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6年引进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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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因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提供以下优惠待遇,主要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要优惠待遇如下:一、主要优惠待遇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50万—70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③每年报销资料费3万元;④随调配偶或一名子女来校工作;⑤配置生活及工作用车;⑥配备工作助手;⑦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2. 国家级知名专家(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12万—22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③三年内每年报销论文版面费1万元;④配偶随调来校工作;⑤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3. 博士生导师、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10万—17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6万元;③三年内每年报销论文版面费8000元;④其配偶的工作问题:如果学校便于安排的,可以考虑;⑤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4. 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45岁以下)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4万—7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

5. 博士(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3万—5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④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来校工作后的一年内,可由学校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的校内待遇。

6. 紧缺人才学科的业绩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万—2万元。

西南大学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及资助标准

西南大学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及资助标准

1. 对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其待遇可面议。

引进博士如符合破格评审教授者,其科研资助金可上浮。

2. 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和资助为进校时的一次性待遇和资助,进校后工资、津贴等待遇与校内同类岗位人员一致。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 未取得教授职务全职引进的人才,如近五年成果达到我校破格评审教授要求,可特聘为教授职务,聘期五年。

未取得副教授职务的国内博士,读博期间近三年成果达到我校破格评审副教授要求的,可特聘为副教授,聘期三年。

未取得副教授职务的海外博士,可特聘为副教授,聘期三年。

4. 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到校后按程序认定其资格;对未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如所在学科我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增列的规定和条件者,可按程序申请增列。

5. 对引进的特别优秀的学科专业急需的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其配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另文规定),可采取调入、人事代理、临时聘用等方式安置,不符合条件的可自主就业。

学校和用人单位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等事宜。

6.引进的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科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秀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后备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月薪指引进人才非全时来校工作的月新标准,按照实际来校工作时间计算,不足月按周核发;年薪指引进人才全年来校工作的年薪标准。

2.聘期待遇的具体标准,根据引进对象情况和聘期任务,以合同形式约定月薪或年薪的额度和发放方式,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70%,用人单位承担30%。

柔性引进国内同层次人才可参照此表确定待遇,所需经费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3.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表3:。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4.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5.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
6.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第三层次
1.省部级学术带头人
2.境外著名大学的优秀副教授
6.在重庆主城区无房居住者,提供租房补贴(500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终止后,按国家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7.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1)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及以上者;
(2)在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担任2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或中层管理工作者;
(3)毕业于境内外著名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并取得博士学位者。
4.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类2万元,理工医科3万元。
5.无副高职称者,高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副高职称者,可申请高聘为教授(聘期3年)。均为校内高聘,聘期3年。
1.可购买学校12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
2.提供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医科8万元。
4.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5.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峡学院文〔2016〕221号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单位:《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暂行办法》经2016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三峡学院2016年12月18日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鼓励我校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其综合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构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意识。

本着加强研究生校际交流合作,展示我校研究生的风采,扩大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方式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办法分为赛前资助和赛后资助。

资助经费直接转入指导老师专门账号,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由指导老师监督使用。

(一)赛前资助根据以往对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的赛前资助情况,对于参赛研究生个人和团队的报名费、竞赛差旅费、实验材料消耗费和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支付邮寄、资料复印等)进行资助。

(二)赛后资助对以个人或团队代表重庆三峡学院参与各类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的研究生进行赛后资助,一方面鼓励参赛研究生个人或者团队进一步完善作品参加更高级别的学科竞赛,另一方面鼓励将学科竞赛中形成的科研创新成果(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等)转化为产品、样机或技术等,面向市场进一步推广二、资助额度(一)赛后资助金额表1 个人获奖分别给予以下赛后资助表2 团体获奖分别给予以下赛后资助国际级赛事在中国赛区决赛;省部级即国家级赛事在分赛区的比赛。

(二)赛前资助金额赛前资助总额从严把握,且文科和理科参赛项目每项不超过1000元,工科参赛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

(三)资助说明参赛获得特等奖增加2000元的资助;参加赛事的“985”、“211”高校研究生个人或者团队数少于参赛个人或者团队数的30%的,按既定标准的70%进行赛后资助;参赛没有获得名次,但参赛成果具有开发价值和开发前景的学科交叉团队,将酌情给以不超过30%的标准进行滚动资助;获得赛前资助,将在赛后资助中抵扣赛前资助;凡按照此文件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再享受学校其它资助。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2日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实施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以下简称“鸿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鸿雁计划”遵循“聚焦产业、突出创新、按需引进、市场认可、重在使用”原则,既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更重点满足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支持存量企业技术创新,更着眼于引进新的创新人才团队,支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既重视市场化人才评价,更重视人才核心技术能力的同行认定,支撑引领性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鸿雁计划”按照“属地申报、市级确认、两级分担、分期兑现”方式组织实施,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配置”的引才工作机制。

第二章范围及条件第四条“鸿雁计划”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

第五条“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创新创业能力。

重庆三峡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2篇重庆三峡学院(一)重庆三峡学院(以下简称SXTU)位于中国重庆市,是一所集工、理、管、文、法、教育、经济、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普通高校。

学院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军事学院,2003年正式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并成为重庆市重点支持发展的本科院校。

SXTU占地面积广阔,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秉持“学为人师,行为人范”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国家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完善的教育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SXTU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超过一半,具备相同教育背景的教师中也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学院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严把教学质量关,确保学生能够在优良的教育环境下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SXTU秉承发扬优良传统文化的精神,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

学校每年都有各类文化活动和学术讲座举办,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此外,学院还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与多所国际知名学府开展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

学生不仅在学业上能够得到全方位的培养,更能够拓宽自己的视野,增加国际交流的机会。

多年来,SXTU培养了无数优秀的校友,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学院以其严谨的学风、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重庆三峡学院(二)重庆三峡学院(以下简称SXTU)是中国重庆市的一所本科普通高校,起源于1956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由重庆市主管的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长江三峡腹地,占地面积广阔,环境优美。

SXTU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学科体系涵盖工、理、管、文、法、教育等多个领域。

学院历经几十年的办学发展,秉持“厚德博学,自强不息”的校训,恪守“培养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未来社会栋梁”的培养目标,努力构建高水平、应用型、特色鲜明的本科高校。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及标准
2.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在进(回)校后两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从来学校报到工作之日起计算,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必须按时回校工作并从其博士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之日起计算),如以重庆交通大学的名义获得符合此表中的科研、教学奖励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可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申报表》(见附表),并提供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申请追加待遇。

经学校审核批准,追加待遇以人才补贴的形式一次性兑现。

3.以重庆交通大学作为第一获奖单位的,享受上述追加待遇;第二、三获奖单位减半。

若有多位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获同一奖项,则分享上述追加待遇,每人的具体金额由多位高层次人才自行商定。

4.同一人选符合追加待遇中多项条件的,可以累计。

5.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科研立项或获奖成功的,追加待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6.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的上述获奖或科研项目可同时享受学校科研、教学奖励。

附表: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申报表。

最新!2016年全国教师工资一览表,北京教师工资全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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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6年全国教师⼯资⼀览表,北京教师⼯资全国最⾼!2016年教师退休⼯资新标准,北京教师⼯资全国最⾼!⼀、2016年12⽉31⽇前,经批准办理退休⼿续并按⽉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的⼈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2016年1⽉1⽇起调整基本养⽼⾦。

⼆、退休⼈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龄,下同)调整基本养⽼⾦。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退休⼈员),每⼈每⽉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退休⼈员,每⼈每⽉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平2513元/⽉的退休⼈员(不包括⾼级专业技术⼈员、军队转业⼲部、原⼯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每⽉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每⽉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每⽉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退休⼈员),每⼈每⽉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退休⼈员,每⼈每⽉增加35元。

上述⼈员调整后的基本养⽼⾦不超过2773元/⽉。

四、在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的基础上,退休⼈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前,⽉养⽼⾦低于2513元的,每⼈每⽉再增加90元;⽉养⽼⾦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每⽉再增加70元;⽉养⽼⾦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每⽉再增加50元;养⽼⾦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每⽉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为⾼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级政⼯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的基础上,每⼈每⽉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级⼯程师,经国家或本市⾼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级专业技术⼈员的,每⼈每⽉再增加220元。

三峡大学青年博士老师待遇

三峡大学青年博士老师待遇

原帖:2011年1月1号我今年签到三峡大学,那边老师承诺说一年总收入在8W左右。

包括基本工资1000多、岗位津贴1000多,博士享受副教授待遇每月800(限前3年),不知道可靠不?请问有没有08、09年到三峡大学的年轻老师啊,想请教一下上面是否属实?另外学校说又20多套新房子,早去早得,不知道年轻老师过去能不能分到啊?另外想请问一下那边的课时任务重不?一周多少节课合格啊?谢谢大家。

回帖:2011年7月9号一位已经进去三峡大学的博士的回帖自从发帖子咨询三峡大学待遇以后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也有很多人向我咨询关于三峡大学的待遇情况,我很理解找工作时候的心情,尤其是面临多种选择的时候是很艰难的。

我也结合自己的经历给大家说明详细一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现在过来是没有校聘副教授这一说的,每月基本收入是960(学院发的,每个学院不一样,有的院是1440,但是完不成工作量可能要扣除)+1200左右(扣除过渡房房租和水费,大概120)+博士补助800(限3年)。

然后学期末考核,上学期一般是只有教学的,要是拿得少的话可能就2000块甚至不到,多的话有15000左右。

下学期是年终考核,包括科研和教学,科研从项目经费和论文两方面考核,拿得最多的话可能会超过25000,行政的我就不知道能拿多少了,只是从老师的角度。

过节费所有的加起来可能有3000左右吧,没有仔细算。

然后学院每年可能会均发一次总开支剩余经费,可能有1000-2000。

所以大家可以自己计算,收入大概在4W-6W。

要是想第一年拿8W的话,我觉得基本不可能,不管你怎么厉害。

但是学校的房子至少以前来的基本都到手了,有一部分没有选房的学校也承诺了,后面的应该问题也不大吧,这是三峡大学少有的一个吸引人的地方。

安排配偶工作也基本是按照学校承诺办的,我觉得也没有必要担心。

整体感觉,收入待遇比较差,房子,老婆工作问题不大,本科是合同工形式安排,所有的收入加起来估计一年2W左右吧。

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设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1.提供建筑面积大约2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己。
2.提供安家费50万元。
3.享受院士津贴2万元/月。
动费。
附件1
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
职责
优惠政策
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使本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设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1.提供建筑面积大约16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己。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4.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3.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以及学术骨干的培养与引进。
4.为本科生开设并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
1.提供资助购房补贴15.36万元(8年1600元/月)。8年后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2.提供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医科8万元。
4.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南京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

三峡学院人〔2005〕42号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重庆三峡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内各院、系、部、处、室、馆,后勤集团:《重庆三峡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月26日经学院第22次党委会审核批准,现印发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五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分配津贴通知送:院领导学院办公室2005年3月30日印发(共印50份)重庆三峡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既符合改革要求又符合我院实际的院内津贴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及重庆市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教学为中心,推行全员聘任,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理顺管理关系,降低管理重心,大力实施“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战略。

通过新一轮院内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逐步建立合理的分配结构及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提高办学效益。

(二)指导原则1、科学定编的原则。

2、全员聘任原则。

3、岗位绩效津贴与工作业绩挂钩原则。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5、投入适度增加的原则。

二、享受院内津贴的对象列入事业编制的我院各系(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基本工作量的核定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作量,根据定编的原则确定。

2、教学单位人员的基本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确定,但不得低于1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成教教学工作量只作晋升职称的依据,不作本津贴发放的依据)。

专任教师每年需完成基本科研任务:正高级职称人员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副高级职称人员发表省级公开刊物论文2篇;中级职称人员发表省级公开刊物1篇(以上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不含增刊)。

对博士、硕士享受相应职称津贴标准的,均应完成相应基本科研任务。

学院根据定编原则,核定各教学单位的人员,对缺编单位予以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已经2009年4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统筹城乡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和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人才坚持科学人才观,遵循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业绩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人才既可采取调入(迁入)方式,也可采取柔性引进、智力引进、团队引进等方式。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市场化配置的引进人才机制。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

第二章引进的重点领域与对象第七条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一)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全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二)森林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宜居重庆“五个重庆”建设领域;(三)全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

第八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三峡大人〔2015〕7号 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

三峡大人〔2015〕7号 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

三峡大学文件三峡大人…2015‟7号关于发布《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现将《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三峡大学2015年1月21日三峡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发共印5份附件:三峡大学“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加大力度、确保重点的原则,支持骨干教师开展出国(境)研修,培养教师的国际视野和创新思维,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造就能跟踪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国际化人才。

二、选派类型(一)国家公派学校重点支持国家公派计划,相关教师可优先派出,主要包含以下类别:1.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计划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并全额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时间为3-12个月,其中博士后研究时间为3-24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计划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学校与留基委按照1:1配套资助,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3.地方合作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会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北省教育厅及学校按2:1:1比例配套资助,时间为6-12个月。

4.青年教师留学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并资助2万元/人,时间为6-12个月。

5.晨光计划由湖北省科协审批并根据具体出国计划资助约2万元/人,时间为3-12个月。

6.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配套资助的其他计划。

(二)学校公派由学校及学院通过各种校、院际交流或合作等渠道争取到留学资格,或由个人争取到国(境)外院校、科研机构等资助并纳入学校公派计划,赴国(境)外研修,时间不超过1年。

(三)自费公派由个人全额自费或争取国(境)外大学奖学金等资助,攻读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4年)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不超过2年)的教师,纳入学校自费公派计划。

三、选派要求(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重庆三峡学院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展示研究生才能,学校将为研究生倾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和机会。

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政策外,还将享受学校提供的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一、国家财政奖助金
(一)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无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录取的无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人均每年3200元的国家学业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学校统筹奖助金
(一)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按照不同标准予以奖励。

(二)基本奖学金(覆盖面100%)
(三)优秀奖学金(覆盖面45%)
奖励覆盖面为在校研究生规模的45%,分为三个等次。

(四)研究生培养业务专项经费(覆盖面100%)
学术型:自然科学类,3000元/人;社会科学类,2000元/人。

专业型:2000元/人。

(五)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置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体活动奖、特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科研成果奖等不同类型的单项奖。

每项单项奖的奖励额度500~10000元不等。

(六)“三助” 岗位(覆盖面100%)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每月津贴300~400元不等。

(七)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提供相应的绿色通道。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重理工[2011]247号)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重理工[2011]247号)

重庆理工大学
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重理工〔2011〕247号)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经学校同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正式报到(人事档案关系必须进入我校)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根据本人学术技术水平,享受学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优惠政策(见附件1)。

其中,追加待遇条件及标准见附件2;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见附件3。

2.凡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条件的人员,学校负责组织申报,经上级批准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1.服务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我校连续服务满8年。

2.违约责任:引进高层次人才若约定服务期未满离开学校(含辞聘、解聘、调离等),应缴纳违约金1万元,并退回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所享受的所有基本待遇(包括住房、资助购房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职称高聘所额外享受的校内津贴或绩效工资等)和所有追加待遇;同时,执行学校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原作为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照顾调入或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的配偶,应按“同进同出”原则离开本校(调离学校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政策从2012年校外招聘计划执行起开始实施。

三峡大学奖学金标准

三峡大学奖学金标准

三峡大学奖学金标准三峡大学奖学金是为了激励优秀学生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峡大学奖学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奖学金评定对象。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3.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4.热爱学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1.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得2000元;2.二等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至10%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500元;3.三等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10%至20%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000元;4.优秀奖学金,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及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得800元。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校每学年结束后,由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定;2.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通知获奖学生;3.获奖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奖学金,并按要求进行书面感谢。

四、奖学金使用管理。

1.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使用奖学金;2.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对于违规使用奖学金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五、奖学金评定标准的调整。

1.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调整;2.调整后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总之,三峡大学奖学金标准的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希望全体学生都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实践中,争取获得奖学金的荣誉,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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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16年引进人才待遇
(一)院士
1. 免费提供200平方米全装修住房一套,赠送车库使用权,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

2.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费80万。

(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3.提供学科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4.配臵电脑1台,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的可以协助解决工作,其他以人事代理方式安臵。

5.在受聘学科带头人期间享受每年30万元的岗位津贴;为其配备助手,组建学科团队;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6.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二)教授待遇
1. 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指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

免费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校全职工作满八年后,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
工科15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工作满五年的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2. 教授(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购房补贴25万元,安家费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8万元,其他学科6万元;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 教授
购房补贴15万元,安家费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6万元,其他学科5万元;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以上人员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协助解决工作,其他以人事代理方式安臵。

(三)博士
1.工学类、艺术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仅限金融学)、管理学类(仅限会计学、旅游管理)
购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5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7万元);科研启动费工学类6万元,其他4万元;工作满五年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引进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工作满五年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其他学科专业
购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4万元(具有副教授职务的博士、留学归国博士为6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学类4万元,
其他3万元;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引进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工作满五年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以上人员,配偶系全日制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的可协助解决工作,其他以人事代理方式安臵。

(四)高级工程师。

购房补贴5万元,安家费3万元(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安家费4万元);科研启动费4万元。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工程师,享受同专业博士引进待遇。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除院士外)的服务期至少为八年;如系夫妻同时应聘,除购房补贴只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分别享受。

(五)上述人才中特别优秀者其待遇可以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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