权力,保护公民私权利,而在行政法当中,行使私权利的主体是民,行使公权力的主体是官,官要对老百姓进行管理,老百姓要对官进行监督,因此大家会发现,行政法主要学习的就是两个人,官和民,官是行政主体,民事行政相对人,而把二者联系起来的是官对民的管理行为,也即行政行为,重点三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民会对官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寻求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而今天我们结合2018年省直真题来学习行政法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人—行政主体。

在行政法律关系当中一方主体必然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另一方主体必是行政相对人,主体是恒定的,但在不同阶段,双方的身份却又在不断发生变化,比如,在行政许可法律关系当中,行政主体是行政许可机关,行政相对人是对许可人;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是行政处罚机关,行政相对人是被处罚人;在行政强制法律关系当中,行政主体是行政强制机关,行政相对人是被强制人,等等。下面我们就结合2018年省直真题来具体练习。

【2018省直36题】某市工商局把没收的假药卖给当地某医院,该医院出售这批假药时被市卫生局发现,查实后对市工商局及医院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

A.医院

B.市工商局

C.市卫生局

D.市卫生局和市工商局

【答案】C。解析: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中恒定的主体,是享有权力,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而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是行政处罚机关,行政相对人是被处罚人,因此根据题意,本案中的行政处罚机关是市卫生局,市卫生局行使职权对市工商局及医院进行了行政处罚,所以行政主体是市卫生局,故本题答案为C。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希望大家仔细学习下面的法律知识,争取考试时不要失分!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1.构成要件

主体条件:一般主体。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客观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所以交通肇事罪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例如,工厂厂区、封闭式住宅小区等,驾驶机动车辆或者

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

其次要求发生重大事故,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主观罪责: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

【真题再现】甲因超速开车将乙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制裁,将乙偷偷扔在偏僻处,最终使乙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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