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总经理工作细则(XXXX年8月) XXXX-08-2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0-039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董事任洪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任洪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
经审议,同意任洪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提名赵立志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中工国际董事。
更换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任洪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审议、表决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任洪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2)赵立志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3)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0-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9月28日附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立志先生:40岁,硕士,高级工程师。
中工国际: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11年4月) 2011-04-0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或偿还债务;(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或抵押。
第六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除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外,还需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绩效考核手册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绩效考核手册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绩效考核意义 (1)1.2绩效考核原则 (1)1.3绩效考核周期 (2)1.4薪酬绩效委员会 (2)1.5绩效考核人 (3)1.6被考核人 (3)1.7适用范围 (4)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 52.1绩效考核体系综述 (5)2.2绩效考核指标 (6)第三章绩效考核体系细分7第一节个人绩效考核 (7)3.1业绩考核 (7)3.1.1总述 (7)3.1.2 KPI考核 (7)3.1.3非KPI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9)3.1.4 KPI与非KPI工作完成情况之间权重的分配 (9)3.2能力考核 (10)3.2.1总述 (10)3.2.2能力考核方式 (10)3.3态度考核 (10)3.3.1总述 (10)3.3.2员工岗位工作态度考核细分 (11)3.3.3高层岗位工作态度考核 (11)3.4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权重分配 (12)第二节非个人绩效考核 (13)3。
5部门评议 (13)3.5.1综述 (13)3.5.2部门评议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13)3.6 高层评议 (15)3.6.1 综述: (15)3.6.2 高管评议与高管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15)第四章绩效考核实施174.1绩效考核人培训 (17)4.2绩效考核实施过程 (18)4.2.1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 (18)4.2.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 (19)4.3绩效考核偏差的避免 (21)第五章绩效考核结果运用225.1员工薪酬调整 (22)5.2员工职位变动 (22)5.3员工培训 (23)5.4纪律处分 (23)第六章绩效考核制度修订246.1绩效考核修订内容 (24)6.2绩效考核修订程序 (24)第七章绩效考核文件使用与保存267.1绩效考核文件保存格式 (26)7.2绩效考核文件分类编号 (26)7.3绩效考核文件保存方法 (26)7.4绩效考核文件查阅权限 (27)第八章绩效考核申诉288.1申诉条件 (28)8.2申诉形式 (28)8.3申诉处理 (28)第九章附则30附表1 :绩效考核指标修订提案31附表2:绩效考核申诉表32附图1:季度考核流程示意图33附图2:年度考核流程示意图35附图3: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结构图36第一章总则1.1绩效考核意义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级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合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条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三条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第四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第五条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以连任.第一章总经理的职权第九条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组织实施投资计划的完成,确保投资的预期收益;(三)制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六)审批和管理控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九)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十)制订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及调整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分工,但调整须报董事会备案;(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九)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八)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四)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制定董事)、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十)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002051中工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八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六条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董事的资格及任职第七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中国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制手册1.doc
中国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手册1 中国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手册凌云逸志咨询2011年3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薪酬内容与结构 1第三章工资级别 2第四章试用期薪酬 3第五章加班工资 3第六章最低工资标准 3第七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3第八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手册,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总裁除外),基层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第四条根据公司有关用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以一年为期限;管理干部聘任制度,每年通过绩效考核实行一年一聘,技术岗位及部分关键岗位可以两年一聘第五条每年续签劳动合同时,对经过绩效考评证明工作业绩优异、工作态度良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基层员工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晋级、调岗,范围不低于全体员工的20%,对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员工可以越级晋升,范围不超过全体员工的10%;对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根据其表现决定岗位或职级变动第六条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除总裁以外所有中国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内的员工第二章薪酬内容与结构第八条正式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业绩奖金、年终效益奖金、特殊津贴和公司福利,其中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第九条固定工资中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500元第十条岗位工资按最终确定的岗位级别发放,具体岗位分级和发放方案见附录一、二第十一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裁办公会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一起确定部门内每个基层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中工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0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0-04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骆家马龙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罗艳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
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0-045号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白俄罗斯代表处的议案》。
同意在白俄罗斯设立代表处,代表处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白俄罗斯代表处”【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Belarus)】,主要工作范围为:为执行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深入开发白俄罗斯市场以及建立与当地及周边波罗的海国家的项目开发信息交流平台。
代表处注册和办公地点为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0月20日。
中工国际: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02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10】字0301第017号致: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聘请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为中工国际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中工国际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10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三)现场会议1、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0年3月1日下午2:30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四)网络投票1、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0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下午3:00至2010年3月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中工国际: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20-00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丁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丁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丁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
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丁建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宇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财务制度大全-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总经理应以公司利益为基本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并保证:1.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2. 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3. 坚决贯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4. 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经营管理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管理权转授他人行使;5. 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6. 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领导下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部门经理出席会议。
必要时可通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应当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的,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会议通知可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发出。
第六条1.2.3.4.总经理办公会议通知,通常应说明下列内容: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会议人员;5. 会议事项。
第七条办公室除负责安排会务外,应确定专门人员担任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员。
并保持人员的稳定性。
会议记录人员应当按照会议实际情况作真实的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于会议前3天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为保证会议质量,讲究会议实效,会议一般不得穿插临时动议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相关会议材料,应于会议前两天随会议通知一并送交与会人员阅知。
五矿有色投资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指引(DOC 8页)
五矿有色投资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指引(DOC 8页)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总经理职权第二条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负责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三)负责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一)(二)的全面工作;(三)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根据各自的分工分管有关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四)明确各自的分管职责,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五)分工职责的确定及调整以公司总经理签发的公司相关文件为准,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第一节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生产经营班子成员组成。
以上成员为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以下简称“办公会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在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列席会议(以下简称“列席成员”)。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设会议记录员一名,由总经理指定。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及通知:(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召开会议。
(二)总经理办公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地点;(2)事由及议题;(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4)发出通知的日期。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会议通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拟定,提请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分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列席成员。
中高层领导工作管理制度
中高层领导工作管理制度类别:一级管理制度发布时间:9月10日编码:RLZY-08-15目录制定目的2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2 规范事项2一、总则2二、规范事项4 考核条款45附则48制定目的中髙层领导是公司建设的主要力量,加强对中髙层领导工作管理,是保证公司各项事务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髙层领导。
规范事项一、总则(一)中髙层领导的定义中髙层领导: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公司各科室髙级经理、经理、副经理;分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术语定义本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基于公司管理模式和特点制定的用于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公司各项活动、以公司名义颁布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三)中、髙层管理干部管理基本职责1.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工作要监督到位,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出现工作不报,影响工作,对应的领导必须承担责任;公司对各级领导的日常工作实行考核排名制,作为加薪、升职的重要依据。
2.公司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总公司各部门对各自分公司条线部门实行纵向管理,对各自条线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对人员的业务能力的评定有一定的管理权。
3.分公司负责人是分公司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各部门实施现场管理,对分公司各部门的日常运营秩序、经济指标、分公司整体工作安排负责。
4.高度重视工作中的风险管理,时刻牢记“风险管理第一”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意见;5.工作发现问题要建立、完善、修改制度,防止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6.加强团队建设,团队出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无法解决及时上报防止问题扩大化,影响公司正常运转。
7.负责组织召开部门早、晚例会,布置、总结当日工作。
8.负责监督部门人员出现晋升、调转、离职等情况后原岗位工作的交接。
9.负责对部门人员定期进行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工作技能、标准、流程等内容的培训。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2019年8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监等人员在总经理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第五条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关于不得担任总经理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中工国际:公司章程(2012年7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第三章股份 (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第一节股东 (6)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3)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第五章董事会 (19)第一节董事 (19)第二节董事会 (22)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第七章监事会 (27)第一节监事 (27)第二节监事会 (27)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9)第二节内部审计 (31)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2)第一节通知 (32)第二节公告 (32)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3)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5)第十二章附则 (36)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2001年4月13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342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2001年5月2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000001003536;2006年8月1日变更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100001959144;2008年4月17日营业执照号变更为110000009591448。
国有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共17篇)
国有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共17篇)第1篇: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岗位职责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长的各项决议:全面领会董事长的各项决议内容及其重要意义、组织实施董事长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2、实施公司的总体战略: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3、根据董事长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4、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负责与董事长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长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5、主持、推动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领导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完善企业识别系统,塑造和强化公司价值观。
6、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长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7、领导财务部、办公室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第2篇: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领导核心,是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人。
1.1职能① 组织制订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分解到各部门并组织实施。
② 负责制订并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③ 提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④ 提出公司经营理念,主导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培养员工归属感,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中建]国际工程建设总公司项目管理管理守则
精心整理第一部分行政管理规定关于印发《中国XXXX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范围》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中国XXXX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范围》已经2008年6月5日总公司党2005年4月28日印发的《中国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XXXX互不推诿的原则下,严格按相关部门应在相互配合、协调的基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应认真履行本职责范围规定的各项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全面完成总公司的各项任务;本职责范围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职责范围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总裁办公室职责范围总裁办公室是协助总公司领导办公,协调总部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并负责总部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的综合行政部门;总裁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总公司领导组织机关办公,协调总部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总公司机关的机构设置并负责制订机关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二、负责草拟以总公司或总公司领导名义签发的各类文件、信函;负责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的各类文件、信函的核稿;负责总公司领导的秘书事务;三、负责总公司文件、信函的收发、转呈、催办、印制工作,并负责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总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协助八、负责总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制订总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负责制订总公司办公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应对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总公司机关办公区域清洁卫生的管理工作;九、负责总公司外事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总公司公务活动所需机票、火车票的订购;负责总公司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与发放工作;十、负责总公司机关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
负责总公司机关办公用品、公务车辆、通讯设备的购置、配备、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制订相应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负责总公司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管理;负责总公司机关员工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所处地区、街道有关环境、交通安全的对接和联络工作;十一、负责总公司局域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化办公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章制度;十三、指标和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运行及十七、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八、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国际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国际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国际工程项目经理/助理中国中国半导体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半导体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职责描述:1.根据部门业务发展需要,自主或协助施工员进行海外工程承包开发或执行,其中包括:收集、评估和跟踪工程项目内部信息;组织成功进行投标报价;进行合同谈判;积累商务资源,维护和开发客户关系;项目执行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科研工作事项。
任职要求:1.本科及以上;2.经贸、理工、英语、法语类专业均可;3.两年及继续执行以上海外工程承包开发或执行工作经验;4.需要有英文或教育工作法文工作沟通能力;5.有海外其他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篇2:项目经理PM岗位职责项目经理 PM 要求:- 教育背景: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IT软件行业5年以上经验,3年以上团队运营管理经- 日语2级以上- 擅长与人沟通- 性格积极开朗职责负责团队管理,项目计划安排,进度控制、质量、成本等要求:- 教育背景:统招本科及大专- IT软件行业5年以上经验,3翌年以上团队管理经- 日语2级以上- 擅长与人沟通- 性格积极开朗职责负责团队管理,项目计划安排,进度控制、质量、成本等篇3: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中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鹰职位描述:1、协助项目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拟定项目公司内部研拟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协助总经理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具体规章制度及各项经营方案。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项目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进行投资方案。
3、负责编制、调整、完善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并在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实施。
4、在项目公司总经理监督管理指挥下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理。
5、整体项目成本控制、计划进度、盈亏分析、投入产出管理。
6、定期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建设存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工程建设“简报”;及时向子公司提交工程简报。
中工国际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为便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经理办公会第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定。
经讨论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做出最后决定。
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经理承担最后责任。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指定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根据会议内容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一)拟订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四)拟订公司的工资、福利、奖惩规定,报董事会审批;(五)制定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规章及管理办法;(六)决定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宜;(七)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八)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九)决定是否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组织研究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会议记录纳入公司档案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与职权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
第七条 《公司法》第57 条、第5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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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为便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经理办公会第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定。
经讨论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做出最后决定。
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经理承担最后责任。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指定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根据会议内容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一)拟订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四)拟订公司的工资、福利、奖惩规定,报董事会审批;(五)制定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规章及管理办法;(六)决定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宜;(七)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八)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九)决定是否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组织研究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会议记录纳入公司档案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与职权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
第七条 《公司法》第57 条、第5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层人员。
第八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决定单个项目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按《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策的范围除外),上述对外投资年度成交总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市场开发、项目执行等经营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副总经理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二)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三)副总经理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四)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聘任或解聘,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市场开发、项目执行等经营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总经理助理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二)总经理助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三)总经理助理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四)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二)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三)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四)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五) 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六)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七)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八) 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九)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十)《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协助总经理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提供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维护资金安全及有效运转;(五)对公司向外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六)负责各级财会人员的任用、考核、晋升、调动和奖惩;(七)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公司签订合同、对外投资、处置资产的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为:(一)对外工程承包合同、进出口贸易合同: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下的合同;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下的分管业务合同;业务部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300万美元以下的合同。
(二)出口产品的采购合同: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或以D/A、D/P、O/A方式成交的采购合同;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人民币500万元以下但超出预算范围的及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人民币15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部门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并在预算范围内的采购合同,负责对承运方和议付银行的选择进行审批。
(三)对外工程承包项目采购合同: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或以D/A、D/P、O/A方式成交的对外工程承包项目采购合同;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勘察、设计合同和人民币500万元以下但超出预算范围的及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人民币1500万元以下的对外工程承包项目采购合同;部门总经理负责审批和签署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并在预算范围内的对外工程承包项目采购合同。
(四)经董事会授权,在履行公司合同评审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后,公司总经理可以批准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0%以下的合同。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拥有账面价值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第四章 报告制度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随时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重大问题随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一)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中止(涉及金额500万美元以上);(二)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涉及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及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四)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涉及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六)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金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总经理年中工作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市场开发情况、下半年或新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第十八条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报告可以采取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应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总经理报告公司行政工作,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助理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六个月内仍然有效。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