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心理分析
司法心理学课件 第十章 过失犯罪心理
内容
第一节 过失犯罪心理的概述 第二节 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Biblioteka 第三节 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第一节 过失犯罪心理的概述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与类型
1、过失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 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 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 犯罪的区分:
相似之处: 两者都预见到行为有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
不同之处: 间接故意犯罪具有有意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 度,危害结果没有违背犯罪人的意愿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轻信自己的认识、经验、 技术和能力等能够避免这种结果,抱着侥幸不 会发生的态度,危害结果发生违背了犯罪人的 意愿
陈某女儿赶至现场后即刻将陈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 效被害人死亡
如何判断应当预见?
客观标准:以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尽的 预见义务(包括一般预见义务和职业预 见义务)为标准 主观标准:在某种具体的情况下,根据 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智力、发育、文 化水平、技术熟练程度等)为标准,分 析其预见能力
案例:
某电影放映员与一赶车人拉着电影胶片 到农村放映。时值隆冬,赶车人到达地 点后,即进屋烤火,顺手将电影胶片搬 放在炉火旁。电影放映员没把胶片放好, 就干别的事情去了,结果胶片受热起火, 酿成火灾。
请问: 赶车人有预见义务吗? 电影放映员有预见义务吗?
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心理因素:
责任感不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责任心,
过于自信犯罪的心理原因:
违反了注意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出现了 判断失误或措施不力,或应激不当,从 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
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通过分析这些特征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的本质。
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是指犯罪者在心理上表现出的一系列特点和倾向,这些特征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犯罪者的思维方式、情感状态和行为动机。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角度探讨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
一、冷漠无情犯罪者常常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特征。
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任,缺乏对他人的同情和怜悯之情。
他们往往以自己为中心,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欲望,不顾及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这种冷漠无情的特征使得犯罪者能够无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从而更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二、自我中心犯罪者常常表现出自我中心的特征。
他们往往自认为是特殊的、与众不同的人,具有特权和特殊能力。
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有着过高的评价,常常觉得自己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受他人的约束。
这种自我中心的特征使得犯罪者容易产生犯罪行为,并且对自己的行为不感到内疚和羞愧。
三、缺乏责任感犯罪者常常表现出缺乏责任感的特征。
他们往往不愿意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或社会环境。
他们不愿意面对自己的错误和过失,常常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或外界的原因。
这种缺乏责任感的特征使得犯罪者对犯罪行为不感到内疚,从而更容易再次产生犯罪行为。
四、欺骗行为犯罪者常常表现出欺骗行为的特征。
他们善于伪装和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和动机,常常通过欺骗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们利用谎言和欺骗来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同情,从而更容易实施犯罪行为。
这种欺骗行为的特征使得犯罪者能够在社会中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动机,从而更加隐蔽和成功地进行犯罪活动。
五、自我满足犯罪者常常表现出自我满足的特征。
他们常常追求刺激和快感,通过犯罪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
他们往往对犯罪行为感到兴奋和满足,从而产生一种依赖和渴望。
这种自我满足的特征使得犯罪者很难戒除犯罪行为,往往会重复犯罪,进一步加深自己的罪恶感。
六、情绪不稳定犯罪者常常表现出情绪不稳定的特征。
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你对过失犯罪专项学习的认识及看法
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你对过失犯罪专项学习的认识及看法犯罪过失的种类,是指根据犯罪过失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二分成的犯罪过失的不同门类与称谓。
我国刑法中把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从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情况来看,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因素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没有认识和预见,意志因素表述为行为人懈怠这么一种心理状态。
所谓没有预见,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预见,这一客观事实。
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第一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及行为本身都没有认识、预见。
如,司机甲通宵玩麻将,第二天早上未休息就匆忙出车。
在行驶途中,因困倦,边开车边打瞌睡,导致汽车偏离轨道,将正在等候公共汽车的一家三口撞死。
在这种情况下,过失行为可以说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发生的,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所以,认定我来并不困难。
第二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但没有认识到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由此可见,在过失行为是有意识实施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正确地认定对危害结果有无预见,以避免定性发生错误。
为了区分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不能仅仅从没有预见这一个特征去理解,还应当从行为人应当预见这个角度去考虑。
简单的说,行为人必须有预见的义务,这是构成疏忽大意过失的前提之一。
行为人须有预见能力,就是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
行为当时当地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必须具备能够预见的客观条件。
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里状态。
在此,我们注已经预见,这是过于自信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区别所在,也是构成过于自信过失的前提和基础。
确定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有无预见和认识,刑法上有两个标准:一是看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行为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主要是指犯罪的结果事实。
女性犯罪心里分析(有案例)
—— 心理分析
导语:
14岁到17岁的女孩,她 们应该是世上最美丽的天 使。可是,有谁能想得到, 在我们的城市,在我们的 身边,有些天使们却浑然 不觉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但,这并不全是她们的错。
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
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
关重要,这已成为犯罪学Fra bibliotek的共识。残缺的家
庭结构,很容易受到坏
此后,静静每日生活在惶恐之中,心理也渐渐扭曲,她想, 如果将这个“未婚夫”杀了,也许他们就不会强迫自己了。 于是,静静趁去“未婚夫”家吃饭的时机,向男方食物里 投放了大量的老鼠药,对方当晚便中毒身亡。公安机关很
快将静静抓捕归案。
2004年,还未满18岁的静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 徒刑。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王高翔律师:静静与其“未婚夫”尚未 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结婚,没有形成法律认可的婚姻 关系,静静其实完全有权利自主选择自己结婚的对象。如 果其“未婚夫”妨碍静静婚姻自主的权利,静静可以拿起 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由于社会经验及法律常识的缺乏, 静静采取了错误的方式。孰不知,她不仅侵犯了他人的生 命权,自己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生实施抢劫,未果,被交给当地警方。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见 她们年幼,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将她们释放。
从此,小玲整日处在惊恐中,很怕小阳把这事告诉学校老师和 周围的邻居,让她以后抬不起头。想来想去,她决定让这个小姐妹 “没有机会告诉别人”。2008年9月,小玲趁家中无人时将小阳约 来家里,先在茶水里放了过量的感冒药让她服下,趁她昏昏欲睡时 用绳子勒她。谁知,小玲的绳索还套在小阳的脖子上,小阳突然惊 醒了过来,看见小玲企图杀死自己,便反复恳求小玲放过她。看见 昔日的好友哭成了泪人,小玲决定放手。此时,小玲都没有意识到 自己触犯了法律,觉得小阳没事,这件事就此过去了。
过失犯罪心理分析
不 意味着 行 为 人 对 危 害 结 果 的发 生 是 一 种 “ 中立 ”
的态 度 , 实 质上看 , 忽大 意过 失 的行为 人是希 望 从 疏
危 害结果 不发 生 的 , 少 可 以说 是 既 不希 望 也 不 放 至
既然行 为人 并没 有预 见 自己的行为 可能 发生 危 害 社会 结果 , 为什 么 能 肯 定其 行 为是 在 意 识 支 配 下 的行 为? 因为人 是具 有 主观 能 动 性 的 , 处 于社 会 又
关 系之 中 , 国家是 社 会 关 系 的 维持 者 , 此 , 家能 因 国 够 要求 人们 按 照一定 的标 准 , 择 和决 定 自己的行 选 为, 并且 以此为 尺度 对 人 们 的行 为 作 出肯 定 或 否定
21 0 2年 9月 第2 5卷 第 3期
山 西 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学 报
J u n lo h n iP l is a d L w I si t o d n s a os o r a fS a x oi c n a n t u e fr A mi it tr t t r
评 价 。疏忽 大意 过 失 的行 为人 , 同样 具 有 主 观 能动 性, 国家 要求 行 为人 在 生 产 、 作 、 活 等 方 面 发挥 工 生
的行 为 可能 发生 危 害 社 会 的 结果 , 为 人 之所 以 没 行 有预 见 自己行 为的结 果 , 不是 因为他不 能 预见 , 是 而
我 国《 法 》 十 五 条 规 定 : 应 当预 见 自己 的 刑 第 “
行 为 可能 发生 危 害社 会 的结 果 , 为疏 忽 大 意 而 没 因 有 预见 , 者 已经 预见 而轻 信 能够避 免 , 或 以致 发生 这 种 结果 的 , 过 失 犯 罪 。 简 单 地 说 , 为 人 在 过 失 是 ” 行
过失危险犯的罪过心理分析
事 责任 的根 据在 于其 包括 罪过 部分 和 非 罪过部 分 的犯 罪心理 因故 意违 法 而过 失 导致 重 大
险情 的行 为具有犯 罪化 的 重要性 、 必要 性 和 可行 性
关键 词 : 过 失危险犯 犯 罪 心 理 罪 过 心 理 犯 罪化
风险社 会是 风险刑 法 产生 的基 础 和条件 . 风 险刑 法应 风险社 会之 需而 生 自从 德 国学 者乌 尔 里希 . 贝克 提 出 “ 风 险 社会 ” 的概 念 后 . 德 国刑 法 学界 以乌 尔斯 . 金 德霍伊 泽 尔 、 乌 尔里 希 . 齐 白等 为代 表就 提 出 了风 险刑法 概念 由于现代 社会 风
险增 多 的趋 势和人 们认识 水平 的提高 . 较之 危害 社会 的结 果 实际发 生后惩 罚 犯罪 . 人 们 更寄 望于 危 害 结果 发 生前 发 挥 刑 罚 的预 防功 能 因此 . 适 应社 会 之需 . 刑 事立 法遍设 抽 象危 险犯 和具 体危 险犯 . 其 中也 包 括过 失 危 险 犯 本 文 主要 展 开对 过 失危 险犯 的罪 过心理 进行 分析
4 2
过 失 危 险 犯 的 罪 过 心 理 分 析
① 持 此 观 点 的学 者认 为刑 法 中 “ 危 害 公 共 安全 ” 的表述 就是 危 险犯 的法 律标 志 .② 所 以该 条 规定 是过 失 危 险犯 。 笔 者对 此有 商 榷 意见 . 首先 . 从语 义理 解 上看 . “ 危 害公 共 安全 ”是 一 种危 害 结果 . 而不 是 危 险结果 ; 其次 , 从 立 法惯 例来 看 , 如果 承 认我 国刑事 立法 一般 把 既遂 犯作 为处 罚 的 样本 . 那么 . 就应 当承认 “ 危 害公 共安 全 ” 也就 是 实 害结
论过失犯罪4000字
论过失犯罪4000字篇一:浅论过失犯罪[摘要]:在20世纪的刑法学中,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哪个领域展开了像过失犯一样活跃的议论。
然而,就我们国家来说,虽然近几年来理论界在这一领域有了比较深刻的探讨,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着大量的关于如何准确界定过失与故意疑难。
本文主要是从过失的一些概念等基础问题,来探讨是否能够将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效的区分开来。
以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
[关键词]:过失过失犯罪故意故意犯罪无罪过心理自古以来,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一直认为犯罪以故意犯为典型,而处罚过失犯为例外。
但是,随着人类工业革命的发展,大量的先进技术被广泛的应用于社会,这些技术在为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大量的致险源,致使过失犯罪的发案率也不断上升。
因此,对如何惩治和防范过失犯罪就显得日益重要。
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对过失犯罪理论的研究还显得较为薄弱,在现实中的操作手段还显得非常稚嫩。
因此,本文即是在借鉴国内的一些文章的基础上,对过失犯罪的基础问题尤其是注意能力和注意义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过失犯罪是与故意犯罪相对应的一种犯罪类型。
行为人对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之心里态度的不同是两者区别的关键。
因此,要准确的界定过失犯罪的概念,首先就必须对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区别进行分析。
对于故意与过失的区别标准而言,“国外刑法理论曾有过认识说、希望说、动机说、盖然性说和容忍说等等诸多见解。
但是由于认识说将过于自信过失纳于故意的范围之内,希望说将间接故意拒之于故意的范围之外,盖然性说中的危害结果发生可能性大小的难以判断性,因而这几种学说目前已为多说学者所不采;唯有主张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相结合的动机说和容忍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
目前,中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主张容忍说。
所以,在我国从行为人的认识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来分析,就成了具体区分过失和故意的界限的重要手段:在认识因素上,故意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是应认识到而未认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虽已经认识而同时否认了这种认识;在意志因素上,故意是行为人对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意志态度。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我爲死去的大學生感到遺憾,也很爲馬加爵感到遺憾。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這樣評論。
身爲犯罪心理學專家卻不能到現場,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我現在苦于無法見到他,很多重要的第一手信息沒有辦法得到”。
隨著調查的深入,專家的缺席在某種程度帶來的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這種遺憾不僅是研究意義上的,更是社會意義上的。
■“有遺憾的分析”三天內連殺四人,自己卻聲稱是因爲別人說他打牌作弊而起;殺死的是自己朝夕相伴四年的同學,有人說馬加爵喪心病狂,根本不像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而是個瘋子。
上大學從家裏拿了6000元錢,最困難的時候因爲沒有鞋子穿而沒有去上課,但還是沒有向家裏再要一分錢,靠打零工養活自己,因而有非常多的人對馬加爵充滿同情。
馬加爵內心世界到底是怎樣的?他是個變態的殺手還是個有著正常情感的人?“按照現在可以看到的資料,我認爲這是一個比較典型的情緒型犯罪。
”李玫瑾對馬加爵進行了心理分析:馬加爵在家裏是最小的一個孩子,從小受到寵愛,學習成績出色,所以會有任性、自我中心等問題;他是一個很聰明的孩子,但是家境貧窮、現實不如人意,所以容易有自卑、自憐的心理特點;進入大學後城鄉巨大落差又導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這就造成了他敏感、多疑、狹窄的性格特點,而這樣一種性格和同學相處的時候就難免出現一些怪異的行爲。
因爲他性格內向,不肯輕易反映出內心的東西,而周圍的人如果對他不在意一些,或者忽視一些,對他的一些表現作出過于簡單的回應,他的行爲就會更爲怪異。
慢慢地某些小的芥蒂也會形成一種仇恨,仇恨的積累導致了最後犯罪行爲的發生。
情緒型犯罪有兩種,一種是激情型的,另一種就是仇恨累積型的。
馬加爵就是第二種。
這種類型有四個特點,一是心理活動的發生是一個慢慢積累的過程,而不是因爲一個事件,他所說的因爲打牌只是一個導火線,背後一定有一個不良情緒積累的過程;第二個類特點是,這類犯罪有一個預謀過程,不同于激情型的犯罪,他這類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確的,不會殺錯,也不會“濫殺無辜”;第三,這類犯罪不會自動停止,因爲預謀時間很長,所以犯罪的時候就一定會做到底;第四,這個類型犯罪人行爲都非常狠毒。
案件构成的四要素分析青少年犯罪案例
案件构成的四要素是指: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客观方面的对象、行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案件。
在分析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四要素时,主要从年龄特点、心理特点、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考察,下面以一起青少年抢劫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描述:2024年3月,市发生了一起青少年抢劫案。
案发时一名十七岁的男孩李在下午放学后,搭乘公交车回家。
在车上,他突然拿出一把刀,威胁司机和乘客将钱包等贵重物品交出。
随后,他迅速下车逃走并得手。
案发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李,并将他抓获。
四要素分析:1.主观方面的故意:李行为表明他有明确的目的,即通过抢劫取得钱财。
他拿刀威胁别人并迅速逃走,其目的性和计划性都可以证明他的故意。
2.主观方面的过失:根据案例描述,没有看到李有任何的无意识或疏忽的行为,因此可以排除过失的可能性。
3.客观方面的对象:案例中的对象包括司机和乘客。
他们是案件发生时直接受害并被威胁的对象。
4.客观方面的行为:李拿出刀威胁司机和乘客,迫使他们交出贵重物品。
这一行为通过监控录像得到了证实,可以作为案件成立的客观证据。
综上所述,这个案件的四要素均已具备。
李主观故意、客观对象和行为构成了一起完整的抢劫案,他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例,还需要考虑他们独特的特点。
首先,青少年犯罪通常受到个人的心理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可能缺乏责任感和推断后果的能力,导致冲动和冒险的行为。
其次,家庭、学校、社区等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犯罪也存在一定影响。
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反思和法律意识等因素,可能使青少年容易被负面影响所左右,从而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对青少年犯罪案例进行四要素分析时,还需综合考虑年龄特点、心理特点以及社会环境等相关因素,以更全面、准确地判断案件是否构成,从而制定相应的教育、惩罚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改造机会,以期达到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过失犯罪心理
紧急避险
为避免更大损失而采取紧急避 险措施,导致意外事件发生。
04
过失犯罪心理影响因素
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文化背景
不同社会文化对过失犯罪的认知 和容忍度不同,可能影响个体的
过失犯罪心理。
社会压力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如工作 、家庭、经济等,可能导致个体 产生焦虑、抑郁等情绪,进而影 响其决策和判断能力,增加过失
对重要信息或细节视而 不见,导致判断失误。
记忆力减退
忘记关键信息或操作步 骤,导致行为失误。
疲劳或压力
长时间工作、疲劳或压 力过大,影响认知能力
和判断力。
过于自信心理过程
过度估计自己的能力
对自己的技能、知识和经验过 于自信,忽视潜在风险。
轻视规则和程序
不遵守或不重视规则和程序, 认为自己的方法更为有效。
情感冲动型过失犯罪心理
行为人在强烈的情感冲动下实施行为,未充分考 虑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从而引发过失犯罪。这 种心理类型往往是由于行为人受到某种强烈的情 感刺激所导致。
过于自信型过失犯罪心理
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 ,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引发过失犯罪。这种心 理类型往往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的能力或经验过 于自信所导致。
医疗环境因素
医疗设备状况、药品质量、医疗流程等医疗环境因素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如设备故障、药品 过期、流程混乱等情况下,医务人员容易产生紧张、焦虑等情绪,增加医疗事故的风险。
医务人员行为因素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如未按照规范操作、未充分告知患者风险、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等,这 些行为往往是由于医务人员对医疗技能的掌握不足或对医疗法规的忽视所导致,容易引发严重的医疗事故。
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 案例
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案例
嘿,大家想不想听听关于“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的案例啊!咱先来讲一个例子哈。
有个司机叫小李,有一天他开车急着去见客户。
哎呀,那路上车可多了呀!小李心里就着急,想着赶紧到地方。
结果呢,一个不留神,没看到前面有个行人正在过马路,就这么撞上去了!这多吓人呐!这不就是个典型的因为心理态度上的疏忽导致犯罪过失的例子嘛。
那再来一个例子。
有个工人小张在工地干活,平常都挺靠谱的。
但那天他心情特别不好,因为家里有点烦心事。
工作的时候呢,就心不在焉的。
结果在操作一个机器的时候,不小心按错了按钮,引发了一场小事故。
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他当时的心理状态不对呀!
咱想想看,这些例子不就像我们走在一条路上,本来走得好好的,可突然因为心里有点啥事儿,就分心了,然后就不小心摔倒了一样嘛。
这心理态度可真是重要得很呐!如果小李开车的时候能不那么着急,多集中点注意力,或许就不会出事了呀。
如果小张能调整下自己的心情,认真工作,不也能避免事故嘛!
咱在生活中也要注意呀,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心理状态就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呢。
就
像建房子,一块砖没放好,可能整座房子就不稳固了呀。
大家可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做事认真负责呀。
所以说呀,心理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呢,我们可得重视起来,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莫及呀!。
过失犯罪发生中的注意欠缺问题心理剖析
3 ・ 5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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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在于行 为人 不注 意 的心理 事实 。与 费尔 巴哈 同 的事 物 的实 际状 况 。如 错 视觉 , 由 于某 种 因素 是 时代 的学 者克 莱 茵 ( o l ) 出 了过失 为 消极 的 K he 提 r 的干扰 而产生 的视 觉 错 误 , 常 的表 现是 将 此 物 通
[ 文章编号 ]10 —60 (060 — 05 4 0 1 2 120 )5 03 —0
一
、
过失 犯罪 的发 生 源 于注 意的欠 缺
罪发生状态上界定过失 , 明了欠缺 注意在过失 说
其 二 , 过 失犯 罪 的本质 的 理论 中 , 现 了欠 在 体
过 失犯 罪 的发 生 , 法 律 的角 度说 在 于没 有 犯罪发生中的作用。 从 履 行注 意义务 , 而从 过 失 犯 罪 实 际发 生 的过 程 看 则 在于 注意 心理 的欠 缺 。注意 是 贯 穿 于人 的认 识 缺注 意对过 失 犯罪发 生 的影 响 。 以心 理事 实 为过 在 旧过 失 论 ” 。在 过 活动整 个过 程 的一 种 不 可 缺 少 的心 理 状 态 , 一 失 非难 的实 质 , 理 论 上 称 为 “ 是 切 心理活 动 的 开 端 , 认 识 活 动 的 基 础 。注 意 欠 是 缺 是导致不 能规避 危 险而 导致 过 失 犯 罪发生 的直
恶意的观点。根据他的观点 , 恶的意思为两种, 一 认做彼物。在过失犯罪的场合 , 通常 的例子是狩 种是狭 义的恶 的意思 , 即故意 ; 种是 广 义 的恶 的 猎者将人认 做动 物而开枪 射击 , 一 结果将人 打死。 意思, 即过失 , 是欠缺 所谓 为 回避 违法 结 果 之必要 错觉产生的原因很复杂, 既有主观因素 , 又有客观 的努力以及欠缺 为紧张注意 的所谓 良好的故意 。 因素。在 主观 因素方 面, 一般与经验、 习惯 、 思维 “ 克莱茵的这种消极的恶的意思 , 在心理事实上表 定势和当前的心理状态有关。这是因为经验 、 习
过失犯罪案例分析
过失犯罪犯罪心理分析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原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
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
不过,小叶对李某似乎不太钟情。
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已是几步之遥,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溺死。
一、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
过失犯罪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不同的。
1、过失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危害结果的认识是不清晰、不明确、不充分的2、犯罪人所追求的目的不是犯罪目的,也就不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3、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机制是行为人消极心理品质在各种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二、李某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李某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定的偶然性。
1、情景因素。
由于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地点在珠江堤岸上,过往行人极少,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较好的情境机遇。
2、被害人因素。
受害者小叶是李某心仪对向,出于爱慕李某才强行索吻,以致犯罪发生。
3、生理因素。
男性较女性粗心和大胆,喜欢冒险,注意力分散,因而过失犯罪的可能性大。
4、心理因素。
李某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品质较差,容易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决定。
三、过失犯罪案件特征过失犯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危害性较大,通常由行为人过度自信或疏忽大意所发,过失犯罪者一般有以下特点1、注意的分心,行为人没有将其心理活动在必要的时间和空间内充分的指向和集中于应该指向和集中的对向。
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异同
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异同犯罪构成四要件中的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对应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有两种: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不同的犯罪心理就会有截然不同罪行结果,例如渎职罪中的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就是过失心理和故意心理造成的。
在案件查办中,为了更好的甄别二者的异同,这就要求办案人员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下面就两者的异同谈谈自己认识:一、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相同点从实际发生的犯罪案件看,故意犯罪总是占绝大多数,过失犯罪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因此,过失犯罪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也有的学者认为,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是犯罪的两大基本类型之一,它与故意犯罪也会有某些共同点,主要是:(一)具有社会危害性。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同属犯罪行为,其行为的后果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尤其在现代科技条件下,任何人在一些关键性的行动中不注意、不谨慎、不负责任,皆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如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都将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受行为人的心理、意识支配。
根据心理、意识决定行为的原理,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都是在行为人的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
不过,故意犯罪是在故意犯罪心理支配下,过失犯罪是在过失犯罪心理支配下发生的。
尽管过失犯罪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出现,但过失犯罪行为并非纯属偶然,与行为人的个性心理缺陷和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有着必然性的联系。
(三)具有罪过。
过失犯罪人与故意犯罪人都具有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罪过。
所谓罪过,就是犯罪主体在对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其后果上所持有的故意和过失的心理态度。
如果只有社会危害行为而缺乏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那便是意外事件,行为人便没有罪过,不构成犯罪。
二、过失犯罪心理与故意犯罪心理的不同(一)从法学角度来看,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六点:1、社会危害性的比较如果仅从客观后果加以比较,在一定的范围内,某些过失犯罪案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超过了某些故意犯罪犯罪案件,但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上比较,仍以故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大。
犯罪过失主观恶性的心理基础
犯罪过失主观恶性的心理基础作者:钱飞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05期[摘要]犯罪是在恶意支配下通过恶行表现出来的一种恶。
恶意即主观恶性,是通过危害行为表现出来的应受到道义上和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的心理状态。
主观恶性作为一种心理状态,有其形成有特定的心理基础和规律,试图从潜意识和心理缺陷二方面探寻其产生的根源。
[关键词]主观恶性心理基础法律分析作者简介:钱飞(1979-),男,江西彭泽人,上海大学法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
过失是否具有心理性?英国学者认为:“过失意味着在某人的心理上缺乏特定的思想,即空虚”。
然而,奥地利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弗罗伊德在精神分析的基础上创立过失心理学理论,从潜意识的理论出发,提出过失是有意义的。
一、潜意识把心理生活划分为意识和潜意识是精神分析的基本前提。
从潜意识理论的角度,弗洛伊德认为:“我们不但知道过失是有意义和有目的的心理现象,也不但知道他们是两种不同意向互相牵制的结果,而且知道这些意向中若有一个想要牵制另一个而得到发展,其本身便不得不先受一些阻力禁止它的活动。
简单地说,一个倾向必须先受牵制,然后才能牵制其他倾向”。
应该说,弗洛伊德揭示过失的心理机制,是我们理解过失的心理基础。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潜意识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认识功能。
潜意识并不是人们对客观对象根本没有一点认识的反映,而是对某种对象不自觉的、未加注意的、不由自主的、不知不觉的、模糊不清的反映的认识。
在这个意义上说,潜意识不等于无意识,而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潜意识不仅具有不知不觉的认识功能,而且还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不知不觉的内心体验功能。
因此,在潜意识中包含着主体对客观事物的一定情感和意志因素”。
我们说疏忽大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这种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这里预见包括应当预见和没有预见两种情况,应当预见指负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没有预见是指主观上对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无认识状态,实际上这种无认识的心理状态是以潜意识的形态存在而已,其心理内容表现为预见和不预见两种心理的互相牵制。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要了解一个人的心理状况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了解和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迅速突破全案就会更难。
因此,就需要检察人员依照政策与法律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一场短兵相接的心理战斗。
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被关押之后的犯罪嫌疑人,更要慎重。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使他们在危及前途命运的特殊环境中,心理成份更加复杂、多变。
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恐惧心理。
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生理异常。
当嫌疑人第一次被关押时,会使其心理失去平衡或精神恍惚,两眼发呆,疑神疑鬼,坐卧不宁或全心颤栗,极端恐惧,血压增高,甚至大小便失禁等。
二是语言反常。
审讯时,语言闪烁或语无伦次,所问非所答,甚至说一些让人费解的话,或抱头不语,或时而痛哭。
三是精神反常。
被抓获后,惊慌失措,思绪万千,不食不眠。
产生这种心理的人多系青少年犯和偶犯、从犯或胁从犯。
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只要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极易攻破。
第二,悔恨心理。
其主要表现:被关押后,时而对天长叹,或默默无语,时而顿足撞脑,或悲痛欲绝。
产生这种心理的人,多数属于初犯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以及过失犯罪者,特别是一些涉世不深、思想偏颇,行为放任的青少年。
犯罪被关押,等其冷静下来之后,如梦初醒,悔恨莫及。
如某甲得知酒后将其好友用刀砍伤致死的消息之后,悲声大放,撞墙欲死。
第三,戒备心理。
其主要表现:在审讯中,自知有罪,但不肯主动交待;对办案人员的言语行动特别警觉和戒备,致使办案难度大,多次提讯,效果不佳。
这类人多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政法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者。
因为他们本身懂法,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在提讯中,往往以记不清、没看见、不知道为由来软抵硬抗。
这类人的心理复杂、多变、疑虑甚多。
往往会出现想交待而又怕交待,想老实而又怕老实,欲言又止等,表面镇静内心空虚。
这类心理的人,只有采取深入调研,外围取证,用强有力的证据证实其犯罪,才能促其就范。
如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证据未出示前,该人心存侥幸,一副官相,毫不在乎。
8群体和过失犯罪心理
(二)大群体和小群体
所谓大群体,是指人数众多,成员间只是以间 接方式联系在一起,没有直接的社会交往和互 动的群体。
大群体的类型: 1 、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地位并长期存在的, 如民族等 2 、为了一个临时目标而暂时联合起来的群体,如演唱 会观众
所谓小群体,是指相对稳定、人数不多,为共 同目的而结合的,成员相互之间直接接触的群 体。人数2-40人。
某些群体的反社会行为至少一部分 是由于去个性化所引起的。
深圳某砍手党,20名成员组成一个抢劫团 伙,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17岁,采 用砍手、砍脚等作案手段抢劫。在公明街 道办合水口、马田一带,一年时间内先后 做下25宗劫案,砍伤路人12名,抢劫了大 量手机、手提包和现金。
感染的两种类型:
1、情绪感染:是把一群人的情感统一起来,使 个人放弃平常抑制其行为的社会准则。个体的 行为被其情绪发动。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4年就已经有40 余名温江村青年落入了深圳、东莞、佛 山、汕头、云浮等地的警方手中,有两 对还分别是亲兄弟。但熟知“上映帮” 的知情者称,目前在广东抢劫为生的温 江村年轻人远不止这个数,而是多达上 百人!
其一成员许,18 岁,被审判,执 以死刑。
温江村的某妇女在 放牛,她们是该村 的主要农业劳动力, 男子多出外打工。
团伙犯罪的心理特点
标签意义 情感互动 情感互动对犯罪产生具有影响 情感互动增强群体归属感,放弃理性 情感互动的结果是形成心理共同体, 产生一致对外行为 学习和强化 权威与压力
一般共同犯罪的类型:
1、事先纠合,多次实施同一类犯罪活动。
2、临时起意,只为实施某一特定的行为而
犯罪心理学课件第七章 群体和过失犯罪心理
➢ 行为感染源于紧急规范理论。即个人在压力的集体情 境中感到不能不行动时,但是又缺乏指导行为的规范, 他人的行为就成为其他人的规范。
➢ 群众以消极性支持少数积极分子的行动,参与者认知 到他行为的正确,符合某种规范,即参与者认知到在 紧急情况下的行为规范,并用共同知觉代替了感情的 扩散。
感染的两种类型:
1、情绪感染:是把一群人的情感统一起来,使 个人放弃平常抑制其行为的社会准则。个体的 行为被其情绪发动。 如,宗教领袖
情绪感染的重要手段——循环反应 即一个由别人的情绪在自己身上引起同样的
情绪的过程,又反过来加剧了别人的情绪。 成员之间的情绪相互作用并加强,直到狂热。
感染的两种类型:
及群体的界限(群体意识) 要有共同的价值和规范,群体成员有共同的动
机和指名群体前进方向的目标(群体规范和群 体凝聚力)
西游记成员就是一个群体
二、群体的分类
(一)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
正式群体是指那些得到社会承认的,有 着正式群体组织结构,其成员有固定的 编制,占着所规定的地位,扮演着安排 好了的角色的群体。如政府机构、学校 等
1、事先纠合,多次实施同一类犯罪活动。 2、临时起意,只为实施某一特定的行为而
共同犯罪,当特定的犯罪完成之后,这 种犯罪形式也就自动停止了。
事先纠合,多次犯罪的共同犯罪
如2人犯罪团伙,A对B实施抢劫,在抢劫的过程中, 属於B的钱包被抛出,这时C经过,A便叫C捡起钱包。 事后两人对财物进行瓜分。
2007年10月22日,黄珍和周阳、黄捌(均另案处理) 3人来到平果县马头菜市场伺机扒窃作案。11时许, 见前来菜市的隆某别着一个鼓囊囊的腰包,认定有 “货”,便商议下手。于是,黄珍和黄捌在旁“望 风”,周阳下手作案,窃取了隆某腰包中的5200元, 随后3人迅速逃离现场。他们逃到一偏僻处后,周阳 分给黄珍300元、黄捌600元,其余赃款归自己所有。
过失犯罪案例分析
过失犯罪犯罪心理分析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原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
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
不过,小叶对李某似乎不太钟情。
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已是几步之遥,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溺死。
一、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
过失犯罪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不同的。
1、过失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危害结果的认识是不清晰、不明确、不充分的2、犯罪人所追求的目的不是犯罪目的,也就不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3、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机制是行为人消极心理品质在各种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二、李某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李某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定的偶然性。
1、情景因素。
由于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地点在珠江堤岸上,过往行人极少,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较好的情境机遇。
2、被害人因素。
受害者小叶是李某心仪对向,出于爱慕李某才强行索吻,以致犯罪发生。
3、生理因素。
男性较女性粗心和大胆,喜欢冒险,注意力分散,因而过失犯罪的可能性大。
4、心理因素。
李某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品质较差,容易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决定。
三、过失犯罪案件特征过失犯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危害性较大,通常由行为人过度自信或疏忽大意所发,过失犯罪者一般有以下特点1、注意的分心,行为人没有将其心理活动在必要的时间和空间内充分的指向和集中于应该指向和集中的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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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强烈的故意犯罪动机
具有反社会的 恶劣心理品质
过失犯罪的偶然性较大, 追求犯罪结果的出现,
外部因素常起重要的引 心理原因和危害结果
发作用
存在必然联系
心理要素结合较松散, 但仍是多种心理因素产 生综合动力作用的结果
心理要素结合紧密、契合
• 案例
• 某甲欲毒杀其妻某乙,在其饭碗中投毒, 某甲明知其妻在吃饭时可能会喂孩子吃饭而毒 死孩子,但某甲毒杀其妻心切,放任可能毒死 其孩子的结果发生。对于某乙,某甲是直接故 意犯罪,而对于孩子,某甲则是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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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过失犯罪概述
• 过失犯罪概念
•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 发生危害结果。
生活总会有点不顺意,我们都会犯 错。天性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你开始改变
PART
01
Judy hopps
兔子警官,24岁,元气满满,努力上进,非常清楚 自己想要什么。 兔子一家是再典型不过的小农家庭,追求多子多孙, 信奉安全稳定,没什么追求。 兔窝镇本身是个世外桃源,275个兄弟姐妹在这里 和平共处。 好在这个镇子的居民都很善良,所以兔子警官的心 理也很健康。不过,能跳出老一辈的观念成为第一 名毕业的警官
• 概念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犯罪。
• 案例
• 某甲想杀死某乙,用刀刺向某乙的 心口,某甲明知这种行为必然导致某 乙死亡,但某甲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某甲的这种行为就是直接故意杀人罪。
返回
间接故意
• 概念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行为发生。
2
骆驼为什么 有三个驼峰?
它犯罪了吗?
发现羊副市长是幕后主使,用藏 红花弹打中食肉动物并关起来, 再引导朱迪找到动物们,造成食 肉动物有发狂危险的假象,市长 隐瞒事实。
市长为什么要隐瞒真相
市长的心理特点是什么?
PART
01
如果你是市长,你会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也会有相 同性质的案件发生吗?
过失犯罪 的概念与 类型
Nick wilde
狐狸小时候想参加童子军,他妈妈要攒很久的 钱才能给他买一套制服。 狐狸12岁就到街上混了,主要业务是卖爪爪冰 棍,受过的教育估计也比较有限。 爪爪冰棍的成本是15块,为了把这个钱省下来, 他和搭档穷尽坑蒙手段。 最后分赃的时候,他给了搭档耳廓狐四十块钱, 真真正正的零成本小生意啊…
客观的 偶然因素
乏注意不、漫良不动消经机极心与意的志心理状
缺
心理
态
品质
意识层 意识阈
无意识层
实施犯罪行为,产生危害结果
1.5影响过失犯罪 的因素
1.5.1 影响过失犯罪的主体外因素
• 纪某对车间烧毁的心理态度是?
• 疏忽大意过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珠 江 边 的 惨 案
1.2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异同
相同点: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皆受犯罪心理的支配; ₤具有罪过。
差异
▪ (1)心理结构的形式和内容不同
▪ (2)心理状态不同
• 过失犯罪:对结果发生持否定态度,对已经发 生的 危害结果,多数人态度是后悔和反省。
• 故意犯罪: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
▪ (3)心理机制不同
心理根据
过失犯罪心理 故意犯罪心理
个性心理缺陷
存在故意犯罪心理结构
心理动力 心理品质
心理原因 心理结构形式 心理结构成分
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犯罪动机和目的
过失犯罪与 故意犯罪心 理和行为上 的异同
影响过失犯罪 的主体内、外
诸因素
CONTENTS
过失犯罪的心 理机制、过失 犯罪的动机问 题
• 故意犯罪 • 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
• 概念
•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 成的犯罪。
• 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
两种过失
• 疏忽大意过失
•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绝大多数人
预见
行为人的 智力、发育、 文化水平、 技术熟练度等
PART 过失犯罪的类型
02
I know you'll never forgive me. And I don't blame you. I wouldn't forgive me either. I was ignorant and irresponsible and small-minded. But predators shouldn't suffer because of my mistakes. And after we're done, you can hate me, and that'll be fine, because I was aபைடு நூலகம்horrible friend, and I hurt you. And you can walk away knowing you were right all along.
过于自信过失
• 行为人对行为的结果虽有预见,由于过于自信 而仍实施该行为。
会撞人吧!?
飙车真爽!
没事,我技术好着呢!
PART 过失犯罪的类型
01
•
张某、王某、纪某三人均系油漆工。1989年7月9日为某工厂车间地
板刷油漆,中午休息时,张某说这油漆是否能燃烧,纪某说我去试试,说完纪 某便用火柴去点。结果引燃了油漆,将车间烧毁。
• 心理状态层次
• 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心理状态。
1.4过失犯罪的心理结构
• 概念
• 行为人在非故意的心理状态下,促使其采取过失 行为,并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多种消极心理因素有机 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意识、态度、意志、注意、思维、判断、错觉、记忆、 情绪及无意识因素等
消极心理因素
1.4.1过失犯罪心理结构模式图
过失犯罪的主要心理因 对侵害对象和自己的行为
素是“不注意”
是极为注意,谨慎小心
1.3 过失犯罪的心理原因
个性的消极品质和心理缺陷
偶 然 性
必 然 性
三个层次
• 心理品质层次
• 骄傲逞能、判断错误、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官僚 主义、特权思想、自私自利等。
• 动机与意志层次
• 主观与客观相背离、相脱节; • 个人获利的不良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