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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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租赁合同(2015版)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

住所:(详细住址及门牌号)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分公司则应是“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经办人:

邮政编码:

乙方(承租人):

住所:(填写新职场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分公司则应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经办人: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办公用房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范围为该房屋(部分承租房屋应注明房屋的

楼层、位置)。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上述房屋面积共(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房屋承租期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给予乙方天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收租金。

第四条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该租金含与本次房屋租赁相关的所有税费、物业费、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其他服务:取暖费、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乙方支付(甲方应负责水电表的提供、相关设备的安装等)

第六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三日内,将上述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租金交纳方式:年租金分壹次以转账形式支付。每次支付壹拾贰个月的租金,先付后用。

1、首期租金在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2、以后各期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应付当期年租金前十五日内;

3、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正规房屋租赁税务专用发票或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发票。

第八条承租房屋的修缮管理:

1、甲方保证乙方所承租的房屋能够正常使用,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着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予以赔偿;

2、承租房屋如出现质量或其他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时起24小时内给予维修。如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甲方负担,由乙方从下期应缴纳的房租中扣除。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3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维修中如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无理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允许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与房屋已形成附和不适宜拆除的装修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负责将房屋恢复原状。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免费提供位置平米,作为乙方广告位置。第十条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及时提供水、电、取暖及其他公共设施供乙方使用,并保证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本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3、保证承租房屋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干扰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物业管理部门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应当向第三人说明房屋已出租的事实,同时做好相关事宜交接工作。如因房屋出售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及第三人的责任。

7、甲方不能擅自提前解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提前2个月与乙方协议解除本合同,并按第十三条第2、3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大楼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遵守管理制度;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乙方不得将该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

4、乙方因故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自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1个月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述房屋为甲方所有,并有合法出租权。若本合同所述房屋发生产权、出租权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与乙方协商后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或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甲方须于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

内返还乙方已交而未到期的租金,并按照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租赁合同的,如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的,应按实际投入装修费分叁年平均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费后,按装修资产剩余价值补偿给乙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1)、(2)项规定超过5个工作日的,应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通知和送达

本合同登记的双方住所地地址即为双方接收文书或通知的地址,一方以快递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发送的文书或通知,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合同双方地址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及时通知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未通知方承担。快递单上载明的快递内容即为对方邮寄内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均不得给予对方管理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也不得接受对方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非法利益包括各种形式的明扣、暗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实物、旅游等。

如一方违反前款规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一年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拒力,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因本条第(2)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照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约定向乙方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详尽之处,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分公司则应是“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分公司则应是“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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