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中药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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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
有毒中药的合理应用
近年来,随着中药的广泛应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的完善和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日渐重视,关于中药毒副反应的报道逐渐增多,公众对有毒中药的应用和其安全性的质疑也随之而来,为避免和减少中药毒性反应的发生,合理应用有毒中药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有毒中药的合理应用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希望对促进中药的合理应用有所裨益。
1 有毒中药的概念
中医对有毒中药概念的认识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有毒药物指毒就是药,凡治病之药皆为毒药或指药物的偏性。狭义的有毒药物指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中药。1.1 广义的有毒中药
广义的有毒中药泛指一切中药或指药物的偏性。.
1.1.1泛指一切中药“毒药”是古代药物的代名词,早在西汉以前,“毒”与“药”不分,混称“毒药”。古人以“毒药’’作为一切药物的总称,“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之为毒药”等,皆是将防治疾病的所有中药称之为“毒药”。
1.1.2指药物的偏性认为“毒”乃药之偏性。《神农本草经》中记载“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可见,《神农本草经》中所指的药性“有毒”、“无毒”并非专指“毒”的危害有无,而是泛指药性的强弱、刚柔、急缓。大凡药性强烈、作用峻猛者谓之有毒;药性柔弱,作用缓和者谓之无毒。上述的毒就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胜之性。
1.2狭义的有毒中药
狭义的有毒中药指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中药。
有毒药物专门指那些药性强烈,对人体有毒性或副作用,安全剂量小,用之不当,或药量稍有超过常量,即可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致人死亡者。《神农本草经》中记载:“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栗,病去即止,不去倍之,取去为度”,“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这里的“毒药”指的是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有毒中药”,指狭义的有毒中药。与广义的有毒中药有性质上的区别。
历代本草书籍在具体的药物的性味项下,均标明“剧毒”、“大毒”、“有毒”“小毒“、“无毒”等,就是指这些药物所具有大小不等的毒性或副作用。《中国药典》、《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等规定的有毒中药,也是指狭义的有毒中药。
2 有毒中药的毒性反应
有毒中药分为含生物碱类、含毒苷类、含毒性蛋白质类、动物类药物和矿物类药物等,现将其毒性分述如下:
2.1含生物碱类
常见的有乌头、附子、雪上一支蒿、钩吻、马钱子、山豆根、蔓陀罗、莨菪子、藜芦等。川乌、草乌中含有乌头碱,其毒性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的强烈兴奋作用,表现为先兴奋后抑制,其还对心肌有直接作用;马钱子中含有马钱子碱及士的宁,可选择性的兴奋脊髓,损害神经系统,引起呼吸麻痹,导致窒息甚至死亡;蔓陀罗等含有莨菪碱和东莨菪碱,其中毒机理主要为抗胆碱能反应,对周围神经的作用表现为抑制交感神经机能,对中枢神经系统则表现为兴奋作用,严重者可致中枢抑制致嗜睡、昏迷。2.2含毒苷类
目前,因毒苷引起中毒的有3类:强心苷类、氰苷类及皂苷类。①强心苷类。主要有夹竹桃、万年青、羊角拗、罗布麻、福寿草、五加皮、铃兰、毒箭木等。其中夹竹桃、万年青含有的强心苷类,可引起传导阻滞,抑制心脏,导致循环衰竭;②氰苷类。
主要有苦杏仁、木薯、枇杷叶、桃仁、樱桃仁等。其中苦杏仁、桃仁中的氰苷,易被同存于种仁中的酶水解,苷元水解后可产生有毒的氢氰酸,可引起组织缺氧,并可损害中枢神经,中毒后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③皂苷类。主要有天南星、商陆、皂角荚、白头翁、黄药子、川楝子等。其中黄药子具有很强的毒性,可对局部产生强烈的刺激,并可损害心脏及肝脏等。
2.3含毒性蛋白类
毒性蛋白主要含在种子类药物中,常见的有苍耳子、蓖麻子、桐子、望江南子等。其中,苍耳子、巴豆等所含的毒性蛋白对胃肠黏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能引起广泛性的内脏出血。
2.4动物类药物
常见的有蟾酥、全蝎、斑蝥、红娘子等。其中蟾酥、斑蝥、红娘子中含有的毒素,主要作用于心血管系统。其他动物类药物因所含毒素不同,其毒性反应也各异。2.5矿物类药物
矿物类药物中含砷、铅、汞等金属元素的为有毒中药。常见的有砒霜、朱砂、雄黄、水银、胆矾、铅、硫磺等。如砒霜、朱砂、雄黄、轻粉等,主要作用于机体的酶系统,能抑制酶及酶蛋白的活性,引起中枢神经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阻碍细胞氧化和呼吸,使神经系统发生各种病变。
3有毒中药产生毒性反应的原因
3.1 品种混乱
由于历史原因,不少中药品种混乱,部分中药在临床使用的就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品种,其中有的有毒,有的无毒,有的有大毒,有的有小毒。如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属五加科植物,无毒;北五加属萝科植物,有毒。又如白附子有禹白附与关白附两种,禹白附源于天南星科植物独角莲的块茎,毒性较小;关白附源于毛茛科植物黄花乌头的
块根,毒性较大。
3.2服用过量或长期用药
中药按照常规剂量用药,一般不致中毒,但随着药量的增加,可表现出毒性反应。如木通在《本草学》中未记载有毒,推荐的成人常用量为3—10g。但据临床报道,若一次用量达60g,即可引起中毒,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又如苦杏仁有小毒,是因其所含的苦杏仁苷能分解产生氢氰酸,后者为剧毒物质,极微量应用苦杏仁能镇静呼吸中枢发挥止咳作用,剂量稍大则对人体产生毒害,致死量约为0.05g。临床证实,成人的苦杏仁用量应限制在10—20g,即为“无毒”,而超过20g,为“有毒”。
3.3 炮制方法不当
许多有毒中药通过合理的炮制,可减低或消除毒性,变为无毒的药物。如乌头因其含乌头碱而有大毒,但若用水浸泡至内无干心,再加水煮沸4—6小时(或蒸6—8小时)后取出,其所含乌头碱经加热可水解为毒性较小或接近无毒的乌头次碱及乌头原碱。在使用乌头时注意使用推荐剂量,在煎药时“先下久煎”,做到合理应用,则其不但不会毒害人体,反而有散寒逐湿止痛的功效。又如甘遂有毒,与醋共煮透心可降低其毒性。反之,有些药物若炮制不当也可以增毒。如朱砂有毒,用火煅则析出水银,使毒性剧增。3.4配伍不当
《本经·序例》谓:“若有毒宜制,当用相畏、相杀者。”说明药物经过适当配伍,可以减少或减缓其某种毒性,使“有毒”变“无毒”,“大毒”变“小毒”。如甘草与附子同用,可减低附子的毒烈之性。槟榔与常山同用,可缓解常山的致吐作用。此外,应指出的是,中药与化学药若联合使用不当也易产生毒性反应。如朱砂不能与碘化物、溴化物同用,因为朱砂含硫化汞,在肠道内遇碘化物、溴化物即产生有刺激性的碘化汞,引起医源性肠炎。
3.5 制剂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