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
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1、保管员负责煤矿购进材料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登记,在矿长领导下工作。
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3、必须对购进器材、设备认真按照发票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入库,防止票实不符。
4、必须对爆炸物品妥为保管,严禁雷管、炸药混放,领用库存余额应保持平衡,如有差错,应及时查对。
5、必须坚持收发、领退、保管制度,对生产用料、修理备品、备件以及其他低值易耗的材料应严格购进和发放。
6、必须掌握材料消耗情况,制定购买计划,同时对库房内物资应进行分类堆放,随时盘点。
对库存材料心中有数,帐实相符。
7、必须服从领导安排,端正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煤矿服好务。
加强对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业务水平。
8、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____%工资。
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火工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火工品的分类、分级及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储存和运输的安全要求、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等。
具体的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火工品分类与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的特性和危险程度,对火工品进行分类与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对火工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规定,包括生产场所的安全要求、生产设备的安全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等。
4. 储存和运输的安全要求:对火工品的储存和运输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设施的安全保护、运输工具和容器的安全要求等。
5. 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定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使用场所的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火工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的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严格控制,规范操作:对火工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实行严格控制,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火工品安全管理涉及全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要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责任,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二、火工品安全管理的责任1. 火工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公司总经理,负责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火工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制定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组织火工品安全培训、监督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等。
3. 火工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
三、火工品安全管理的规定1. 火工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火工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储存规定,不得在非储存区域内储存火工品。
3. 火工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不得在非运输区域内运输火工品。
4. 火工品的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销售规定,不得在非销售区域内销售火工品。
5. 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使用规定,不得在非使用区域内使用火工品。
四、火工品安全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火工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认识和掌握程度,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五、火工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公司要定期对火工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六、火工品安全管理的奖惩对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公司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员工,公司要给予处罚。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工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各类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火工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火工品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责任到岗位、管理落实到细节、技术措施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火工品安全管理应依法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火工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建立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定权限,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政策,配备必要的消防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二章火工品生产管理第八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
第九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火工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防止静电引发火灾。
第十五条火工品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第三章火工品储存管理第十六条火工品储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储存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储存。
第十七条火工品储存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储存区域和保管制度,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储存。
第十八条火工品储存单位应配备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火工品储存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火工品储存单位应全面检查储存区域,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防火设施的正常运行。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
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
程序如下:(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
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____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____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
火工品管理制度(5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
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2)火工品指的是具有爆炸、燃烧、放热或发光等特性的化学制品,如炮竹、烟花、鞭炮等。
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需要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火工品的存放管理:明确火工品的存放区域,要求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 火工品的采购和配送:规定火工品的采购程序和配送方式,确保采购渠道合法,采购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配送过程中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监管,防止火工品的泄露和损坏。
3. 火工品的使用管理:详细规定火工品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包括场地环境的检查和控制、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证书要求、使用时的防护措施等。
禁止未经许可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火工品。
4. 火工品的销售和展示:明确火工品销售的条件和程序,要求销售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要求销售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检查,防止非法销售和未成年人购买。
5. 火工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的要求。
对火灾、泄漏等事故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确保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害。
6. 火工品的检查和监督:建立火工品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通过对火工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火工品的安全管理措施(1)、每个标段至少设一个火工品库。
火工品库应远离城镇、村庄、学校、加油站等,通风良好。
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2)、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破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3)、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坚持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帐目相符。
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班末按时交回。
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收回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8)、火工品发放必须设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任何人不得代替。
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或指派人员凭单据,并在单据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9)、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10)、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11)、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12)、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13)、建立火工品回收制度。
安全管理之火工品及放炮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之火工品及放炮安全管理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烟花爆竹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喜爱和使用。
但是,随之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国各地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逐渐加强,尤其是在春节等重大节日,各地已经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管理措施,以应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本文主要介绍火工品及放炮安全管理措施。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火工品是指烟花、爆竹等一切具有燃烧、爆裂或者喷射其他物质的装置或品类。
火工品容易引起火灾和安全事故,所以火工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需要严格管理控制。
1.1 火工品生产火工品生产是重要的环节,不良的生产工艺和方法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火工品的生产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严格落实生产许可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应的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1.2 火工品销售火工品的销售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销售地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审核备案。
同时,销售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将用火操作要求告知顾客,引导顾客合理使用火工品。
1.3 火工品储存火工品是易爆易燃物品,储存环节也非常重要。
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应设有完善的防火设施和防盗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同时,储存场所禁止靠近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源种类、容器等问题导致火灾,根据储存时间长短进行分类存放和保持干燥通风。
1.4 火工品运输火工品运输也是重要环节,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从事运输的人员也需要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在运输过程中,亦需要注意运输车辆装备和驾驶员的安全,加强对火工品运输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二、放炮安全管理放炮也是需要严格管理的行为,如不慎使用,可能引发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车辆等财物损失。
在高风险时间段,如春节等节日,各地逐渐严格控制放炮行为,并加强对其的安全监管。
2.1 放炮环境安全管理对于放炮环境的选择,需要除去易燃易爆的物质以及其他危险品,以免引起火灾等事故。
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
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火工品是一种特殊的化学品,它的使用需要严格的管理和安全措施。
火工品在工业生产、日常生活和娱乐活动中都有广泛的应用,但一旦使用不当就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和后果。
为了避免这种危险发生,我们需要在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措施。
一、火工品的储存安全火工品在储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储存环境要干燥,温度要稳定,不能存放在潮湿、高温、阳光直射的地方。
2. 储存区域要远离火种和热源,不能存放在易燃物品、电线、电器等周围。
3. 储存火工品的仓库要装有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
4. 所有储存火工品的容器和包装必须标注明确的标识和警示语,如“易燃物品,禁止撞击、摩擦,远离火源”等。
二、火工品的使用安全火工品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操作前需要进行认真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说明,了解火工品的特性、危害和安全措施。
2. 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能私自改变用途或混用。
3. 在使用火药弹、烟花、焰火等烟火类火工品时,必须在安全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并保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距离。
4. 进行火工品的加工、制造、销售等操作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使用防护设施和安全工具,如手套、护目镜、呼吸器等。
5. 在进行火工品的运输时,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不能私自运输。
三、火工品事故处理安全在火工品事故发生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安全:1.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并紧急报警。
2. 如果火工品着火或爆炸,请保持冷静,迅速进行扑灭或紧急撤离。
3. 在进行灭火时必须使用适当的灭火器材,不能用水灭火。
4. 在事故处理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调查,确定事故的类型、范围和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火工品的管理和安全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才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火工品事故的发生。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为确保施工期间火工品使用安全,保证井下施工有序进行,特编制本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1、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
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
2、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
3、领退炸药及雷管时必须有跟班队长、放炮员、背运工3人共同领退。
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8、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9、放炮警戒线120米。
10、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
11、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1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13、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15、加强爆破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裸露爆破。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
1、火工品库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储、运、用”三证齐全,看守警戒到位,制度健全落实,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物资和安质部门每月检查对帐一次。
2、涉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持证上岗。
不准非爆破人员动用爆炸物品。
3、爆破物品领用不准少于二人以上。
4、爆破作业前必须视周围环境具体情况,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爆破作业。
不准人员、机具设备在未撤出安全距离就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物品领用出库后到退库前监炮员要做到“寸步不离”爆破物品。
6、不准未经监炮员同意就进行爆破施作。
7、不准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8、不准私设临时存放点。
9、不准将炸药、雷管混装。
10、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
11、爆破作业实行三次鸣哨警戒。
起爆前未做爆破警戒工作禁止起爆。
警戒未解除前,不准人员、机械进入警戒区。
12、露天爆破周围必须设警戒区和警戒人员。
13、爆破后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由爆破人员处理。
14、爆破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超药量爆破作业。
15、严格遵守公安部门的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火工品管理制度(五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爆炸物品被盗、丢失、流散,对社会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____,并结合中交二公局多丰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工品的存储1、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
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人或个人保存。
2、爆炸物品要按“两库一室”即炸药库、雷管库、警卫室的要求,选择安全可靠的地点存放,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爆炸器材库房,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
4、爆炸器材库内温度,一般保持15-30℃为宜,最高不应超过35℃,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法降温。
5、爆炸器材应严格按公安机关审批制度储存。
一般库房最大储存量不超过10t,雷管不超过____万枚。
6、储存爆炸器材的库房,必须做到;1)、建立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二、火工品领取1、领取火工品前,作业队爆破员先填写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然后由队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和安全员签字。
安全员在签字时,要检查炮眼数量,审核领用火工品的数量,最后交项目部审批,并开具发料单。
爆破员持签字后的火工品领用申请表与安全员一起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
2、火工品申请单必须填写清楚,使用地点、使用时间必须正确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申请单上签字不得冒签,漏签,若存在冒签、漏签现象炸药库一律不给予发药。
3、进入炸药库领药时,只允许爆破员、安全员进入库区内,进入库区后严禁吸烟,接打手机。
进入值班室后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三、火工品的发放1、库管员在发放火工品时先检查领用申请表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笔迹和本人笔迹是否相同,若存在漏签或冒签情况,库管员一律不得发放。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管理1、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将火工品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火工品贮存、运输设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
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量和品种购买合法、合格的火工品,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法、不合格火工品。
炸药的安全等级必须与煤矿的瓦斯等级相对应,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
井下运送火工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严禁使用非专用运输工具运送火工品。
3、煤矿井下炸药库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炸药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井下炸药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对变质和失效的火工品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4、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火工品的领用量必须根据生产任务确定,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员对本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和剩余量进行核实,并在领用票上签字。
对当班剩余的火药、雷管,必须由专职放炮员全部退回炸药库,严禁寄存或乱扔乱放。
5、煤矿企业要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存在重大隐患的炸药库,要立即暂停使用,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6、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使用的火工品是否合法、合格,是否存在非法购买、使用、存放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
火工品管理制度电子版(3篇)
火工品管理制度电子版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
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电子版(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古水电站导流洞Ⅱ标项目部____年____月____日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基本要求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公安机关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严禁无爆破作业证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要有爆破安全员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无爆破安全员在现场监督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安全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公安机关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4.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臵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当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一、炸药库库房管理1、从事炸药库库房管理的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较高的警觉性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库房设保安双人____小时值班负责库区的安全,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及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库管员也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值班,确保爆破员随时能从库房按规定领取火工品。
火工品使用管理安全措施
火工品使用管理安全措施1、火工品的领用。
火工品领用前,作业区安全员持加盖作业区公章或作业长私章的出库单到主管负责人处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
领取时,各作业区必须要使用爆破员卡,没有爆破员卡或爆破员卡丢失的作业区,炸药库将不给领取火工品。
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仔细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当班领用的火工品,当班消耗。
领用火工品时,作业区安全员、押运员、爆破员必须同时在场,相互监督。
4、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严禁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同车装运。
5、凡当日使用不完的火工品,当日必须退回炸药库,办理好退库手续。
铵油炸药必须当天消耗完。
严禁随意销毁、混堆、混放或私自存放火工品。
6、运输火工品的车辆由本作业区的押运员专人负责押运。
在装车和运输过程当中,严禁司机或押运员携带火源,穿钉子鞋。
涉爆人员必须穿防静电衣服。
7、领取爆破物品的人员在进入火工品库时,必须出示相关的涉爆证件,同时必须将火柴、打火机、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交至值班室保管,严禁将上述物品带入火工品库房。
8、运输火工品必须要使用爆破物品运输专用车,爆破物品运输专用车车况必须确保完好无损,装有接地链,灯光、制动、警示牌、防静电设施、防火罩、车载灭火器等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9、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10、火工品在现场必须要有专人看管,不得离开。
1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认真真的做好放炮记录,数据真实精准,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12、严禁将火工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13、火工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必须要严格执行帐、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14、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doc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管理1、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将火工品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火工品贮存、运输设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
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量和品种购买合法、合格的火工品,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法、不合格火工品。
炸药的安全等级必须与煤矿的瓦斯等级相对应,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
井下运送火工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严禁使用非专用运输工具运送火工品。
3、煤矿井下炸药库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炸药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井下炸药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对变质和失效的火工品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4、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火工品的领用量必须根据生产任务确定,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员对本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和剩余量进行核实,并在领用票上签字。
对当班剩余的火药、雷管,必须由专职放炮员全部退回炸药库,严禁寄存或乱扔乱放。
5、煤矿企业要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存在重大隐患的炸药库,要立即暂停使用,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6、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使用的火工品是否合法、合格,是否存在非法购买、使用、存放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
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5篇范例)
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5篇范例)第一篇: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1、从火药库领取必须由放炮员负责。
领取火药时必须按规定交验证件,办理手续。
2、领取火药要立即运送至井口火药加工房,中途不得停留,雷管须由放炮员亲自领取和运输。
3、井口火药加工房室内照明外,不得有其它电源线,照明灯采用防爆灯,开关设在室外。
4、火药加工房必须加锁,钥匙由放炮员保管,屋内无人时一定要上锁,严防火攻品丢失。
5、火药加工房内,必须整洁卫生,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6、领取火药后,要立即加工,加工后的火药妥善保管,不能离人,每次领用量不得超过当班的用量,没有用完的火药,及时返回火药库,办理退库手续。
7、每次向井下运送火药时,要同志绞车司机慢提慢放,运送火药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
8、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保管,其它人不得动用。
放炮时,由放炮员亲自接线,使用后由放炮员拆除。
9、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照耀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10、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器材装在衣袋内。
11、领到爆炸材料或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12、携带爆破器材上、下井时,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并严禁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13、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14、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15、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放。
16、清点剩余雷管、炸药,当班交回发放地点。
17、运输爆炸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
专用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车箱底部铺设胶皮,顶部备有蓬布,车辆上装设防静电装置和灭火器。
车来年感的派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
18、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
行驶中不得与其他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无关人员搭乘和进入加油站加油。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鄂托克旗东亨煤矿安全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参加。
2、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分析、总结上阶段火工品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研究生产中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教育培训制度1、为了提高工涉爆人员作业水平及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领会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我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培训工作由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矿长、技术员、炮工、瓦检员、安全员等相关涉爆人员均要参加不得缺席,同时要做好记录。
安全培训每月举行一次。
3、煤矿每季度至少举办两次火工品安全知识讲座,使涉爆人员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涉爆人员,学习《爆破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及《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涉爆人员对各规程掌握程度,及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5、新工人来矿必须进行不少于十天的岗前培训,并由老工人至少带一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天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项目安全总监、物资部、安质部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发放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项目负责人及时汇报。
民爆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民爆火工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爆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民爆火工品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民爆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民爆火工品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爆火工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民爆火工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民爆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民爆火工品购买1. 购买民爆火工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签订购买合同。
2. 购买民爆火工品时,应严格按照购买合同的要求,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八条民爆火工品储存1. 储存民爆火工品应选择安全、通风、干燥、防火、防爆的专用库房。
2. 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 储存民爆火工品时,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4. 储存民爆火工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民爆火工品运输1. 运输民爆火工品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
2. 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3. 运输车辆应配备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
第十条民爆火工品使用1. 使用民爆火工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使用民爆火工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3. 使用民爆火工品后,应立即将剩余物品存入专用库房。
第十一条民爆火工品销毁1. 销毁民爆火工品必须依法进行,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2. 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销毁安全。
3. 销毁后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民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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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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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
1、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将火工品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火工品贮存、运输设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
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量和品种购买合法、合格的火工品,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法、不合格火工品。
炸药的安全等级必须与煤矿的瓦斯等级相对应,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
井下运送
火工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严禁使用非专用运输工具运送火工品。
3、煤矿井下炸药库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炸药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井下炸药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对变质和失效的火工品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4、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火工品的领用量必须根据生产任务确定,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员对本班炸药、雷管的实际消耗量和剩余量进行核实,并在领用票上签字。
对当班剩余的火药、雷管,必须由专职放炮员全部退回炸药库,严禁寄存或乱扔乱放。
5、煤矿企业要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存在重大隐患的炸药库,要立即暂停使用,
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6、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火工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使用的火工品是否合法、合格,是否存在非法购买、使用、存放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
要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监察执法内容,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火工品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严肃查处。
7、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
法制造、购买、贮存、使用火工品的行为。
要严把火工品供应审批关,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工程量需求等实际情况核定火工品使用量,严禁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供应火工品。
加大对非法开采和超能力生产的查处力度,防止利用非法火工品进行非法开采和超能力生产。
对已确定关闭煤矿的火工品要及时清理收缴,严防流失。
8、请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各产煤市(地)、县(区)和辖区内各煤矿企业,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火工品管理的实施办法。
二、安全措施
1、火工品管理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离岗者按“三违”处罚,节假日期间加重其处罚。
2、火工品发放员要认真执行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过期失效爆炸材料销毁制度,必须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班领、用、退做到三对口。
3、凡领雷管、炸药必须凭火药消耗单,雷管由瓦检员领取,炸药由各连队指派专人领取。
4、各作业地点领用的雷管、炸药,根据本班的使用情况,出班后由瓦检员及时和本班指派领取炸药人员到火药库办理清退手续。
火药发放员必须根据火药消耗单上有工作面值班队长签字的消耗单据才能
办理退还手续。
5、火药管理员必须坚持原则,手续不全不清,不得发放和退还。
瓦检员出班2小时内没有办理清退手续的,发放员及时向当班调度员、值班领导、安监员汇报,并做好纪录。
6、火工品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换班制制。
必须保证库房清洁,整齐码放,有序管理,火药20米内不得有烟火。
7、严格劳动纪律,不得代岗、离岗,闲人不得进入火药库内。
8、火工品发放员、瓦检员等,对爆炸材料有丢失的,要严格按照爆炸材料丢失责任追究制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责任。
9、领导、治安、安监等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查岗。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