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2月2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是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海事行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和《海事行政执法证》。
从事海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其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规定。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证件申领第六条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合格。
第七条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三)具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正式编制并拟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四)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路政、运政、海事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航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系统设计解决方案(一)系统开发商:成都世帆科技有限公司1、项目概述1.1、执法现状目前全市全县的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管理水平虽然进行一些提升,但仍然处于较相对较低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1)办案效率仍然低下,一份完整卷宗至少需要3小时左右完成。
如出现错误,修订装订时间更长。
人工签字盖章,手工案卷送达时间长,基本上都需要1天左右,群众办事有时候要等几个小时,很多时候甚至要等一两天,部门流转不方便,领导审阅不方便,盖章时间长,相关人员为了上报文书、文书盖章,每天要来回奔波,整体算下来,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交通成本。
(2)案卷文书不规范,手工填写容易描述不准确,书写不规范甚至错误,图案制作粗糙,甚至引用法律法规条款不准确,有些时候还事后手工篡改。
有的案卷是盖章后空白文书放到一线办案人员,如流失到社会,风险很大。
无法查询违法记录历史信息,自由裁量不准确。
人工处理没有流程点记录,如果没有在卷宗留下记录,很多重要信息将无法保存。
虽然有些单位已经可以使用word来制作文书,但是采用传统的word文字替换办法,这就完全可能出现道路信息、人员信息、时间信息、车辆信息、违法事实替换不完整,一套案卷瑕疵很多,完全经不起推敲、检查。
(3)办案流程不规范,因为大部分时间,执法单位领导都不在办公室,所以目前全市的案件都是一线办案人员把整个案子办完后,再让领导签字。
所以即便是前面办的案件不规范、处罚不适当、自由裁量不适当,单位领导也只有默认认可。
由于卷宗是人工送达,由于时间,人员,签章各方面原因,很多卷宗走了非正常流程,风险很高。
(4)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如果要达到完整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则需要引入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模式,至少要做到排查、整改、复核、销号四个环节。
但实际上目前的排查大部分只能做到前面两个环节,那么这就会造成安全排查有被遗漏的,或者未跟踪后续整改后,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如果一旦因安全隐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执法单位是无法推卸责任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前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 0一、建设目标 0二、建设原则 0三、建设任务 (1)第二章系统架构 (3)一、业务架构 (3)二、数据架构 (3)三、应用架构 (5)四、技术架构 (6)五、系统布局 (8)第三章建设容和系统功能 (11)一、部级系统工程 (11)二、省级系统工程 (14)第四章信息资源 (21)一、数据中心 (21)二、信息容 (21)三、信息采集 (22)四、信息共享 (23)第五章基础条件 (33)一、通信网络 (33)二、软硬件平台 (33)三、安全系统 (36)四、配套场所 (37)第六章标准规 (38)一、标准体系 (38)二、标准管理 (40)三、参考依据 (41)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2)一、建设管理 (42)二、需求管理 (42)三、运维管理 (42)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方案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方案汇报人:日期:contents •背景介绍•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工作流程及制度建设•装备配置与设施建设•运行保障及监督机制•未来发展及创新思路目录01背景介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近年来我国为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效能而组建的。
这支队伍以交通行政执法为主题,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独立行使行政执法的权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成立背景主要是由于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过去,由于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行政执法存在诸多问题,如执法不统一、不规范、不公正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正性。
成立背景及目的1. 依法查处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路政、交通建设等领域的违法行为;3. 积极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5. 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010203040506工作任务及职责02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架构设计应避免冗余和重叠,确保执法队能够高效运转。
精简高效权责明确灵活适应组织架构应清晰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应界限分明。
设计应考虑未来可能的变化和发展,以便于快速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030201组织架构设计原则负责执法队的全面工作,制定执法策略和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执法队长负责具体的执法行动,包括现场检查、取证、处罚等。
执法队员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文件处理、会议组织等。
行政助理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选拔人员时应注重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个人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选拔标准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建立灵活的调配机制,确保人尽其才。
调配机制人员选拔及调配机制03工作流程及制度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工作流程合法合规。
交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管理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着力推进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向前迈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是一个具体抓落实的过程。
按照通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计划、有组织的方法和步骤开展工作。
(一)第一阶段:组织开展宣传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三项制度。
通过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人人熟知三项制度,领会实施三项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营造人人遵守三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三项制度、人人积极参与实施三项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把握重点,细化内容,扎实抓好落实。
三项制度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
为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明确重点,细化内容。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交办法〔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交办法〔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到2026年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持续巩固和拓展,执法为民理念深入人心、有效践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加快形成,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执法工作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重点任务(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加强政治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9.11.25•【文号】交政法发[2009]725号•【施行日期】2009.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交政法发〔2009〕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管,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部组织研究开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推广运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职能,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水平,为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遵循“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出发,统一数据定义与编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功能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推广运行的目标通过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信息化监管,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主要达成以下具体目标:(一)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国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构成、知识结构、专业情况、培训和考试情况、年审情况、调动情况等,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部门等。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证明,是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
本制度旨在规范执法证件的申领、发放、使用、保管和注销等环节,确保执法证件的合法、规范使用。
第二章执法证件的申领与发放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具有良好品行,无犯罪记录。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申请执法证件,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单位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执法证件。
第三章执法证件的使用与保管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接受当事人、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查询。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法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或者损毁。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携带执法证件外出执行公务。
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调离工作岗位、退休或者死亡,应当将执法证件及时上交发证机关。
第四章执法证件的年审与注销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对执法证件进行审查,确保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发证机关对年审不合格的执法证件,应当予以注销。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法证件应当予以注销:(一)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开除公职;(三)被撤销行政执法资格;(四)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五)退休或者死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方案系统交通运输部
附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一、实施目标( 一) 按照统一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平台运行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 二 ) 在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完成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普查工作,建立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向各省市的适时下发,支持各省市的相关应用和效劳。
( 三) 以省市为单位,完成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并对证件信息进行适时上传,在交通运输部进行备案。
二、实施内容( 一) 部级系统在交通运输部部署系统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工程单位数量一硬件和系统软件数据库效劳器台 1应用效劳器台 1DBMS〔Oracle10g 企业版〕套 1数据同步系统套 1VPN设备台 1二密钥系统IC 卡密钥管理系统套 1加密机台 1三平台业务系统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套 1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套 1局部设备清单说明如下:1.硬件和系统软件局部(1)数据库效劳器支持 DBMS〔 Oracle10g 企业版〕运行,满足 50 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效劳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 3 秒。
(2) 应用效劳器提供基于B/S 应用效劳,满足50 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效劳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
(3)VPN 设备用于支持系统的远程维护工作。
(4)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5)在满足 (1) 和 (2) 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效劳器和应用效劳器可以合二为一。
(6)在满足 (1) 和 (2) 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效劳器、应用效劳器、 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2.密钥系统IC 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含总控密钥和分散密钥等〕管理,实现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管理功能。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前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 0一、建设目标 0二、建设原则 0三、建设任务 (1)第二章系统架构 (3)一、业务架构 (3)二、数据架构 (3)三、应用架构 (4)四、技术架构 (6)五、系统布局 (8)第三章建设内容和系统功能 (11)一、部级系统工程 (11)二、省级系统工程 (13)第四章信息资源 (19)二、信息内容 (19)三、信息采集 (20)四、信息共享 (20)第五章基础条件 (31)一、通信网络 (31)二、软硬件平台 (31)三、安全系统 (34)四、配套场所 (35)第六章标准规范 (36)一、标准体系 (36)二、标准管理 (38)三、参考依据 (38)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0)一、建设管理 (40)二、需求管理 (40)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省厅对《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皖交体法〔2008〕18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6月5日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在我省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其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省级各行业管理机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其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应当以满足实际执法工作需要为原则,注重向基层执法站所倾斜,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整体持证比例和新增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工作的比例。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
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迅速发展和交通运输安全问题的不断突出,我们县委、县政府决定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业监管,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量的专业化和技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果和水平,打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方案内容: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明确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推进机制。
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和范围,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2.优化执法机构设置按照“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原则,重新布局和优化执法力量,确保执法机构的专业化、效能化和统一管理。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调度指挥中心,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果。
推动执法装备的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摄像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提升执法的精度和效率。
4.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全县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不力、执法不当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行业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如危化品运输、客运车辆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6.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全县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警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预期效果:通过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预期实现以下效果:- 行政执法机制更加科学高效,执法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执法力量更加专业化和技术化,执法水平得到提升;- 交通运输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人民群众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权威性得到提高。
交通运输系统基层行政执法行动方案(三篇)
交通运输系统基层行政执法行动方案为了保障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我部门拟定了以下基层行政执法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1. 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 提升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3. 优化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提高效率;4. 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二、行动措施1. 加强执法力量(1)增加执法人员数量,确保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充足;(2)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3)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的激励机制,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 完善执法设施(1)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和装备,如测速仪、执法摄像头等;(2)完善执法车辆和执法马达等交通工具,确保执法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3)构建信息系统,实现执法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执法工作的整体效能。
3. 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交通安全知识;(3)加强与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和活动。
4. 强化日常巡查(1)加强对交通重点区域、路段的巡查,防止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2)对交通拥堵、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强巡查和制止;(3)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检查,确保车辆、机动车辆的合规运行。
5. 加强排查整治(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活动,摸清交通违法行为的底数;(2)加强交通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保障道路畅通;(3)针对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惩处违法行为。
6. 强化执法协作(1)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交通秩序的维护;(2)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打造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3)加强与群众的联动,发动群众参与交通执法,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保障1. 加强督导和评估(1)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推动工作的改进和提高;(2)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交通运输领域的问题与挑战也与日俱增。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们需要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该方案的目标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民化,推动交通运输秩序的稳定和交通安全的提升。
二、改革内容: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相衔接。
2. 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 推行智能化执法: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智能监控设备、人脸识别等,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效率和精确度。
4. 完善执法流程:优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流程,减少行政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率和便民程度。
5. 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执法公正和权益保护。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改革规划:成立专门的改革小组,负责制定改革目标、任务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
2.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全县交通运输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和群众广泛宣传改革方案和目标。
3. 加强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4. 引进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技术和设备,如智能监控、视频识别等,提高执法效率和精确度。
5.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执法公正和权益保护。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改革方案,不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四、预期成效:1.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民化水平明显提高。
2. 交通运输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3. 社会满意度提升,居民对交通运输管理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4. 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全县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3]556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3〕55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政法发〔2010〕78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意见》(厅人劳字〔2010〕294号),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是我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基础力量,是维护交通运输生产秩序、服务行政相对人的第一线主力。
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着执法人员膨胀,执法机构臃肿;执法手段落后,执法装备老化;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匮乏;执法行为不规范,趋利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等矛盾和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省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为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当前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水平,强化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队伍保障。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我省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这个中心,以人员职业化、行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11.26•【文号】交通部令[1997年第16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7年第16号)《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已于1997年10月16日经第13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1997年11月26日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促进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全国统一制式、统一管理的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制式由交通部制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规费征稽、水路运政、航道行政、船舶检验、港口行政、水上安全监督、交通卫生监督、交通通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资质和身份证明。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行政执法证》和《水上安全监督行政执法证》。
第四条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地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
交通部直属及双重领导行政管理机构是本部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
第五条发证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件:(一)在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交通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直接从事具体的交通行政执行工作;(二)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符合《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县级或地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业务管理机构的,由业务管理机构对上述有关人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需求,提高执法效果,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执法力量建设1. 完善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将执法知识、执法技能、执法道德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2.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根据执法需求和任务量,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确保执法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3.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采购先进的执法装备,包括监控设备、交通违法识别系统、执法工具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二、优化执法机构设置1. 设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和指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和统一性。
2. 建立区域化执法机构:根据不同地区的执法需求和特点,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地方执法力量建设。
3. 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执法协作能力。
三、完善执法法律法规1. 修改和完善现行执法法律法规:根据实践经验和执法需求,对现行执法法律法规进行修订,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推动立法工作: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进程。
四、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1. 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开展执法评估工作: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执法效果。
五、加强执法协作与国际交流1. 加强执法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执法协作机制,共享执法资源和信息,形成力量合一的执法合力。
2. 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执法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执法经验,提升我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以上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通过强化执法力量、优化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以及加强执法协作与国际交流,将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果性,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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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按照统一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平台运行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二)在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完成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普查工作,建立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向各省市的适时下发,支持各省市的相关应用和服务。
(三)以省市为单位,完成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并对证件信息进行适时上传,在交通运输部进行备案。
二、实施内容
(一)部级系统
在交通运输部部署系统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硬件和系统软件部分
(1)数据库服务器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50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应用服务器提供基于B/S应用服务,满足50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
(3)VPN设备用于支持系统的远程维护工作。
(4)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5)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可以合二为一。
(6)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2.密钥系统
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含总控密钥和分散密钥等)管理,实现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管理功能。
3.平台业务系统
(1)部级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的管理,是执法人员信息维护的唯
一入口,确保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和唯一性。
各省市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通过数据同步系统适时下发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以满足省市应用要求。
(2)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的备案和查询分析功能,由数据同步系统适时从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数据库中采集。
(二)省级系统
1.已建立管理系统的省市
对于已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或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省市,需要提供前置机实现与部级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主要包括执法人员或执法证件两类信息。
需要在省级部署以下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数据库前置机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2)在满足(1)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前置机和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3)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前置机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把需要交换的数据存储在数据库前置机中。
(4)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管理,按照部统一要求建设。
2.尚未建立管理系统的省市
对于没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需要在省级部署以下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数据库服务器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2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应用服务器提供基于B/S应用服务,满足2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
(3)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4)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可以合二为一。
(5)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6)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管理,按照部统一要求建设。
(7)省市级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与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并由数据同步系统适时向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数据库备案。
三、技术支持与维护
部负责统筹安排技术人员在系统安装实施和运行阶段,
四、数据库交换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一)人员基本信息
(二)人员年审信息
(三)人员考试信息
(四)人员培训信息
(五)人员教育信息
(六)人员奖励信息
(七)人员惩罚信息
(八)证件信息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