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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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系列
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职改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育培训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保证和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评审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教育培训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教育教学(培训)研究及教育教学(培训)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划分为:教育教学(培训)研究与管理、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三大类。评审教育培训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具有被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教育培训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副教授、教授、研究员职称评审可由集团公司职改办出据委托评审函委托地方评审(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中油〔2008〕367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教育培训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任职资格评审过程中要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结果”五公开,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获奖成果等。
第二章专业分类及申报条件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培训)研究与管理、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已办理了离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已达到退休年龄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延期退休以及停薪留职或已调离本单位的不属于评审范围。
教育培训系列设定职业技术教育和员工培训教育两个专业。
1.职业技术教育专业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分为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三大类。
(1)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类:主要指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可申报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理论教学类:主要指从事理论教学工作,可对口申报副研究员、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实训教学类:主要指从事实验、实习和技能训练等教学工作,可申报高级实验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员工培训教育专业
员工培训教育专业分为教育培训研究与管理、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三大类。
(1)教育培训研究与管理类:主要指从事教学研究、教育培训研究、培训项目开发、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可申报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理论教学类:主要指从事课堂教学、辅导、组织研讨等工作,可根据培训机构层次选择申报副研究员或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实训教学类:主要指从事实验、实习和技能训练等教学工作,可申报高级实验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八条申报教育培训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
第九条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方面的要求:
凡申报教育培训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非国民教育系列和各种培训班颁发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2)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7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3)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2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2.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并在本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骨干,可破格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对获国家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获两次及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条件的限制,破格参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其他人员破格参评条件如下: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者,可不受学历条件的限制,破格参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1)在本专业核心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具有重大科学或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批准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本专业学术著作(仅限独著)。
(2)在教育教学(培训)理论和应用研究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或集团公司精品培训项目研发中的主要贡献者;或国家、省部级精品课建设、示范专业建设中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精品课件开发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培训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常参评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档次应为称职及以上,破格参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档次应为优秀。
第十条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具备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其外语、计算机水平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标准。
1.外语水平要求
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外语教师考第二外语)并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5年有效(仅限于晋升一个级别)。
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计算机考试成绩不作为量化条件,由各参评单位在推荐阶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请评审理论教学类副研究员、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